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康長素 附:朱子襄 廖季平 譚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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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事在後不在前。

    即季平亦自言之,謂: 憶昔廣雅過從,談言微中,把臂入林。

    彈指之頃,七級寶塔,法相莊嚴,得未曾有。

    巍然大國,偪壓彈丸,鄙人志欲圖存,别構營壘,太歲再周,學途四變。

    由西漢以進先秦,更由先秦以追鄒、魯,言新則無字不新,言舊則無義非舊。

    前呈四變記摘本一冊,求證高明,周璞鄭鼠,不知何似?與康長素書。

    文載中國學報第八期,民國二年四月十六日出版。

     蓋時過境遷,季平已不守舊解,而猶未忘夙恨,故如此雲雲也。

    然謂「志欲圖存,别構營壘」,則亦一時之遁辭。

    此已在季平經學四變之後,有與江叔海書,謂: 憶昔治三傳時,專信王制,攻左氏者十年,攻周禮者且二十餘年,抵隙蹈瑕,真屬冰解。

    後來改左傳歸今學,引周禮為書傳,今古學說,變為小大,化朽腐為神奇,凡昔年之所指摘,皆變為精金美玉,于二經皆先攻之不遺餘力,而後起而振救之。

    伍氏曰我能覆楚,申氏曰我能興楚,合覆、興于一身,以成此數千年未有之奇作。

    說詳二變、三變,無暇縷述。

    四益館雜着答江叔海論今古學考書。

    作于民二癸醜夏六月四變記刊本初成之時。

     是則積二十餘年之攻駁,而一旦盡變其故說,此固三百年來考證諸家所未有。

    季平不自慚恧,轉以為伍胥能覆,申胥能興,覆、興之能事萃于一身,自詫為數千年未有之奇,是何其與幹、嘉以來所謂「實事求是」之意相異耶!夫既昔年之所指摘皆變為精金美玉,則方者尊今抑古之見,固宜如鹪鹩之翔寥廓矣。

