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子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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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曰:“蒙以養正,聖功也。

    ”而養正莫先于禮。

    蓋人之自失其正,以自外于聖人之途者,率以童幼之年,不聞禮教。

    則耳目手足,無所持循;作止語默,無所檢束。

    及其既長,沿習偷安,徇情任氣,如已決之水,不可堤防,已放之條,不可盤郁,何所不至哉!是故朱子《小學》,必先灑掃、應對之節。

    程子謂即此便可達天德,信非誣也。

    世之父兄,既以姑息為恩,而為之師者,日役役焉以課程為急。

    故一切禮教,廢擱不講,童蒙何賴焉?茲本《曲禮》、《内則》、《少儀》、《弟子職》諸篇,附諸儒訓蒙要語,輯為《童子禮》。

     晨興,即當盥栉以飾容儀。

    凡盥面,必以巾帨遮護衣領、卷束兩袖,勿令沾濕。

    栉發,必使光整,勿散亂,但須敦尚樸雅,不得為市井浮薄之态。

     凡着衣,常加愛護。

    飲食須照管,勿令點污;行路須看顧,勿令泥漬。

    遇服役,必去上服,隻着短衣,以便作事。

    有垢、破,必洗浣、補綴,以求完潔。

    整衣欲直,結束欲緊,毋使偏斜寬緩。

    上自總髻,下及鞋履,加意修飾,令與“禮容”相稱。

    其燕居盛暑時,尤宜矜持,不得袒衣露體。

     凡乂手之法,以左手緊把右手大拇指。

    其左手小指向右手腕,右手四指皆直。

    以左手大指向上,以右手掩其胸。

    手不可太着胸,須令稍離方寸。

     凡揖時,稍闊其足,則立穩。

    須直其膝、曲其身、低其首,眼看自己鞋頭,兩手圓拱而下。

    凡與尊者揖,舉手至眼而下;與長者揖,舉手至口而下;與平交者揖,舉手當心而下。

    手随身起,乂于當胸。

     凡下拜之法,一揖少退。

    再一揖。

    即俯伏。

    以兩手齊按地,先跪左足,次屈右足,頓首至地,即起。

    先起右足,以雙手齊按膝上,次起左足,仍一揖而後拜。

    其儀度以詳緩為敬,不可急迫。

     低頭拱手,穩下雙膝。

    腰當直豎,不可蹲踞,以緻恭敬。

     凡立,須拱手正身,雙足相并。

    必須所立方位,不得歪斜。

    若身與牆壁相近,雖困倦,不得倚靠。

     凡坐,須定身端坐,斂足拱手。

    不得偃仰傾斜,倚靠幾席。

    如與人同坐,尤當斂身莊肅,毋得橫臂,至有妨礙。

     凡走,兩手籠于袖内,緩步徐行。

    舉足不可太闊,毋得左右搖擺,緻動衣裙。

    目須常顧其足,恐有差誤。

    登高必用雙手提衣,以防傾跌。

    其掉臂跳足最為輕浮,常宜收斂。

     凡童子常當緘口靜默,不得輕忽出言。

    或有所言,必須聲氣低平,不得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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