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官法戒錄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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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有所索于其人而不足、則诳捏辭語。

    往往巧施毒手、誣陷良民。

    使聞者懼之、名曰當路之吏。

    将謂可以多金而緻富耶。

    夫毀人之肢體、以肥已之身。

    傾人之性命、以利已之家。

    是以心為戈矛、而以筆為鋒镝者也。

    以心為戈矛、則生氣絕矣。

    以筆為鋒镝、則死機近矣。

    豈有不傾覆者哉。

    【同上】 得仇家之賄、而入人于死、因求索之不遂、而入人于死、均為得财計也、此與強盜刦财害命何異、吏胥每日随伺長官、诘治盜賊、情事既明、何嘗不同切公忿、以為法無可寬、豈知自已每日所為、即攫贓害命之正盜耶、願于直堂叙案時、回光返照、一發猛省也、 又曰。

    刁才猾技之夫、老于公門。

    熟于訟事。

    膽氣雄豪。

    膚肢壯健。

    争強于胥吏之驅。

    角勝于階墀之對。

    行賄賂、有偷天之手段。

    鬬機變、有伏勢之神通。

    使高者畏憚而心惶。

    卑者匍匐而涕隕。

    切骨之冤、成于白日。

    沒身之憾、及于黃泉。

    廣施禍種。

    固結仇根。

    豈不危哉。

    彼以訟辱人而求勝者、何不監此。

    【同上】 摹寫積蠹情狀、宛然如見、初入衙門人、不惟不以為監、而反從而效之、惟恐不似也、亦獨何欤、 張惠庵曰。

    府官新莅任時、必将前任事宜、更改一番。

    吏胥因得于中作弊。

    葢此輩隻利有事、不利無事。

    上生一孔、下鑽百窦。

    民之擾害者多矣。

    【同上】 吏胥之樂于更改有事、名似急公、其實無非利于取錢耳、即果有利益民生之事、無如吏胥意在取錢、各各視為承行之出息、凡可以得錢者、無不千方百計以圖之、豈複計及民之有益與否耶、故衙門極好之事、而行之祗見擾害、不見利益、官固無能、吏胥更為可恨、噫、吏胥獨無人心也耶、 又曰。

    近時衙門人、砌欵單。

    送匿揭。

    窩訪買訪。

    種種陰謀。

    害人不小。

    天報有在、必無漏網。

    而自恃佞佛齋僧、謂可逃天譴。

    豈神物亦庇奸而黨惡耶。

    愚亦甚矣。

    【同上】 凡百陰謀陷害之事、為吏胥者、局外旁觀、未嘗不議論其非、無如一入官衙、其時地可以害人、其機智又能害人、或快恩仇、或圖财帛、私心锢蔽、天理滅亡、惟恐其術之不工、而計之不毒矣、豈知害人者人亦害之悖入者亦必悖出、官有王法、人有公論、豈能□免、為此種吏胥計、與其佞佛齋僧、益增罪過、不如及早回頭、改惡從善、以贖前愆、猶可挽回萬一也、 又曰。

    衙役迎合本官、其貌似謹。

    其事似忠。

    其才似可用。

    而不知其處心積慮、止欲借上以行其私也。

    【同上】 以小忠小信、結本官之心、必以不公不法、壞本官之事、至于罪惡貫盈、奸贓敗露、官受其累、吏亦豈能獨免、所争者、時有遲速不同耳、 又曰。

    自罪引他、有借端索詐者。

    有下水拖人、圖報私雠者。

    又有贓罪難完、扳人幫助者。

    此等奸弊、問官全不審察。

    而貪利之獄吏、又或從中指導之。

    皆天誅所不赦也。

    【同上】 一獄之興、本案拖累、已自不少、獄吏複指使妄扳、輾轉蔓延、甚有因一人而害及數十百人、因一家而害及數十百家者、即遇明察之官、亟為開脫、業已筋疲力盡、身家難保矣、豈不可恨、 史搢臣雲。

    暗箭射人者、人不能防。

    借刀殺人者、已不費力。

    自謂巧矣、而造物尤巧焉。

    我善暗箭、而造物還之以明箭、而更不能防。

    我善借刀、造物還之以自刀、而更不費力。

    然則巧于射人殺人者、實巧于自射自殺耳。

    【願體集】 暗地害人而人不及覺、借事害人而已不費力、此等險惡行徑、惟衙門中人為多、一經破敗、刑禍立至、不啻自投羅網、此正造物還以明箭、而予以自殺也、可畏哉、 又曰。

    凡人之為不善者、造物未必即以所為不善之事報之、而或别于一事報之。

    别一事。

    又未必大不善也、而得禍甚酷。

    此造物報應之機權也。

    【同上】 衙門中人、常有貪殘詐害、作惡多端、竟無所犯、及至偶犯輕微、較之平日所為、不過千百中一二、而業已家破身亡者、世人就此一事而論、或以為冤、而不知平昔惡貫滿盈、特借是以發其端、此正造物報應之機權也、試看十數年中、耳聞目見、如此者豈少耶、 唐翼修曰。

