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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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文王舍伯邑考而立武王,微子舍其孫盾而立衍。

    ”則衍乃微子之子明矣。

    果帝乙之子,當别有祿邑,何得乃冒其兄之封爵乎!《史記》亦謂衍為微子之弟,蓋沿此說之誤!故今皆不載。

     【附錄】“聖人之道衰,暴君代作:壞宮室以為污池,民無所安息,棄田以為園囿,使民不得衣食;邪說暴行又作,園囿污池沛澤多而禽獸至。

    及纣之身,天下又大亂。

    ”(《孟子》) △孟子言“暴君代作” 按:此文所稱不見於他傳記,不知為何王之事。

    孟子生秦火以前,古書存者尚多,蓋必有所考而知之。

    然雲“暴君代作”,則固統夏、商兩代言之,非一人之事矣。

    姑附錄於此。

     【備覽】“帝乙崩,子辛立。

    ”(《史記殷本紀》) ○纣 【補】“纣之去武丁未久也,其故家遺俗,流風善政,猶有存者;又有微子、微仲、王子比幹、箕子、膠鬲,皆賢人也,相與輔相之。

    ”(《孟子》) 【備覽】“纣資辨捷疾,聞見甚敏;材力過人,手格猛獸;知足以距谏,言足以飾非;矜人臣以能,高天下以聲,以為皆出己之下。

    ”(《史記殷本紀》) △爵生烏事劉向書兩說 《說苑》雲:“帝辛時,爵生烏於城隅,占之,曰:‘小以生巨,國家必祉。

    ’帝辛喜,亢暴無極,遂亡殷國。

    ”餘按:“小而生巨”,《新序》以為宋康王事,向所推為“黑眚”者也。

    蓋傳聞者異詞,向遂兩載之耳。

    今不錄。

     “箕子者,纣親戚也。

    ”(《史記宋微子世家》) “王子比幹者,亦纣之親戚也。

    ”(同上) △箕子非纣諸父 世儒謂箕子,比幹皆纣之叔父。

    餘按:《史記》但稱為“纣親戚”,《孟子》稱比幹為“王子”,以為諸父,似矣;若箕子,則未有以見其為纣諸父也。

    世儒蓋因誤讀《孟子》“王子比幹、箕子、膠鬲”之文而謂“王子”兼下二人言之。

    不知比幹爵邑不著,故連“王子”為文,箕子自有爵邑,豈得複以“王子”冠之。

    若雲“王子箕子”,尚複成文義乎!《告子篇》稱微子、比幹,皆以為纣叔父,乃文義之小誤,然無箕子,則箕子或商宗室世卿亦未可知,不得懸斷為纣之諸父也。

     【備覽】“纣始為象箸,箕子歎曰:‘彼為象箸,必為玉否;為玉否,則必思遠方珍怪之物而禦之矣。

    輿馬宮室之漸自此始,不可振也!’”(《史記宋微子世家》) “膠鬲舉於魚鹽之中。

    ”(《孟子》) △《晉語》、《呂覽》言膠鬲事之誣 《晉語》雲:“殷辛伐有蘇,有蘇氏以妲己女焉;於是乎與膠鬲比而亡殷。

    ”《呂氏春秋》雲:“武王使叔旦就膠鬲於次四内而與之盟曰:‘加富三等,就官一列。

    ’為三書同詞,血之以牲;埋一於四内,皆以一歸。

    ”餘按:孟子以膠鬲與傅說并稱,又與微子、箕、比皆稱為賢,烏有與妲己比,與周人盟,以傾其國者哉!蓋《國語》亦戰國人所作,戰國之士固多毀聖賢以快其意者;至《呂氏春秋》尤不足為怪。