    故季平又言之,曰: 足下謂吾崇今擯古,以周禮、左傳為俗學雲雲。

    案學考平分今古,并無此說;此乃二變,康長素所發明者,非原書所有。

    舊說已改,見于四變記中。

    答江叔海書 至是而又以尊今擯古之見,推為長素所發見,不惟不願貪天功,抑若不欲分人謗,出朱入素,前後判若兩人矣。

    夫考證之事,貴乎有據,所據苟确,則積證益富,曆年益信。

    未有前據必搖,後說必移,一人之學,若四時之代謝,以能變為出奇者也。

    而季平顧不然,其言曰: 為學須善變,十年一大變,三年一小變。

     不幸而季平享高壽,說乃屢變無已,既為五變記,又複有六變。

    先号「四益」,後改「五譯」,繼稱「六譯」。

    及其死,而生平之所持說,亦為秋風候鳥,時過則已。

    使讀其書者,回皇炫惑,遷轉流變,渺不得真是之所在。

    蓋學人之以戲論自衒為實見,未有如季平之尤也!而長素以接席之頃,驚其新奇,穿鑿張皇,急成巨着,前後一年外,得書十四卷,竟以風行海内,驟獲盛譽。

    及戊戌毀版,至丁巳複辟既敗,幽居美使館,不忘前業,重付諸梓,距書之初成,則既二十有七年矣。

    顧獨如呂覽之懸書鹹陽門,一字不易,則何其成書之迅,造說之确,與六譯善變,其事雖異,蓋可俱譏矣。

     抑長素書出于季平,長素自諱之,長素弟子不為其師諱也。

    其書亦本由其弟子助成之,而其弟子即不盡以師書為然。

    梁啟超曾言之,曰: [梁啟超記康廖著書交涉]有為早年,酷好周禮,嘗貫穴之着政學通議。

    後見廖平所著書,乃盡棄其舊說。

    廖平晚年,受張之洞賄逼,複著書自駁。

    按:此指戊戌三變,廖氏自飾謂「志欲圖存,别構營壘」者也。

    其人固不足道,然有為之思想,受其影響,不可誣也……有為弟子陳千秋、梁啟超,并夙治考證學……僞經考之着,二人多所參與,亦時時病其師之武斷,然卒莫能奪。

    實則此書大體皆精當,其可議處乃在小節。

    乃至謂史記、楚辭經劉歆羼入者數十條,出土之鐘鼎彜器,皆劉歆私鑄埋藏,以欺後世。

    此實為事理之萬不可通者,而有為必力持之……有為以好博好異之故,往往不惜抹殺證據,或曲解證據……此其所短也。

    清代學術概論。

    是書成于民十辛酉,在複辟失敗後四年。

    謂有為受廖平影響為不可誣,不啻針對其師之自辨發也。

     梁氏之言如此,然而猶未盡。

    僞經考所持,為事理之萬不通者尚多,論大體亦無是處。

    昔全謝山謂毛西河著書,僞造證據,然毛書固多可傳,不如長素抹殺一切,強辯曲解,徒亂後生耳目也。

    方植之有言:「考證學衰,陸王将興。

    」若康、廖之治經,皆先立一見,然後攪擾羣書以就我,不啻「六經皆我注腳」矣,此可謂之[考證學中之陸王]。

    而考證遂陷絕境,不得不墜地而盡矣。

    昔萬充宗有雲:「非通諸經,則不能通一經;非悟傳注之失,則不能通經;非以經釋經,則亦無由悟傳注之失。

    」此數言者,蓋不啻為清代經學開先河。

    自公羊家專以一經之義說羣經,而通諸經以通一經之意失。

    又主口說家法為微言大義所在,而以經通經以悟傳注之誤之意亦失。

    而後說經者皆為小夏侯之「左右采獲,具文飾說」焉。

    至于長素則并不說經,洵如季平所譏為「史學、目錄二派窠臼」者,特以己意進退諸經,以赴我之所欲雲雲,經學烏得而不趨絕境哉! 長素書繼新學僞經考而成者,有[孔子改制考],亦季平之緒論,季平所謂僞經考本之辟劉,改制考本之知聖也。

    今刻知聖篇,非廖氏原著;原書稿本,今藏康家,則頗多孔子改制說。

    顧颉剛親見之。

    季平必謂孔子造六經者亦有說。

    彼謂: 以經為古史,則刍狗陳迹,不足自存,故必以孔子為空言待後。

    四益館叢編尊孔篇 又曰: 海外法政學說昌明,因時立法,三王且不同禮,五帝且不襲樂,果系古史,刍狗糟粕,今日已萬不能見之實行,更何能推之萬世以後?[經非古史論之背景]此必須改為至聖立言,師表萬世,決非已往陳迹,而後經乃可以自立。

    民二癸醜在北京世界哲理進化退化演說辭 又謂: 凡屬史事成迹,刍狗糟粕,莊、列攻之,不遺餘力。

    孔經新非舊,經非史。

    四益館雜着舊說以經為史之弊一條 此季平必主孔經非史之微意也。

    又謂: 學經四變,書着百種,而尊孔宗旨,前後如一。

    尊孔篇 蓋季平必求所以尊孔者而不得其說,乃屢變其書以求一當。

    其學非考據,非義理,非漢,非宋,近于逞臆,終于說怪,使讀者迷惘不得其要領。

    其弟子亦言之: 海内讀四譯書者,每苦不得門徑。

    蓋自考據、義理專行已久,學者先入為主,于四譯新解,辄多扞格。

    故初學尚易領悟……從事漢、宋工深者,轉多迷罔。

    四譯宬經學穿鑿記二卷侄師政跋 此可謂真率之言也。

     長素剽竊廖說,倡為僞經、改制之論,當時有遺書相糾匡者曰朱鼎甫。

    [朱一新對康說之诤辨]其言曰:以下所引,雜采佩弦齋文存及無邪堂答問 [史記漢書之詳略并非劉歆作僞之證據]當史公時,儒術始興,其言阙略,河間傳不言獻書,魯共傳不言壞壁,正與楚元傳不言受詩浮邱伯一例。

