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承疇章奏文冊彙輯(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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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揭帖(順治十二年七月二十九日到)
欽命經略湖廣江西廣西雲南貴州等處地方、總督軍務兼理糧饷、太保兼太子太師、内翰林國史院大學士、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禦史洪承疇謹揭:為察報桃源失事情形,仰祈皇上鑒裁事。
案照本年四月十七日辰州逆賊水陸出犯常德。
經由桃源縣沖散塘撥官兵并知縣不知下落緣由。
職業于五月二十二日具疏上聞,随一面嚴行湖廣分巡湖北道佥事陳全國确查,去後。
順治十二年六月二十五日據該道詳稱:奉本院部批據本職塘報内開準沅州張總兵手本移稱:據沅州鎮标左營署守備劉應瑞等報稱:四月十五日奉沅鎮憲票帶領兵丁前去桃縣更換塘撥,本日申時率領到汛,時久雨綿延,江水泛漲,方行安插兵丁,随撥偵探頂塘信息,于十七日寅時天正霪雨霧罩,人喊逆賊來了,探看系頂塘褚把總在船叫喊,賊船即追褚把總船後順流直下,卑職率兵臨江對敵,不意賊船聯接齊到百十餘隻,賊衆兵寡,抵對不住,逆賊蜂擁上岸。
勢甚披猖,沖散各兵,受傷奔走。
卑職獨立難支,隻得拚命過河,仍即尋問桃源李知縣,因本縣原無城郭,知縣又病,遂不知其去向。
今收各兵回城,除将署守備劉應瑞軍法捆打外,等因移會到道。
相應轉報,陳蒙本院部詳批,沅标署守備劉應瑞,既于四月十五日領兵到桃源信地,既稱安插兵丁,随撥偵探頂塘信息,經十六日一日,至十七日寅時賊船到縣,何以并無預備,緻賊登岸沖散各兵并桃源知縣李瑢不知去向,似此疏虞,平日将兵防禦何在?仰該道即細查官兵失事緣由、信守将領職名、所領兵丁數目、并查桃源知縣有何下落、倉庫獄囚有無損失、地方民人是何情形?一一确詳通報速速。
奉此。
又蒙本院部批。
據本職為呈報縣官被擄事。
四月二十日據桃源縣署縣丞事丁禹赴職投見,二十四日據該縣代典史事柳秉芳報文到,職就經備行常德府,即便責差的當人役前赴桃源縣确查,知縣李瑢、教官康士骐,或見賊船勢衆,逃匿山溪,或别有他故,務須細查二官向往下落的實,具文報到,以憑轉報,毋得含糊,去後。
續據常德府知府高明回稱:随差快手張崇元、湯文前往桃源縣查探,于五月初二日擄署本縣縣丞事丁禹禀稱:四月十七日卑職奉委在南湖鋪修路,突見賊船群至,卑職急奔脫逃,遍查本縣知縣,未獲的音。
至二十九日,據難民何真如因賊拏住逃歸,稱李知縣被擄,已在賊營。
又據本府快手張崇元等禀稱:蒙差行至桃源地名車家灘,撞遇逃回民鎕方口稱:李知縣并攜印信,于四月十七日被賊擄獲,同方一船,十八日早裝往辰州。
于二十五日夜小的因賊兵醉眠,脫命逃回。
各報到府。
其康訓導俟差快探确另報。
據此該本職看得桃源縣知縣李鎕,先經告病,今被賊擄,難民何真如鎕方目擊情真,無容再查。
但辰、沅兩鎮,以桃源逼鄰賊境,特設防守官丁五百員名,兩鎮分班遣官防守。
今該沅鎮差中軍劉應瑞、千總蕭友元防守桃源,一旦狡賊東下,即雲縣無城池,倉猝之間,不能盡力堵剿,豈孤身一縣官,不能挾與偕行,而至令輕被賊擄,則平日防守之官,所防何事?豈可視縣官如草菅?若不按律置之以法,則玩恣成風,異日疆場之事,有不忍言者矣。
訓導康士骐查訪未明,容行另報等因。
奉批前塘報批查,尚未回報,此呈縣官印信被賊擄去,情節已确,但署縣丞丁禹、代典史柳秉芳,是奉何衙門批署?在何年月?其訓導康士骐,或何衙門委署?或部選實授?有無教谕?俱未報明。
官印既失,倉庫獄囚損失,不問可知。
而倉庫若幹錢糧?獄囚有無重犯?亦宜查明。
賊至桃源縣,地方民人作何搶害?皆應确報。
并中軍劉應瑞是何營分、職銜?或部推實授?或外委署事?必會查明白。
及查兵丁損失确數,限文到三日内,一一詳報。
持差人馳到,毋得發塘撥以緻稽遲。
立等具題。
至緊。
又奉本院部憲票行,職查明二次批詞,備細查明,限文到次日内具文,付差來内丁帶到,以憑繕疏,毋容遲緩時刻。
奉此,該本職當即備行當德府,并移會辰、沅兩鎮查複,于六月初七日催據常德府呈稱:查得桃源失陷,縣官被擄,此賊時勢,出沒無常,兵馬交哄,鄉民星散,經承盡去。
止有原任本縣縣丞萬啟泰,先經報陞,續奉文革職,因大兵經臨,蒙本道着啟萬泰采買榖米,接濟軍需,住縣日久,深知地方情形,随令查探,所批各項情節,取具回報,催據萬啟泰回稱:該卑職查得辰賊,逼近桃源,時遇大水泛漲,逆賊乘水順流而下,于本年四月十七日寅時突犯桃源。
細查告病知縣李瑢,據本官家人李養德逃出供報,賊到之時,本官披衣在後堂佥押将傾就編銀三百兩計六錠,用印起解,不期賊突然至縣,知縣并印信庫銀盡被所擄。
又卑職查本縣倉廒,并無榖米,驿馬一十匹,俱遭賊搶。
牢獄并無重犯,地方民人情形,雖則水陸直犯,原無殺擄,桃邑之民,盡避山林,尚未甯居。
又查署縣丞丁禹,原任麻陽縣典史,于順治十一年六月内奉辰沅兵備道劉副使批委署事,其署典史柳秉芳,系沅水驿驿丞,因知縣李瑢告病,于十二年二月内奉道府暫委料理捕務。
彼時丁禹在本縣鄒市迤東修理橋路,柳秉芳奉刑廳差委,亦在鄒市,俱未在縣。
再查桃源教谕,從無部選,亦無委署,止部選訓導康士骐,系湖廣荊州府監利縣人,因無齋學,不在縣居。
據門鬥苟自榮傳言,本官在江南岸秦陽坪居住,離城一裡,賊到先登北岸到縣。
是以本官得脫遁至龍陽,聞已回籍,印信原未頒發,今奉行查,各據實回報。
等情申府。
據此,查得桃源與辰賊逼鄰,四月十七日因大水泛漲,以緻賊船直犯桃邑,擄去縣官,并帶縣印一顆。
查倉内并無米榖,止據本官家人李養德禀報:劫去編銀三百兩,且經承逃散,無憑稽查。
本縣驿馬一十匹,盡被擄去。
監獄并無重犯,通邑士民,潛避山林,尚未複業。
鄒市客船貨物,所焚不過二、三隻。
其餘逃走者多,内中亦有被掠,止搶貨物,船未拏去,仍系商賈駕逃,無人可考。
及查丁禹原系叔和碩鄭親王委補辰州府麻陽縣典史,因辰失陷,流寓常德,先以桃邑乏員,于十一年六月内蒙辰沅兵備道帶管分巡湖北道劉副使批委暫署本縣縣丞事。
其柳秉芳系辰州府沅州沅水驿驿丞,因桃邑乏捕,于今十二年正月内詳蒙本道批委暫署典史事務。
再查儒學教谕,久缺印信,未奉部頒,止有铨選訓導康士骐在任。
先據快手湯文回稱:據門鬥苟自榮口稱:本官因賊犯桃源,直奔龍陽,聞知回籍。
本官系荊州府監利縣人。
本府已經差役張崇元前往偵探,俟查明另報,查縣屬驿巡久缺,此外并無被難官員。
至于失防職官兵丁損失,系幹武職衙門,本府不便查行,不敢妄報,懇乞轉移各鎮确查,回報到職。
六月初七日準沅州張總鎮移稱:案查劉應瑞系本标左營千總,于十一年九月内因左營中軍缺員,辰常楊鎮委署本營中軍,本年四月十五日以桃源擺塘,輪該本标更換,比撥兵二百名,以劉應瑞統領前去,十七日賊犯本标,損失兵丁十九名,随征守備一員、馬九匹,業已具呈報經略内院總督部院。
拟合移複。
又于六月初十日準辰常楊總鎮移稱:查得桃源縣無城垣可守,本鎮政慮縣官催征錢糧為重,恐有疏虞,所以設防兵五百名,将官一員,原未奉上令,舊議辰沅兩标鎮筸營一月一防,輪流更換。
鎮筸都司李祯、羅景芳奉經略内院調防益陽、新化,止有辰、沅兩鎮,一月一換。
本年正月十五日起,系辰标水師營将官張文明,二月十五日系沅标前營将官張祿,三月十五日該辰标中營将官張友才,因友才有四營傳宣中軍之責,發本營中軍守備荊國泰,外加千總三員荊起虎、程化鵬、高有功,協同率兵五百名前去防守。
四月十五日更換沅鎮左營領兵經制千總劉應瑞,後營千總蕭友元,帶兵在縣防守。
至于逆賊下犯桃源,本标官兵已回,所失縣官,并傷損兵丁情形,本鎮未知。
桃源縣官失落根由,煩為經移沅州張總鎮,查詢劉應瑞、蕭友元明白回複。
等因各到職。
準此。
該本職查得桃源知縣李瑢,被擄情節及擺塘官兵劉應瑞、蕭友元等,據常德府及準沅州總鎮辰常總鎮各回文甚悉,本職無庸複贅。
拟合轉報等情到職。
該職看得桃源縣離常德八十裡,與辰州相離三百裡,辰州地處上遊,順流而下,由桃源達常德,一日夜可到,雖桃源原無城池,重兵難以駐劄,但既設立縣治,内有縣官印信庫獄民人,幹系匪小,又有官兵駐防,安設塘撥,正藉為府城藩蔽,辰常總兵楊遇明,系常德主兵,沅州總兵張鵬程,駐兵常德,協同戰守,向來會議兩鎮各發官兵五百名,輪班設防,一月一換,似亦有責成,乃沅鎮張鵬程,發署守備左營千總劉應瑞、後營千總蕭友元,領兵赴防。
四月十五日乃其到信日期,既已安置塘兵,預撥偵探,何以四月十七日辰逆水路突下,乘夜直至桃源,官兵全無知覺?并無堵禦?緻令賊船登岸,沖散塘兵,搶劫縣官縣印,奪去編銀驿馬,以及焚掠商船。
經于十七日夜順流直抵常德河下,若果主兵鎮将,平日選官挑兵,設防嚴謹,偵探明遠,提督與總兵,不分主客,聯絡發哨,日夜戒備,則賊出必能先知,可以設法迎剿,何至有擄官、失印之事?今署守備千總劉應瑞與千總蕭友元,領兵防守,不能探禦賊衆,并官印俱不能保,雖官來倉猝,船隻勢衆,而疏防之罪,自無所辭。
職已令沅鎮總兵将二官羁候,仍行分巡湖北道會按察司究拟,另疏奏聞。
惟是左标提督總兵李本深、後标總兵胡茂祯,将謂是職經略軍前戰兵不宜分力守信,然戰者應預計于數十裡之外,不宜倉皇于近城咫尺之間。
辰常總兵楊遇明,将謂其将兵班次,業已交換,然班次雖有更換之月日,而桃源乃其專屬之信地。
統鎮總兵張鵬程,宜選實授将官,領兵駐防,乃以署中軍千總領兵前行,力輕勢弱,何以禦敵?今輪防該班失事,責将誰诿,已上職不敢不據行間實情指陳,以達宸聽。
