第二十七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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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ài
注解:設餁也。
餁,宋本作食,玉篇同。
廣雅釋言曰:□,設也。
又釋诂四曰:饑詞也。
錢氏大昕定饑為□字之誤。
古用為發語之載也,如石□詩載作□。
從□食,才聲。
讀若載。
作代切。
一部。
路徑:段注說文□第三卷□丮部 □ɡǒnɡ 注解:袌也。
手部曰:□,□也。
□,袌也。
從□工聲。
居竦切。
九部。
□,□或加手。
又見手部。
路徑:段注說文□第三卷□丮部 谻juép114上 注解:相踦谻□也。
踦當作掎。
□,玉篇作卻。
從□□聲。
其虐切。
五部。
〖注〗□當作谻。
路徑:段注說文□第三卷□丮部 □huà 注解:擊踝也。
從□戈。
疑奪聲字。
讀若踝。
胡瓦切。
古音在十七部。
路徑:段注說文□第三卷□丮部 □jú 注解:亦持也。
從反□。
此亦謂?又手之别。
阙。
亦謂音讀不傳也。
後人讀居玉切,此因毛傳雲拮據,□挶也。
丮讀如□,故反丮讀如挶。
手部雲:挶,□持也。
不雲□、挶同字。
然則甯從葢阙。
文八 重一 路徑:段注說文□第三卷□丮部 鬥dòu 注解:□士相對,兵杖在後,象鬥之形。
按此非許語也。
許之分部次弟,自雲據形系聯。
□□在前部,故受之以鬥。
然則當雲争也。
兩□相對象形,謂兩人手持相對也。
乃雲兩士相對,兵杖在後,與前部說自相戾,且文從兩手,非兩士也。
此必他家異說,淺人取而竄改許書。
雖孝經音義引之,未可信也。
都豆切。
四部。
凡鬥之屬皆從鬥。
路徑:段注說文□第三卷□鬥部 鬥dòu 注解:遇也。
疊韻。
凡今人雲鬬接者,是遇之理也。
周語:谷□鬬,将毀王宮。
謂二水本異道而忽相接合為一也。
古凡鬬接用鬬字,鬥争用鬥字。
俗皆用鬬為争競,而鬥廢矣。
從鬥□聲。
都豆切。
四部。
路徑:段注說文□第三卷□鬥部 哄hònɡ 注解:鬥也。
舊作鬬,今正。
從鬥共聲。
下降切。
張镒胡弄切。
九部。
《孟子》曰:“鄒與魯哄。
”梁惠王篇文。
趙曰:哄,鬬聲也,猶構兵而鬬也。
劉熙曰:哄構也,構兵以鬬也。
按趙注長。
呂覽:崔杼之子相與私哄。
高曰:哄,鬬也。
哄讀近鴻,緩氣言之。
路徑:段注說文□第三卷□鬥部 □liú 注解:經缪殺也。
手部曰:摎,縛殺也。
按縛殺,若今以一繩勒死。
經缪殺,若今絞罪。
以二繩絞死,故從鬥。
從鬥翏聲。
力求切。
玉篇吉了、力求二切。
三部。
按此恐卽摎之或體,俗增之。
上下文皆言鬥,中梗,非其次也。
路徑:段注說文□第三卷□鬥部 阄jiū 注解:鬥取也。
舊作鬬,今正。
廣韻作阄取。
按力取是此字本義。
今人以為拈阄字,殆古藏彄之訛。
荊楚歲時記注曰:藏彄之戲。
辛氏三秦記以為鈎弋夫人所起。
周處、成公綏并作彄字,藝經、庾闡則作鈎字,其事同也。
從鬥龜聲。
讀若三合繩糾。
見丩部。
古矦切。
廣韻居求、居黝二切。
三部。
按龜,古音如姬,漢人多讀如鸠,合音冣近也。
路徑:段注說文□第三卷□鬥部 □nǐp114下 注解:智少力劣也。
莊子:苶然疲役而不知其所歸。
郭雲:疲困苶然。
釋文乃結反。
按苶者,□之變也。
