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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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為非犯法,幹名犯義,種種違條之事,皆系自罹法網。
即唐虞之時,臯陶執法,雖欲不擾可得乎。
惟在自己防守以免之。
至公至平之論,無人道及。
唐翼修《人生必讀書》 (先生名彪,浙江蘭溪人。
曆任會稽、長興、仁和、訓導。
) 宏謀按:唐君此集,采錄古今人之言。
而己所着論為多。
大抵存心則平恕周匝。
立論則和易近人。
甯過于厚,毋趍于薄。
而于倫常之地,患難之頃,尤極切摯。
人能如此,風俗焉得不厚也。
我初生時,不帶一錢來。
自孩提以至成人,百事費用,無非父母之财也。
無奈世人,一至長大,各聽妻子婢仆之言。
兄弟分析,争多競少,彼此皆謂父母有偏。
似乎一切家财,皆當我所獨得。
而兄弟不當有,并父母亦不當有者。
噫,何其愚也。
人茍聽妻子婢仆之言,不孝于親。
縱使父母億萬家财,盡歸于我,未有不速敗者。
惟平心讓财敦孝之人,天必佑其子孫,待常享富厚,斷無爽也。
吾願世之人,凡妻子有争較财物之言,入于我耳。
不唯不當聽,且當即時訓誡,勿使再言。
至于婢仆,離間聳诳之言,當訓誨妻子,不可聽信。
甚則撻之。
則離間之言,自不敢再行,而孝行可完矣。
父母一切所用之物,如筆墨,紙硯,杯盞,壺榼,傘屐之類,安置之所,宜有常處,不可屢移。
恐父母一時取用而不得,緻生煩躁也。
或問古有晨昏定省之禮,安能事事如儀也。
曰:此非闆定,有易行之理焉。
或父母有事過勞,恐其睡卧不甯,次日清晨,宜問安也。
或有拂意之事,恐其懷抱不舒,當問安以寬慰其心也。
大寒大熱,難于調養,問安自不容已。
或身體倦怠,或冒風寒,宜時時問安,不必拘晨昏也。
至于事當遠出,則宜叮咛咐兄弟妻妾,代己盡心。
定省之事,固不可懈。
溫凊之事,尤所當謹。
父母年高畏寒,貼體裡衣,最有關系。
緊小則暖,短則可眠。
背綿宜厚,臂綿稍薄,則不慮臃腫。
眠不脫衣,則卧不畏衾冷,起不畏衣寒。
調養親體,此為要也。
又年高體弱之人,足尤畏冷。
不問男女,睡宜穿襪,裝綿宜厚,若當仲冬極寒,宜加其綿衣,厚其衾絮。
爐炭時加,毋令缺火。
此冬溫實際也。
屋低小者,夏必炎蒸。
即屋大而天井無蔽,亦不免于炎蒸。
覆以涼棚,庶可免于炎熱。
或臭蟲為患,有巢于四壁者,以油灰塞之。
藏于椅桌者,以漆面嵌之。
卧床之隙,不可以塞嵌者,則時檢點而撲去之。
帳幙與枕衣,時時展視,有則去之。
獨藏于寝席者難去。
惟以蒲為席,則無藏匿處矣。
至于蚊虻之患。
帳幙稍有隙縫,蚊即從此而入。
雖終夜揮扇,旋去旋來,困人莫甚。
惟去其隙縫,則可安枕而卧。
此夏凊實際也。
凡古人所言,皆尋常可行之事,不可視為敻絕之行。
舉此數事,而餘可類推矣。
人子一生大事,莫如送終。
于此而不盡心,則無複可盡之心矣。
奈何以兄弟衆多,彼此推诿。
使日久暴露,或草草完事,緻有日後之悔。
竊以為諸子中,饒裕者宜争先費用,不必與衆較量。
即力不及者,亦須勉強支持,不宜推诿,偏累一人。
豈不聞古之孝子,遇親之難,争先赴死,以求相代者乎。
彼于生命尚可舍,何區區财物之足雲也。
顔光衷曰:人子有大不孝,而竟忘其為不孝者,有八焉。
父母愛惜之過甚,常順适其性。
驟而拂之,便違拗不從。
甚或抵忤。
一也。
常先事勤勞,聽子女佚。
遂謂父母宜勤勞,己宜安逸。
偶令代勞作事,便多方推诿。
二也。
父母常為兒減口,遂謂父母當少食,己宜多食。
三也。
語言粗率慣,父母前,亦直戆沖突。
行動無禮慣,父母前,亦傲慢放弛。
四也。
見同輩,則禮貌委和。
對雙親,則顔色阻滞。
待妻子,則情意藹然。
伴二尊,則胸懷郁悶。
有美食,則反食妻子,而不以養親。
有好衣,則反衣妻子。
而不以奉親。
五也。
财入吾手,便為己财。