使提督鎮将,知職不敢毫有隐飾,以為将來警惕修備之實圖。
然猶幸四月十八、十九等日,提督鎮将分統官兵迎剿,打沈賊船,堵賊退回,招撫多人,使逆賊狡計不得狂肆深入,此在湖南法度久弛,将兵懈玩之後,乃能盡力退賊,保全重地,功有足錄。
當此賊勢重大,沖邊緊急之際,正鼓勵戰守之時,職不敢不叩懇皇恩,寬其前過,叙其後功。
俾益加振奮,着實練兵,以期建殲賊恢疆之偉伐。
至于副将孫喜策,營兵有限,僅足協守府城,不能遠出哨防,其力量可原。
道臣陳全國,驕傲使氣,鎮将兵民,俱不相合,職行之批禀,屢次誡谕,仍未省改今屬縣失事,平日不能調和整饬可知。
職已先将違誤軍需,另疏糾參,候旨處分。
如微職經略五省,不能進取折沖,辄至官印被擄,調度無能之罪。
惟有束身靜聽皇上嚴譴。
其桃源縣委署縣丞丁禹、委署典史柳秉芳,當逆賊到日,一在鄒市修理橋梁,一因刑廳差委公出,俱不在縣;部選訓導康士骐,原無城守之責,因無縣學齋舍,寄居江之南岸,當賊由北岸入縣中,即行遠避,雖與同城失守不同,亦應聽候部議;所失桃源縣印信,應行補鑄。
搶去編銀驿馬,邊方殘苦,無從賠補。
仰懇皇恩豁免。
今逆賊于五月二十三、二十四日被滿漢官兵大創之後,暫退回辰州。
計無日不伺釁思逞,桃源乃常德門戶,先雖設有塘撥,官兵尚為單薄,又無堡寨可恃,今宜益加嚴謹。
但桃源議建城垣,敵壘當前,工程浩大,其勢不能;且亦無此多餘錢糧。
職今已行提督三鎮會議,或先于桃源要害去處,樹立本城排栅,漸修小堡,使官民将兵,有依據駐守之地。
一面責成辰常、沅州二鎮,必選擇實授遊擊,各領全營官官,合計一千二百同行。
常川駐守。
左标提督總兵、後标總兵既駐兵同城,安危與共,各應派撥本标将兵,安設于陬溪河洑山一帶,接連哨防,自不待借主之兵耳目以為耳目。
再議于桃源常德百裡上下,設立墩一十數座,安兵了望,遇警傳烽,百裡之内,一時可達。
一如防邊之例,并于桃源南北令辰常鎮先安設沿河哨船,如賊再由水路突犯,我兵哨船,可以順流傳報,不至出我不意,乘夜暗襲,有措手不及之虞。
職一面會總督撫臣,借動錢糧,預行修造,仍會選強幹知縣,另疏題補,以收拾殘廢,安撫民人。
抑職猶有請者,職于本年五月二十二日,具有辰州逆賊、水陸出犯、已經官德常兵堵回等事密疏具題。
内開:見駐常德鎮将官兵,其力量原為不薄,乃僅堵賊暫退,未見有斬獲,職恐提督各總兵及各标将領甚多,彼此易生推诿,即已先檄行調度,以提督李本深,職銜居先;應令提調總兵楊遇明,久駐地方;應會行提調總兵胡茂祯、張鵬程,應同加商确,遇有戰守機宜,必齊心合力,出奇制勝。
如果逆賊複出,期以盡力大創,殲滅賊衆,方為有功等因計職疏已呈睿覽,正在候旨,職今再懇切申明者,總為皇上命職經略,職勢不能分身四應,計惟有調度提督各鎮及将兵力備戰守,俾其各知提調商确,皆有責任。
經職兩疏題知,異日遇有功罪,必難分毫假借,期各自盡職守,先以慎固封疆,且漸圖恢複進取之大計。
職謹具疏密題,伏乞皇上下該部覆議。
請旨裁定行職。
欽遵奉行。
為此,除密本具題外,理合具揭。
須至揭帖者。
順治十二年七月初六日。
貼黃 欽命經略湖廣江西廣西雲南貴州等處地方、總督軍務兼理糧饷、太保兼太子太師、内翰林國史院大學士、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禦史洪承疇謹揭:為察報桃源失事等事。
職據分巡湖北道查報桃源逼近辰賊,原無城池,四月十七日辰賊出犯,該沅鎮張鵬程,發署守備千總劉應瑞、千總蕭友元,應班哨防,乃不能知覺堵禦,被賊沖散,擄去知縣李瑢,并縣印、編銀、驿馬。
二官疏防之罪,職已行羁候究拟。
惟提督各鎮李本深、楊遇明、胡茂祯、張鵬程,若平日主客聯絡,嚴防遠探,何至有此?猶幸四月十八等日,各能盡力退賊,保全重地,功有足錄。
職不敢不叩懇皇恩,寬其前過。
常協副将孫喜策,營兵有限,力量可原、道臣陳全國,職先已糾參。
職調度無能,靜聽皇上嚴譴。
桃源署縣丞丁禹、署典史柳秉芳,俱因公出。
訓導康士骐,不在同城,賊至遠避,應聽部議。
所失縣印、銀、馬,拟應補鑄豁免。
職檄行提督各鎮,将桃源加兵添撥,設立排栅小堡墩一哨船,嚴謹探防,并将職先疏内調度事宜,再懇切申明,俾各知責任,力備戰守。
伏乞皇上敕部覆議施行。
謹揭。
·常德剿賊大兵已旋荊州會議另發大兵駐劄澧州事密揭帖(順治十二年七月二十九日到) 欽命經略湖廣江西廣西雲南貴州等處地方、總督軍務兼理糧饷、太保兼太子太師、内翰林國史院大學士、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禦史洪承疇謹揭:為常德剿賊大兵已旋荊州,會議另發大兵駐劄澧州,臣謹将情形恭報上聞事。
竊照辰州逆賊,于六月二十三日夜及二十四等日敗挫之後,退紮麻衣洑,常德滿漢官兵追剿已遠,回赴常德,并職同固山額真、季什哈等,各統滿漢官兵,于六月初十日自湘潭回到長沙各情形。
職已于本年六月十二日塘報兵部在案。
惟查先于四月二十三日常德、寶慶、煙溪各處,一時同報賊警,新化、東安、益陽相繼見告,在在需兵堵禦。
荊州稍近常德,随經甯南靖寇大将軍陳泰,預先會發纛章京蘇格沙哈統兵援剿,其衡州駐劄固山額真、季什哈滿兵及職軍前漢兵,俱候賊逆确出何路,方可迎剿,既不便輕動,亦不便他分。
深慮逆賊于常德、寶慶兩頭牽制我兵,而暗由煙溪中間水陸并下,以出益陽,或從陸路走安化、甯鄉以犯長沙。
彼處無兵可以堵截,長沙根本動搖。
關系匪小。
職是以于五月初十日移咨纛章京商酌,如辰賊未退,正在剿殺,自不便動移。
若賊已退遠,常德米糧豆草,不能供應,大兵難以駐歇,或可移至長沙,績于五月十八日準纛章京咨會,辰州水陸賊衆,俱已遁去,大兵倘于常德久駐。
料豆槽刀,俱無所出;況天氣焱蒸,端候裁酌定奪。
又手劄内關:同衆大人會議地方情形,澧州與常德逼近,若分一枝大兵駐劄,則可兼顧常德。
在長沙與益陽逼近,若分一枝大兵駐劄,則可兼顧益陽。
倘有急警,援剿甚便,庶免滿兵奔馳之勞。
除已移咨大将軍裁酌,希為會商等因。
職彼時因賊情未定,長沙緊要,随即咨覆,請将大兵移至長沙,俟賊逆退後,再議分駐澧州。
繼聞貴州發下賊兵象隻,已抵白溶地方,迎遇出犯常德賊兵賊船,複下麻衣洑紮營,候孫可旺僞令再犯常德。
職即再移纛章京仍駐常德剿蕩,逆賊果于五月二十三日夜出犯,遂經纛章京督率滿漢官兵設計出奇,以少擊衆,大獲奇捷,控賊前鋒,若專靠漢兵,誠有不能;于此益見深賴滿兵之大力。
但逆賊大勢,全聚辰州,情形叵測,職同固山額真、季什哈等公議,即于六月初二日自衡州移赴湘潭,以備常德合剿,并就近防固長沙、益陽,仍可兼顧寶慶等處,随一面起行,一面備咨大将軍及纛章京知會;計咨文尚未投到荊州。
六月初八日職先準大将軍六月初二日咨開,前議将纛章京統赴常德兵内分撥前往長沙,以備防剿,今常德正在剿賊,纛章京所領兵内難以撥往,本府另将駐荊兵馬内每牛彔下撥暗甲一名,每固山章京一員,分得撥什庫一員,付蒙古梅勒章京蘇即東俄羅統領前赴長沙;惟貴院部同季固山額真酌駐防剿。
六月十四日又準大将軍咨會,本府前于六月初二日發赴長沙兩梅勒章京,随于本日起行至監利縣地方,見河堤沖決數十丈,水勢彌漫,難以濟渡。
又公安、澧州一路三穴,孫、黃二河川水泛溢,橋渡難施;據兩縣禀報在案。
似此大兵一時難進,勢必候水消落,方可前引等因。
職随咨覆内開:先時季固山額真滿兵同軍前漢兵尚駐衡州,大将軍因長沙空虛可慮,故分發大兵前來,酌駐防剿,誠為綢缪根本至計。
今衡州滿漢官兵已于六月初十日到長沙,可以接應益陽、煙溪一帶,大将軍所發大兵既為水阻轉回荊州,正為相宜。
俟湖南再有緊急,另議咨請,回覆大将軍去後。
同于六月十四日準纛章京咨開:六月初六日有從賊中投來者,審供賊自潰敗之後,業已遁回貴州。
又稱據常德一戰,除水淹殺不計數外,其解散逃奔者,約近二萬等情。
目前陸續投降逆賊,将至千餘。
本營令各鎮道逐名安插,聽伊自便,或留營中當兵,或發原籍為民,俟招撫之後,再行馳報。
現今常德卑濕狹隘,兵馬不便久駐。
本營拟暫回荊州,同大将軍等速議澧州應否駐防事宜。
至辰賊情勢,已發撥前去偵探,俟有的确,容另移知等因。
職即咨覆:大兵久駐常德,盛署露宿,地方卑隘,本院部不勝懸念,恨不能親赴料理。
但今賊逆雖敗退辰州,前屢據投誠家丁供,候請孫可旺僞示,則其情形尚未可定。
且常德城垣被陰雨沖壞塌倒,方在急議修築,十分可慮,若纛章京大兵遽回荊州,逆賊聞知,倘突至常德城下,止有提督鎮将漢兵,一面守城,一面臨陣,此不能大剿,且恐疏虞,萬一有意外之事,則湖南動搖,前番大捷奇功,甚為可惜。
是大兵或留或撤,實系常德郡城安危,即關湖南封疆利害。
今此咨文到日,纛章京如尚未起行,必祈仍暫駐常德,以俟賊出再剿。
本院部前派附近各府州縣,各出人夫船隻,解赴常德,以幫割運青草,喂養大兵馬匹,計已齊到。
又已分頭再催豆榖并木槽■〈金算刂〉刀,長沙道府亦有湊解接濟,應俟逆賊果盡回貴州,方可議移駐澧州。
倘此咨文到日,纛章京先已起行在途,未便轉回常德,則必求在澧州駐劄,以前此分駐澧州之議,定在應行,無俟再計。
澧州距常德一百八十裡,城内外頗寬,尚有房屋可屯駐兵馬。
而支應豆榖、幫供船夫、草束、槽、刀等項,長沙及省城,皆可由嶽州轉軍協濟;倘一回荊州,則離常德隔遠,恐不能策應,甚屬可慮。
合咨纛章京停止回荊,以慎固常德,并為湖南各郡保障。
至六月十八日職又準大将軍咨開:六月十二日午時據提督李本深等塘報,逆賊仍回紮麻衣洑,差人往孫逆處請示,本府因将駐荊大兵内所有明甲官兵,盡數發往常德,其應用草料,煩速行該管地方,陸續運濟。
如後有别信,本府亦往前進發。
為此移知。
