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惠全書卷之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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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匣〉已禁用、将兩闆夾其身、以足套于楞木之外、缳以鐵索、使身不得動轉、獄中見此、亟命去之。

    】 新犯入監有錢者本管牢頭先設酒款待私與開鎖松杻以示恩惠次早衆牢頭俱來拜望送禮三日本管牢頭開帳、派出使費、名曰鋪監 牢頭詐飽又唆散犯各出錢五六文、買雞肉等、送與新犯、本管牢頭、又派一帳、如不遂意、即唆散犯、成羣淩辱、名曰打抽豐 無錢使用者、遇親屬送飯來、故令餓犯搶去、甚至明絕其食、名曰請上路 又有潑濕草薦、令卧其上之惡、 有逼勒終夜站立、不許睡到之惡 有私加短索扣鎖過夜之惡、 有以手杻撞犯人胸額、柙闆痛打腳底之惡、 有窮犯無錢、即剝取衣服之惡、 有新經杖責之犯、故将柏香熏焚、托言解臭、刑處觸受、流血不止、不得生肌之惡、 凡監犯有病、獄卒即逓病呈。

    如系重犯。

    撥醫調治。

    摘取醫生是何病症用何湯藥結狀存案病尚未愈。

    有親屬者。

    準令親屬一人搜檢明白并無夾帶放進照看。

    無親屬者。

    責令仝牢人代為煎藥扶持。

    如病故獄卒即報某犯患病、醫治不痊、于某日身故仍取獄卒、病故某犯身死驗得面色。

    如何口眼如何肚腹如何委系病死并無别故甘結再取同牢各犯甘結并醫生某犯病症如何醫治不痊某日身故是實。

    并無扶捏甘結存案。

    本官仍宜入監親驗身屍查問衆犯無。

    方具文申報該管上司。

    着令掩埋。

    取本地方埋訖結狀存案、有親屬、者候上文批準、許親屬具領屍結狀存案如系徒罪以下犯人患病、獄卒呈報、撥醫調治如前、若再不愈。

    着令親屬的保在城調治【宜取有身家保人、當堂逓領領出病愈仍送收監若系上件恐有逃亡未便】 倉犯有病、亦然、如系可釋放者。

    即取保釋放。

    回家調治。

    若獄卒無故報犯人病呈。

    此必奸謀。

    欲圖戕害。

    即撥醫看驗不許扶同冐結查出獄卒重究。

    醫生重責。

    如此、則惡卒知儆、自不敢妄報病呈。

    傾人性命矣【獄犯病故有屍親者并取結狀存案】 沖繁大州縣、獄犯衆多、若無牢頭統轄彼性皆兇悍。

    每起争競。

    但牢頭系年久罪囚、欲為牢頭、例有頂首、錢。

    獄卒居間交易、故一為牢頭、便肆橫作惡。

    詐索銀物。

    法宜于犴狴門内分為四層第一層、近獄神祠者為軟監一切重案内、從輕問拟者、應追贓未完、及拟徒候遣者居之。

    第二層、稍進者為外監流罪及人命窩逃正犯、偷竊未結者、居之、其兩、層。

    專令獄卒掌管。

    第三層、又進者為裡監所謂重監是也。

    人命正犯、巳結拟辟、及強盜審明、情可矜疑者、居之。

    第四層、最深邃者、為暗監、所謂黑獄是也。

    強盜曆年緩決、及新盜拟辟者、居之其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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