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關燈
小
中
大
傳記确有明文可據,傳經以來即如是說者。
無乃非阙疑之義,而使後之學者靡所考證乎!故今但錄《易》、《春秋》傳原文以存疑義;而不敢據漢儒展轉猜度之說,遂直斷何者為何人所作。
仍略記其為說之因,庶使學者有所考焉。
○周公事迹附考 經傳所記周公之事,不當入於《成王篇》中及無從辨其先後者,統載於此。
“惟周公誕保文、武受命,惟七年。
”(《書洛诰》) △“保命七年”事未可确知 按:《明堂位》、《韓詩外傳》皆以七年為周公踐阼之年;《僞傳》從之,前篇已辨之矣。
《蔡傳》以為周公在洛之年,其說較正。
然竊疑此文似當自成王親迎周公之日數之,乃於事理為近;特不當有攝政踐阼之事耳。
但經傳皆無明文,未敢臆斷。
今統載於篇後,以存缺疑之義。
“自陝而東者,周公主之。
自陝而西者,召公主之。
”(《公羊傳》隐公五年) △周、召分陝不在武王時 《王制》雲:“八伯各以其屬屬於天子之老二人,分天下以為左右,曰二伯。
”按:《書康王之诰》:“太保率西方諸侯入應門左;畢公率東方諸侯入應門右。
”《春秋傳》:“卻将新軍,且為公族大夫,以主東諸侯。
”則是所主者朝觐會同事耳。
至於政令之布,仍當二相共理之。
若取天下而平分之二人,亦非體制也。
《樂記》雲:“五成而分周公左,召公右。
”世儒緣此,遂有謂二公分陝在武王世者。
按《史記燕世家》,此文載於成王之世。
蓋武王時太公為師,位在召公之右,似不應以周、召分陝;而《武》樂亦成王時所作,則分陝固不必定指武王時也。
《書君篇序》雲:“召公為保,周公為師,相成王為左右。
觀此文,似《史記》為得之。
今從之。
△“陝”或郏字之誤 《說文》“陝”字注雲:“宏農,陝也。
”以故說者皆以此陝為今陝州。
按陝州之名陝,古無所考;既非都會之地,又無長山大川直亘南北,若大行、鴻溝可辨疆域者,於此分界,将何取焉?且自陝州以東,青、兖、徐、揚四州,及冀、豫、荊三州地十之八九;陝州以西,雍、梁二州,及冀、豫、荊三州地十之一二:廣狹亦大不偷。
《傳》雲:“成王定鼎於郏、辱阝。
”《周語》雲:“晉文公既定襄王於郏。
”是洛亦稱郏也。
洛邑,天下之中,當於此分東西為均。
“陝”“郏”字形相似,或傳寫者之誤。
而古今地名同者亦多,或别有地名陝,非宏農之陝,亦未可知也。
【附錄】“周公謂魯公曰:‘君子不施其親;不使大臣怨乎不以;故舊無大故則不棄也;無求備於一人。
’”(《論語微子篇》) △辨握吐哺之說 《韓詩外傳》雲:“周公踐天子之位七年,布衣之士所贽而師者十人,所友見者十二人,窮巷白屋先見者四十九人,時進善百人,教士千人,宮朝者萬人。
成王封伯禽於魯,周公戒之曰:‘往矣!子無以魯國驕士!吾,文王之子,武王之弟,成王之叔父也,又相天下,吾於天下亦不輕矣;然一沐三握,一飯三吐哺,猶恐失天下之士。
’”餘按:周公無踐天子位之事,前固已辨之矣;即所稱師事,友見,握,吐哺,亦無此事也。
古者天下有道,進賢使能,鄉有舉,裡有選,有一賢人未嘗不知,知之未嘗不用也;凡卿大夫士皆賢才也,凡賢才皆卿大夫士也,周公安所得布衣之士而見之而禮之乎!古者士敦節義,鹹自重而輕功名,不為臣則不見:段幹木逾垣而辟之,洩柳閉門而不納,春秋以後猶然,況成周之世乎!天下之賢士誰肯自枉以見周公者,而煩周公之吐哺握乎!戰國之世,卿大夫多世祿,不則其姻族嬖幸之人,賢才伏處而無由進,由是為士者不恥幹谒以求榮顯;是以有孟嘗、信陵之屬以好士聞。
彼蓋見當時之風氣如是,而因億料周公大聖之必有更甚於是者,遂撰為是說耳;而豈知其不然也哉!此說本之《荀子》,其詞與此少異;而《尚書大傳》、《史記》、《說苑》皆有之,殊失聖人之真。
故今不錄而為之辨。
△辨觀橋觀梓之說 《尚書大傳》雲:“伯禽與康叔見周公,三見而三笞;乃見商子而問焉。
商子曰:‘南山之陽,有木曰橋。
’二三子往觀之,高高然而上。
