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惠全書卷之十三
關燈
小
中
大
釋放。
回家調治。
若獄卒無故報犯人病呈。
此必奸謀。
欲圖戕害。
即撥醫看驗不許扶同冐結查出獄卒重究。
醫生重責。
如此、則惡卒知儆、自不敢妄報病呈。
傾人性命矣【獄犯病故有屍親者并取結狀存案】 沖繁大州縣、獄犯衆多、若無牢頭統轄彼性皆兇悍。
每起争競。
但牢頭系年久罪囚、欲為牢頭、例有頂首、錢。
獄卒居間交易、故一為牢頭、便肆橫作惡。
詐索銀物。
法宜于犴狴門内分為四層第一層、近獄神祠者為軟監一切重案内、從輕問拟者、應追贓未完、及拟徒候遣者居之。
第二層、稍進者為外監流罪及人命窩逃正犯、偷竊未結者、居之、其兩、層。
專令獄卒掌管。
第三層、又進者為裡監所謂重監是也。
人命正犯、巳結拟辟、及強盜審明、情可矜疑者、居之。
第四層、最深邃者、為暗監、所謂黑獄是也。
強盜曆年緩決、及新盜拟辟者、居之其兩層。
令本監獄罪囚輪流充五長管轄而獄卒為之總理其牢頭名色竟行革去夫輪流之法兩監各置木牌一面、上寫本監罪囚姓名以進監先後為序。
挨次排寫。
每五字編一字号、其黑獄、以修心悔過。
孽障自消。
八字為号。
重監以諸惡莫作。
衆善奉行。
八字為号。
使諸囚見此字号略加猛省。
亦是方便好事如頭五名、第一名修字一号、第二名修字二号、五名排完、次五名、第一名心字一号、第二名心字二号、餘仿此、不足五名之數、名曰畸零即排于臨末字号、作某字号六名。
每一名管四名、自第一名充伍長為始、管轄五日、至第六日、交與第二名、亦管轄五日挨次管完又交與第二字号第一名、周而複始照此挨輪将木牌懸于本監門之首。
以便諸囚覽記。
凡所管四名之内。
有生事争鬬飲酒賭博。
不守法度。
俱令此一名禁饬如不遵禁饬。
即說知獄卒對衆笞責又于兩監門外各置銅鑼一面如伍長借端需索淩虐、及獄卒無故作踐罪囚。
或受賄欲行謀害許本囚即鳴鑼呌喊守外禁卒。
值日提監刑書。
立刻禀報。
以、憑嚴、究如五長淩虐衆囚。
獄卒不舉。
獄卒并坐。
如獄卒作踐衆囚。
欲行謀害。
如五長不舉。
五長并坐。
本官仍須親身不時臨監查點訊問有無前項慘惡諸事。
淩虐情形。
如此則深淺異監罪犯之輕重有别新舊互管牢頭之積弊可除庶青磷怨氣不亦漸少哉【挨編字号、原為獄囚衆多而設、若人少、隻派一人一号輪流為長管束餘犯可也、】婦人非犯死罪。
不入監。
然女監不可不備。
亦于外監之側另置一所。
高其牆垣。
榜曰女監毋與男監相。
門内留一隙地。
以為便溺之處。
門早晚封鎖。
專令老成獄卒司之于門傍壁上作一小轉桶飲食令獄卒傳逓庶内外各别。
防範亦嚴。
獄中人多氣雜。
且地方逼隘。
穢氣熏蒸。
緻生疾病。
若一經傳染。
枕藉接踵。
甚為可憐。
務令火夫獄卒掃除潔淨不許堆積獄中冬月、三日一次。
夏月逐日一次、其糞道須令時通不得壅塞。
杻鎖刑具勤加滌拭各監坐卧之處亦常為掃除幹淨。
宜照會捕官。
嚴饬刑胥。