而在父母者,又謂吾當有之也。
财足,則忘親。
财乏,則強求。
竊取于親。
不得遂意,則怨親。
親老不能自養,而寄食于吾,則又厭親。
甚且單父隻子而争财者,有矣。
少長互推,而棄親不養者,有矣。
不知身乃誰之身,财乃誰之财。
我乳哺無缺,衣食無缺,以至今日,誰之恩乎。
六也。
恣情聲色,外誘日濃。
二更三鼓,挑燈望歸。
不顧也。
遊戲睹錢,破蕩财産,雙親憂郁成病。
不顧也。
七也。
父母于兄弟姊妹,或有私與。
乃怨親偏黨,關防争論,無所不至。
甚且成仇。
八也。
以上數者,皆習成不孝,竟爾相忘。
茍不細思猛改,則天地鬼神,譴責之加,必不能免矣。
堂有雙親者,每日将此八件,反己自問,有則改之,所全不少。
祖父母與父母,服有三年期年之别。
然父死祖在者,諸孫必當代父行孝,不得以孫自诿也。
長孫尤當盡孝,以有承重之責也。
晉李密乞養祖母一表,千古皆稱其孝,有讀之垂淚者。
則知祖父母之當孝也。
蓋祖父母,其年必高。
高年之人,茍無人盡心服事,諸苦畢集,無處可告。
則其罪與不孝父母同。
子弟不宜避賓客。
少年無才能,正當于見客周旋進退處學之。
若一味回避,必至如樵夫牧子,毫不知禮。
一見正人,手足無措,大為人所輕鄙也。
凡賢達子孫,每從父母祖宗起見。
視公衆之事,公衆之室産,必勝于己事己産也。
無良之子孫,止知自為自利。
公衆之事,公衆之室産,毫不經營,全不愛惜。
其存心既私,必無善報。
後日子孫,盛衰可預蔔也。
何士明曰:功名富貴,固自讀書中來。
然其中有數,非人力所能為。
茍人力可為,将盡人皆貴顯矣。
嘗見人家子弟,一讀書,就以功名富貴為急。
百計營求,無所不至。
求之愈急,其品愈污。
緣此而辱身破家者,多矣。
至于身心德業,所當求者,反不能求。
真可惜也。
吾謂讀書者,當朝溫夕誦,好問勤思。
功名富貴,聽之天命。
惟舉孝悌忠信,時時勵勉。
茍能表帥鄉闾,教導子侄。
有禮有恩,上下和睦,即此便足尊貴。
何必入仕,然後謂之仕哉。
至于不能讀書者,安心生理,顧管家事。
能幫給束修薪水之資。
使讀書者,得以專心向學。
成就一才德邁衆之人,則合族有光。
即此便是學問。
何必登科及第,然後謂之出人頭地也。
嘗見再醮之婦,不能育子者。
薄視夫家,而一心專厚兄弟。
暗以夫家财物厚遺之。
夫不及禁。
子不敢問。
家計因此而壞者,多矣。
此當有法以馭之。
察其兄弟果貧也,宜顯然與之,以資日用。
如此,權出自我,婦無權焉。
所費之财有數也,與婦人之暗與不同也。
非特此也,婦人無子而專厚其婿者,丈夫亦當以此法處之。
凡人不幸而中年弦絕,則後妻與前妻之子,其中有甚難處者。
妻非必不賢,子非必不孝也。
爾我猜疑之心一生一言也,言之者無心,聽之者有意。
一禮也,失之者無意,見之者有心。
漸至失歡,終成大恨。
為父者,豈可聽不明之婦,與童稚之子,而不預為之地乎。
平居必早教其子曰,言不可直遂也,必以委婉出之。
事不可草率也,必以周旋行之。
聲音笑貌,貴有彌縫補救之意,行于其間,庶可得繼母之無怒。
又必早訓其婦曰,己所親生,尚多不孝,況非己出者乎。
己之所生,雖忤逆,猶加慈愛。
非己子,一言稍失,便加棄絕。
亦非人情。
況子,我之子也。
愛我子,即是愛我。
不愛我子,即是棄我矣。
如是開誠訓誨,庶可令子母和好。
不然,未有不相疾相殘者也。
凡人立身,斷不可做自了漢。
人生頂天立地,萬物皆備于我。
範文正做秀才時,便以天下為己任,便有宰相氣象。
如今人,豈能即做宰相。
但設心行事,有利人之意,便是聖賢,便是豪傑。
為官,也可。
為士民,亦可也。
無如人隻要自己好,總不知有他人。
一身之外,皆為胡越。
志既小,安能成大事哉。
聖賢無他長,隻是見得己多未是,所以孜孜悔過遷善,而為聖賢。
兇惡之所短,隻是見得自己是,而人多不是,所以刻刻怨物尤人,而為兇惡。
語雲:世人皆言人心難測,而不知己之心更難測。
世人皆言人心不平,而不知己之心更不平。
茍非細察,安得知之。
王龍舒曰:人為君子,則人喜之,神佑之。
禍患不生,福祿可永。
所得多矣。