    若史記言古文者皆為劉歆所竄,則此二傳乃作僞之本,歆當彌縫之不暇,豈肯留此罅隙以待後人之攻?足下謂歆僞周官、僞左傳、僞毛詩、爾雅,互相證明,并點竄史記以就己說;則歆之于古文,為計固甚密矣,何于此獨疏之甚乎?按:史記不言而漢書言之者甚多,即如淮南王傳不言淮南著書,而漢書有之,固不得以此疑淮南王書為僞也。

    長素自謂着新學僞經考動機始于讀河間一傳,可證其思理之粗矣。

    且足下不用史記則已,用史記而忽引之為證,忽斥之為僞,意為進退,初無證據,是則足下之史記,非古來相傳之史記矣。

    按:崔适依長素意為史記探源,較長素益專辄。

    誠如康、崔說,将史記中彼輩所謂僞者抹去,史記當全部改觀,且不可讀矣。

    長素又謂漢書非班固作,班固隻得二萬許字,此更謬。

    長素一面根據史、漢,以證劉歆之僞,其與己說相沖突者,亦一并僞之。

    凡有一條可以證古文非劉歆僞造者,彼即可曰此亦劉歆之僞造也。

    如此為辨,将永無止息之日。

     此言僞經考所用考證方法之不可恃也。

    又曰: [左氏不傳經非即為僞書]漢儒龂龂争辨者,但謂左氏不傳經,非謂其書之僞也。

    左氏與國語,一記言,一記事,義例不同,其事又多複見,若改國語為之,則左傳中細碎之事将何所附麗?按:太史公十二諸侯年表即多據左氏,若左氏系國語改為,則必謂國語本系編年,可乎?且國語見釆于史公,非人間絕不經見之書,歆如離合其文以求勝,适啟諸儒之争,授人口實,愚者不為……史記多采左傳,不容不見其書,或史公稱左傳為國語則有之,謂歆改國語為左傳,殆不然也。