親身不時督責看視。
違者禁卒刑書、一并重責、 ○在獄諸囚、全憑衣食。
充饑蔽體。
本籍有家屬親戚猶可照應。
若遠處無人之犯。
何以仰資。
州縣遇有囚糧。
犯衆未必足給。
若囚糧全無須得多方措置或僚佐共捐。
或詞訟罰贖。
務令每日衣食不缺方為安妥。
如值嚴冬則為之備草薦綿襖雪天早凍則為之煮姜湯熱粥【南方宜姜湯、北方宜椒湯、南方大米、北方小米、雜糧俱可】如資用不敷。
廣為勸助。
紳衿富庶。
諒亦樂輸。
總之念屬救人。
不必過為拘謹若能獨力勉行七。
級便成巳造。
不更快乎。
恭遇 萬壽元旦令節量賞酒食。
俾獄底餘生。
獲沾 聖主良辰之恩育皆系牧民長官所得應為之事。
未可視為此輩惡人。
死固宜爾。
而又作此迂闊之事哉。
鳴呼、上天生物。
虎豹豺狼。
蜂蛇蝮蠍。
未嘗絕之而況人乎。
昔隋侯救蛇而獲珠晉郭文探虎骨而酬鹿。
此又報應之說。
不足為君子道矣。
○各犯口糧、宜刑書親看。
三日一散。
每日五合。
各犯親領不不可趸給獄卒。
以緻侵蝕。
即草薦棉襖之類。
須捕官親散均勻不得強梁多奪。
緻有偏枯。
獄囚衣食既資。
淩虐有禁。
固仁人君子之用心然防範又不可不嚴葢此輩感恩悔過。
未必盡無。
而狼子野心。
能保不有。
宜四周圍牆。
務須堅峻。
壘以棘針遇霪霖久雨。
捕官即宜到監。
房垣詳加看視少有毀裂實時修補恐半夜坍塌。
逃逸壓死。
均屬未便。
早間除放風。
冬間除曝日五長獄卒。
看守片時。
便要進監不許在外閑散彼此探望。
緻有疏虞。
日間各犯項鎖無論重輕皆不宜去重
回家調治。
若獄卒無故報犯人病呈。
此必奸謀。
欲圖戕害。
即撥醫看驗不許扶同冐結查出獄卒重究。
醫生重責。
如此、則惡卒知儆、自不敢妄報病呈。
傾人性命矣【獄犯病故有屍親者并取結狀存案】 沖繁大州縣、獄犯衆多、若無牢頭統轄彼性皆兇悍。
每起争競。
但牢頭系年久罪囚、欲為牢頭、例有頂首、錢。
獄卒居間交易、故一為牢頭、便肆橫作惡。
詐索銀物。
法宜于犴狴門内分為四層第一層、近獄神祠者為軟監一切重案内、從輕問拟者、應追贓未完、及拟徒候遣者居之。
第二層、稍進者為外監流罪及人命窩逃正犯、偷竊未結者、居之、其兩、層。
專令獄卒掌管。
第三層、又進者為裡監所謂重監是也。
人命正犯、巳結拟辟、及強盜審明、情可矜疑者、居之。
第四層、最深邃者、為暗監、所謂黑獄是也。
強盜曆年緩決、及新盜拟辟者、居之其兩層。
令本監獄罪囚輪流充五長管轄而獄卒為之總理其牢頭名色竟行革去夫輪流之法兩監各置木牌一面、上寫本監罪囚姓名以進監先後為序。
挨次排寫。
每五字編一字号、其黑獄、以修心悔過。
孽障自消。
八字為号。
重監以諸惡莫作。
衆善奉行。
八字為号。
使諸囚見此字号略加猛省。
亦是方便好事如頭五名、第一名修字一号、第二名修字二号、五名排完、次五名、第一名心字一号、第二名心字二号、餘仿此、不足五名之數、名曰畸零即排于臨末字号、作某字号六名。
每一名管四名、自第一名充伍長為始、管轄五日、至第六日、交與第二名、亦管轄五日挨次管完又交與第二字号第一名、周而複始照此挨輪将木牌懸于本監門之首。