商子曰:‘橋者,父道也。
南山之陰,有木曰梓。
’二三子複往觀焉,晉晉然而循。
商子曰:‘梓者,子道也。
’明日見周公,入門而趨,登堂而跪。
拂其首,勞而食之曰:‘爾安見君子乎!’”餘按:孟子曰:“孩提之童無不知愛其親也;及其長也,無不知敬其兄也。
”父子之道,天性也。
或椎野之人,頹敝之俗,容有不知敬其親者;若文王、周公世濟其聖,其家庭之間禮法之美,伯禽必有習而安焉者,何待見橋梓而後知哉!且聖人之於子,有不及,教之而已;不教而笞之,何取焉!使伯禽終不悟,不徒傷其恩乎!即使伯禽能悟,亦何如明告之之為省且易也!此說至為淺陋,而學者多貪用此典,遂緻傳布而信為真,故今辨之。
△辨成、康賜魯重祭之說 《戴記祭統篇》雲:“周公既沒,成王、康王追念周公之所以勳勞者而欲尊魯,故賜之以重祭:外祭則郊社是也,内祭則大嘗是也。
夫大嘗升歌《清廟》,下而管《象》,朱幹玉戚以舞《大武》,八佾以舞《大夏》,此天子之樂也。
”程子曰:“周公之功固大矣,皆臣子之分所當為,魯安得獨用天子禮樂哉!成王之賜,伯禽之受,皆非也。
”餘按:天子諸侯名器之異,所以辨等威,别上下,定民志耳,非以得之則為優,不得則為绌也。
孔子疾病,子路使門人為臣,孔子曰:“予與其死於臣之手也,無甯死於二三子之手乎!”孟懿子問孝,孔子曰:“無違。
”樊遲曰:“何謂也?”孔子曰:“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
”故無識者以僭為榮,稍有識者方且以僭為恥。
成、康皆周令主,其不肯以非禮尊周公也明矣。
且春秋以降,僭禮者多矣,管仲之塞門反坫,季氏之八佾《雍》徹,此又誰實賜之?蓋魯之君自僭天子禮樂,相沿既久,莫知所始,其國人遂為是想當然之說以曲護其失耳。
楚公子圍設服離衛,諸侯之大夫譏之,伯州犁曰:“此行也,辭而假之寡君。
”其事與此正同。
安得據《戴記》無稽之言,遂定為古人罪案也!不然,賜祭,一事耳,成則成,康則康,何以概雲“成王、康王”乎!故今不錄。
無乃非阙疑之義,而使後之學者靡所考證乎!故今但錄《易》、《春秋》傳原文以存疑義;而不敢據漢儒展轉猜度之說,遂直斷何者為何人所作。
仍略記其為說之因,庶使學者有所考焉。
○周公事迹附考 經傳所記周公之事,不當入於《成王篇》中及無從辨其先後者,統載於此。
“惟周公誕保文、武受命,惟七年。
”(《書洛诰》) △“保命七年”事未可确知 按:《明堂位》、《韓詩外傳》皆以七年為周公踐阼之年;《僞傳》從之,前篇已辨之矣。
《蔡傳》以為周公在洛之年,其說較正。
然竊疑此文似當自成王親迎周公之日數之,乃於事理為近;特不當有攝政踐阼之事耳。
但經傳皆無明文,未敢臆斷。
今統載於篇後,以存缺疑之義。
“自陝而東者,周公主之。
自陝而西者,召公主之。
”(《公羊傳》隐公五年) △周、召分陝不在武王時 《王制》雲:“八伯各以其屬屬於天子之老二人,分天下以為左右,曰二伯。
”按:《書康王之诰》:“太保率西方諸侯入應門左;畢公率東方諸侯入應門右。
”《春秋傳》:“卻将新軍,且為公族大夫,以主東諸侯。
”則是所主者朝觐會同事耳。
至於政令之布,仍當二相共理之。
若取天下而平分之二人,亦非體制也。
《樂記》雲:“五成而分周公左,召公右。
”世儒緣此,遂有謂二公分陝在武王世者。
按《史記燕世家》,此文載於成王之世。
蓋武王時太公為師,位在召公之右,似不應以周、召分陝;而《武》樂亦成王時所作,則分陝固不必定指武王時也。
《書君篇序》雲:“召公為保,周公為師,相成王為左右。
觀此文,似《史記》為得之。
今從之。
△“陝”或郏字之誤 《說文》“陝”字注雲:“宏農,陝也。
”以故說者皆以此陝為今陝州。
按陝州之名陝,古無所考;既非都會之地,又無長山大川直亘南北,若大行、鴻溝可辨疆域者,於此分界,将何取焉?且自陝州以東,青、兖、徐、揚四州,及冀、豫、荊三州地十之八九;陝州以西,雍、梁二州,及冀、豫、荊三州地十之一二:廣狹亦大不偷。