    儀禮、左傳、國語、戰國策,皆後人标題,故無定名,諸子書亦多如是;猶「史記」非史遷本名,即稱「太史公書」者亦楊恽所題,史遷當時初不立名也。

     左氏書之晚出,自不待辨。

    但張禹以言左氏為蕭望之所薦,其事實不能僞造。

    尹更始、翟方進、賈護、陳欽之傳授,魯國桓公、趙國貫公、膠東庸生之講習,耳目相接,不能鑿空。

    歆是時雖貴幸,名位未盛,安能使朝野靡然從風,羣誦習其私書耶?按:餘有劉向歆父子年譜,即專從漢書事實駁康說,推極康論,非謂漢書亦劉歆僞造不可。

    公羊之學,盛行西漢,班史所載臣工諸條奏,本春秋褒貶災異以立說者甚多,初未及素王制作之事。

    惟梅福傳福據此以求立孔子世為殷後,成帝推迹古文,以左氏、谷梁、世本、禮記相明,遂立孔子後為殷紹嘉公。

    當時據以立二王後者,乃用古文及左氏、谷梁,并非據公羊。

    劉申受欲明三統之義,而反黜左氏,亦傎甚矣! 此言左氏春秋未必為歆僞,不可深斥也。

    按:餘有周官著作時代考,證周官出六國,非歆僞書。

     [春秋改制說之無稽]以春秋為漢興而作,此尤緯說之無理者。

    蓋自……秦人焚書……儒術久遏不行。

    武帝罷黜百家,諸儒亟欲興其學,竄附緯說,以冀歆動時君,猶左傳之增「其處者為劉氏」也。

    此在立學之初,諸儒具有苦心……俗語不實,流為丹青。

    光武好言圖谶,東漢諸儒從風而靡,何邵公遂以春秋演孔圖之說解獲麟,可雲寡識。

     陸賈新語術事篇:「春秋上不及五帝,下不及三王,述齊桓、晉文之小善。

    魯之十二公,至今之為政,足以知成敗之效,何必于三王?」此可見秦、漢之際言春秋者,尚無改制謬說。

    漢儒泥于陰陽,推迹五運,乃始以是羼入公羊耳。

    新語或以為僞作,實非也,嚴鐵橋漫稿已詳辨之。

     此推證春秋公羊改制說之所由來也。

     [公羊改制包括不得六經大義]且亦惟公羊為然,于二傳何與?于詩、書、禮、易、論語又何與?乃欲割裂經文以就己意,舉六經微言大義盡以歸諸公羊,然則聖門傳經,獨一公羊耳,安用商瞿、子夏諸賢之紛紛也?又曰:「聖人但作一經足矣,曷為而有六?」 六經大義,戴記經解篇、莊子天下篇皆言之,周人之言經義,初未嘗通六經為一……繁露玉杯篇:「詩、書序其志,禮、樂純其養,易、春秋明其知,六學皆大,而各有所長。

    詩道志,故長于質;禮制節,故長于文;樂詠德,故長于風;書着功,故長于事;易本天地,故長于數;春秋正是非,故長于治人。

    」董生之言如是,曷嘗通六經為一乎?今以六經之言,一切歸之改制,其巨綱細目散見于六經者,轉以為粗迹而略置之。

    夫日以制作為事,而不顧天理民彜之大,以塗飾天下耳目者,惟王莽之愚則然耳,曾謂聖人而有是乎?按:譚複生仁學謂改制必先改教,亦見及此矣。

    後長素不忍雜志諸論,亦轉與朱合,惜悟之不早也。

     此言公羊改制,特一家之言,未可推之六經,而徧以為說也。

     王制一篇,漢儒後得,為殷為周,本無定論,[王制晚出不盡合于公羊]康成于其說之難通者,乃歸之于殷,今更欲附會春秋改制之義,恐穿鑿在所不免。

    又曰:「王制乃漢文集博士所作,盧侍中明言之。

    當孝文時,今學萌芽,老師猶在,博采四代典禮以成是篇,乃王制摭及公羊,非公羊本于王制。

    周尺東田,明是漢人常語,與月令之有太尉,大戴記之有孝昭冠辭略同。

    太尉與冠辭,猶可雲偶贅及之;周尺東田,乃王制一篇節目,謂亦贅文耶?」又曰:「王制首篇即述孟子之言,故鄭以為在孟子之後。

    」[論語與公羊亦難合]論語二十篇,可附會者惟「夏時殷辂」、「文王既沒」數言,然既通三統,則韶樂、鄭聲,何為而類及之?……近儒為公單學者,前則莊方耕,後則陳卓人。

    方耕間有未純,大體已具;卓人以繁露、白虎通說公羊,乃真公羊家法也。

    非常可怪之論,至于董子、邵公可以止矣。

    劉申受于邵公所不敢言者,毅然言之,卮辭日出,流弊甚大。

    公羊與論語初不相涉,而作論語述何以溝通之;戴子高複推衍之,謂論語當如是解,然乎否乎?近儒惟陳卓人深明家法,亦不過為穿鑿。

    若劉申受、宋于庭、龔定庵、戴子高之徒,蔓衍支離,不可究诘。

    凡群經略與公羊相類者,無不旁通而曲暢之,即絕不相類者,亦無不鍛煉而傅合之。

    舍康莊大道而盤旋于蟻封之上,憑臆妄造,以誣聖人,二千年來經學之厄,未有甚于此者!國朝公羊之學,始于陽湖莊氏,筚路藍縷,例尚未純;卓人學出淩曉樓,曉樓言禮制,已頗穿鑿;至劉、宋、戴諸家,牽合公羊、論語而為一;于庭複作大學古義說以牽合之;定庵專以張三世穿鑿羣經。