雖有時而失,命也。
非因為君子而失,使不為君子,亦失也。
為小人,則人怨之,神怒之。
禍患将至,禍壽亦促。
所失多矣。
雖有時而得,命也。
非因為小人而得,使不為小人,亦得也。
命有定分故也。
故君子樂得為君子,小人枉了為小人。
士君子處心行事,須以利人為主。
利人原不在大小。
但以吾力量所能到處,行方便之事,即是惠澤及人。
如路上一磚一石,有礙于足,去之,即是善事。
惟在久久勤行耳。
豈宜謂小善不足為。
嚴君平雖賣蔔,與子言依于孝。
與臣言依于忠。
與弟言依于悌。
終日利物,而無利物之名。
士君子有志于惠澤及人者,不可不識此妙理。
由此推之,何事不可濟物利人。
施藥不如施方,極善之言也。
貧窮之人,嘗苦于無錢取藥。
聽其病死,殊為可傷。
餘聞人言海上單方,有不必費财,得之易而有奇效者。
餘每試之,果驗。
如好義君子,能各出所聞,遍貼于人煙湊集之所。
則濟人陰德,比于施藥,加十倍矣。
古人所以重俠烈者,非無謂也。
人當危迫之際,呼天不應。
呼地不應。
呼父母不應。
忽有人焉,出力護持,不及于難。
濟天地父母之不逮。
故知俠烈不可及也。
凡人之為不善者,造物未必即以所為不善之事報之,而或别于一事報之。
别一事,又未必大不善也,而得禍甚酷。
此造物報應之機權也。
兇人貪冒無恥,随處必欲占小利,而人亦畏之讓之。
獨怪終身所占小利,必以一事盡喪之,而更過其所占之數。
吉人守分循理,不敢妄為,而人亦欺之侮之。
故凡事受歉。
然冥冥之天,必将以大福之事補之,而浮于其所受歉之數。
或及其身,或及其子孫。
曆觀往轍,無不然者。
暗箭射人者,人不能防。
借刀殺人者,己不費力。
自謂巧矣,而造物尤巧焉。
我善暗箭,造物還之以明箭,而更不能防。
我善借刀,造物還之以自刀,而更不費力。
然則巧于射人殺人者,實巧于自射自殺耳。
人情盛喜時,必率略于約信,輕易于許人。
後日不能踐言,多至偾事,為人輕鄙。
故喜極莫多言也。
盛怒時,與人言語,顔色必變,詞氣必粗。
知我者,謂我因怒而氣暴。
不知我者,謂我怒彼而發嗔,啟人仇怨矣。
又人怒時,一語不合,即加遷怒。
甚且遷怒于毫無關涉之人。
故怒極莫多言也。
盛醉時,心氣昏迷,不辨是非利害。
舉生平最機密之事,盡吐露于人,醒時有茫然不知者。
即知而百計挽回,終無濟也。
故醉極莫多言也。
面贊人之長,人雖心喜,未必深感。
惟背地稱其長,則感有不可勝言者。
此常情也。
面責人之短,人雖不悅,未必深恨。
惟背地言其短,則恨有不可勝言者。
此亦常情也。
夫人之與我,苟無怨,何必背地短之。
若與我有怨,雖短之,而人不信。
何也,以其出于仇人之口也。
即信矣,不能代我而加之以禍。
在彼聞之,益增其不可解之怒。
是背地短人,愚者不為,若背地稱人,正忠厚之事,智者所不廢也。
先賢雲:半句虛言,折盡平生之福。
釋氏雲:說謊為第一罪過。
嘗見虛僞之人,從幼稚時,即喜謊言。
及其長也,随念所起,造為虛假之論。
空中樓閣,雖無意害人,而适逢其害者多矣。
安得非罪過之大乎。
尤可惡者,其炫耀己之才能學行也,則增一為十。
矜誇粉飾,以為人可欺也。
不知人皆厭聽也,徒增己之醜耳。
戲谑之言,出于貧賤人之口,受者不過心懷忿忿。
甚或口角是非而已。
若富貴之人,其招禍也必大。
蓋我貴矣,雖戲言之,而彼慮我為實話也。
必畏懼恐栗。
輕則多方防我,重則先施毒手矣。
人之過端,得于傳聞者,十有九僞。
安可故意快我談鋒,增加分數。
使其人小過成大,負玷終身。
他日與人有訟,人即據傳聞為口實。
或官府聞之,令其受殃。
是我害之,罪莫重矣。
故傳聞人過,增加分數,關系己之陰骘尤大也。
局外而訾人短長:吹毛索垢,不留些子餘地。
試以己當其局,未必能及其萬一。
薛敬軒曰:在古人之後,議古人之失,則易。
處古人之位,為古人之事,則難。
小人立心狠毒,度量淺狹。
與人有怨,即以讒言中之。
我心雖快,其如鬼神不悅何。
語雲:勸君莫要使暗箭,射人至死無人見。
誰知鬼神代不平,偏向空中還重箭。
念及此,則人當度量寬宏,不可以讒言害人也。