六月二十四日準纛章京咨稱:準大将軍清字咨開:本營駐劄常德,與賊逼近,凡有地方情形,必甚的确,本營與衆大人議得常德城内窄狹,城外又無可居,為此滿洲兵丁難以駐劄,其常德與澧州不甚相遠,兩日可到,我兵欲駐澧州,兵丁及苦獨力,兩月勞苦,成病甚多。
馬匹倒斃,瘦羸不堪。
因此與衆固山大人會議,得将每牛彔出暗甲二名,明甲量撥多寡,與藍拜固山額真統率駐劄澧州,未知可否?本營與衆固山大人之見如此;惟俟大将軍之意裁酌。
已經移咨商議。
本營于六月十四日将馬匹俱發陸路先行,官兵坐船。
十七日已回荊州等因。
職見纛章京大兵已行,澧州駐劄之議,時不可緩。
即檄行湖廣分守上荊南道張國士,轉催房州府知府高翼辰親赴澧州,并委軍前傳号遊擊龍略,随征旗下官姜雲鳳、樊成、楊友松,将職借發軍前兵饷銀五千兩解交該道查收。
令該知府、知州就近采買稻谷,并于附近州縣預備雇給人夫船隻,以便大兵到日割交青草及多備木槽、■〈金算刂〉刀、鍋口,聽候取用;仍令龍略等住澧州,協同催辦。
又委旗下官蔣赓、龐守廉赴常德,同分巡湖北道及常德府,将長沙及省城運到常德米豆、■〈金算刂〉刀,速行雇船轉運澧州,以濟急用,并先劄會湖廣撫臣林天擎,預行布政司,将後運料豆及撥發饷銀,俱徑解澧州,以待大兵支應,無容時刻遲誤。
至六月二十九日,職又準大将軍咨開:前往常德纛章京,于六月二十一日已抵荊州,本府随于二十二日會衆議定。
七月初間,分發大兵前往澧州駐劄,其六月十四日發去擺牙喇官兵,仍在澧州駐劄等因各在案。
職于此深見大将軍臣陳泰為封疆大計,節次發兵,真是不遺餘力;纛章京臣蘇格沙哈,親臨地方,目擊兵情賊情甚真。
将原統赴常德剿賊官兵,暫回荊州休養,會議另發大兵駐劄澧州。
蓋以澧州離荊州、常德各一百八十裡,州城内外,尚可安住官兵。
且從石門、慈利二縣,直通辰州,計程止三百餘裡,甚得适中扼要。
今大将軍将先發擺牙喇官兵,已先留駐澧州。
于七月初間複發大兵前來,此不特常德遇警,援剿近便,可省滿兵奔馳之勞,免江湖渡涉之阻,且可壯荊州門戶,為湖南犄角,足以大張聲勢。
職已會同督撫諸臣,上緊催辦銀米料草各項,運解澧州,期于源源接濟,用資飽騰。
至前議長沙分兵駐劄,原因職同固山額真?季什哈等尚駐衡州,是以慮及根本空虛。
今職同固山額真已回長沙,自不敢先請荊州??移駐,必俟有緊急,長沙滿漢官兵調發他出,職臨期再會大将軍酌議發兵合剿,庶荊、澧、長沙,彼此聯絡,有如常山之勢。
封疆大有攸賴矣。
職謹将荊州節次發兵緣由及兵旋移駐情節,備具密疏題報,伏乞皇上垂鑒施行。
為此,除密本具題外,理合具揭。
須至揭帖者。
順治十二年七月初六日。
貼黃 欽命經略湖廣江西廣西雲南貴州等處地方、總督軍務兼理糧饷、太保兼太子太師、内翰林國史院大學士,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禦史洪承疇謹揭:為常德剿賊,大兵已旋荊州等事。
四月内常德各處報警,大将軍臣陳泰發纛竟京統兵常德援剿,彼時賊逆已退,職同固山額真、季什哈等,尚在衡州,慮長沙無兵,咨移纛章京移駐長沙繼聞辰賊複出,職咨大兵駐常德剿賊,果于五月二十三日夜,二十四日出犯。
纛意京出奇大捷,大将軍以纛章京兵不能移,六月初二日,自刑州發官兵将赴長沙,行至監利縣,因大水阻回。
職彼時先同滿洲官兵自衡州、湘潭回長沙,即咨覆停發官兵。
又準纛章京咨賊已遠遁,常德卑濕,兵丁多病,會議六月十七日暫回荊州休養,與大将軍商酌另發兵澧州。
職即于澧州預備糧料、草束、夫船、槽刀各項,六月二十九日準大将軍咨,纛章京二十一日到荊州,會議七月初間發兵赴澧州,其六月十四日先發擺牙喇官兵,仍在澧州駐劄。
職深見大将軍陳泰為封疆大計,節次發兵,不遺餘力。
今兵駐澧州,尤揭扼要,既省滿兵奔馳,且為湖南犄角。
伏乞皇上垂鑒施行。
謹揭。
·粵西官兵會合湖南将兵剿撫富川賊衆獲捷情形事揭帖(順治十三年正月十七日到) 欽命經略湖廣江西廣西雲南貴州等處地方、總督軍務兼理糧饷、太保兼太子太師、内翰林國史院大學士、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禦史洪承疇謹揭:為粵西官兵會合湖南将兵,剿撫富川賊衆,臣謹據塘報獲捷情形,恭報上聞事。
案照順治十二年十月初三日,職準廣西撫臣于時躍咨開:準提督廣西總兵官伯線國安手本内開:準本院咨:據富川縣報稱:九月初八日申時據營官陳遂報稱:探得猺賊數千,聚城會衆,要來劫搶,二五都各處村寨百姓,驚惶逃避。
又據差役楊正偵探回報:自昭平副将營兵馬撤回,其鐘山鎮附近下九團暨擎田五洞龍井各寨猺賊,約有三、四千,即将鐘山鎮營房一百餘間燒毀,鎮堡四門打壞落水,城垛俱拆平。
又将附近鐘山投誠觀岩水岩石牆數寨男婦拏去。
又統賊圍困馬山。
又行劫昭平二五都高寨,順民紛紛奔竄。
蒙撫院暨本道差官執示招撫不服等情。
相應商酌剿蕩,煩為議确賜覆。
準此。
本爵随會商右翼官兵蝦,以此屢撫不服,負固抗順之賊,難以縱其竊踞,當如貴院咨移,發兵征剿。
今議遣本标後營遊擊彭麟、前鋒守備王自福、領纛守備劉志高、劉莫方,前營把總孫堯相、左營把總徐陞、中營把總李仕、右營千總任忠厚、後營守備官千總事董伯文,共帶馬步官兵一千一百員名,拟于九月十八日出兵。
本爵密授方略,前去會同平樂副将劉用楚與原撥駐防守備王士元、王泰等,各分頭進剿,務盡根株,并檄行湖廣道将堵截等因。
又準廣西右翼總兵官全節移報:遺發中軍參将高應诏、右營守備郁從政、千總沈奇名、前中後千總李貴、丘進孝、陳應龍,随征帶兵守備李有才、李虎,千總林維鳳、把總楊自富、鄭友才、詹三光等,領官兵共八百名前往征剿。
又準管轄定南王下官兵蝦李茹春移報:本旗遺撥擺牙喇章京王永年、牛彔章京瞿天後,撥什庫程顯明,金如翠、張國良、王成名,領鐵甲兵丁五百名,火器兵丁九十四名,共官兵六百員名,前往征剿各等因。
準此,為照富川一隅,久為賊孽盤踞;又有僞逆朱盛濃等煽惑猺獞,負固狂逞,毒流楚粵,久拟發兵征剿,而僞逆朱盛濃等,又以投誠詭計餌我兵。
本院與提督伯,慮兵威所至,玉石俱焚,仰體皇仁好生德意,先差官童欽等前往招撫,而僞孽朱盛濃,賊首王心、鐘守禦、僞典史蔣幹柏等,日遺黨賊焚劫銅盆、洞心等寨,殺人擄牛,不可勝紀;而朱盛濃借口伊弟朱盛添往長沙經略軍前投誠,不日出山就撫,推據緩哄,以遂劫搶之謀。
随即會提督、鎮、蝦計議,發兵進剿,各訂日期前來,本院亦即行署中軍參将張可用,選撥本标把總李尚成,再撥材官姬之英、邢玺、孫光顯、孫榮顯、睦自勇、王邦相、夏仲英等,領親丁标兵宋雯、郎太等共一百員名,合營進發,會師征剿,并行湖南永州守道及道州參将,統領官兵于緊要隘口,嚴加堵截;并行平樂副将劉用楚,城守王士元、王泰,各率所部官會合前進。
仍嚴加申明紀律,及行署平樂同知查克中、署賀縣胡勳,将附近已順鄉村,逐一指示官兵,不許擅行搶掠擾害。
又令本院标官裴捷執招撫牌示監營,以示剿撫并用之意。
煩轉檄湖南道将協力截堵會剿等因到職。
職即督令楚粵官兵合力進剿去後。
十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據湖廣分守上湖南道左參議萬全呈稱:會剿粵西富川土逆一案,陸續接奉經略督撫各院部并廣西撫院憲檄,随備移道州參将李東鬥及行永道守備解明貴,各整搠兵馬,約同堵禦要隘,應援剿撫,并申饬附近各縣嚴守城池。
于十月二十日準該将李東鬥移稱:帶同永道守備解明貴,團集永明四都鄉勇數千,令署典史翁天寵并令署枇杷所千總蔡光鬥,點集所軍同進,本職親率官兵,于十月初三日,赴廣西富川八都秀山寨之茗山,有逆賊倡衆迎敵,我兵奮勇,随攻克茗山,殺賊二十餘人,傷死官兵二名,重傷兵丁五名,輕傷兵丁六名。
初五日攻破大壩十三村落,斬逆賊不計其數,活擒逆賊七名;同守備解明貴審實枭示,铳死兵丁二名,重傷兵丁四名,輕傷兵丁二名,餘逆逃聚村落山寨堅守。
十月初七日,又攻克山寨,殺死逆賊數十餘人,先後得婦女牛隻,器械等項,諸逆喪膽。
初八、九等日,有石密寨大壩十三村之餘孽,秀山寨、茗山、長圳、鬥岩寨、小田等村之賊黨,相繼投誠,傳谕剃發投見,給發告示,暫行安撫,俾觀望餘逆,知所觀感。
業經備具塘報在案。
十月二十五日又準李參将移稱:據廣西富川,各塘、下井、千長、盤文、星猺、老廖、明月等九排四十一戶,俱聞風歸順。
本職于十月十六日帶回赴廣西領兵将領及平樂府查同知處投見,給發告示,就近安撫,随到榖塘九都相會,粵西各營于十月十八日同進剿八都,見死賊滿山遍野,踴躍打仗,就于寶劍寨地名下營。
十九日長廣十餘寨,二十日湧泉十三寨,二十一日月塘七寨、九都三十餘寨,各頭目先後赴營投誠。
各給告示安撫。
軍聲大振。
獨是寶劍寨逆賊數千,猖獗粵西,将領計議拈阄,各分地方,晝夜圍攻。
複造敵樓攻打,賊見勢勇,料無生路,勇寨喊叫,自願投誠剃發。
二十九日有月塘、湧泉、長廣諸寨戶老,各具甘結,願保寶劍寨,永不做賊。
各将領及查同知等商量,給示安撫。
于是富川一帶悉平。
本職當查前茗山,集本道大壩山寨共得婦女十四口,大小水黃牛六十隻,鳥槍十八杆外,大旗槍刀無用,俱經焚毀。
前後共被打死兵丁十名,帶傷兵丁十六名,官馬一匹。
本營于十一月初二日回道州汛守,公同千把等官議将牛隻變價,半為陣亡兵丁超度,半賞帶傷兵丁湯藥。
又據永道守備解明貴塘報相同。
内雲:圍攻寶劍寨陣亡署把總一員向國華。
兵丁三名,重傷兵丁一名,得獲大旗二面,賊牛四隻,犒賞衆丁。
卑職于十一月初一日回永明縣汛守。
該本道看得是役也,參将李東鬥,守備解明貴及大小中千等官,鼓舞将士,以數百官兵,糾編立保甲鄉勇數千人,攻克逆寨,剿撫并用,則有茗山,大壩十三村落、山寨、石密等處也;廣宣招撫,則有榖塘、下井、九排、四十一戶長廣十餘寨,湧泉十三寨,月塘七寨,則九都三十餘寨皆服侯。