    皆所謂以艱深文淺陋也。

    足下曩言西漢儒者乃公羊之學,宋儒者乃四子書之學……既知四子書與公羊各有大義矣,奚為必欲合之? 此言論語、王制之未可與公羊強通也。

     [漢學家走上公羊之背景]漢學家瑣碎鮮心得,高明者亦悟其非,而又炫于時尚,宋儒義理之學,深所諱言。

    于是求之漢儒,惟董生之言最精;求之六經,惟春秋改制之說最易附會。

    且西漢今文之學久絕,近儒雖多綴輯,而零篇墜筒,無以自張其軍。

    獨公羊全書幸存,繁露、白虎通諸書,又多與何注相出入,其學派甚古,其陳義甚高,足以壓倒東漢以下儒者,遂幡然變計而為此。

     此指陳晚清公羊學驟盛由來也。

     [推公羊家法說群經之非是]公羊家言,如以祭仲為行權,乃假祭仲以明經、權之義,非真許祭仲;以齊襄為複九世之雠,乃假齊襄以明複雠之義,非真許齊襄。

    此類頗多,皆文與而實不與。

    但此惟公羊為然,近儒乃推此義以說羣經,遂至典章、制度、輿地、人物之灼然可據者,亦視為莊、列寓言,恣意颠倒,殆同戲劇,從古無此治經之法。

    按:長素改制考即由此誤。

     諸子書發摅己意,往往借古事以申其說,年歲舛謬,事實颠倒,皆所不計。

    或且虛造故事……莊生所謂「寓言十九」也。

    後世為詞章者亦多此體。

    至劉子政作新序、說苑,冀以感悟時君,取足達意,亦不複計事實之舛誤。

    蓋議論之文源出于子,自成一家,不妨有此。

    ……六經與諸子體制迥殊……近人惑于諸子之恢怪,以為聖人立言亦複如是……謬尤不待辨矣。

    按:長素以諸子創教改制證孔子之創教改制,讀朱說自見其誤。

     此言引申公羊家法謂儒家六經為托古改制之無當也。

     今文先立學,故顯于西漢,古文至東漢而始顯,此乃傳述之歧互,非關制作之異同。

    「今學」、「古學」之名,漢儒所立,秦以前安有此分派?文有今古,豈制亦有今古耶?按:鼎甫「傳述歧互,非關制作異同」一語,已足盡破廖氏之古今學考而有餘矣。

    廖氏亦知以古學為孔子中年思想,今學為孔子晚年思想之說不能成立,乃始一轉而為今學乃孔子真傳,古學盡劉韻僞造,彼不知傳說之本可有歧互也。

     [今文十四博士并不同條共貫]足下謂今文與今文,古文與古文皆同條共貫,因疑古文為劉歆所僞造。

    夫……今文固不盡同,西漢立十四博士,正以其說有歧互也。

    立魯詩複立齊、韓,立歐陽尚書複立大、小夏侯,一師所傳且如此,況今、古文之學,豈能盡同?今文家言傳者無多,自東漢時師法已亂,其僅存者,乃始覺其同條共貫耳,豈西漢諸儒之說果如斯乎?「如魯詩說關雎與齊、韓異,此類今猶可考。

