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避諱所用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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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避諱改字例 避諱常用之法有三:曰改字,曰空字,曰缺筆。

     改字之例顯于秦,《史記秦始皇本紀》:“二十三年,秦王複召王翦使将擊荊。

    ”《正義》曰:“秦号楚為荊者,以莊襄王名子楚,諱之,故言荊也。

    ”又《秦楚之際月表》端月注,《索隐》曰:“秦諱正,謂之端。

    ”《琅邪台刻石》曰:“端平法度”,“端直敦忠”,皆以端代正也。

    然《史記李斯傳》,趙高詐為始皇書賜公子扶蘇,有曰“蒙恬與扶蘇居外不匡正”,是不諱正。

    李斯獄中上二世書,有曰“北逐胡貉”,是不諱胡。

     漢承秦制,亦有改字法。

    《漢書高帝紀》注引荀悅曰:“諱邦之字曰國。

    ”師古曰:“臣下所避以相代也。

    ”其後各紀均引荀悅說。

    《後漢書》各紀注,自質帝以前,則引伏侯《古今注》說,各諱皆有一同義互訓之字以相代。

    故《史記》恒山作常山,微子啟作微子開,盈數作滿數。

    《隸釋》十四引漢石經殘碑:《論語》“邦君為兩君之好”,“何必去父母之邦”,《尚書》“安定厥邦”,皆書邦作國。

    又《周易》蹇卦:“以正邦也。

    ”《釋文》曰:“荀、陸本作正國,為漢朝諱。

    ”荀、陸,荀爽、陸績也。

    《張遷碑》:“詩雲舊國,其命維新。

    ”《開母廟石阙》,以開為啟,則避諱改字之見于現存漢碑者。

    然《隸釋》引漢石經《尚書》殘碑,保字志字仍不避,其他東漢碑中之邦、盈、恒、啟等字尤數見,猶可謂建武以前,親盡不諱也。

    今将建武以後諸諱字之見于現存諸碑者列下: 建甯四年《孔碑》曰“睿其玄秀”,光和四年《逢盛碑》曰“苗而不秀”,中平五年《張納功德叙》曰“旌甄秀異”,是不避秀。

     和平元年《嚴訢碑》曰“兆自楚莊”,延熹三年《孫叔敖碑》曰“莊王置酒以為樂”,中平元年《郭究碑》曰“嚴莊可畏”,是不避莊。

     延熹六年《平輿令薛君碑》曰“我君肇祖”,建安十年《樊敏碑》曰“肇祖宓戲”,是不避肇。

     元嘉元年《丁鲂碑》曰“隆平”,永壽二年《韓敕碑》陰曰“袁隆”,光和二年《華山亭碑》曰“大華優隆”,是不避隆。

     建甯二年《史晨奏銘》曰“玄德煥炳”,是不避炳。

     熹平四年《帝堯碑》曰“缵堯之緒”,熹平六年《尹宙碑》曰“克缵祖業”,中平三年《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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