以便諸囚覽記。
凡所管四名之内。
有生事争鬬飲酒賭博。
不守法度。
俱令此一名禁饬如不遵禁饬。
即說知獄卒對衆笞責又于兩監門外各置銅鑼一面如伍長借端需索淩虐、及獄卒無故作踐罪囚。
或受賄欲行謀害許本囚即鳴鑼呌喊守外禁卒。
值日提監刑書。
立刻禀報。
以、憑嚴、究如五長淩虐衆囚。
獄卒不舉。
獄卒并坐。
如獄卒作踐衆囚。
欲行謀害。
如五長不舉。
五長并坐。
本官仍須親身不時臨監查點訊問有無前項慘惡諸事。
淩虐情形。
如此則深淺異監罪犯之輕重有别新舊互管牢頭之積弊可除庶青磷怨氣不亦漸少哉【挨編字号、原為獄囚衆多而設、若人少、隻派一人一号輪流為長管束餘犯可也、】婦人非犯死罪。
不入監。
然女監不可不備。
亦于外監之側另置一所。
高其牆垣。
榜曰女監毋與男監相。
門内留一隙地。
以為便溺之處。
門早晚封鎖。
專令老成獄卒司之于門傍壁上作一小轉桶飲食令獄卒傳逓庶内外各别。
防範亦嚴。
獄中人多氣雜。
且地方逼隘。
穢氣熏蒸。
緻生疾病。
若一經傳染。
枕藉接踵。
甚為可憐。
務令火夫獄卒掃除潔淨不許堆積獄中冬月、三日一次。
夏月逐日一次、其糞道須令時通不得壅塞。
杻鎖刑具勤加滌拭各監坐卧之處亦常為掃除幹淨。
宜照會捕官。
嚴饬刑胥。
親身不時督責看視。
違者禁卒刑書、一并重責、 ○在獄諸囚、全憑衣食。
充饑蔽體。
本籍有家屬親戚猶可照應。
若遠處無人之犯。
何以仰資。
州縣遇有囚糧。
犯衆未必足給。
若囚糧全無須得多方措置或僚佐共捐。
或詞訟罰贖。
務令每日衣食不缺方為安妥。
如值嚴冬則為之備草薦綿襖雪天早凍則為之煮姜湯熱粥【南方宜姜湯、北方宜椒湯、南方大米、北方小米、雜糧俱可】如資用不敷。
廣為勸助。
紳衿富庶。
諒亦樂輸。
總之念屬救人。
不必過為拘謹若能獨力勉行七。
級便成巳造。
不更快乎。
恭遇 萬壽元旦令節量賞酒食。
俾獄底餘生。
獲沾 聖主良辰之恩育皆系牧民長官所得應為之事。
未可視為此輩惡人。
死固宜爾。
而又作此迂闊之事哉。
鳴呼、上天生物。
虎豹豺狼。
蜂蛇蝮蠍。
未嘗絕之而況人乎。
昔隋侯救蛇而獲珠晉郭文探虎骨而酬鹿。
此又報應之說。
不足為君子道矣。
○各犯口糧、宜刑書親看。
三日一散。
每日五合。
各犯親領不不可趸給獄卒。
以緻侵蝕。
即草薦棉襖之類。
須捕官親散均勻不得強梁多奪。
緻有偏枯。
獄囚衣食既資。
淩虐有禁。
固仁人君子之用心然防範又不可不嚴葢此輩感恩悔過。
未必盡無。
而狼子野心。
能保不有。
宜四周圍牆。
務須堅峻。
壘以棘針遇霪霖久雨。
捕官即宜到監。
房垣詳加看視少有毀裂實時修補恐半夜坍塌。
逃逸壓死。
均屬未便。
早間除放風。
冬間除曝日五長獄卒。
看守片時。
便要進監不許在外閑散彼此探望。
緻有疏虞。
日間各犯項鎖無論重輕皆不宜去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