諸韻書皆于荠韻作□,□怗韻作苶,是不知為一字矣。
從鬥爾聲。
奴禮切。
十五、十六部。
路徑:段注說文□第三卷□鬥部 □pīn 注解:□□,鬥連結□紛相牽也。
舊作鬬,今正。
□,各本作□。
今按許雲讀若□,則許時非無□字也。
離騷:時□紛其變易。
王曰:□紛,亂也。
從鬥,賓省聲。
讀若□。
□,大徐作賓。
淺人以纟部所無,改之也。
匹賓切。
十二部。
路徑:段注說文□第三卷□鬥部 □fēn 注解:□□也。
從鬥燹聲。
按此下當有讀若紛三字。
撫文切。
十三部。
□紛、□□皆合二部疊韻。
各本訛舛,今依全書通例正之。
路徑:段注說文□第三卷□鬥部 阋xì 注解:恒訟也。
恒,常也。
故以小兒善訟會意。
《詩》曰:“兄弟阋于牆。
”小雅文。
釋言、毛傳皆曰:阋,很也。
孫炎雲:相很戾也。
李巡本作恨,非。
鄭注曲禮、韋注國語可證。
從鬥兒。
會意。
兒亦聲。
許激切。
十六部。
兒,善訟者也。
說從兒之意。
〖注〗《小雅□常棣》。
路徑:段注說文□第三卷□鬥部 □xuàn 注解:試力士錘也。
錘當作缒,以繩有所縣鎭也。
下文雲讀若縣,知正當作缒,錘非其義,葢轉寫失之。
呂氏春秋雲:硾之以石。
硾,鎭也。
然則作錘亦可。
左傳曰:主人縣布,堇父登之,及堞而絕之,隊,則又縣之,蘇而複上者三。
又曰:子占使師夜缒而登,登者六十人,缒絕。
從鬥從戈。
或從戰省。
當作或曰從戰省聲六字。
讀若縣。
胡畎切。
十四部。
文十 路徑:段注說文□第三卷□鬥部 又yòu 注解:手也。
象形。
此卽今之右字。
不言又手者,本兼?又而言,以屮别之。
而又專謂右,猶有古文尚書而後有今文尚書之名,有後漢書而後有前漢書之名,有下曲禮而後有上曲禮之名也。
又作右而又為更然之詞。
谷梁傳曰:又,有繼之辭也。
三指者,三岐象三指。
手之列多略
餁,宋本作食,玉篇同。
廣雅釋言曰:□,設也。
又釋诂四曰:饑詞也。
錢氏大昕定饑為□字之誤。
古用為發語之載也,如石□詩載作□。
從□食,才聲。
讀若載。
作代切。
一部。
路徑:段注說文□第三卷□丮部 □ɡǒnɡ 注解:袌也。
手部曰:□,□也。
□,袌也。
從□工聲。
居竦切。
九部。
□,□或加手。
又見手部。
路徑:段注說文□第三卷□丮部 谻juép114上 注解:相踦谻□也。
踦當作掎。
□,玉篇作卻。
從□□聲。
其虐切。
五部。
〖注〗□當作谻。
路徑:段注說文□第三卷□丮部 □huà 注解:擊踝也。
從□戈。
疑奪聲字。
讀若踝。
胡瓦切。
古音在十七部。
路徑:段注說文□第三卷□丮部 □jú 注解:亦持也。
從反□。
此亦謂?又手之别。
阙。
亦謂音讀不傳也。
後人讀居玉切,此因毛傳雲拮據,□挶也。
丮讀如□,故反丮讀如挶。
手部雲:挶,□持也。
不雲□、挶同字。
然則甯從葢阙。
文八 重一 路徑:段注說文□第三卷□丮部 鬥dòu 注解:□士相對,兵杖在後,象鬥之形。
按此非許語也。
許之分部次弟,自雲據形系聯。
□□在前部,故受之以鬥。
然則當雲争也。
兩□相對象形,謂兩人手持相對也。
乃雲兩士相對,兵杖在後,與前部說自相戾,且文從兩手,非兩士也。
此必他家異說,淺人取而竄改許書。
雖孝經音義引之,未可信也。
都豆切。
四部。
凡鬥之屬皆從鬥。
路徑:段注說文□第三卷□鬥部 鬥dòu 注解:遇也。
疊韻。
凡今人雲鬬接者,是遇之理也。
周語:谷□鬬,将毀王宮。