    說并見後《豐鎬别錄》、《伯夷叔齋篇》中。

     “今商王受惟婦言是用,昏棄厥肆祀弗答,昏棄厥遺王父母弟不迪。

    ”(《書牧誓》) “在今後嗣王酣身:厥命罔顯于民,祗保越怨不易,誕惟厥縱淫于非彜,用燕喪威儀,—民罔不盡傷心,—惟荒腆于酒。

    ”(《書酒诰》) 【備覽】“殷辛伐有蘇,有蘇氏以妲己女焉。

    ”(《晉語》) 【備覽】“愛妲己,妲己之言是從。

    於是使師涓作新淫聲,北裡之舞,靡靡之樂。

    厚賦稅,以實鹿台之錢而盈钜橋之粟。

    益收狗馬奇物,充仞宮室;益廣沙邱苑台,多取野獸蜚鳥置其中。

    ”(《史記殷本紀》) 此言纣荒於酒色事,做先列之。

     △荒酒色 “惟四方之多罪逋逃是崇,是長,是信,是使,是以為大夫卿士,俾暴虐于百姓,以奸宄于商邑。

    ”(《書牧誓》) “其在受德愍,惟羞刑暴德之人同于厥邦,乃惟庶習逸德之人同于厥政。

    ”(《書立政》) 【備覽】“用費中為政;費中善谀好利,殷人弗親。

    又用惡來;惡來善毀讒,諸侯以此益疏。

    ”(《史記殷本紀》) 【備覽】“商容賢者,百姓愛之,纣廢之。

    ”(同上) △辨商容欲伐纣之說 《韓詩外傳》雲:“商容嘗執羽龠,馮於馬徒,欲以伐纣,而不能遂,去伏於太行。

    ”餘按:商容,纣之臣也,豈容有伐纣之心,又豈能有伐纣之力!微、箕、比幹,皆商貴戚大臣,尚不敢萌此念,況容之微賤乎!此後人所妄,故不錄。

     △用舍失宜 此言纣用舍失宜事,故次列之。

     “厥終,智藏在;夫知保抱攜持厥婦子,以哀籲天;徂厥亡,出執。

    ”(《書召诰》) △失民心 此言纣失民心事,故又次列之。

     【附錄】“商纣為黎之東夷畔之。

    ”(《左傳》昭公四年) 此事不知當在何年,姑附錄于此。

     “西伯既戡黎,祖伊恐,奔告於王曰:‘天子!天既訖我殷命,格人元龜,罔敢知吉。

    非先王不相我後人,惟王淫戲用自絕,故天棄我,不有康食,不虞天性,不迪率典。

    今我民罔弗欲喪,曰:“天曷不降威,大命不摯?”今王其如台?’王曰:‘嗚呼,我生不有命在天!’祖伊反,曰:‘嗚呼,乃罪多參在上,乃能責命于天!殷之即喪!指乃功,不無戮于爾邦!’”(《書西伯戡黎》) “微子若曰:‘父師,少師!殷其弗或亂正四方?我祖遂陳于上,我用沈酗于酒,用亂敗厥德于下。

    殷罔不小大,好草竊奸宄。

    卿士師師非度。

    凡有辜罪,乃罔恒獲。

    小民方興,相為敵雠。

    今殷其淪喪!若涉大水,其無津涯!殷遂喪,越至于今!’曰:‘父師,少師!我其發出狂,吾家耄遜于荒。

    今爾無指告予颠齊,若之何其?’”(《書微子》) “父師若曰:‘王子,天毒降災荒殷邦,方興沈酗于酒;乃罔畏畏,弗其長,舊有位人。

    今殷民乃攘竊神之犧牲,用以容,将食無災。

    降監殷民,用雠斂召敵雠不怠,罪合于一,多瘠罔诏。

    商今其有災,我興受其敗。

    商其淪喪,我罔為臣仆。

    诏王子出迪。

    我舊雲刻子。

    王子弗出,我乃颠齊。

    自靖,人自獻于先王;我不顧行遁。

    ’”(同上) △“父師、少師”非箕子、比幹 “父師、少師”,《史記》以為“太帥疵、少師強”,《僞孔傳》及《蔡傳》皆以為箕子、比幹。

    餘按:《史記》稱疵、強抱其樂器而奔周,則是皆樂師耳;玩《書》父師所言,殊不類樂官語,《傳》不之從,是也。

    然以為箕、比,亦初無所據,且比幹稱王子,似爵卑而無祿邑者;若為少師,尊矣,不應微、箕皆以封爵著而此幹獨以名稱。

    尤可異者,世既以父師為箕子矣,而又以箕子為纣叔父;夫纣叔父則王子也,箕子身為王子,乃以“王子”稱微子乎!大抵後儒之失皆在於強不知以為知,古書既缺,不知其名則亦已矣,必欲強指其人,無怪乎其舛也!孔子曰:“吾猶及史之阙文也。

    ”是餘所深慕爾。

     △風俗之敝之由來 按:微子與父師所言纣失道事,不過沈酗于酒而已;而所言殷民之失乃居大半焉。

    曰“殷罔不小大,好草竊奸宄”,曰“小民方興,相為敵雠”,曰“攘竊神之犧牲”,曰“斂召敵雠”,曰“罪合于一”,此皆殷民風俗之敝,非謂纣也。

    然風俗之敝,由於所用之非人,故言“草竊奸宄”即繼之以“卿士師師非度”,言“攘竊”“敵雠”必先之以“弗其長”也。

    而老成所以不用,群臣所以失職,則皆由於纣之荒於酒色而不慎於用舍,不勤於政事,是以微子父師皆先言其“沈酗于酒”,而《戡黎》亦以“民罔弗欲喪”歸咎於“淫戲”也。

    是知立國之道當正其本,而用人尤在所當慎。

    孔子言衛靈公之無道也,季康子曰:“夫如是,奚而不喪?”孔子曰:“仲叔圉治賓客,祝它治宗廟,王孫賈治軍旅,夫如是,奚其喪!”以衛靈之失道,猶能保其國,況於中主,又況於賢主乎!然則人君之要務可知已矣。

     【附論】“子貢曰:‘纣之不善,不如是之甚也,是以君子惡居下流,天下之惡皆歸焉。

    ’”(《論語子張篇》) △纣之不善五端 《戰國策》稱纣醢九侯,脯鄂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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