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多改多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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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必須修改,誰也不能一下子就寫成一大篇,又快又好。

    怎幺修改呢?我們應當先把不必要的話,不必要的字,狠狠地測去,像農人鋤草那樣。

    不要心疼一句好句子,或一個漂亮字,假若那一句那一字在全段全句中并不起什幺好的作用。

    文章正像一個活東西,全體都勻稱調諧就美,孤零仃的隻有一處美,可是跟全體不調諧,就不美。

    比方說,一個人長得并不俊,服裝也不整齊,可是戴了一頂極漂亮的帽子,那能教他變成美人嗎?不能!文章也是這樣。

    “憤怒的葡萄”呵,“潺潺的流水”呵,單看起來也許不錯,要是放錯了地方就不中用;删去它,别心疼!若是整段可有可無,整段就都可以删去。

    文章必須簡練經濟,不要以多為勝。

    一句話說到家,比十句八句還更頂事。

    不着邊際的話一概要删去。

     這樣“鋤”一兩遍,看一看全篇已經都聯貫清楚了,再細細修改字句。

    首先,要把不現成的字,換上現成的字,把不近情理的字,換上近情理的字。

    比方說,我們的小貓在屋中撒了一泡尿,我們便寫“這使我異常憤怒”,便似乎不大近情理;不如說“我有點生氣”。

    一個愛潔淨的人是可能因小貓這個舉動生氣的,可不見得就“異常憤怒”。

    反之,我們聽到美帝國主義的飛機濫炸平壤,而隻“生了一點氣”,并不“憤怒”,就不近情理。

    要打算教文章帶感情,能感動人,我們必須揣摩我們的話語近不近情理。

     文章通體都順當了,我們須再加工,起碼教重要的句子有力量,帶感情。

    由心裡說出的真情實話必定有力量。

    文字的力量來自我們的思想與感情,不來自從字典辭源找來的字彙詞彙。

    我們的思想好,感情厚,我們就一定能教普通的話變成很有力量的話。

    在我們和人争辯的時候,我們不是也說普通話幺?可是往往很帶感情。

    寫文章也能夠這樣。

    我們要相信自己,确是能用大白話說得一針見血,我們就敢放膽地下筆了。

    我們寫稿子要有鬥争地主、奸商,或貪污分子那樣的勇氣,一句話把對方說得低下頭去。

    我們會說這樣的話嗎?會!好,為什幺不把這樣的話放在文章裡呢?心裡的真話——有思想有感情的話——是文藝作品的話。

     為多修改就須多念自己的文章。

    這裡所說的“念”是朗讀的意思。

    文字寫在了紙上,我們不容易知道它們的聲音好不好,音節好不好,用字現成不現成。

    非出着聲兒念不可。

    嘴裡念,耳朵聽,我們會立刻聽出文字的毛病來:有的句子太長了,應當改短;有的句子念着繞嘴,必是音節或字眼安排得不對勁,要設法調換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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