    兇人貪冐無恥、随處必欲占小利、而人亦畏之讓之。

    獨怪終身所占小利、必以一事盡喪之、而更過其所占之數。

    吉人守分循理、不敢妄為、而人亦欺之侮之、故凡事受歉。

    然冥冥之天、必将以大福之事補之、而浮于其所受歉之數。

    或及其身。

    或及其子孫。

    曆觀往轍無不然者。

    【人生必讀書】 占人利益、而人畏之讓之、莫如衙門中人、遇守分循理之人、而偏欲欺之侮之、亦莫如衙門中人、究竟欺人是禍、饒人是福、冥冥中自有分曉、遠在兒孫近在身、尚其猛省、 又曰。

    僅奪人之财而不殺其人、雖有報應、亦不極慘。

    至奪人财而并殺其人、未有不報之慘而極速者。

    入于吾目者、不止數十人。

    又如官吏遇人犯法、巧于取财。

    開釋其罪、不顧枉法。

    其子孫之報、亦止敗壞家财而已。

    若貪而又酷、以直為曲、以曲為直。

    不畏王法、不顧天理。

    奪财多、害人衆。

    其禍未嘗不大、其報應未嘗不慘。

    或至殺身滅門者有之。

    凡此皆為财所使、而得惡報者也。

    【同上】 世人原有奪人财而不必殺人者、惟衙門中人、既欲得财、則必多方播弄、設計坑陷、雖置之死地、亦不顧惜、那複計及報應之慘且速耶、 又曰。

    獄官獄卒、其意以酷虐不加、則賄賂不入。

    每借一二窮者、酷加刑具、恐吓他囚。

    彼豈無人性哉、利心積慣使然也。

    為府縣官者、揀一個好獄吏、最為緊要。

    【同上】 每聞衙門中人、動曰打死狗與活狗看、又曰不見棺材不下淚、無非賣弄酷虐難堪之狀、使人不得不賄賂、不敢不賄賂耳、此不獨獄吏也、而獄吏更甚、 又曰。

    為善難而為惡易者、莫如胥役之輩、與往來官府之人。

    何也、彼日侍官府之側、便于進言。

    有瑕隙者、投戈下石之。

    利端弊窦、逢迎開導之。

    甚易易也。

    非有守之人、鮮能自持者。

    夫方其投戈下石、逢迎開導之時、幸以為無人知也。

    人即知之、以為莫我如何也。

    于是肆志行之而莫之戒。

    及其罹于法網也、鞭笞刑戮。

    上以緻父母之憂、而下以贻妻子之累、辱莫甚焉。

    即使王法可漏、而天必加譴、鬼必加責。

    能逃于身、而不能逃于子孫。

    正恐報遅一日、則更重一日也。

    何如存心寬恕、常循理法。

    不假公道以濟私忿。

    不開利端以害萬姓。

    其獲福甯有量乎。

    【同上】 為奸猾描寫心曲、為奸猾計慮後患、更為奸猾尋覓出路、與顔光衷所言同意、而此更顯切着明也、、有人論及案牍秘要、友答以一字訣曰刻、謂甯刻則自己有地步、可以免過也、此真一言而傷天地之和者也、夫不論理之是非、而惟以刻為能、勢必事事從深處吹求、則事之難行、而人之不得所者豈少耶、即為自已地步、寬而得過、不失為君子、刻則天怒人怨、其得禍當更烈也、至于吏胥、身居裡黨、平日豈無私恩小怨、而事情一經其手、時勢有可以為、遂爾昧卻良心、罔顧公論、操戈下石、深文曲法、易于反掌、雖快心于一時、終贻禍于異日、編中論公私寬刻之利害、而諄諄于吏胥、正此意也、 石天基曰。

    愚民無知犯法、正如瞎人走入深坑、未有不得禍者、而彼不知、是以可憫。

    憫之如何、勸之而已。

    婉言開導、勸也。

    危詞警戒、亦勸也。

    有勢力者、以勢力行其勸戒。

    有智巧者、以智巧行其扶持。

    全在不為利、不為私、秉公處之。

    積誠動之而已。

    桐城姚司寇曰。

    人能勸一庸人為善、世上便多一個好人。

    勸一惡人為善、則世上少了一個惡人。

    又多了一個好人。

    其功更倍。

    【人事通】 衙門中每日所見、多愚而犯法之人、苦肯作瞎人走坑看待、常存憐憫之心、常行勸戒之術、此中積德無量、一切倚勢作奸、乘危肆害之事、自然不肯複為矣、至于勸化惡人、亦惟衙門中為最便、 又曰。

    朝廷申設律法、禁民為非、實所以保全之也。

    每見鄉村小民、膽小識淺。

    官法所在、凜如雷霆。

    刑杖所及、赫如鼎镬。

    惟身處公門、見聞習熟。

    反視律令為閑話、安刑罰為枕席。

    辱父母之遺體、污祖宗之清名。

    豈非自作之孽乎。

    語雲、懼法朝朝樂。

    即是此義。

    【同上】 衙門中人、日日以法律繩人、刑杖若人、而自己反不畏法律、不畏刑杖、固由利令智昏、亦由習見生玩、身居其地、所宜猛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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