寶劍一寨,始而同粵西官兵攻打無忌,繼而畏死悔罪,安撫剿局已竣。
然後楚粵官兵,分頭旋汛,則富川諸逆,從此必傾心向化。
至于李參将獲過大小水黃牛六十隻,移稱半資陣亡超度,半資受傷湯藥,及守備解明貴營獲牛四隻,分犒衆丁,相應允從。
其得婦女十四口,本道移行該營,查其受難者,準行招領,不得一概稽留。
如該參将營陣亡兵丁十名,官兵一匹,守備解明貴陣亡把總一名,兵丁三名,自應招補。
十二月初九日,又據提督廣西總兵官佰線國安塘報,内稱:富川逆賊招撫不服緣由,及發兵行剿日期,相機招撫情形,俱經塘報訖。
十一月二十二日據提标後營遊擊彭麟,撫标領兵官姬之英、擺牙喇甲喇章京王永年、右翼鎮标中軍參将高應诏、平樂副将劉用楚班師回省,開具塘報,内稱:富川猺多民少,兼有僞部院朱盛濃、僞副将萬王心等,各恃險寨,作祟多年,蒙授方略,擒賊必須擒頭。
卑職等遵令先從間道于九月二十五日至地名葉地沖,正系死賊出入門戶,随議先發二兵,同監營官裴捷執牌前去,宣揚招撫,賊反鳴鑼放炮,不肯投誠,随議佰标遊擊彭麟、守備王自福、劉英才、劉志高、陳弘道、五營守千把總孫堯相、徐升、李仕、任忠厚、董伯文、守備王士元、王泰,分打北面,撫标領兵官姬之英、邢玺、孫光顯、睦自勇、孫榮顯、夏仲英、把總李尚成、平樂副将劉用楚、署中軍守備劉選勝、千總夏時凱、熊選、林成魁、陳略、周啟聖、劉用雲、資九湘、唐譽、楊經魁、鄭忠孝、劉泰、投誠總兵湛志倫,攻打東面。
王旗擺牙喇甲喇章京王永年、牛汞章京瞿天俊、鋒登撥什庫程顯明、金如翠、王國政、王成名、張國良、武斌、胡友升、汪三、吳懷玉、高二、羅國斌,攻打西面。
右翼鎮标中軍參将高應诏、守備李友才、雷正鳴、林維鳳、李虎,千總鄭友才、楊自富、彭祥、詹三光、李建功、都從政、沈奇名、丘進孝、陳應龍、王思訓、李貴、王好普,攻打南面。
四面齊上。
至九月二十七日午時攻破,斬賊五百餘徒,活擒僞監軍道周士顯。
當同文武審明枭示。
得獲腰刀八十把、鳥槍五十三門,長槍無數。
十月初一日起營,至上九團古城寨地方,随将甘順僞千總蒙時貴等,給發告示安撫,未及下營,即将僞副将王心險寨重重圍定,連夜攻打,生擒王心,并斬親兄王恩、長子王文鼎;有遊擊彭麟,得僞副将錫修印一顆。
十月初三日得獲僞部院朱盛濃,并弟朱盛添,搜獲新鑄未成銅條印二顆,追出僞兵部戎政尚書銅條印一顆,并獲僞典史将幹相,俱經解赴發落。
同日招出僞千總鐘守禦、周居道,遵憲令俱給發示安插,聲勢大振。
各賊棄寨盡逃深山,恐延日期,随留縣官守備王泰,在古城寨内宣布。
朝廷招撫深仁。
将上九團,及各寨逃賊,陸續安撫。
卑職等公同監營官裴捷,平樂置同知查克中,于十月初十日起營潛赴賊巢大圍,源正是拆毀城房之逆,死賊數千,旗号遍野,攔路接仗,随分遊擊彭麟,帶領守備王自福、劉英才、劉志高等;平樂副将劉用楚,帶領署中軍守備劉選勝、千把夏時凱、熊選、周啟聖等,從左殺進。
甲喇章京王永年、撫标領兵官姬之英、右翼中軍高應诏,帶領官兵瞿天俊、程顯明、金如翠、邪玺、孫光顯、李友才、雷正鳴、林維鳳、李虎,從右包來。
我兵奮勇,砍殺不計,死賊大敗,棄寨奔逃深山。
十一日各将分路搜山,賊衆又來接仗,被我兵殺死深溝山坡難數。
當得賊馬四匹,大旗八面、弓箭七副、铳炮三十門、長槍三百一十五根;并得大炮一門、長六尺、圍二尺五寸。
查系死賊原奪縣城之物。
即已擡赴古城,仍留縣用。
十月十二日起營,至賊巢地名二九龜石源,賊頭劉登會、麥有成、王勝章、瞿金科等,出寨迎敵。
我兵奮勇,砍殺數十,賊奔入寨,恃倚石寨高險,铳炮連天。
各将分頭,伯标遊擊彭麟、守千把王自福、劉英才、劉志高等,攻打正西。
撫标領兵官姬三英、邢玺、孫光顯等,攻打東北。
擺牙喇甲喇章京王永年、牛彔章京瞿天俊、程顯明、金如翠等,攻打正北。
右翼鎮标參将高應诏、守千把李友才、雷正鳴等,攻打正東。
平樂副将劉用楚、守千把劉選勝、熊選、夏時凱、周啟聖等,攻打正南。
十四日寅時,四面齊上,斬賊無數,活擒賊首劉登會、麥有成,并餘黨五十七名。
當即審明枭示。
得獲鳥槍四十二門,長槍二百八十根。
本日起營前進地名榖塘下井源,本寨猺民已赴道州參将李東鬥處投誠。
卑職等給示,令其仍歸本寨。
十月十六日早,公議發馬騎探路,鬥與道州參将李東鬥會合,前至寶劍地方,蠻賊率衆迎敵,我兵奮勇殺敗,有鎮标參将高應诏,得獲僞兵部職方司銅印一顆。
十八日前進地名八都,死賊數萬,滿山遍野。
泥溝稻田,攔口打仗,從辰至午,殺敗死賊,各奔原寨。
卑職等就于地名。
寶劍寨旁下營,連夜攻打,無奈此寨寬大,高險賊多,前系泮田,後系石山。
十月十九日即有長廣僞千總毛文範等一十四寨赴營投誠。
二十日有湧泉一十三寨赴營投誠。
二十一日有月塘七寨赴營投誠。
二十二日有金田八寨赴營投誠。
賊知我兵聲勢大振,九都三十餘寨,各領頭目赴營投誠,随将赉發告示公同文武面給安插,獨是寶劍賊徒數幹,猖獗無忌。
卑職等拈阄各分地方,晝夜圍攻,正在做造敵樓,限期攻打。
賊見勢勇,料無生路,通寨喊叫,情願剃發投誠。
二十九日有月塘湧泉長廣等寨寨老唐迓庭、義大策、毛萬九、莫廷炤、李大申等,各具甘結保狀,赴營呈遞。
願保寶劍寨永不做賊。
卑職等文武商議,仰體朝廷好生深仁,随即安撫訖。
十一月初一日回師古城,正議前往下九團剿撫,初三日據撫标招撫官蔣肇昌稱:此處已經盡順。
初六日帶領僞千總龔升科、頭目莫應龍等赴營投誠。
以上得獲馬匹刀槍盔甲,各賞有功員役,及受傷官兵。
是富川上九團,及七、八、九三都,并下九團,俱皆明白,已經全勝。
查富川逆賊,處處皆系險寨,利刃堅甲,為害多年。
渠魁現擒,餘賊就經剿撫,此皆遵授方略,仰仗朝廷威德所緻。
除陣亡被傷害官兵,聽各标自行開報外,本提标陣亡兵丁五十二名,帶傷千總一員徐升,把總一員李仕,輕重帶傷兵丁七十七名。
又據平樂副将劉用楚開報:該副将下陣亡兵丁一十四名,輕重傷兵丁十九名等情。
彙具塘報到爵。
據此,本爵看得富川是役,逆孽與寨賊,恃險真固,積玩多端,為楚粵兩省交界之患。
屢次谕撫不悛,緻引撲剿,猶逞兇拒敵,官兵攻圍,經五十餘日之久,而各寨始剿撫克平,誠永清一邊幅之巨毒。
其各寨賊逆,當陣斬與擒獲審戮者,報内開列詳明,其解到逆魁王心、蔣幹相等,已經公會撫按司道鎮蝦審明,當即枭示訖。
至于僞部院、朱盛濃與弟盛添,在撫院。
業有密疏會題,請旨定奪外,所有各标領兵将領,攻打各寨,或奮勇身先而拔寨,或登城砍栅而破巢,俱克稱戡敵之資,削平寇逆之薮。
此各将效力,不負委用。
且于剿後而示以招撫,使各寨畏威懾服,革心向化。
皆廣布大清朝恩威并濟。
所有得獲賊寨槍刀、器械、紅衣鳥槍、大炮等項,據各将彙報給散各營留用。
其所獲馬匹牛隻男婦,各将議照各标有功受傷官兵分别重輕引賞,以示鼓勵。
并給償陣亡兵丁,以作恤資。
至于旗幟與銅錫僞印關防條記等物,業經解驗有據。
其陣亡兵丁,本爵谕令各營挑選壯健餘丁,即行照數頂補,充足營伍。
相應塘報本經略察照具題,年因到職。
該職看得廣西所屬富川縣,與湖南道州永明接界,山勢險峻,民猺雜處,為土寇潛伏淵薮。
兼有僞部院朱盛濃竊踞于中,妄稱楚藩、遺孽,号召黨羽,以通孫、李二逆聲勢。
緻粵西湖南兩省交界地方,受其擾害。
廣西撫臣于時躍,先據富川縣塘報賊衆肆逞,即會提督伯臣線國安、右翼鎮全節管兵蝦李茹春,商酌發兵剿蕩,并咨職與湖廣督臣、湖廣偏沅撫臣,會行永州守道督發湖南道州參将李東鬥,率領營兵鄉勇約期堵截,廣西撫臣仍委署平樂府同知查克中等,随營指示,分别叛服,免緻混殺良民,并委标官裴捷等,持招撫告示曉谕,以示剿逆撫順并行不悖,乃粵西撫标提标右翼鎮管兵蝦各官兵及湖南道州參将、永州道守備各官兵,俱涉曆山險,依期會合,直搗賊巢,散脅擒渠,将富川一帶險寨克複,悉行歸順。
此皆仰賴皇上恩诏覃敷,遠迩向化,而撫臣于時躍及提督伯臣線國安、右翼鎮全節蝦李菇春,實心宣揚,多方調度,粵西調剿文武各官,皆同心合力,或奮勇争先,或圍寨破敵,或實行招撫,各着成績。
又湖廣分守上湖南道參議萬全,素練鄉勇,調随參将李東鬥官兵依期進發,堵剿斬獲,功俱足錄。
應否議叙,以激勵将來,此出自朝廷鴻恩。
其見獲僞部院朱盛濃,同弟朱盛添,初借投誠以緩兵,及職等知其詭計,即立引會兵以剿逆,先經廣西撫臣會疏請旨正法。
近報盛濃已經監故,足征天網不漏。
得獲器械铳炮各項,俱留營應用。
馬匹給賞受傷官兵。
至于各營所獲婦女牛隻,職仍書兩省撫臣,并行該道,轉會各營将領,招民認識,有主者即行給領,果系無主,方可酌量給賞。
其傷亡官兵,職仍另劄提督伯及檄行永州守道等查明,分别輕重,以聽另議,給發賞恤,庶可宣示皇仁。
至銅錫僞印關防旗幟,應聽撫臣于時躍就近驗明收儲。
職謹會同兩廣總督臣李率泰、湖廣總督臣祖澤遠、廣西撫臣于時躍、湖廣撫臣林天擎、偏沅撫臣袁廓宇、廣西按臣張所養、湖南按臣胡來相,合詞具題,伏乞皇上敕下該部覆議。
請旨裁定行下。
職等欽遵奉行。
為此,除具題外,理合具揭。
須至揭帖者。
順治十二年十二月十九日。
貼黃 欽命經略湖廣江西廣西雲南貴州等處地方、總督軍務兼理糧饷、太保兼太子太師、内翰林國史院大學士、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禦史洪承疇謹揭:為粵兩官兵會合湖南将兵剿撫等事。
職準廣西撫臣于時躍咨會:及據提督伯臣線國安分守上湖南道各塘報:廣西富川縣與湖南道州永明接界,為土寇猺獞淵薮,兼有僞部院朱盛濃,通孫、李二逆,流毒兩省交界,撫臣會提督伯、右翼鎮蝦、各發官兵,并咨職與湖廣督撫臣會發道州參将各官兵,約期堵截直搗賊巢,散脅擒渠,富川險寨,悉行歸順。
皆賴皇上恩诏覃敷。
