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字課齋卑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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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捕官之役,唆使竊徒,刑官之役,勒買刀數,尤事駭初聞,行遠人類;君子于斯,欲痛哭焉。
夫教養之道,曠代失修,民生今日,為善實難。
五畝之宅,良莠雜處;一門之内.悲樂懸殊;不平之端,何日蔑有。
原其始意,皆欲訟官。
繼念得直與否,尚未可知,衙役臨提,先受騷擾;遂複隐忍不發,抑郁終身。
或乃不願生存,慷慨引決。
老成家法,以守怯為宗;闾裡格言,以勿訟為要;得聞于官,十乃一耳。
匹夫匹婦,制于豪強,沉冤幽恨,充塞天地,衙役之為禍烈哉! 胥吏章第七 夫貴賤之品,以才德為衡;輕重之任,以貴賤為次;斯固用人之雅素,理國之經常。
今時所睹,大異是焉: 修撰、編檢,其名甚貴,然尺寸之柄,不以相假。
公署胥吏,其名甚賤,然威福之權,乃與之共。
就其權重,莫如部辦:舞文弄法,父子傳家,曲出深入,黑白變色。
司員多貧,每抑河潤:潤既及矣,勢難持正。
其廉公者,又多愚直,疏于例案,昧于情弊,欲駁不能,受欺不覺。
尚書、侍郎,養尊成習,畫諾惟命,不問何事。
官反為吏,吏反為官,名實相戾,一至于此l 外省吏權,稍輕于部。
然督、撫之吏.奴視鎮、協;布、按之吏,踞見守、令;提學之吏,陰操黜複;知縣之吏,半握賦訟。
凡諸公署,大抵若斯,并為一氣,以亂政治。
夫優伶厮養,皆有傳人;胥吏雖賤,尚非其比,甯無君子,出于其中?然衆寡之數,殆懸絕矣! 在昔漢氏,郡縣稱朝,妙選鄉望,以充曹職。
儒吏合一,法良意美。
蓋嗜利之心,有生同患,欲遏其流,惟恃名念;是以古先哲王,用名範俗。
夫苟任之,則宜貴之;既賤之矣,豈宜反任?彼之來充,固非為名,惟利是圖,又焉足怪! 至若刑錢劣幕、不肖随丁,盤踞挾持,侵奪官柄,尋其為害,不減吏胥。
幕友之名,非不貴矣,然而風氣亦複卑下;其諸律科不開,賞罰不及,使之然欤? 浮征章第八 今之田賦,視古為輕。
州縣浮征,律有明禁;恤民之意,可謂甚厚。
然今州縣,俸廉極薄,銷用極繁;苟如律言,不能終日。
故浮征之律.徒存其文;浮征之實,賢者不免;但贊者之浮,較有限制。
而服官之子,中人為多:當其未仕,非不幕廉,笑罵貪酷,亦出真心;及身為之,逼于四應,環顧同列,莫不浮征;倍征浮也,數倍亦浮,人之愛錢,苦不知足;既難尊律,必專計利,計心一起,多多益善,由有計心,漸入貪境;由有貪心,漸入酷境,陷溺日深,殊不自覺。
遂至追呼孤寡,頻發雷火之籤;勒折米銀,不恤脂膏之竭;指正人為漕棍,視農戶為奇貨。
僻遠之地,願樸之鄉,敲骨剝膚,非可理度;但不鬻獄,便居清品。
夫今之州縣,不可問矣!苟虐民之事,止于浮征,謂之為"清".固亦近似;然清者若此,濁者奚如?赤子之苦,何其極欤! 厘鹽章第九 厘捐之政,雖非得已,揆情度理.似尚可行。
惟官、民氣隔,匪伊朝夕;官多一事,則民增一病,事曆年久,則病與年深。
