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氏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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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祖河東節度使公綽,在公卿間最名有家法。

    中門東有小齋,自非朝谒之日,每平旦辄出小齋,諸子皆束帶晨省于中門之北。

    公綽決私事,接賓客,與弟公權及群從弟再會食,自旦至暮,不離小齋。

    燭至,則命子弟一人執經史,躬讀一過訖,乃講議居官治家之法,或論文聽琴,至人定鐘,然後歸寝,諸子複昏定于中門之北。

    凡二十餘年,未嘗一日變易。

    其遇饑歲,則諸子皆蔬食,曰:“昔吾兄弟侍先君為丹州刺史,以學業未成,不聽食肉,吾不敢忘也。

    ”祖母韓夫人,相國休之曾孫,相國滉之孫,仆射貞公臯之長女。

    家法嚴肅儉約,為搢紳家楷範。

    歸我家三年,無少長,未嘗見啟齒。

    貞公在省為仆射,先公于襄陽加端揆,常衣絹素,不用绫羅錦繡。

    貞公親仁裡有宅,每歸觐,不乘金碧輿,祗乘竹兜子,二青衣步屣以随,貞公歎乃禦下之儉也。

    常命粉苦參、黃連、熊膽,和為丸,賜先公及諸叔,每永夜習學含之,以資勤苦。

     先公居外藩,先公每入境,郡邑未嘗知。

    既至,每出入,常于戟門外下馬,呼幕賓為丈,皆許納拜,未嘗笑語款洽。

    牛相國辟為武昌從事,動遵禮法。

    奇章公歎曰:“非積習名教,不及此。

    ” 先公以禮律身,居家無事,亦端坐拱手。

    出内齋,未嘗不束帶。

    三為大鎮,廄無良馬,衣不薰香。

    公退必讀書,手不釋卷。

    家法在官不奏祥瑞,不度僧道,不貸贓。

    吏法:凡理藩府,急于濟貧卹孤,有水旱必先期假貸,廪粟軍食必精豐,逋租必贳免,館傳必增飾,宴賓犒軍必華盛,而交代之際,倉儲帑藏,必盈溢于始至。

    境内有孤貧衣纓家女及笄者皆為選婿,出俸金為資裝嫁之。

     叔祖少保公權,字誠懸。

    玭兄弟嘗從諸季父送别東郊,仆馬在門,會陰晦,多雨具。

    少保因言:“我少時家貧,當房嚴訓。

    年十六,當房往鮑陂人家緻祭處分,先往撰文。

    時甚雪,隻得一驢,女家人清淨,随後得一破褥子,披至鮑陂,為莊客所哀,為燔薪,得附火為文,寫上闆子。

    當房朝下到莊呈祝版,此時免科責便滿望,豈暇知寒。

    今日雖散退,還得爾許官。

    爾等作得祭文者有幾人,皆乘馬有油衣,吾為爾等憂。

    ”太保曉聲律而不好樂,常雲:“聞樂令人驕惰。

    ” 先妣韋夫人外王父相國文公貫之,奕世以貞諒峻鲠稱。

    先夫人事君舅君姑凡十一年,晨省于雞鳴,昏定于初夕,未嘗阙。

    梁國夫人有疾,先夫人一月不下堂,早夜奉養,疾愈始歸院。

    文公及第,登谏科,判入高等,授長安尉,秩滿困窮,穴地燔薪,啖豆糜以禦冬。

     孝公房舅謂餘弟兄曰:“爾家雖非鼎甲,然中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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