廣西撫臣及提督伯等宣布調度,道臣萬全、參将李東鬥等官兵,鄉勇堵剿,功俱足錄。
應否議叙,出自朝廷鴻恩。
其見獲朱盛濃,同弟盛添,先經撫臣請旨正法,近報盛濃監故,得獲器械馬匹,留營賞用。
所獲婦女牛隻,職等會行招民認領;其傷亡官兵,另查賞恤。
職會督臣李率泰、祖澤遠、撫臣于時躍、林天擎、袁廓宇、按臣張所養、胡來相,疏乞皇上敕部覆議施行。
謹揭。
案照本年四月十七日辰州逆賊水陸出犯常德。
經由桃源縣沖散塘撥官兵并知縣不知下落緣由。
職業于五月二十二日具疏上聞,随一面嚴行湖廣分巡湖北道佥事陳全國确查,去後。
順治十二年六月二十五日據該道詳稱:奉本院部批據本職塘報内開準沅州張總兵手本移稱:據沅州鎮标左營署守備劉應瑞等報稱:四月十五日奉沅鎮憲票帶領兵丁前去桃縣更換塘撥,本日申時率領到汛,時久雨綿延,江水泛漲,方行安插兵丁,随撥偵探頂塘信息,于十七日寅時天正霪雨霧罩,人喊逆賊來了,探看系頂塘褚把總在船叫喊,賊船即追褚把總船後順流直下,卑職率兵臨江對敵,不意賊船聯接齊到百十餘隻,賊衆兵寡,抵對不住,逆賊蜂擁上岸。
勢甚披猖,沖散各兵,受傷奔走。
卑職獨立難支,隻得拚命過河,仍即尋問桃源李知縣,因本縣原無城郭,知縣又病,遂不知其去向。
今收各兵回城,除将署守備劉應瑞軍法捆打外,等因移會到道。
相應轉報,陳蒙本院部詳批,沅标署守備劉應瑞,既于四月十五日領兵到桃源信地,既稱安插兵丁,随撥偵探頂塘信息,經十六日一日,至十七日寅時賊船到縣,何以并無預備,緻賊登岸沖散各兵并桃源知縣李瑢不知去向,似此疏虞,平日将兵防禦何在?仰該道即細查官兵失事緣由、信守将領職名、所領兵丁數目、并查桃源知縣有何下落、倉庫獄囚有無損失、地方民人是何情形?一一确詳通報速速。
奉此。
又蒙本院部批。
據本職為呈報縣官被擄事。
四月二十日據桃源縣署縣丞事丁禹赴職投見,二十四日據該縣代典史事柳秉芳報文到,職就經備行常德府,即便責差的當人役前赴桃源縣确查,知縣李瑢、教官康士骐,或見賊船勢衆,逃匿山溪,或别有他故,務須細查二官向往下落的實,具文報到,以憑轉報,毋得含糊,去後。
續據常德府知府高明回稱:随差快手張崇元、湯文前往桃源縣查探,于五月初二日擄署本縣縣丞事丁禹禀稱:四月十七日卑職奉委在南湖鋪修路,突見賊船群至,卑職急奔脫逃,遍查本縣知縣,未獲的音。
至二十九日,據難民何真如因賊拏住逃歸,稱李知縣被擄,已在賊營。
又據本府快手張崇元等禀稱:蒙差行至桃源地名車家灘,撞遇逃回民鎕方口稱:李知縣并攜印信,于四月十七日被賊擄獲,同方一船,十八日早裝往辰州。
于二十五日夜小的因賊兵醉眠,脫命逃回。
各報到府。
其康訓導俟差快探确另報。
據此該本職看得桃源縣知縣李鎕,先經告病,今被賊擄,難民何真如鎕方目擊情真,無容再查。
但辰、沅兩鎮,以桃源逼鄰賊境,特設防守官丁五百員名,兩鎮分班遣官防守。
今該沅鎮差中軍劉應瑞、千總蕭友元防守桃源,一旦狡賊東下,即雲縣無城池,倉猝之間,不能盡力堵剿,豈孤身一縣官,不能挾與偕行,而至令輕被賊擄,則平日防守之官,所防何事?豈可視縣官如草菅?若不按律置之以法,則玩恣成風,異日疆場之事,有不忍言者矣。
訓導康士骐查訪未明,容行另報等因。
奉批前塘報批查,尚未回報,此呈縣官印信被賊擄去,情節已确,但署縣丞丁禹、代典史柳秉芳,是奉何衙門批署?在何年月?其訓導康士骐,或何衙門委署?或部選實授?有無教谕?俱未報明。
官印既失,倉庫獄囚損失,不問可知。
而倉庫若幹錢糧?獄囚有無重犯?亦宜查明。
賊至桃源縣,地方民人作何搶害?皆應确報。
并中軍劉應瑞是何營分、職銜?或部推實授?或外委署事?必會查明白。
及查兵丁損失确數,限文到三日内,一一詳報。
持差人馳到,毋得發塘撥以緻稽遲。
立等具題。
至緊。
又奉本院部憲票行,職查明二次批詞,備細查明,限文到次日内具文,付差來内丁帶到,以憑繕疏,毋容遲緩時刻。
奉此,該本職當即備行當德府,并移會辰、沅兩鎮查複,于六月初七日催據常德府呈稱:查得桃源失陷,縣官被擄,此賊時勢,出沒無常,兵馬交哄,鄉民星散,經承盡去。
止有原任本縣縣丞萬啟泰,先經報陞,續奉文革職,因大兵經臨,蒙本道着啟萬泰采買榖米,接濟軍需,住縣日久,深知地方情形,随令查探,所批各項情節,取具回報,催據萬啟泰回稱:該卑職查得辰賊,逼近桃源,時遇大水泛漲,逆賊乘水順流而下,于本年四月十七日寅時突犯桃源。
細查告病知縣李瑢,據本官家人李養德逃出供報,賊到之時,本官披衣在後堂佥押将傾就編銀三百兩計六錠,用印起解,不期賊突然至縣,知縣并印信庫銀盡被所擄。
又卑職查本縣倉廒,并無榖米,驿馬一十匹,俱遭賊搶。
牢獄并無重犯,地方民人情形,雖則水陸直犯,原無殺擄,桃邑之民,盡避山林,尚未甯居。
又查署縣丞丁禹,原任麻陽縣典史,于順治十一年六月内奉辰沅兵備道劉副使批委署事,其署典史柳秉芳,系沅水驿驿丞,因知縣李瑢告病,于十二年二月内奉道府暫委料理捕務。
彼時丁禹在本縣鄒市迤東修理橋路,柳秉芳奉刑廳差委,亦在鄒市,俱未在縣。
再查桃源教谕,從無部選,亦無委署,止部選訓導康士骐,系湖廣荊州府監利縣人,因無齋學,不在縣居。
據門鬥苟自榮傳言,本官在江南岸秦陽坪居住,離城一裡,賊到先登北岸到縣。
是以本官得脫遁至龍陽,聞已回籍,印信原未頒發,今奉行查,各據實回報。
等情申府。
據此,查得桃源與辰賊逼鄰,四月十七日因大水泛漲,以緻賊船直犯桃邑,擄去縣官,并帶縣印一顆。
查倉内并無米榖,止據本官家人李養德禀報:劫去編銀三百兩,且經承逃散,無憑稽查。
本縣驿馬一十匹,盡被擄去。
監獄并無重犯,通邑士民,潛避山林,尚未複業。
鄒市客船貨物,所焚不過二、三隻。
其餘逃走者多,内中亦有被掠,止搶貨物,船未拏去,仍系商賈駕逃,無人可考。
及查丁禹原系叔和碩鄭親王委補辰州府麻陽縣典史,因辰失陷,流寓常德,先以桃邑乏員,于十一年六月内蒙辰沅兵備道帶管分巡湖北道劉副使批委暫署本縣縣丞事。
其柳秉芳系辰州府沅州沅水驿驿丞,因桃邑乏捕,于今十二年正月内詳蒙本道批委暫署典史事務。
再查儒學教谕,久缺印信,未奉部頒,止有铨選訓導康士骐在任。
先據快手湯文回稱:據門鬥苟自榮口稱:本官因賊犯桃源,直奔龍陽,聞知回籍。
本官系荊州府監利縣人。
本府已經差役張崇元前往偵探,俟查明另報,查縣屬驿巡久缺,此外并無被難官員。
至于失防職官兵丁損失,系幹武職衙門,本府不便查行,不敢妄報,懇乞轉移各鎮确查,回報到職。
六月初七日準沅州張總鎮移稱:案查劉應瑞系本标左營千總,于十一年九月内因左營中軍缺員,辰常楊鎮委署本營中軍,本年四月十五日以桃源擺塘,輪該本标更換,比撥兵二百名,以劉應瑞統領前去,十七日賊犯本标,損失兵丁十九名,随征守備一員、馬九匹,業已具呈報經略内院總督部院。
拟合移複。
又于六月初十日準辰常楊總鎮移稱:查得桃源縣無城垣可守,本鎮政慮縣官催征錢糧為重,恐有疏虞,所以設防兵五百名,将官一員,原未奉上令,舊議辰沅兩标鎮筸營一月一防,輪流更換。
鎮筸都司李祯、羅景芳奉經略内院調防益陽、新化,止有辰、沅兩鎮,一月一換。
本年正月十五日起,系辰标水師營将官張文明,二月十五日系沅标前營将官張祿,三月十五日該辰标中營将官張友才,因友才有四營傳宣中軍之責,發本營中軍守備荊國泰,外加千總三員荊起虎、程化鵬、高有功,協同率兵五百名前去防守。
四月十五日更換沅鎮左營領兵經制千總劉應瑞,後營千總蕭友元,帶兵在縣防守。
至于逆賊下犯桃源,本标官兵已回,所失縣官,并傷損兵丁情形,本鎮未知。
桃源縣官失落根由,煩為經移沅州張總鎮,查詢劉應瑞、蕭友元明白回複。
等因各到職。
準此。
該本職查得桃源知縣李瑢,被擄情節及擺塘官兵劉應瑞、蕭友元等,據常德府及準沅州總鎮辰常總鎮各回文甚悉,本職無庸複贅。
拟合轉報等情到職。
該職看得桃源縣離常德八十裡,與辰州相離三百裡,辰州地處上遊,順流而下,由桃源達常德,一日夜可到,雖桃源原無城池,重兵難以駐劄,但既設立縣治,内有縣官印信庫獄民人,幹系匪小,又有官兵駐防,安設塘撥,正藉為府城藩蔽,辰常總兵楊遇明,系常德主兵,沅州總兵張鵬程,駐兵常德,協同戰守,向來會議兩鎮各發官兵五百名,輪班設防,一月一換,似亦有責成,乃沅鎮張鵬程,發署守備左營千總劉應瑞、後營千總蕭友元,領兵赴防。
四月十五日乃其到信日期,既已安置塘兵,預撥偵探,何以四月十七日辰逆水路突下,乘夜直至桃源,官兵全無知覺?并無堵禦?緻令賊船登岸,沖散塘兵,搶劫縣官縣印,奪去編銀驿馬,以及焚掠商船。
經于十七日夜順流直抵常德河下,若果主兵鎮将,平日選官挑兵,設防嚴謹,偵探明遠,提督與總兵,不分主客,聯絡發哨,日夜戒備,則賊出必能先知,可以設法迎剿,何至有擄官、失印之事?今署守備千總劉應瑞與千總蕭友元,領兵防守,不能探禦賊衆,并官印俱不能保,雖官來倉猝,船隻勢衆,而疏防之罪,自無所辭。
職已令沅鎮總兵将二官羁候,仍行分巡湖北道會按察司究拟,另疏奏聞。
惟是左标提督總兵李本深、後标總兵胡茂祯,将謂是職經略軍前戰兵不宜分力守信,然戰者應預計于數十裡之外,不宜倉皇于近城咫尺之間。
辰常總兵楊遇明,将謂其将兵班次,業已交換,然班次雖有更換之月日,而桃源乃其專屬之信地。
統鎮總兵張鵬程,宜選實授将官,領兵駐防,乃以署中軍千總領兵前行,力輕勢弱,何以禦敵?今輪防該班失事,責将誰诿,已上職不敢不據行間實情指陳,以達宸聽。
使提督鎮将,知職不敢毫有隐飾,以為将來警惕修備之實圖。
然猶幸四月十八、十九等日,提督鎮将分統官兵迎剿,打沈賊船,堵賊退回,招撫多人,使逆賊狡計不得狂肆深入,此在湖南法度久弛,将兵懈玩之後,乃能盡力退賊,保全重地,功有足錄。
當此賊勢重大,沖邊緊急之際,正鼓勵戰守之時,職不敢不叩懇皇恩,寬其前過,叙其後功。
俾益加振奮,着實練兵,以期建殲賊恢疆之偉伐。