    由此推之,今文必不能同條共貫也。

    乃執所見以概所不見,未免輕于立說矣。

    」又曰:「陳恭甫疏證五經異義,所采有今文與今文,古文與古文各異者,亦間有今文與古文相同者。

    就其所采已如此,況許、鄭之辨,不盡傳于今者乎?」西漢有家法,以經始萌芽,師讀各異,至東漢而集長舍短,家法遂亡,由分而合,勢蓋不能不如此。

    儒者治經,但當問義理之孰優,何暇問今、古文之殊别?近儒别今、古文,特欲明漢人專家之學,非以古文為不可從,必澌滅之而後快也。

     公羊「通三統」之義,非後世所能行,辨之極精,亦仍無益。

    漢時近古,猶有欲其行說者,故諸儒不憚詳求。

    ……凡學以濟時為要,六經皆切當世之用,夫子不以空言說經也。

    後世學術紛歧,功利卑鄙,故必折衷六藝以正之,明大義尤亟于紹微言者以此,宋儒之所為優于漢儒者亦以此。

    質文遞嬗,儒者通其大旨可耳。

    周制已不可行于今,況夏、殷之制為孔子所不能征者乎?穿鑿附會之辭,吾知其不能免也。

    按:鼎甫舉學以濟時為說,而竟謂宋儒優于漢儒,則此意湛深,雖陳蘭甫亦所不憭,遙遙二百年,成矍眼矣。

     [辨今古文無益時用]夫今之學者,義理之不明,廉隅之不立,身心之不治,時務之不知,聰穎者以放言高論為事,謂宋、明無讀書之人,卑陋者以趨時速化為工,謂富強有立緻之術,人心日僞,士習日嚣,是則可憂耳!不此之憂,而憂古、今文之不辨,吾未聞東漢興古文以來,世遂有亂而無治也……二千餘載羣焉相安之事,忽欲紛更,明學術而學術轉歧,正人心而人心轉惑,無事自擾,誠何樂而取于斯!按:鼎甫此論,正是朱子襄、廖季平兩人學術不同之點,亦是長素長興學記與新學僞經考兩書中之歧趨,惜乎長素不能自辨耳。

     此言剖辨漢儒今古文家法之無益時用也。

    按:治公羊「通三統」之說,固必求其制度,而尤有一更要義焉,則帝王非萬世一姓,及其德衰,必擇賢禅讓是也。

    此漢儒自董仲舒以下皆言之,極于王莽之代漢,亦自公羊通三統之義而來。

    長素盛尊公羊而力诋莽、歆,高談改制而堅主保皇,則義不條貫,非真能知漢儒公羊家精神也。

    鼎甫所辨亦不及此。

     [義理風俗為制度之本不可徒言變法]幹、嘉諸儒,以義理為大禁,今欲挽其流失,乃不求複義理之常,而徒侈言義理之變。

    将以吾聖賢經傳為平澹不足法,而必以其變者為新奇乎?有義理而後有制度……義理殊斯風俗殊,風俗殊斯制度殊,今不揣其本而漫雲改制,制則改矣,将毋義理亦與之俱改乎?……法之弊也,非立法之失,而行法者之失也。

    人心陷溺于功利,則凡行法者皆得借吾法以逞其私。

    而易一法,适增一弊。

    故治國之道,必以正人心、厚風俗為先,法制之明備,抑其次也。

    按:定制必先以精義,而行法尤待乎美俗;非精義則制不立,非美俗則法不行。

    當時治公羊言改制者昧之,流弊迄于今茲。

    習俗相沿,莫不以改制變法為急,惟易複古為崇外耳。

    鼎甫之言,雖若平淡,實足為一時之诤友也。

    民國肇建,百務更張,長素創為不忍雜志,持論多箴砭,乃與鼎甫之意轉近。

     [言春秋不當混夷夏]公羊三科,一曰張三世,二曰存三統,三曰異外内,内其國而外諸夏,内諸夏而外戎狄……而徒侈言張三世、通三統,不思異外内之義,吾恐猖狂恣肆之言陷溺其心者既久,且将援儒入墨,用夷變夏,而不自知。