富貴則人争趨之,蓋有故也。
彼有稱揚提拔人之力。
有袒庇曲護人之勢。
又有加禍于人之權。
庸人不得不趨附之者,勢也。
貧賤則人疏遠之,亦有故焉。
一謂無所仰望于彼也。
二恐其來借貸也。
三恐其求我周恤也。
四慮與貧賤人往來。
減我體面也。
庸人不得不疏遠者,亦勢也。
乃知世态之厚薄親疏,是理勢之所固有,不必盡屬炎涼也。
明達者,不當以此介意焉。
俗人之相與也,有利生親。
因親生愛。
因愛生賢。
情茍賢之,不自覺其心親之而口譽之也,無利生淡。
因淡生疏。
因疏生賤。
情茍賤之,不自覺其心厭之而口毀之也。
是故富貴相交,雖疏日親。
一貧一富,一貴一賤,雖親日疏。
此情理之必至也。
世人評論是非,多系臆度。
或由傳聞。
或因怨生誣。
百無一寶,豈可輕信。
若受謗之人,與我不相識者,則置而不傳。
若其人與我相識矣,必當審其虛實。
有則隐之。
無則為之辯白。
庶稱隐惡揚善之君子耳。
人生世間,自幼至壯,至老,如意之事常少,不如意之事常多。
雖大富貴人,天下之所仰羨以為神仙。
而其不如意事,各自有之,與貧賤者無異。
特所憂患之事異耳。
從無有足心滿意者。
故謂之缺陷世界。
能達此理而順受之,則雖處患難中,無異于樂境矣。
早眠早起,其家無有不興盛者。
夜間久坐,膏火費繁。
日間早起,則早膳之前,已可經營諸事。
較之晏起者,一日如兩晝焉。
晏起之人,于緊要之事,每以日晏不及為而中止。
百事廢弛,皆由于此。
又晏眠晚起,則門戶失防。
管理無人,竊物甚便。
家多隙漏,衰敗之根也。
早眠早起,勤理家務。
節省衣食,使每歲留餘,以備日後吉兇大事。
由湖馬吊之類,染習既久,心志蕩佚。
奸人誘之,必流賭博。
父母宜婉轉教谕。
子弟須深思猛省,斬斷根苗。
勤葺屋宇器皿,毋令大壞難修。
公衆器皿屋宇,尤宜愛惜修治,不分人我。
訟至危險,小能變大。
争财争産,得不償失。
非重大萬不得已之事,勿輕易進祠。
均調茶飯,遲早得宜。
不使下人忍饑懷怨,妨工廢事。
往來禮儀,量家貧富,以為豐儉。
不可随俗胡行。
待客宴客,當因人數多寡,新舊親疏,以酌品物豐儉。
勤曬衣冠書畫谷粟,不得黴霺朽蛀。
勤關門戶。
遇吉兇諸事,身體雖疲,臨睡之時,亦宜檢點。
潔淨室宇,拂拭椅桌,半在自己,不可專靠他人。
訓誨婢仆,安頓什物,必令位置停當。
不使動作觸礙,因而損傷。
完全器皿。
毋使一器分散數處,緻遺失毀壞。
紳衿富室子弟,倘家計一落,可妨親至畎畝督耕,親率家人經紀。
切勿畏人輕笑。
輕笑者無知小人,何足計較。
勤記賬冊,毋令遺忘,緻有錯誤。
爐煤煙管,宜勤拭刷。
燃燈過夜,檠底必置水盆。
幼童小婢,甯令衾絮溫厚。
勿許被内安爐,烘熏被褥。
稻草綿絮燈心,安放處,勿使火光相近。
保家要務,事在眼前,行之甚易。
惟在一家大小,人人将此事理放心上也。
書此一段,貼于壁間。
每日檢點,正自有益。
齊家所以難于治國者,有故也。
朝廷諸事,皆有一定之法度,令民遵守。
家則不然。
細民之家不必言。
即紳士之家,禮法條款,平日多不講求。
即欲教子孫妻女,而無其具。
此家之所以不能齊也。
齊家之法,宜摘取經史中。
近情可行之禮。
及律例要款。
又曆代所傳嘉言懿行。
班氏女戒,陸氏新婦譜等篇,集成二冊。
四季請善講者,在于講堂。
令男子依長幼坐于外。
女子依長幼坐于内。
遮以簾幕,靜聽講解。
諸般義禮,習開既久。
雖愚昧皆有所知。
桀傲者,亦将漸變而循良矣。
每歲須四季行之。
然行此不能無費。
講師之酬金,講時之飲食,必令有所取資。
宜令設公田數畝,以為公産。
取資于此,庶可垂永久而不廢也。
凡婢仆雖至賤,亦當養其恥心。
惟有恥心,方始可用。
故雖有過,不當數責,不當頻罵。
數責頻罵,雖辱不恥。
廉恥既無,不可用矣。
凡置田地房屋,不宜急驟。
須訪來曆明白,然後受之。
試言其故。
或母孀而子不肖,聽信奸人诓誘而賣者。
或無子之産,非應承繼之人賣者。
或相持之産,未有歸着者。
或與勢豪争衡,知力不敵,而來投獻者。
皆能緻日後是非官訟也。