自設厘局已數十年,侯補人員日益擁擠。
遊食等輩,日益紛繁,視為利薮,如蟻附埴。
無聊司事,訛索往來;不肖巡丁,患苦商旅;甚或家船載水,被投石于中流;村婦裹糧,遭奪囊于當路。
遂使行道怨嗟,欲食創議者之肉,不法之徒,每借毀卡以鼓衆;衆怒若此,蓋有所由。
至官鹽一法,久弊不更,販私之犯,桁楊相望,目之為"枭",實多良民。
鹽官橐溢,高會于華堂;鹽犯人微,榜掠于階下;竊鈎之誅,不平已甚。
甚且徑行擊斃,誣稱拒捕;妄指買私,立使破産;尋其病民,讵下厘卡。
若夫内地之關,尤堪歎息者也! 相及章第十 古先哲王,制刑禁暴,父子兄弟,罪不相及。
誠以堯、朱異性周、管殊情,各事其事,豈皆同惡? 自公理漸晦,俠風大開,報仇相尋,盛于戰國。
世主懼之,計出網盡;秦漢之制,動辄三族。
元元之苦,于斯極矣! 國朝定律,務從寬大;獨相及之法,未盡削除。
假有柳下之聖,必蒙盜跖連枝之戮;蔡仲之賢,終以郭鄰遺種而锢;二百年來,抱恨豈鮮? 至邊省大吏,奴視土司,處置不公,令其憤争,因争邀功,概行剿洗;斯乃無告之奇冤,相及之極弊,仁人君子所不忍聞者焉。
才難篇 塾課章第一 功令以四書文取士,固博古通今是期,清真雅正是尚。
然民間塾課,十室九陋。
五經束之高閣,子史懸為厲禁。
一講六比,體格方闆,連上犯下,科條碎密。
幼少銳氣,既竭于茲,馀力他學,勢難精實。
秦坑之論,雖似過激,敗壞人才,誠斯之由。
教官章第二 童生入學,進身始基。
今之教官,所教何事?橫索冊費,罔恤破家。
教之貪酷,乃無遺義。
月課不行,觸怒詳曠;品學不知,得錢報優。
夫進士、舉貢,今之所謂正途也;而生員者,正途之所從出也;教官者,生員之坊表也;教官不可問,而生員不可問矣;生員不可問,而進士、舉貢不可問矣;進士、舉貢不可問,而天下之吏治不可問矣。
書院章第三
至于捕官之役,唆使竊徒,刑官之役,勒買刀數,尤事駭初聞,行遠人類;君子于斯,欲痛哭焉。
夫教養之道,曠代失修,民生今日,為善實難。
五畝之宅,良莠雜處;一門之内.悲樂懸殊;不平之端,何日蔑有。
原其始意,皆欲訟官。
繼念得直與否,尚未可知,衙役臨提,先受騷擾;遂複隐忍不發,抑郁終身。
或乃不願生存,慷慨引決。
老成家法,以守怯為宗;闾裡格言,以勿訟為要;得聞于官,十乃一耳。
匹夫匹婦,制于豪強,沉冤幽恨,充塞天地,衙役之為禍烈哉! 胥吏章第七 夫貴賤之品,以才德為衡;輕重之任,以貴賤為次;斯固用人之雅素,理國之經常。
今時所睹,大異是焉: 修撰、編檢,其名甚貴,然尺寸之柄,不以相假。
公署胥吏,其名甚賤,然威福之權,乃與之共。
就其權重,莫如部辦:舞文弄法,父子傳家,曲出深入,黑白變色。
司員多貧,每抑河潤:潤既及矣,勢難持正。
其廉公者,又多愚直,疏于例案,昧于情弊,欲駁不能,受欺不覺。
尚書、侍郎,養尊成習,畫諾惟命,不問何事。
官反為吏,吏反為官,名實相戾,一至于此l 外省吏權,稍輕于部。
然督、撫之吏.奴視鎮、協;布、按之吏,踞見守、令;提學之吏,陰操黜複;知縣之吏,半握賦訟。
凡諸公署,大抵若斯,并為一氣,以亂政治。
夫優伶厮養,皆有傳人;胥吏雖賤,尚非其比,甯無君子,出于其中?然衆寡之數,殆懸絕矣! 在昔漢氏,郡縣稱朝,妙選鄉望,以充曹職。
儒吏合一,法良意美。