    嗚呼!是亦不可以已乎!按:長素是時單提公羊改制,尚未及禮運大同,故鼎甫得以此析之;及長素倡大同之說,則夷夏之防本屬小康,不足道矣。

    然長素不忍諸論,仍轉與朱合,不能自守舊見也。

     此則言主公羊改制者,實為援儒入墨,用夷變夏,此尤道着[康學症結所在]。

    凡鼎甫所雲雲,陳義平實,援證明碻,可謂長素之诤友矣!惜乎長素不之信,及鼎甫卒,長素為祭文,猶謂: 今學口說,三統大義,囊括四海,可掃霾曀。

    相契遠慮,頓釋宿滞,手出答問,屬商疑異。

     又自編年譜,謂: 既請我打破後壁言之,乃大悟。

    其與人言及見之書劄,乃其門面語耳。

    此據趙豐田康氏年譜 識者譏之,不啻方望溪之于李恕谷。

    鼎甫複長孺第二書,謂:「凡事不可打通後壁,老、莊、釋氏,皆打通後壁之書也。

    」若長素書打通後壁,不過如鼎甫所雲「援儒入墨,用夷變夏」而已,不過如譚複生仁學所謂「沖決網羅,以改教而改制」而已。

    其是非且勿論,要之決非鼎甫所能首肯,而長素雲雲,為誣其死友,則極顯也。

    又按:無邪堂答問尚多針時之見,可取與康書并觀者,如[論氣節],謂: 氣節,遇事乃見,平日隻有集義養氣之功,無所為氣節也。

    高談氣節者,不甚可信……在己隻見義理之當言當為,初無氣節之見存,人之聞其風者,乃稱之曰氣節。

    氣節者,人所加之名,非己可以襲取也。

    襲取焉,即氣易餒,而節不固矣。

    氣之所以能不餒者,以其于義理确有所見,言之而犁然有當人心,行之而灼然不惑于利害……若激于一時,而非裕于平日,乃意氣也,非氣節也。

    诩诩然以此自矜,乃客氣也,尤非氣節也。

    意氣有時或可成事,客氣則無不偾事。

     又[論清議]名節雲: 士人立身,首重名節;名節者,清議之所從出也……然清議、名節之立,尤在乎厚風俗……梨洲但知清議出于學校,不知橫議之亦出于學校也。

    但知陳東、歐陽澈之為太學生,不知為賈似道頌功德者亦太學生也。

    學校之習一壞,則變亂是非之說,多出乎其中。

     此又可與長興學記特勵氣節與提倡晚明之意互觀者也。

     康氏之大同書 梁氏清代學術概論,序列長素三着:一曰新學僞經考,二曰孔子改制考,三曰大同書。

    謂:「若以新學僞經考比飓風,則後二書其火山大噴火也,其大地震也。

    」又謂:「僞經考、改制考皆有為整理舊學之作,其自身創作則大同書也。

    」梁氏又謂:「大同書全書凡數十萬言。

    有為雖着此書,然秘不示人。

    其弟子最初得讀此書者,惟陳千秋、梁啟超。

    啟超屢請印布,久不許,卒乃印諸不忍雜志中,僅三之一,雜志停版,竟不繼印。

    」按:大同書屬稿雖早,成書尚遲,有辨詳後。

    又近有中華書局鉛印本,乃全稿也梁氏又謂: 大同書最要關鍵,在毀滅家族。

    有為謂佛法出家,求脫苦也,不如使其無家可出。

    謂私有财産為争亂之源,無家族則誰複樂有私産?若夫國家,則又随家族而消滅者也。

    有為懸此鹄為人類進化之極軌。

     今按:大同書目錄凡十部: 甲、入世界,觀衆苦。

    乙、去國界,合大地。

    丙、去級界,平民族。

    丁、去種界,同人類。

    戊、去形界,保獨立。

    己、去家界,為天民。

    庚、去産界,公生業。

    辛、去亂界,治太平。

    壬、去類界,愛衆生。

    癸、去苦界,至極樂。

     長素之言曰: 一覽生哀,總諸苦之根源,皆因九界。

    九界者何?一曰國界,分疆土、部落也。

    二曰級界,分貴、賤、清、濁也。

    三曰種界,分黃、白、棕、黑也。

    四曰形界,分男、女也。

    五曰家界,私父子、夫婦、兄弟之親也。

    六曰業界,私農、工、商之産也。

    七曰亂界,有不平、不通、不同、不公之法也。

    八曰類界,有人與鳥、獸、蟲、魚之别也。

    九曰苦界,以苦生苦,傳種無窮無盡,不可思議。

     而救苦之道,則在破除九界。

    梁氏記大同書條理如下舉: 一、無國家,全世界置一總政府,分若幹區域。

     二、總政府及區政府皆由民選。

     三、無家族,男女同栖不得逾一年。

    屆期須易人。

     四、婦女有身者入胎教院,兒童出胎者入育嬰院。

     五、兒童按年入蒙養院及各級學校。

     六、成年後,由政府指派分任農、工等生産事業。

     七、病則入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