至于副将孫喜策,營兵有限,僅足協守府城,不能遠出哨防,其力量可原。
道臣陳全國,驕傲使氣,鎮将兵民,俱不相合,職行之批禀,屢次誡谕,仍未省改今屬縣失事,平日不能調和整饬可知。
職已先将違誤軍需,另疏糾參,候旨處分。
如微職經略五省,不能進取折沖,辄至官印被擄,調度無能之罪。
惟有束身靜聽皇上嚴譴。
其桃源縣委署縣丞丁禹、委署典史柳秉芳,當逆賊到日,一在鄒市修理橋梁,一因刑廳差委公出,俱不在縣;部選訓導康士骐,原無城守之責,因無縣學齋舍,寄居江之南岸,當賊由北岸入縣中,即行遠避,雖與同城失守不同,亦應聽候部議;所失桃源縣印信,應行補鑄。
搶去編銀驿馬,邊方殘苦,無從賠補。
仰懇皇恩豁免。
今逆賊于五月二十三、二十四日被滿漢官兵大創之後,暫退回辰州。
計無日不伺釁思逞,桃源乃常德門戶,先雖設有塘撥,官兵尚為單薄,又無堡寨可恃,今宜益加嚴謹。
但桃源議建城垣,敵壘當前,工程浩大,其勢不能;且亦無此多餘錢糧。
職今已行提督三鎮會議,或先于桃源要害去處,樹立本城排栅,漸修小堡,使官民将兵,有依據駐守之地。
一面責成辰常、沅州二鎮,必選擇實授遊擊,各領全營官官,合計一千二百同行。
常川駐守。
左标提督總兵、後标總兵既駐兵同城,安危與共,各應派撥本标将兵,安設于陬溪河洑山一帶,接連哨防,自不待借主之兵耳目以為耳目。
再議于桃源常德百裡上下,設立墩一十數座,安兵了望,遇警傳烽,百裡之内,一時可達。
一如防邊之例,并于桃源南北令辰常鎮先安設沿河哨船,如賊再由水路突犯,我兵哨船,可以順流傳報,不至出我不意,乘夜暗襲,有措手不及之虞。
職一面會總督撫臣,借動錢糧,預行修造,仍會選強幹知縣,另疏題補,以收拾殘廢,安撫民人。
抑職猶有請者,職于本年五月二十二日,具有辰州逆賊、水陸出犯、已經官德常兵堵回等事密疏具題。
内開:見駐常德鎮将官兵,其力量原為不薄,乃僅堵賊暫退,未見有斬獲,職恐提督各總兵及各标将領甚多,彼此易生推诿,即已先檄行調度,以提督李本深,職銜居先;應令提調總兵楊遇明,久駐地方;應會行提調總兵胡茂祯、張鵬程,應同加商确,遇有戰守機宜,必齊心合力,出奇制勝。
如果逆賊複出,期以盡力大創,殲滅賊衆,方為有功等因計職疏已呈睿覽,正在候旨,職今再懇切申明者,總為皇上命職經略,職勢不能分身四應,計惟有調度提督各鎮及将兵力備戰守,俾其各知提調商确,皆有責任。
經職兩疏題知,異日遇有功罪,必難分毫假借,期各自盡職守,先以慎固封疆,且漸圖恢複進取之大計。
職謹具疏密題,伏乞皇上下該部覆議。
請旨裁定行職。
欽遵奉行。
為此,除密本具題外,理合具揭。
須至揭帖者。
順治十二年七月初六日。
貼黃 欽命經略湖廣江西廣西雲南貴州等處地方、總督軍務兼理糧饷、太保兼太子太師、内翰林國史院大學士、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禦史洪承疇謹揭:為察報桃源失事等事。
職據分巡湖北道查報桃源逼近辰賊,原無城池,四月十七日辰賊出犯,該沅鎮張鵬程,發署守備千總劉應瑞、千總蕭友元,應班哨防,乃不能知覺堵禦,被賊沖散,擄去知縣李瑢,并縣印、編銀、驿馬。
二官疏防之罪,職已行羁候究拟。
惟提督各鎮李本深、楊遇明、胡茂祯、張鵬程,若平日主客聯絡,嚴防遠探,何至有此?猶幸四月十八等日,各能盡力退賊,保全重地,功有足錄。
職不敢不叩懇皇恩,寬其前過。
常協副将孫喜策,營兵有限,力量可原、道臣陳全國,職先已糾參。
職調度無能,靜聽皇上嚴譴。
桃源署縣丞丁禹、署典史柳秉芳,俱因公出。
訓導康士骐,不在同城,賊至遠避,應聽部議。
所失縣印、銀、馬,拟應補鑄豁免。
職檄行提督各鎮,将桃源加兵添撥,設立排栅小堡墩一哨船,嚴謹探防,并将職先疏内調度事宜,再懇切申明,俾各知責任,力備戰守。
伏乞皇上敕部覆議施行。
謹揭。
·常德剿賊大兵已旋荊州會議另發大兵駐劄澧州事密揭帖(順治十二年七月二十九日到) 欽命經略湖廣江西廣西雲南貴州等處地方、總督軍務兼理糧饷、太保兼太子太師、内翰林國史院大學士、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禦史洪承疇謹揭:為常德剿賊大兵已旋荊州,會議另發大兵駐劄澧州,臣謹将情形恭報上聞事。
竊照辰州逆賊,于六月二十三日夜及二十四等日敗挫之後,退紮麻衣洑,常德滿漢官兵追剿已遠,回赴常德,并職同固山額真、季什哈等,各統滿漢官兵,于六月初十日自湘潭回到長沙各情形。
職已于本年六月十二日塘報兵部在案。
惟查先于四月二十三日常德、寶慶、煙溪各處,一時同報賊警,新化、東安、益陽相繼見告,在在需兵堵禦。
荊州稍近常德,随經甯南靖寇大将軍陳泰,預先會發纛章京蘇格沙哈統兵援剿,其衡州駐劄固山額真、季什哈滿兵及職軍前漢兵,俱候賊逆确出何路,方可迎剿,既不便輕動,亦不便他分。
深慮逆賊于常德、寶慶兩頭牽制我兵,而暗由煙溪中間水陸并下,以出益陽,或從陸路走安化、甯鄉以犯長沙。
彼處無兵可以堵截,長沙根本動搖。
關系匪小。
職是以于五月初十日移咨纛章京商酌,如辰賊未退,正在剿殺,自不便動移。
若賊已退遠,常德米糧豆草,不能供應,大兵難以駐歇,或可移至長沙,績于五月十八日準纛章京咨會,辰州水陸賊衆,俱已遁去,大兵倘于常德久駐。
料豆槽刀,俱無所出;況天氣焱蒸,端候裁酌定奪。
又手劄内關:同衆大人會議地方情形,澧州與常德逼近,若分一枝大兵駐劄,則可兼顧常德。
在長沙與益陽逼近,若分一枝大兵駐劄,則可兼顧益陽。
倘有急警,援剿甚便,庶免滿兵奔馳之勞。
除已移咨大将軍裁酌,希為會商等因。
職彼時因賊情未定,長沙緊要,随即咨覆,請将大兵移至長沙,俟賊逆退後,再議分駐澧州。
繼聞貴州發下賊兵象隻,已抵白溶地方,迎遇出犯常德賊兵賊船,複下麻衣洑紮營,候孫可旺僞令再犯常德。
職即再移纛章京仍駐常德剿蕩,逆賊果于五月二十三日夜出犯,遂經纛章京督率滿漢官兵設計出奇,以少擊衆,大獲奇捷,控賊前鋒,若專靠漢兵,誠有不能;于此益見深賴滿兵之大力。
但逆賊大勢,全聚辰州,情形叵測,職同固山額真、季什哈等公議,即于六月初二日自衡州移赴湘潭,以備常德合剿,并就近防固長沙、益陽,仍可兼顧寶慶等處,随一面起行,一面備咨大将軍及纛章京知會;計咨文尚未投到荊州。
六月初八日職先準大将軍六月初二日咨開,前議将纛章京統赴常德兵内分撥前往長沙,以備防剿,今常德正在剿賊,纛章京所領兵内難以撥往,本府另将駐荊兵馬内每牛彔下撥暗甲一名,每固山章京一員,分得撥什庫一員,付蒙古梅勒章京蘇即東俄羅統領前赴長沙;惟貴院部同季固山額真酌駐防剿。
六月十四日又準大将軍咨會,本府前于六月初二日發赴長沙兩梅勒章京,随于本日起行至監利縣地方,見河堤沖決數十丈,水勢彌漫,難以濟渡。
又公安、澧州一路三穴,孫、黃二河川水泛溢,橋渡難施;據兩縣禀報在案。
似此大兵一時難進,勢必候水消落,方可前引等因。
職随咨覆内開:先時季固山額真滿兵同軍前漢兵尚駐衡州,大将軍因長沙空虛可慮,故分發大兵前來,酌駐防剿,誠為綢缪根本至計。
今衡州滿漢官兵已于六月初十日到長沙,可以接應益陽、煙溪一帶,大将軍所發大兵既為水阻轉回荊州,正為相宜。
俟湖南再有緊急,另議咨請,回覆大将軍去後。
同于六月十四日準纛章京咨開:六月初六日有從賊中投來者,審供賊自潰敗之後,業已遁回貴州。
又稱據常德一戰,除水淹殺不計數外,其解散逃奔者,約近二萬等情。
目前陸續投降逆賊,将至千餘。
本營令各鎮道逐名安插,聽伊自便,或留營中當兵,或發原籍為民,俟招撫之後,再行馳報。
現今常德卑濕狹隘,兵馬不便久駐。
本營拟暫回荊州,同大将軍等速議澧州應否駐防事宜。
至辰賊情勢,已發撥前去偵探,俟有的确,容另移知等因。
職即咨覆:大兵久駐常德,盛署露宿,地方卑隘,本院部不勝懸念,恨不能親赴料理。
但今賊逆雖敗退辰州,前屢據投誠家丁供,候請孫可旺僞示,則其情形尚未可定。
且常德城垣被陰雨沖壞塌倒,方在急議修築,十分可慮,若纛章京大兵遽回荊州,逆賊聞知,倘突至常德城下,止有提督鎮将漢兵,一面守城,一面臨陣,此不能大剿,且恐疏虞,萬一有意外之事,則湖南動搖,前番大捷奇功,甚為可惜。
是大兵或留或撤,實系常德郡城安危,即關湖南封疆利害。
今此咨文到日,纛章京如尚未起行,必祈仍暫駐常德,以俟賊出再剿。
本院部前派附近各府州縣,各出人夫船隻,解赴常德,以幫割運青草,喂養大兵馬匹,計已齊到。
又已分頭再催豆榖并木槽■〈金算刂〉刀,長沙道府亦有湊解接濟,應俟逆賊果盡回貴州,方可議移駐澧州。
倘此咨文到日,纛章京先已起行在途,未便轉回常德,則必求在澧州駐劄,以前此分駐澧州之議,定在應行,無俟再計。
澧州距常德一百八十裡,城内外頗寬,尚有房屋可屯駐兵馬。
而支應豆榖、幫供船夫、草束、槽、刀等項,長沙及省城,皆可由嶽州轉軍協濟;倘一回荊州,則離常德隔遠,恐不能策應,甚屬可慮。
合咨纛章京停止回荊,以慎固常德,并為湖南各郡保障。
至六月十八日職又準大将軍咨開:六月十二日午時據提督李本深等塘報,逆賊仍回紮麻衣洑,差人往孫逆處請示,本府因将駐荊大兵内所有明甲官兵,盡數發往常德,其應用草料,煩速行該管地方,陸續運濟。
如後有别信,本府亦往前進發。
為此移知。
六月二十四日準纛章京咨稱:準大将軍清字咨開:本營駐劄常德,與賊逼近,凡有地方情形,必甚的确,本營與衆大人議得常德城内窄狹,城外又無可居,為此滿洲兵丁難以駐劄,其常德與澧州不甚相遠,兩日可到,我兵欲駐澧州,兵丁及苦獨力,兩月勞苦,成病甚多。
馬匹倒斃,瘦羸不堪。
因此與衆固山大人會議,得将每牛彔出暗甲二名,明甲量撥多寡,與藍拜固山額真統率駐劄澧州,未知可否?本營與衆固山大人之見如此;惟俟大将軍之意裁酌。
已經移咨商議。