謂二水本異道而忽相接合為一也。
古凡鬬接用鬬字,鬥争用鬥字。
俗皆用鬬為争競,而鬥廢矣。
從鬥□聲。
都豆切。
四部。
路徑:段注說文□第三卷□鬥部 哄hònɡ 注解:鬥也。
舊作鬬,今正。
從鬥共聲。
下降切。
張镒胡弄切。
九部。
《孟子》曰:“鄒與魯哄。
”梁惠王篇文。
趙曰:哄,鬬聲也,猶構兵而鬬也。
劉熙曰:哄構也,構兵以鬬也。
按趙注長。
呂覽:崔杼之子相與私哄。
高曰:哄,鬬也。
哄讀近鴻,緩氣言之。
路徑:段注說文□第三卷□鬥部 □liú 注解:經缪殺也。
手部曰:摎,縛殺也。
按縛殺,若今以一繩勒死。
經缪殺,若今絞罪。
以二繩絞死,故從鬥。
從鬥翏聲。
力求切。
玉篇吉了、力求二切。
三部。
按此恐卽摎之或體,俗增之。
上下文皆言鬥,中梗,非其次也。
路徑:段注說文□第三卷□鬥部 阄jiū 注解:鬥取也。
舊作鬬,今正。
廣韻作阄取。
按力取是此字本義。
今人以為拈阄字,殆古藏彄之訛。
荊楚歲時記注曰:藏彄之戲。
辛氏三秦記以為鈎弋夫人所起。
周處、成公綏并作彄字,藝經、庾闡則作鈎字,其事同也。
從鬥龜聲。
讀若三合繩糾。
見丩部。
古矦切。
廣韻居求、居黝二切。
三部。
按龜,古音如姬,漢人多讀如鸠,合音冣近也。
路徑:段注說文□第三卷□鬥部 □nǐp114下 注解:智少力劣也。
莊子:苶然疲役而不知其所歸。
郭雲:疲困苶然。
釋文乃結反。
按苶者,□之變也。
諸韻書皆于荠韻作□,□怗韻作苶,是不知為一字矣。
從鬥爾聲。
奴禮切。
十五、十六部。
路徑:段注說文□第三卷□鬥部 □pīn 注解:□□,鬥連結□紛相牽也。
舊作鬬,今正。
□,各本作□。
今按許雲讀若□,則許時非無□字也。
離騷:時□紛其變易。
王曰:□紛,亂也。
從鬥,賓省聲。
讀若□。
□,大徐作賓。
淺人以纟部所無,改之也。
匹賓切。
十二部。
路徑:段注說文□第三卷□鬥部 □fēn 注解:□□也。
從鬥燹聲。
按此下當有讀若紛三字。
撫文切。
十三部。
□紛、□□皆合二部疊韻。
各本訛舛,今依全書通例正之。
路徑:段注說文□第三卷□鬥部 阋xì 注解:恒訟也。
恒,常也。
故以小兒善訟會意。
《詩》曰:“兄弟阋于牆。
”小雅文。
釋言、毛傳皆曰:阋,很也。
孫炎雲:相很戾也。
李巡本作恨,非。
鄭注曲禮、韋注國語可證。
從鬥兒。
會意。
兒亦聲。
許激切。
十六部。
兒,善訟者也。
說從兒之意。
〖注〗《小雅□常棣》。
路徑:段注說文□第三卷□鬥部 □xuàn 注解:試力士錘也。
錘當作缒,以繩有所縣鎭也。
下文雲讀若縣,知正當作缒,錘非其義,葢轉寫失之。
呂氏春秋雲:硾之以石。
硾,鎭也。
然則作錘亦可。
左傳曰:主人縣布,堇父登之,及堞而絕之,隊,則又縣之,蘇而複上者三。
又曰:子占使師夜缒而登,登者六十人,缒絕。
從鬥從戈。
或從戰省。
當作或曰從戰省聲六字。
讀若縣。
胡畎切。
十四部。
文十 路徑:段注說文□第三卷□鬥部 又yòu 注解:手也。
象形。
此卽今之右字。
不言又手者,本兼?又而言,以屮别之。
而又專謂右,猶有古文尚書而後有今文尚書之名,有後漢書而後有前漢書之名,有下曲禮而後有上曲禮之名也。
又作右而又為更然之詞。
谷梁傳曰:又,有繼之辭也。
三指者,三岐象三指。
手之列多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