至于墳茔中木石,與先賢墓堂基址。
尤宜慎重,不可受也。
鄰近利便之産,而适欲賣于我,宜增其價。
不可因無人
至于為非犯法,幹名犯義,種種違條之事,皆系自罹法網。
即唐虞之時,臯陶執法,雖欲不擾可得乎。
惟在自己防守以免之。
至公至平之論,無人道及。
唐翼修《人生必讀書》 (先生名彪,浙江蘭溪人。
曆任會稽、長興、仁和、訓導。
) 宏謀按:唐君此集,采錄古今人之言。
而己所着論為多。
大抵存心則平恕周匝。
立論則和易近人。
甯過于厚,毋趍于薄。
而于倫常之地,患難之頃,尤極切摯。
人能如此,風俗焉得不厚也。
我初生時,不帶一錢來。
自孩提以至成人,百事費用,無非父母之财也。
無奈世人,一至長大,各聽妻子婢仆之言。
兄弟分析,争多競少,彼此皆謂父母有偏。
似乎一切家财,皆當我所獨得。
而兄弟不當有,并父母亦不當有者。
噫,何其愚也。
人茍聽妻子婢仆之言,不孝于親。
縱使父母億萬家财,盡歸于我,未有不速敗者。
惟平心讓财敦孝之人,天必佑其子孫,待常享富厚,斷無爽也。
吾願世之人,凡妻子有争較财物之言,入于我耳。
不唯不當聽,且當即時訓誡,勿使再言。
至于婢仆,離間聳诳之言,當訓誨妻子,不可聽信。
甚則撻之。
則離間之言,自不敢再行,而孝行可完矣。
父母一切所用之物,如筆墨,紙硯,杯盞,壺榼,傘屐之類,安置之所,宜有常處,不可屢移。
恐父母一時取用而不得,緻生煩躁也。
或問古有晨昏定省之禮,安能事事如儀也。
曰:此非闆定,有易行之理焉。
或父母有事過勞,恐其睡卧不甯,次日清晨,宜問安也。
或有拂意之事,恐其懷抱不舒,當問安以寬慰其心也。
大寒大熱,難于調養,問安自不容已。
或身體倦怠,或冒風寒,宜時時問安,不必拘晨昏也。
至于事當遠出,則宜叮咛咐兄弟妻妾,代己盡心。
定省之事,固不可懈。
溫凊之事,尤所當謹。
父母年高畏寒,貼體裡衣,最有關系。
緊小則暖,短則可眠。
背綿宜厚,臂綿稍薄,則不慮臃腫。
眠不脫衣,則卧不畏衾冷,起不畏衣寒。
調養親體,此為要也。
又年高體弱之人,足尤畏冷。
不問男女,睡宜穿襪,裝綿宜厚,若當仲冬極寒,宜加其綿衣,厚其衾絮。
爐炭時加,毋令缺火。
此冬溫實際也。
屋低小者,夏必炎蒸。
即屋大而天井無蔽,亦不免于炎蒸。
覆以涼棚,庶可免于炎熱。
或臭蟲為患,有巢于四壁者,以油灰塞之。
藏于椅桌者,以漆面嵌之。
卧床之隙,不可以塞嵌者,則時檢點而撲去之。
帳幙與枕衣,時時展視,有則去之。
獨藏于寝席者難去。
惟以蒲為席,則無藏匿處矣。
至于蚊虻之患。
帳幙稍有隙縫,蚊即從此而入。
雖終夜揮扇,旋去旋來,困人莫甚。
惟去其隙縫,則可安枕而卧。
此夏凊實際也。
凡古人所言,皆尋常可行之事,不可視為敻絕之行。
舉此數事,而餘可類推矣。
人子一生大事,莫如送終。
于此而不盡心,則無複可盡之心矣。
奈何以兄弟衆多,彼此推诿。
使日久暴露,或草草完事,緻有日後之悔。
竊以為諸子中,饒裕者宜争先費用,不必與衆較量。
即力不及者,亦須勉強支持,不宜推诿,偏累一人。
豈不聞古之孝子,遇親之難,争先赴死,以求相代者乎。
彼于生命尚可舍,何區區财物之足雲也。
顔光衷曰:人子有大不孝,而竟忘其為不孝者,有八焉。
父母愛惜之過甚,常順适其性。
驟而拂之,便違拗不從。
甚或抵忤。
一也。
常先事勤勞,聽子女佚。
遂謂父母宜勤勞,己宜安逸。
偶令代勞作事,便多方推诿。
二也。
父母常為兒減口,遂謂父母當少食,己宜多食。
三也。
語言粗率慣,父母前,亦直戆沖突。
行動無禮慣,父母前,亦傲慢放弛。
四也。
見同輩,則禮貌委和。
對雙親,則顔色阻滞。
待妻子,則情意藹然。
伴二尊,則胸懷郁悶。
有美食,則反食妻子,而不以養親。
有好衣,則反衣妻子。
而不以奉親。
五也。
财入吾手,便為己财。
而在父母者,又謂吾當有之也。
财足,則忘親。
财乏,則強求。
竊取于親。
不得遂意,則怨親。
親老不能自養,而寄食于吾,則又厭親。
甚且單父隻子而争财者,有矣。
少長互推,而棄親不養者,有矣。
不知身乃誰之身,财乃誰之财。
