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階段——晉·南北朝·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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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高高的基座和一段塔身來代表“窣堵坡”的基座和“覆缽”(半球形的塔身),上面十五層密密的中國式出檐代表着“窣堵坡”頂上的“刹”。

    不但這是一個空前創作,而又在中國的建築中,也是第一個磚造的高度達到近乎四十米的高層建築,它标志着在磚石結構的工程技術上飛躍的向前跨進了一大步。

     當隋統一中國之前,南朝“金粉地”的建康,許多侈麗的宮殿,毀了又建,建了又毀,說明南朝更疊五個朝代,統治者内部政治局勢的動蕩不定。

    但統治階級總是不斷地驅使勞動人民為他們興建豪華的宮殿的。

    在藝術方面,雖在政治腐敗的情況下,智慧的巧匠們仍獲得很大的成就。

    統治者還掠奪人民以自己的熱情投在宗教建築上的藝術作品去充實他們華麗的宮苑。

    齊的宮殿本來已到“窮極绮麗”的程度,如“遍飾以金壁,窗間盡畫神仙,……椽桷之端悉垂鈴佩,……又鑿金為蓮花以帖地”等等,他們還嫌不足,又“别取諸寺佛刹殿藻井、仙人、騎獸以充足之”。

     當時的塔基本上是漢代的“重樓”,也就是多層的小樓閣,頂上加以佛教的象征物——即有“覆缽”和“相輪”等稱做“刹”的部分。

    這原是個縮小的印度墓塔,(中國譯音稱做“窣堵坡”或“塔婆”)。

    當時匠人隻将它和多層的小樓相結合,作為象征物放在頂部。

    至于寺院裡的佛殿,和其他非宗教的中國庭院殿堂的構造根本就沒有分别。

    為了内容的需要,革新的部分隻在殿堂内部的布置和寺院組群上的分配。

     寺院組群和高聳的塔在中國城市和山林勝景中的出現劃時代地改變了中國地方的面貌。

    千餘年來大小城市,名山勝景,其形象很少沒有被一座寺院或一座塔的側影所豐富了的。

    南北朝就是這種建築物的創始時期。

    當時宗教藝術是帶有很大群衆性的。

    它們不同于宮廷藝術為少數人所獨占,而是人人得以觀賞的精神食糧,因此在人民中間推動了極大的創造性。

     南北朝最通常的木塔現在國内已沒有實物存在了。

    北魏楊炫之在《洛陽伽藍記》中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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