本營于六月十四日将馬匹俱發陸路先行,官兵坐船。
十七日已回荊州等因。
職見纛章京大兵已行,澧州駐劄之議,時不可緩。
即檄行湖廣分守上荊南道張國士,轉催房州府知府高翼辰親赴澧州,并委軍前傳号遊擊龍略,随征旗下官姜雲鳳、樊成、楊友松,将職借發軍前兵饷銀五千兩解交該道查收。
令該知府、知州就近采買稻谷,并于附近州縣預備雇給人夫船隻,以便大兵到日割交青草及多備木槽、■〈金算刂〉刀、鍋口,聽候取用;仍令龍略等住澧州,協同催辦。
又委旗下官蔣赓、龐守廉赴常德,同分巡湖北道及常德府,将長沙及省城運到常德米豆、■〈金算刂〉刀,速行雇船轉運澧州,以濟急用,并先劄會湖廣撫臣林天擎,預行布政司,将後運料豆及撥發饷銀,俱徑解澧州,以待大兵支應,無容時刻遲誤。
至六月二十九日,職又準大将軍咨開:前往常德纛章京,于六月二十一日已抵荊州,本府随于二十二日會衆議定。
七月初間,分發大兵前往澧州駐劄,其六月十四日發去擺牙喇官兵,仍在澧州駐劄等因各在案。
職于此深見大将軍臣陳泰為封疆大計,節次發兵,真是不遺餘力;纛章京臣蘇格沙哈,親臨地方,目擊兵情賊情甚真。
将原統赴常德剿賊官兵,暫回荊州休養,會議另發大兵駐劄澧州。
蓋以澧州離荊州、常德各一百八十裡,州城内外,尚可安住官兵。
且從石門、慈利二縣,直通辰州,計程止三百餘裡,甚得适中扼要。
今大将軍将先發擺牙喇官兵,已先留駐澧州。
于七月初間複發大兵前來,此不特常德遇警,援剿近便,可省滿兵奔馳之勞,免江湖渡涉之阻,且可壯荊州門戶,為湖南犄角,足以大張聲勢。
職已會同督撫諸臣,上緊催辦銀米料草各項,運解澧州,期于源源接濟,用資飽騰。
至前議長沙分兵駐劄,原因職同固山額真?季什哈等尚駐衡州,是以慮及根本空虛。
今職同固山額真已回長沙,自不敢先請荊州??移駐,必俟有緊急,長沙滿漢官兵調發他出,職臨期再會大将軍酌議發兵合剿,庶荊、澧、長沙,彼此聯絡,有如常山之勢。
封疆大有攸賴矣。
職謹将荊州節次發兵緣由及兵旋移駐情節,備具密疏題報,伏乞皇上垂鑒施行。
為此,除密本具題外,理合具揭。
須至揭帖者。
順治十二年七月初六日。
貼黃 欽命經略湖廣江西廣西雲南貴州等處地方、總督軍務兼理糧饷、太保兼太子太師、内翰林國史院大學士,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禦史洪承疇謹揭:為常德剿賊,大兵已旋荊州等事。
四月内常德各處報警,大将軍臣陳泰發纛竟京統兵常德援剿,彼時賊逆已退,職同固山額真、季什哈等,尚在衡州,慮長沙無兵,咨移纛章京移駐長沙繼聞辰賊複出,職咨大兵駐常德剿賊,果于五月二十三日夜,二十四日出犯。
纛意京出奇大捷,大将軍以纛章京兵不能移,六月初二日,自刑州發官兵将赴長沙,行至監利縣,因大水阻回。
職彼時先同滿洲官兵自衡州、湘潭回長沙,即咨覆停發官兵。
又準纛章京咨賊已遠遁,常德卑濕,兵丁多病,會議六月十七日暫回荊州休養,與大将軍商酌另發兵澧州。
職即于澧州預備糧料、草束、夫船、槽刀各項,六月二十九日準大将軍咨,纛章京二十一日到荊州,會議七月初間發兵赴澧州,其六月十四日先發擺牙喇官兵,仍在澧州駐劄。
職深見大将軍陳泰為封疆大計,節次發兵,不遺餘力。
今兵駐澧州,尤揭扼要,既省滿兵奔馳,且為湖南犄角。
伏乞皇上垂鑒施行。
謹揭。
·粵西官兵會合湖南将兵剿撫富川賊衆獲捷情形事揭帖(順治十三年正月十七日到) 欽命經略湖廣江西廣西雲南貴州等處地方、總督軍務兼理糧饷、太保兼太子太師、内翰林國史院大學士、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禦史洪承疇謹揭:為粵西官兵會合湖南将兵,剿撫富川賊衆,臣謹據塘報獲捷情形,恭報上聞事。
案照順治十二年十月初三日,職準廣西撫臣于時躍咨開:準提督廣西總兵官伯線國安手本内開:準本院咨:據富川縣報稱:九月初八日申時據營官陳遂報稱:探得猺賊數千,聚城會衆,要來劫搶,二五都各處村寨百姓,驚惶逃避。
又據差役楊正偵探回報:自昭平副将營兵馬撤回,其鐘山鎮附近下九團暨擎田五洞龍井各寨猺賊,約有三、四千,即将鐘山鎮營房一百餘間燒毀,鎮堡四門打壞落水,城垛俱拆平。
又将附近鐘山投誠觀岩水岩石牆數寨男婦拏去。
又統賊圍困馬山。
又行劫昭平二五都高寨,順民紛紛奔竄。
蒙撫院暨本道差官執示招撫不服等情。
相應商酌剿蕩,煩為議确賜覆。
準此。
本爵随會商右翼官兵蝦,以此屢撫不服,負固抗順之賊,難以縱其竊踞,當如貴院咨移,發兵征剿。
今議遣本标後營遊擊彭麟、前鋒守備王自福、領纛守備劉志高、劉莫方,前營把總孫堯相、左營把總徐陞、中營把總李仕、右營千總任忠厚、後營守備官千總事董伯文,共帶馬步官兵一千一百員名,拟于九月十八日出兵。
本爵密授方略,前去會同平樂副将劉用楚與原撥駐防守備王士元、王泰等,各分頭進剿,務盡根株,并檄行湖廣道将堵截等因。
又準廣西右翼總兵官全節移報:遺發中軍參将高應诏、右營守備郁從政、千總沈奇名、前中後千總李貴、丘進孝、陳應龍,随征帶兵守備李有才、李虎,千總林維鳳、把總楊自富、鄭友才、詹三光等,領官兵共八百名前往征剿。
又準管轄定南王下官兵蝦李茹春移報:本旗遺撥擺牙喇章京王永年、牛彔章京瞿天後,撥什庫程顯明,金如翠、張國良、王成名,領鐵甲兵丁五百名,火器兵丁九十四名,共官兵六百員名,前往征剿各等因。
準此,為照富川一隅,久為賊孽盤踞;又有僞逆朱盛濃等煽惑猺獞,負固狂逞,毒流楚粵,久拟發兵征剿,而僞逆朱盛濃等,又以投誠詭計餌我兵。
本院與提督伯,慮兵威所至,玉石俱焚,仰體皇仁好生德意,先差官童欽等前往招撫,而僞孽朱盛濃,賊首王心、鐘守禦、僞典史蔣幹柏等,日遺黨賊焚劫銅盆、洞心等寨,殺人擄牛,不可勝紀;而朱盛濃借口伊弟朱盛添往長沙經略軍前投誠,不日出山就撫,推據緩哄,以遂劫搶之謀。
随即會提督、鎮、蝦計議,發兵進剿,各訂日期前來,本院亦即行署中軍參将張可用,選撥本标把總李尚成,再撥材官姬之英、邢玺、孫光顯、孫榮顯、睦自勇、王邦相、夏仲英等,領親丁标兵宋雯、郎太等共一百員名,合營進發,會師征剿,并行湖南永州守道及道州參将,統領官兵于緊要隘口,嚴加堵截;并行平樂副将劉用楚,城守王士元、王泰,各率所部官會合前進。
仍嚴加申明紀律,及行署平樂同知查克中、署賀縣胡勳,将附近已順鄉村,逐一指示官兵,不許擅行搶掠擾害。
又令本院标官裴捷執招撫牌示監營,以示剿撫并用之意。
煩轉檄湖南道将協力截堵會剿等因到職。
職即督令楚粵官兵合力進剿去後。
十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據湖廣分守上湖南道左參議萬全呈稱:會剿粵西富川土逆一案,陸續接奉經略督撫各院部并廣西撫院憲檄,随備移道州參将李東鬥及行永道守備解明貴,各整搠兵馬,約同堵禦要隘,應援剿撫,并申饬附近各縣嚴守城池。
于十月二十日準該将李東鬥移稱:帶同永道守備解明貴,團集永明四都鄉勇數千,令署典史翁天寵并令署枇杷所千總蔡光鬥,點集所軍同進,本職親率官兵,于十月初三日,赴廣西富川八都秀山寨之茗山,有逆賊倡衆迎敵,我兵奮勇,随攻克茗山,殺賊二十餘人,傷死官兵二名,重傷兵丁五名,輕傷兵丁六名。
初五日攻破大壩十三村落,斬逆賊不計其數,活擒逆賊七名;同守備解明貴審實枭示,铳死兵丁二名,重傷兵丁四名,輕傷兵丁二名,餘逆逃聚村落山寨堅守。
十月初七日,又攻克山寨,殺死逆賊數十餘人,先後得婦女牛隻,器械等項,諸逆喪膽。
初八、九等日,有石密寨大壩十三村之餘孽,秀山寨、茗山、長圳、鬥岩寨、小田等村之賊黨,相繼投誠,傳谕剃發投見,給發告示,暫行安撫,俾觀望餘逆,知所觀感。
業經備具塘報在案。
十月二十五日又準李參将移稱:據廣西富川,各塘、下井、千長、盤文、星猺、老廖、明月等九排四十一戶,俱聞風歸順。
本職于十月十六日帶回赴廣西領兵将領及平樂府查同知處投見,給發告示,就近安撫,随到榖塘九都相會,粵西各營于十月十八日同進剿八都,見死賊滿山遍野,踴躍打仗,就于寶劍寨地名下營。
十九日長廣十餘寨,二十日湧泉十三寨,二十一日月塘七寨、九都三十餘寨,各頭目先後赴營投誠。
各給告示安撫。
軍聲大振。
獨是寶劍寨逆賊數千,猖獗粵西,将領計議拈阄,各分地方,晝夜圍攻。
複造敵樓攻打,賊見勢勇,料無生路,勇寨喊叫,自願投誠剃發。
二十九日有月塘、湧泉、長廣諸寨戶老,各具甘結,願保寶劍寨,永不做賊。
各将領及查同知等商量,給示安撫。
于是富川一帶悉平。
本職當查前茗山,集本道大壩山寨共得婦女十四口,大小水黃牛六十隻,鳥槍十八杆外,大旗槍刀無用,俱經焚毀。
前後共被打死兵丁十名,帶傷兵丁十六名,官馬一匹。
本營于十一月初二日回道州汛守,公同千把等官議将牛隻變價,半為陣亡兵丁超度,半賞帶傷兵丁湯藥。
又據永道守備解明貴塘報相同。
内雲:圍攻寶劍寨陣亡署把總一員向國華。
兵丁三名,重傷兵丁一名,得獲大旗二面,賊牛四隻,犒賞衆丁。
卑職于十一月初一日回永明縣汛守。
該本道看得是役也,參将李東鬥,守備解明貴及大小中千等官,鼓舞将士,以數百官兵,糾編立保甲鄉勇數千人,攻克逆寨,剿撫并用,則有茗山,大壩十三村落、山寨、石密等處也;廣宣招撫,則有榖塘、下井、九排、四十一戶長廣十餘寨,湧泉十三寨,月塘七寨,則九都三十餘寨皆服侯。
寶劍一寨,始而同粵西官兵攻打無忌,繼而畏死悔罪,安撫剿局已竣。
然後楚粵官兵,分頭旋汛,則富川諸逆,從此必傾心向化。
至于李參将獲過大小水黃牛六十隻,移稱半資陣亡超度,半資受傷湯藥,及守備解明貴營獲牛四隻,分犒衆丁,相應允從。
其得婦女十四口,本道移行該營,查其受難者,準行招領,不得一概稽留。
如該參将營陣亡兵丁十名,官兵一匹,守備解明貴陣亡把總一名,兵丁三名,自應招補。