我乳哺無缺,衣食無缺,以至今日,誰之恩乎。
六也。
恣情聲色,外誘日濃。
二更三鼓,挑燈望歸。
不顧也。
遊戲睹錢,破蕩财産,雙親憂郁成病。
不顧也。
七也。
父母于兄弟姊妹,或有私與。
乃怨親偏黨,關防争論,無所不至。
甚且成仇。
八也。
以上數者,皆習成不孝,竟爾相忘。
茍不細思猛改,則天地鬼神,譴責之加,必不能免矣。
堂有雙親者,每日将此八件,反己自問,有則改之,所全不少。
祖父母與父母,服有三年期年之别。
然父死祖在者,諸孫必當代父行孝,不得以孫自诿也。
長孫尤當盡孝,以有承重之責也。
晉李密乞養祖母一表,千古皆稱其孝,有讀之垂淚者。
則知祖父母之當孝也。
蓋祖父母,其年必高。
高年之人,茍無人盡心服事,諸苦畢集,無處可告。
則其罪與不孝父母同。
子弟不宜避賓客。
少年無才能,正當于見客周旋進退處學之。
若一味回避,必至如樵夫牧子,毫不知禮。
一見正人,手足無措,大為人所輕鄙也。
凡賢達子孫,每從父母祖宗起見。
視公衆之事,公衆之室産,必勝于己事己産也。
無良之子孫,止知自為自利。
公衆之事,公衆之室産,毫不經營,全不愛惜。
其存心既私,必無善報。
後日子孫,盛衰可預蔔也。
何士明曰:功名富貴,固自讀書中來。
然其中有數,非人力所能為。
茍人力可為,将盡人皆貴顯矣。
嘗見人家子弟,一讀書,就以功名富貴為急。
百計營求,無所不至。
求之愈急,其品愈污。
緣此而辱身破家者,多矣。
至于身心德業,所當求者,反不能求。
真可惜也。
吾謂讀書者,當朝溫夕誦,好問勤思。
功名富貴,聽之天命。
惟舉孝悌忠信,時時勵勉。
茍能表帥鄉闾,教導子侄。
有禮有恩,上下和睦,即此便足尊貴。
何必入仕,然後謂之仕哉。
至于不能讀書者,安心生理,顧管家事。
能幫給束修薪水之資。
使讀書者,得以專心向學。
成就一才德邁衆之人,則合族有光。
即此便是學問。
何必登科及第,然後謂之出人頭地也。
嘗見再醮之婦,不能育子者。
薄視夫家,而一心專厚兄弟。
暗以夫家财物厚遺之。
夫不及禁。
子不敢問。
家計因此而壞者,多矣。
此當有法以馭之。
察其兄弟果貧也,宜顯然與之,以資日用。
如此,權出自我,婦無權焉。
所費之财有數也,與婦人之暗與不同也。
非特此也,婦人無子而專厚其婿者,丈夫亦當以此法處之。
凡人不幸而中年弦絕,則後妻與前妻之子,其中有甚難處者。
妻非必不賢,子非必不孝也。
爾我猜疑之心一生一言也,言之者無心,聽之者有意。
一禮也,失之者無意,見之者有心。
漸至失歡,終成大恨。
為父者,豈可聽不明之婦,與童稚之子,而不預為之地乎。
平居必早教其子曰,言不可直遂也,必以委婉出之。
事不可草率也,必以周旋行之。
聲音笑貌,貴有彌縫補救之意,行于其間,庶可得繼母之無怒。
又必早訓其婦曰,己所親生,尚多不孝,況非己出者乎。
己之所生,雖忤逆,猶加慈愛。
非己子,一言稍失,便加棄絕。
亦非人情。
況子,我之子也。
愛我子,即是愛我。
不愛我子,即是棄我矣。
如是開誠訓誨,庶可令子母和好。
不然,未有不相疾相殘者也。
凡人立身,斷不可做自了漢。
人生頂天立地,萬物皆備于我。
範文正做秀才時,便以天下為己任,便有宰相氣象。
如今人,豈能即做宰相。
但設心行事,有利人之意,便是聖賢,便是豪傑。
為官,也可。
為士民,亦可也。
無如人隻要自己好,總不知有他人。
一身之外,皆為胡越。
志既小,安能成大事哉。
聖賢無他長,隻是見得己多未是,所以孜孜悔過遷善,而為聖賢。
兇惡之所短,隻是見得自己是,而人多不是,所以刻刻怨物尤人,而為兇惡。
語雲:世人皆言人心難測,而不知己之心更難測。
世人皆言人心不平,而不知己之心更不平。
茍非細察,安得知之。
王龍舒曰:人為君子,則人喜之,神佑之。
禍患不生,福祿可永。
所得多矣。
雖有時而失,命也。
非因為君子而失,使不為君子,亦失也。
為小人,則人怨之,神怒之。
禍患将至,禍壽亦促。
所失多矣。
雖有時而得,命也。
非因為小人而得,使不為小人,亦得也。
命有定分故也。