蓋嗜利之心,有生同患,欲遏其流,惟恃名念;是以古先哲王,用名範俗。
夫苟任之,則宜貴之;既賤之矣,豈宜反任?彼之來充,固非為名,惟利是圖,又焉足怪! 至若刑錢劣幕、不肖随丁,盤踞挾持,侵奪官柄,尋其為害,不減吏胥。
幕友之名,非不貴矣,然而風氣亦複卑下;其諸律科不開,賞罰不及,使之然欤? 浮征章第八 今之田賦,視古為輕。
州縣浮征,律有明禁;恤民之意,可謂甚厚。
然今州縣,俸廉極薄,銷用極繁;苟如律言,不能終日。
故浮征之律.徒存其文;浮征之實,賢者不免;但贊者之浮,較有限制。
而服官之子,中人為多:當其未仕,非不幕廉,笑罵貪酷,亦出真心;及身為之,逼于四應,環顧同列,莫不浮征;倍征浮也,數倍亦浮,人之愛錢,苦不知足;既難尊律,必專計利,計心一起,多多益善,由有計心,漸入貪境;由有貪心,漸入酷境,陷溺日深,殊不自覺。
遂至追呼孤寡,頻發雷火之籤;勒折米銀,不恤脂膏之竭;指正人為漕棍,視農戶為奇貨。
僻遠之地,願樸之鄉,敲骨剝膚,非可理度;但不鬻獄,便居清品。
夫今之州縣,不可問矣!苟虐民之事,止于浮征,謂之為"清".固亦近似;然清者若此,濁者奚如?赤子之苦,何其極欤! 厘鹽章第九 厘捐之政,雖非得已,揆情度理.似尚可行。
惟官、民氣隔,匪伊朝夕;官多一事,則民增一病,事曆年久,則病與年深。
自設厘局已數十年,侯補人員日益擁擠。
遊食等輩,日益紛繁,視為利薮,如蟻附埴。
無聊司事,訛索往來;不肖巡丁,患苦商旅;甚或家船載水,被投石于中流;村婦裹糧,遭奪囊于當路。
遂使行道怨嗟,欲食創議者之肉,不法之徒,每借毀卡以鼓衆;衆怒若此,蓋有所由。
至官鹽一法,久弊不更,販私之犯,桁楊相望,目之為"枭",實多良民。
鹽官橐溢,高會于華堂;鹽犯人微,榜掠于階下;竊鈎之誅,不平已甚。
甚且徑行擊斃,誣稱拒捕;妄指買私,立使破産;尋其病民,讵下厘卡。
若夫内地之關,尤堪歎息者也! 相及章第十 古先哲王,制刑禁暴,父子兄弟,罪不相及。
誠以堯、朱異性周、管殊情,各事其事,豈皆同惡? 自公理漸晦,俠風大開,報仇相尋,盛于戰國。
世主懼之,計出網盡;秦漢之制,動辄三族。
元元之苦,于斯極矣! 國朝定律,務從寬大;獨相及之法,未盡削除。
假有柳下之聖,必蒙盜跖連枝之戮;蔡仲之賢,終以郭鄰遺種而锢;二百年來,抱恨豈鮮? 至邊省大吏,奴視土司,處置不公,令其憤争,因争邀功,概行剿洗;斯乃無告之奇冤,相及之極弊,仁人君子所不忍聞者焉。
才難篇 塾課章第一 功令以四書文取士,固博古通今是期,清真雅正是尚。
然民間塾課,十室九陋。
五經束之高閣,子史懸為厲禁。
一講六比,體格方闆,連上犯下,科條碎密。
幼少銳氣,既竭于茲,馀力他學,勢難精實。
秦坑之論,雖似過激,敗壞人才,誠斯之由。
教官章第二 童生入學,進身始基。
今之教官,所教何事?橫索冊費,罔恤破家。
教之貪酷,乃無遺義。
月課不行,觸怒詳曠;品學不知,得錢報優。
夫進士、舉貢,今之所謂正途也;而生員者,正途之所從出也;教官者,生員之坊表也;教官不可問,而生員不可問矣;生員不可問,而進士、舉貢不可問矣;進士、舉貢不可問,而天下之吏治不可問矣。
書院章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