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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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之瓜蔓抄。

    ” 〔5〕自由大同盟:中國自由運動大同盟的簡稱,中國共産黨支持和領導下的一個革命群衆團體,一九三○年二月在上海成立。

    它的宗旨是争取言論、出版、結社、集會等自由,反對國民黨的反動統治。

    魯迅是這個團體的發起人之一。

     〔6〕通輯“堕落文人魯迅等”:魯迅簽名發起“中國自由運動大同盟”後,一九三○年三月,國民黨浙江省黨部呈請南京政府下達通緝“堕落文人魯迅等”的密令,魯迅于三月十九日離寓暫避,至四月十九日回寓。

     〔7〕柔石(1902—1931):原名趙平復,浙江甯海(今并入象山)人,作家。

    著有中篇小說《二月》,短篇小說《為奴隸的母親》等。

    一九三一年一月十七日在上海被捕,二月七日被國民黨反動派秘密殺害于龍華。

    “有我名字的東西”,指魯迅與北新書局簽訂合同的抄件。

    柔石被捕後,魯迅于一月二十日攜眷避居黃陸路花園莊旅館,二月二十八日回寓。

     〔8〕槍炮的交叉火線下:一九三二年“一二八”戰争發生時,魯迅的住所在臨近戰區的北四川路底,受到炮火的威脅。

     〔9〕“文章病院”:當時上海開明書店出版的《中學生》雜志的一個專欄。

    它從書刊中選取在語法上有錯誤或文義上不合邏輯的文章,加以批改。

    後來編輯成冊,以《文章病院》為書名,由開明書店出版。

     〔10〕左翼作家聯盟:即中國左翼作家聯盟(簡稱“左聯”),中國共産黨領導下的革命文學團體。

    領導成員有魯迅、夏衍、馮雪峰、馮乃超、周揚等。

    一九三○年三月在上海成立,一九三五年底自行解散。

     〔11〕“聽候開審”:一九二七年七月二十四日,顧颉剛自杭州發信給即将離廣州去上海的魯迅,說魯迅在文字上侵犯了他,将到廣東“提起訴訟,聽候法律解決”,要魯迅“暫勿離粵,以俟開審”。

    參看《三閑集·辭顧颉剛教授令“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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