故君子樂得為君子,小人枉了為小人。
士君子處心行事,須以利人為主。
利人原不在大小。
但以吾力量所能到處,行方便之事,即是惠澤及人。
如路上一磚一石,有礙于足,去之,即是善事。
惟在久久勤行耳。
豈宜謂小善不足為。
嚴君平雖賣蔔,與子言依于孝。
與臣言依于忠。
與弟言依于悌。
終日利物,而無利物之名。
士君子有志于惠澤及人者,不可不識此妙理。
由此推之,何事不可濟物利人。
施藥不如施方,極善之言也。
貧窮之人,嘗苦于無錢取藥。
聽其病死,殊為可傷。
餘聞人言海上單方,有不必費财,得之易而有奇效者。
餘每試之,果驗。
如好義君子,能各出所聞,遍貼于人煙湊集之所。
則濟人陰德,比于施藥,加十倍矣。
古人所以重俠烈者,非無謂也。
人當危迫之際,呼天不應。
呼地不應。
呼父母不應。
忽有人焉,出力護持,不及于難。
濟天地父母之不逮。
故知俠烈不可及也。
凡人之為不善者,造物未必即以所為不善之事報之,而或别于一事報之。
别一事,又未必大不善也,而得禍甚酷。
此造物報應之機權也。
兇人貪冒無恥,随處必欲占小利,而人亦畏之讓之。
獨怪終身所占小利,必以一事盡喪之,而更過其所占之數。
吉人守分循理,不敢妄為,而人亦欺之侮之。
故凡事受歉。
然冥冥之天,必将以大福之事補之,而浮于其所受歉之數。
或及其身,或及其子孫。
曆觀往轍,無不然者。
暗箭射人者,人不能防。
借刀殺人者,己不費力。
自謂巧矣,而造物尤巧焉。
我善暗箭,造物還之以明箭,而更不能防。
我善借刀,造物還之以自刀,而更不費力。
然則巧于射人殺人者,實巧于自射自殺耳。
人情盛喜時,必率略于約信,輕易于許人。
後日不能踐言,多至偾事,為人輕鄙。
故喜極莫多言也。
盛怒時,與人言語,顔色必變,詞氣必粗。
知我者,謂我因怒而氣暴。
不知我者,謂我怒彼而發嗔,啟人仇怨矣。
又人怒時,一語不合,即加遷怒。
甚且遷怒于毫無關涉之人。
故怒極莫多言也。
盛醉時,心氣昏迷,不辨是非利害。
舉生平最機密之事,盡吐露于人,醒時有茫然不知者。
即知而百計挽回,終無濟也。
故醉極莫多言也。
面贊人之長,人雖心喜,未必深感。
惟背地稱其長,則感有不可勝言者。
此常情也。
面責人之短,人雖不悅,未必深恨。
惟背地言其短,則恨有不可勝言者。
此亦常情也。
夫人之與我,苟無怨,何必背地短之。
若與我有怨,雖短之,而人不信。
何也,以其出于仇人之口也。
即信矣,不能代我而加之以禍。
在彼聞之,益增其不可解之怒。
是背地短人,愚者不為,若背地稱人,正忠厚之事,智者所不廢也。
先賢雲:半句虛言,折盡平生之福。
釋氏雲:說謊為第一罪過。
嘗見虛僞之人,從幼稚時,即喜謊言。
及其長也,随念所起,造為虛假之論。
空中樓閣,雖無意害人,而适逢其害者多矣。
安得非罪過之大乎。
尤可惡者,其炫耀己之才能學行也,則增一為十。
矜誇粉飾,以為人可欺也。
不知人皆厭聽也,徒增己之醜耳。
戲谑之言,出于貧賤人之口,受者不過心懷忿忿。
甚或口角是非而已。
若富貴之人,其招禍也必大。
蓋我貴矣,雖戲言之,而彼慮我為實話也。
必畏懼恐栗。
輕則多方防我,重則先施毒手矣。
人之過端,得于傳聞者,十有九僞。
安可故意快我談鋒,增加分數。
使其人小過成大,負玷終身。
他日與人有訟,人即據傳聞為口實。
或官府聞之,令其受殃。
是我害之,罪莫重矣。
故傳聞人過,增加分數,關系己之陰骘尤大也。
局外而訾人短長:吹毛索垢,不留些子餘地。
試以己當其局,未必能及其萬一。
薛敬軒曰:在古人之後,議古人之失,則易。
處古人之位,為古人之事,則難。
小人立心狠毒,度量淺狹。
與人有怨,即以讒言中之。
我心雖快,其如鬼神不悅何。
語雲:勸君莫要使暗箭,射人至死無人見。
誰知鬼神代不平,偏向空中還重箭。
念及此,則人當度量寬宏,不可以讒言害人也。
富貴則人争趨之,蓋有故也。
彼有稱揚提拔人之力。
有袒庇曲護人之勢。
又有加禍于人之權。
庸人不得不趨附之者,勢也。
貧賤則人疏遠之,亦有故焉。
一謂無所仰望于彼也。
二恐其來借貸也。