十二月初九日,又據提督廣西總兵官佰線國安塘報,内稱:富川逆賊招撫不服緣由,及發兵行剿日期,相機招撫情形,俱經塘報訖。
十一月二十二日據提标後營遊擊彭麟,撫标領兵官姬之英、擺牙喇甲喇章京王永年、右翼鎮标中軍參将高應诏、平樂副将劉用楚班師回省,開具塘報,内稱:富川猺多民少,兼有僞部院朱盛濃、僞副将萬王心等,各恃險寨,作祟多年,蒙授方略,擒賊必須擒頭。
卑職等遵令先從間道于九月二十五日至地名葉地沖,正系死賊出入門戶,随議先發二兵,同監營官裴捷執牌前去,宣揚招撫,賊反鳴鑼放炮,不肯投誠,随議佰标遊擊彭麟、守備王自福、劉英才、劉志高、陳弘道、五營守千把總孫堯相、徐升、李仕、任忠厚、董伯文、守備王士元、王泰,分打北面,撫标領兵官姬之英、邢玺、孫光顯、睦自勇、孫榮顯、夏仲英、把總李尚成、平樂副将劉用楚、署中軍守備劉選勝、千總夏時凱、熊選、林成魁、陳略、周啟聖、劉用雲、資九湘、唐譽、楊經魁、鄭忠孝、劉泰、投誠總兵湛志倫,攻打東面。
王旗擺牙喇甲喇章京王永年、牛汞章京瞿天俊、鋒登撥什庫程顯明、金如翠、王國政、王成名、張國良、武斌、胡友升、汪三、吳懷玉、高二、羅國斌,攻打西面。
右翼鎮标中軍參将高應诏、守備李友才、雷正鳴、林維鳳、李虎,千總鄭友才、楊自富、彭祥、詹三光、李建功、都從政、沈奇名、丘進孝、陳應龍、王思訓、李貴、王好普,攻打南面。
四面齊上。
至九月二十七日午時攻破,斬賊五百餘徒,活擒僞監軍道周士顯。
當同文武審明枭示。
得獲腰刀八十把、鳥槍五十三門,長槍無數。
十月初一日起營,至上九團古城寨地方,随将甘順僞千總蒙時貴等,給發告示安撫,未及下營,即将僞副将王心險寨重重圍定,連夜攻打,生擒王心,并斬親兄王恩、長子王文鼎;有遊擊彭麟,得僞副将錫修印一顆。
十月初三日得獲僞部院朱盛濃,并弟朱盛添,搜獲新鑄未成銅條印二顆,追出僞兵部戎政尚書銅條印一顆,并獲僞典史将幹相,俱經解赴發落。
同日招出僞千總鐘守禦、周居道,遵憲令俱給發示安插,聲勢大振。
各賊棄寨盡逃深山,恐延日期,随留縣官守備王泰,在古城寨内宣布。
朝廷招撫深仁。
将上九團,及各寨逃賊,陸續安撫。
卑職等公同監營官裴捷,平樂置同知查克中,于十月初十日起營潛赴賊巢大圍,源正是拆毀城房之逆,死賊數千,旗号遍野,攔路接仗,随分遊擊彭麟,帶領守備王自福、劉英才、劉志高等;平樂副将劉用楚,帶領署中軍守備劉選勝、千把夏時凱、熊選、周啟聖等,從左殺進。
甲喇章京王永年、撫标領兵官姬之英、右翼中軍高應诏,帶領官兵瞿天俊、程顯明、金如翠、邪玺、孫光顯、李友才、雷正鳴、林維鳳、李虎,從右包來。
我兵奮勇,砍殺不計,死賊大敗,棄寨奔逃深山。
十一日各将分路搜山,賊衆又來接仗,被我兵殺死深溝山坡難數。
當得賊馬四匹,大旗八面、弓箭七副、铳炮三十門、長槍三百一十五根;并得大炮一門、長六尺、圍二尺五寸。
查系死賊原奪縣城之物。
即已擡赴古城,仍留縣用。
十月十二日起營,至賊巢地名二九龜石源,賊頭劉登會、麥有成、王勝章、瞿金科等,出寨迎敵。
我兵奮勇,砍殺數十,賊奔入寨,恃倚石寨高險,铳炮連天。
各将分頭,伯标遊擊彭麟、守千把王自福、劉英才、劉志高等,攻打正西。
撫标領兵官姬三英、邢玺、孫光顯等,攻打東北。
擺牙喇甲喇章京王永年、牛彔章京瞿天俊、程顯明、金如翠等,攻打正北。
右翼鎮标參将高應诏、守千把李友才、雷正鳴等,攻打正東。
平樂副将劉用楚、守千把劉選勝、熊選、夏時凱、周啟聖等,攻打正南。
十四日寅時,四面齊上,斬賊無數,活擒賊首劉登會、麥有成,并餘黨五十七名。
當即審明枭示。
得獲鳥槍四十二門,長槍二百八十根。
本日起營前進地名榖塘下井源,本寨猺民已赴道州參将李東鬥處投誠。
卑職等給示,令其仍歸本寨。
十月十六日早,公議發馬騎探路,鬥與道州參将李東鬥會合,前至寶劍地方,蠻賊率衆迎敵,我兵奮勇殺敗,有鎮标參将高應诏,得獲僞兵部職方司銅印一顆。
十八日前進地名八都,死賊數萬,滿山遍野。
泥溝稻田,攔口打仗,從辰至午,殺敗死賊,各奔原寨。
卑職等就于地名。
寶劍寨旁下營,連夜攻打,無奈此寨寬大,高險賊多,前系泮田,後系石山。
十月十九日即有長廣僞千總毛文範等一十四寨赴營投誠。
二十日有湧泉一十三寨赴營投誠。
二十一日有月塘七寨赴營投誠。
二十二日有金田八寨赴營投誠。
賊知我兵聲勢大振,九都三十餘寨,各領頭目赴營投誠,随将赉發告示公同文武面給安插,獨是寶劍賊徒數幹,猖獗無忌。
卑職等拈阄各分地方,晝夜圍攻,正在做造敵樓,限期攻打。
賊見勢勇,料無生路,通寨喊叫,情願剃發投誠。
二十九日有月塘湧泉長廣等寨寨老唐迓庭、義大策、毛萬九、莫廷炤、李大申等,各具甘結保狀,赴營呈遞。
願保寶劍寨永不做賊。
卑職等文武商議,仰體朝廷好生深仁,随即安撫訖。
十一月初一日回師古城,正議前往下九團剿撫,初三日據撫标招撫官蔣肇昌稱:此處已經盡順。
初六日帶領僞千總龔升科、頭目莫應龍等赴營投誠。
以上得獲馬匹刀槍盔甲,各賞有功員役,及受傷官兵。
是富川上九團,及七、八、九三都,并下九團,俱皆明白,已經全勝。
查富川逆賊,處處皆系險寨,利刃堅甲,為害多年。
渠魁現擒,餘賊就經剿撫,此皆遵授方略,仰仗朝廷威德所緻。
除陣亡被傷害官兵,聽各标自行開報外,本提标陣亡兵丁五十二名,帶傷千總一員徐升,把總一員李仕,輕重帶傷兵丁七十七名。
又據平樂副将劉用楚開報:該副将下陣亡兵丁一十四名,輕重傷兵丁十九名等情。
彙具塘報到爵。
據此,本爵看得富川是役,逆孽與寨賊,恃險真固,積玩多端,為楚粵兩省交界之患。
屢次谕撫不悛,緻引撲剿,猶逞兇拒敵,官兵攻圍,經五十餘日之久,而各寨始剿撫克平,誠永清一邊幅之巨毒。
其各寨賊逆,當陣斬與擒獲審戮者,報内開列詳明,其解到逆魁王心、蔣幹相等,已經公會撫按司道鎮蝦審明,當即枭示訖。
至于僞部院、朱盛濃與弟盛添,在撫院。
業有密疏會題,請旨定奪外,所有各标領兵将領,攻打各寨,或奮勇身先而拔寨,或登城砍栅而破巢,俱克稱戡敵之資,削平寇逆之薮。
此各将效力,不負委用。
且于剿後而示以招撫,使各寨畏威懾服,革心向化。
皆廣布大清朝恩威并濟。
所有得獲賊寨槍刀、器械、紅衣鳥槍、大炮等項,據各将彙報給散各營留用。
其所獲馬匹牛隻男婦,各将議照各标有功受傷官兵分别重輕引賞,以示鼓勵。
并給償陣亡兵丁,以作恤資。
至于旗幟與銅錫僞印關防條記等物,業經解驗有據。
其陣亡兵丁,本爵谕令各營挑選壯健餘丁,即行照數頂補,充足營伍。
相應塘報本經略察照具題,年因到職。
該職看得廣西所屬富川縣,與湖南道州永明接界,山勢險峻,民猺雜處,為土寇潛伏淵薮。
兼有僞部院朱盛濃竊踞于中,妄稱楚藩、遺孽,号召黨羽,以通孫、李二逆聲勢。
緻粵西湖南兩省交界地方,受其擾害。
廣西撫臣于時躍,先據富川縣塘報賊衆肆逞,即會提督伯臣線國安、右翼鎮全節管兵蝦李茹春,商酌發兵剿蕩,并咨職與湖廣督臣、湖廣偏沅撫臣,會行永州守道督發湖南道州參将李東鬥,率領營兵鄉勇約期堵截,廣西撫臣仍委署平樂府同知查克中等,随營指示,分别叛服,免緻混殺良民,并委标官裴捷等,持招撫告示曉谕,以示剿逆撫順并行不悖,乃粵西撫标提标右翼鎮管兵蝦各官兵及湖南道州參将、永州道守備各官兵,俱涉曆山險,依期會合,直搗賊巢,散脅擒渠,将富川一帶險寨克複,悉行歸順。
此皆仰賴皇上恩诏覃敷,遠迩向化,而撫臣于時躍及提督伯臣線國安、右翼鎮全節蝦李菇春,實心宣揚,多方調度,粵西調剿文武各官,皆同心合力,或奮勇争先,或圍寨破敵,或實行招撫,各着成績。
又湖廣分守上湖南道參議萬全,素練鄉勇,調随參将李東鬥官兵依期進發,堵剿斬獲,功俱足錄。
應否議叙,以激勵将來,此出自朝廷鴻恩。
其見獲僞部院朱盛濃,同弟朱盛添,初借投誠以緩兵,及職等知其詭計,即立引會兵以剿逆,先經廣西撫臣會疏請旨正法。
近報盛濃已經監故,足征天網不漏。
得獲器械铳炮各項,俱留營應用。
馬匹給賞受傷官兵。
至于各營所獲婦女牛隻,職仍書兩省撫臣,并行該道,轉會各營将領,招民認識,有主者即行給領,果系無主,方可酌量給賞。
其傷亡官兵,職仍另劄提督伯及檄行永州守道等查明,分别輕重,以聽另議,給發賞恤,庶可宣示皇仁。
至銅錫僞印關防旗幟,應聽撫臣于時躍就近驗明收儲。
職謹會同兩廣總督臣李率泰、湖廣總督臣祖澤遠、廣西撫臣于時躍、湖廣撫臣林天擎、偏沅撫臣袁廓宇、廣西按臣張所養、湖南按臣胡來相,合詞具題,伏乞皇上敕下該部覆議。
請旨裁定行下。
職等欽遵奉行。
為此,除具題外,理合具揭。
須至揭帖者。
順治十二年十二月十九日。
貼黃 欽命經略湖廣江西廣西雲南貴州等處地方、總督軍務兼理糧饷、太保兼太子太師、内翰林國史院大學士、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禦史洪承疇謹揭:為粵兩官兵會合湖南将兵剿撫等事。
職準廣西撫臣于時躍咨會:及據提督伯臣線國安分守上湖南道各塘報:廣西富川縣與湖南道州永明接界,為土寇猺獞淵薮,兼有僞部院朱盛濃,通孫、李二逆,流毒兩省交界,撫臣會提督伯、右翼鎮蝦、各發官兵,并咨職與湖廣督撫臣會發道州參将各官兵,約期堵截直搗賊巢,散脅擒渠,富川險寨,悉行歸順。
皆賴皇上恩诏覃敷。
廣西撫臣及提督伯等宣布調度,道臣萬全、參将李東鬥等官兵,鄉勇堵剿,功俱足錄。
應否議叙,出自朝廷鴻恩。
其見獲朱盛濃,同弟盛添,先經撫臣請旨正法,近報盛濃監故,得獲器械馬匹,留營賞用。
所獲婦女牛隻,職等會行招民認領;其傷亡官兵,另查賞恤。
職會督臣李率泰、祖澤遠、撫臣于時躍、林天擎、袁廓宇、按臣張所養、胡來相,疏乞皇上敕部覆議施行。
謹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