《傳》雲:“成王定鼎於郏、辱阝。
”《周語》雲:“晉文公既定襄王於郏。
”是洛亦稱郏也。
洛邑,天下之中,當於此分東西為均。
“陝”“郏”字形相似,或傳寫者之誤。
而古今地名同者亦多,或别有地名陝,非宏農之陝,亦未可知也。
【附錄】“周公謂魯公曰:‘君子不施其親;不使大臣怨乎不以;故舊無大故則不棄也;無求備於一人。
’”(《論語微子篇》) △辨握吐哺之說 《韓詩外傳》雲:“周公踐天子之位七年,布衣之士所贽而師者十人,所友見者十二人,窮巷白屋先見者四十九人,時進善百人,教士千人,宮朝者萬人。
成王封伯禽於魯,周公戒之曰:‘往矣!子無以魯國驕士!吾,文王之子,武王之弟,成王之叔父也,又相天下,吾於天下亦不輕矣;然一沐三握,一飯三吐哺,猶恐失天下之士。
’”餘按:周公無踐天子位之事,前固已辨之矣;即所稱師事,友見,握,吐哺,亦無此事也。
古者天下有道,進賢使能,鄉有舉,裡有選,有一賢人未嘗不知,知之未嘗不用也;凡卿大夫士皆賢才也,凡賢才皆卿大夫士也,周公安所得布衣之士而見之而禮之乎!古者士敦節義,鹹自重而輕功名,不為臣則不見:段幹木逾垣而辟之,洩柳閉門而不納,春秋以後猶然,況成周之世乎!天下之賢士誰肯自枉以見周公者,而煩周公之吐哺握乎!戰國之世,卿大夫多世祿,不則其姻族嬖幸之人,賢才伏處而無由進,由是為士者不恥幹谒以求榮顯;是以有孟嘗、信陵之屬以好士聞。
彼蓋見當時之風氣如是,而因億料周公大聖之必有更甚於是者,遂撰為是說耳;而豈知其不然也哉!此說本之《荀子》,其詞與此少異;而《尚書大傳》、《史記》、《說苑》皆有之,殊失聖人之真。
故今不錄而為之辨。
△辨觀橋觀梓之說 《尚書大傳》雲:“伯禽與康叔見周公,三見而三笞;乃見商子而問焉。
商子曰:‘南山之陽,有木曰橋。
’二三子往觀之,高高然而上。
商子曰:‘橋者,父道也。
南山之陰,有木曰梓。
’二三子複往觀焉,晉晉然而循。
商子曰:‘梓者,子道也。
’明日見周公,入門而趨,登堂而跪。
拂其首,勞而食之曰:‘爾安見君子乎!’”餘按:孟子曰:“孩提之童無不知愛其親也;及其長也,無不知敬其兄也。
”父子之道,天性也。
或椎野之人,頹敝之俗,容有不知敬其親者;若文王、周公世濟其聖,其家庭之間禮法之美,伯禽必有習而安焉者,何待見橋梓而後知哉!且聖人之於子,有不及,教之而已;不教而笞之,何取焉!使伯禽終不悟,不徒傷其恩乎!即使伯禽能悟,亦何如明告之之為省且易也!此說至為淺陋,而學者多貪用此典,遂緻傳布而信為真,故今辨之。
△辨成、康賜魯重祭之說 《戴記祭統篇》雲:“周公既沒,成王、康王追念周公之所以勳勞者而欲尊魯,故賜之以重祭:外祭則郊社是也,内祭則大嘗是也。
夫大嘗升歌《清廟》,下而管《象》,朱幹玉戚以舞《大武》,八佾以舞《大夏》,此天子之樂也。
”程子曰:“周公之功固大矣,皆臣子之分所當為,魯安得獨用天子禮樂哉!成王之賜,伯禽之受,皆非也。
”餘按:天子諸侯名器之異,所以辨等威,别上下,定民志耳,非以得之則為優,不得則為绌也。
孔子疾病,子路使門人為臣,孔子曰:“予與其死於臣之手也,無甯死於二三子之手乎!”孟懿子問孝,孔子曰:“無違。
”樊遲曰:“何謂也?”孔子曰:“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
”故無識者以僭為榮,稍有識者方且以僭為恥。
成、康皆周令主,其不肯以非禮尊周公也明矣。
且春秋以降,僭禮者多矣,管仲之塞門反坫,季氏之八佾《雍》徹,此又誰實賜之?蓋魯之君自僭天子禮樂,相沿既久,莫知所始,其國人遂為是想當然之說以曲護其失耳。
楚公子圍設服離衛,諸侯之大夫譏之,伯州犁曰:“此行也,辭而假之寡君。
”其事與此正同。
安得據《戴記》無稽之言,遂定為古人罪案也!不然,賜祭,一事耳,成則成,康則康,何以概雲“成王、康王”乎!故今不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