三恐其求我周恤也。
四慮與貧賤人往來。
減我體面也。
庸人不得不疏遠者,亦勢也。
乃知世态之厚薄親疏,是理勢之所固有,不必盡屬炎涼也。
明達者,不當以此介意焉。
俗人之相與也,有利生親。
因親生愛。
因愛生賢。
情茍賢之,不自覺其心親之而口譽之也,無利生淡。
因淡生疏。
因疏生賤。
情茍賤之,不自覺其心厭之而口毀之也。
是故富貴相交,雖疏日親。
一貧一富,一貴一賤,雖親日疏。
此情理之必至也。
世人評論是非,多系臆度。
或由傳聞。
或因怨生誣。
百無一寶,豈可輕信。
若受謗之人,與我不相識者,則置而不傳。
若其人與我相識矣,必當審其虛實。
有則隐之。
無則為之辯白。
庶稱隐惡揚善之君子耳。
人生世間,自幼至壯,至老,如意之事常少,不如意之事常多。
雖大富貴人,天下之所仰羨以為神仙。
而其不如意事,各自有之,與貧賤者無異。
特所憂患之事異耳。
從無有足心滿意者。
故謂之缺陷世界。
能達此理而順受之,則雖處患難中,無異于樂境矣。
早眠早起,其家無有不興盛者。
夜間久坐,膏火費繁。
日間早起,則早膳之前,已可經營諸事。
較之晏起者,一日如兩晝焉。
晏起之人,于緊要之事,每以日晏不及為而中止。
百事廢弛,皆由于此。
又晏眠晚起,則門戶失防。
管理無人,竊物甚便。
家多隙漏,衰敗之根也。
早眠早起,勤理家務。
節省衣食,使每歲留餘,以備日後吉兇大事。
由湖馬吊之類,染習既久,心志蕩佚。
奸人誘之,必流賭博。
父母宜婉轉教谕。
子弟須深思猛省,斬斷根苗。
勤葺屋宇器皿,毋令大壞難修。
公衆器皿屋宇,尤宜愛惜修治,不分人我。
訟至危險,小能變大。
争财争産,得不償失。
非重大萬不得已之事,勿輕易進祠。
均調茶飯,遲早得宜。
不使下人忍饑懷怨,妨工廢事。
往來禮儀,量家貧富,以為豐儉。
不可随俗胡行。
待客宴客,當因人數多寡,新舊親疏,以酌品物豐儉。
勤曬衣冠書畫谷粟,不得黴霺朽蛀。
勤關門戶。
遇吉兇諸事,身體雖疲,臨睡之時,亦宜檢點。
潔淨室宇,拂拭椅桌,半在自己,不可專靠他人。
訓誨婢仆,安頓什物,必令位置停當。
不使動作觸礙,因而損傷。
完全器皿。
毋使一器分散數處,緻遺失毀壞。
紳衿富室子弟,倘家計一落,可妨親至畎畝督耕,親率家人經紀。
切勿畏人輕笑。
輕笑者無知小人,何足計較。
勤記賬冊,毋令遺忘,緻有錯誤。
爐煤煙管,宜勤拭刷。
燃燈過夜,檠底必置水盆。
幼童小婢,甯令衾絮溫厚。
勿許被内安爐,烘熏被褥。
稻草綿絮燈心,安放處,勿使火光相近。
保家要務,事在眼前,行之甚易。
惟在一家大小,人人将此事理放心上也。
書此一段,貼于壁間。
每日檢點,正自有益。
齊家所以難于治國者,有故也。
朝廷諸事,皆有一定之法度,令民遵守。
家則不然。
細民之家不必言。
即紳士之家,禮法條款,平日多不講求。
即欲教子孫妻女,而無其具。
此家之所以不能齊也。
齊家之法,宜摘取經史中。
近情可行之禮。
及律例要款。
又曆代所傳嘉言懿行。
班氏女戒,陸氏新婦譜等篇,集成二冊。
四季請善講者,在于講堂。
令男子依長幼坐于外。
女子依長幼坐于内。
遮以簾幕,靜聽講解。
諸般義禮,習開既久。
雖愚昧皆有所知。
桀傲者,亦将漸變而循良矣。
每歲須四季行之。
然行此不能無費。
講師之酬金,講時之飲食,必令有所取資。
宜令設公田數畝,以為公産。
取資于此,庶可垂永久而不廢也。
凡婢仆雖至賤,亦當養其恥心。
惟有恥心,方始可用。
故雖有過,不當數責,不當頻罵。
數責頻罵,雖辱不恥。
廉恥既無,不可用矣。
凡置田地房屋,不宜急驟。
須訪來曆明白,然後受之。
試言其故。
或母孀而子不肖,聽信奸人诓誘而賣者。
或無子之産,非應承繼之人賣者。
或相持之産,未有歸着者。
或與勢豪争衡,知力不敵,而來投獻者。
皆能緻日後是非官訟也。
至于墳茔中木石,與先賢墓堂基址。
尤宜慎重,不可受也。
鄰近利便之産,而适欲賣于我,宜增其價。
不可因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