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參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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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
又曰:人參,甘溫,補肺之陽,洩肺之陰,肺受寒邪,宜此補之,肺受火邪,則反傷肺,宜以沙參代之。
《藥象口訣》曰:人參為藥切要,與甘草同功。
李杲《用藥法象》曰:人參,甘溫,能補肺中元氣,肺氣旺則四髒之氣皆旺,精自生而形自盛,肺主諸氣故也。
張仲景曰:病人汗後,身熱亡血,脈沉遲者,下痢身涼,脈微血虛者,并加人參。
古人血脫者益氣,蓋血不自生,須得生陽氣之藥乃生,陽生則陰長,血乃旺也。
若單用補血藥,血無由而生矣。
《素問》言無陽則陰無以生,無陰則陽無以化,故補氣須用人參,血虛者亦須用之。
《本草十劑》雲:補可去弱,人參、羊肉之屬是也。
蓋人參補氣,羊肉補形。
形氣者,有無之象也。
得黃耆、甘草,乃甘除大熱,瀉陰火,補元氣。
又為瘡家聖藥。
雷斆《炮炙論》曰:夏月少使人參,發心痃之病。
王好古《湯液本草》曰:潔古老人言,以沙參代人參,取其味甘也。
然人參補五髒之陽,沙參補五髒之陰,安得無王節齋《本草集要》曰:凡酒色過度,損傷肺腎真陰,陰虛火動,勞嗽吐血、咳血等證,勿用之。
蓋人參入手太陰,能補火,故肺受火邪者忌之。
若誤服參、耆甘溫之劑,則病日增,服之過多,則死不可治。
蓋甘溫助氣,氣屬陽,陽旺則陰愈消。
惟宜苦甘寒之藥,生血降火。
世人不識,往往服參、耆為補,而死者多矣。
異?雖雲補五髒,亦須各用本髒藥相佐使引之。
汪機《本草會編》曰:節齋王綸之說,本于海藏王好古,但綸又過於矯激。
丹溪言虛火可補,須用參、芪。
又雲陰虛潮熱喘嗽、吐血盜汗等證,四物加人參、黃柏、知母。
又雲好色之人,肺腎受傷,咳嗽不愈,瓊玉膏主之。
又雲肺腎虛極者,獨參膏主之。
是知陰虛勞瘵之證,未嘗不用人參也。
節齋私淑丹溪者也,而乃相反如此。
斯言一出,印定後人眼目,凡遇前證,不問病之宜用不宜,辄舉以借口,緻使良工掣肘,惟求免夫病家之怨。
病家亦以此說橫之胸中,甘受苦寒,雖至上嘔下洩,去死不遠,亦不悟也。
古今治勞莫過于葛可久,其獨參湯、保真湯,何嘗廢人參而不用耶?節齋之說,誠未之深思也。
李言聞《人參傳》曰:人參生時背陽,故不喜見風日。
凡生用宜[口父]咀,熟用宜隔紙焙之,或醇酒潤透,[口父]咀焙熟用,并忌鐵器。
東垣李氏理脾胃瀉陰火,交泰丸内用人參、皂莢,是惡而不惡也。
古方療月閉,四物湯加人參、五靈脂,是畏而不畏也。
又療痰在胸膈,以人參、藜蘆同用而取湧越,是激其怒性也。
此皆精微妙奧,非達權衡者不能知。
生用氣涼,熟用氣溫。
味甘補陽,微苦補陰。
氣主生物本乎天,味主成物本乎地。
氣味生成,陰陽之造化也。
涼者,高秋清肅之氣,天之陰也,其性降;溫者,陽春生發之氣,天之陽也,其性升。
甘者濕土化成之味,地之陽也,其性浮;微苦者,火土相生之味,地之陰也,其性沉。
人參氣味俱薄,氣之薄者,生降熟升,味之薄者,生升熟降。
如土虛火旺之病,則宜生參涼薄之氣,以瀉火而補土,是純用其氣也;脾虛肺怯之病,則宜熟參甘溫之味,以補土而生金,是純用其味也 東垣以相火乘脾,身熱而煩,氣高而喘,頭痛而渴,脈洪而大者,用黃蘖佐人參。
孫真人治夏月熱傷元氣人,汗出大洩,欲成痿厥,用生脈散以瀉熱火而救金水。
君以人參之甘涼,瀉火而補元氣;臣以麥門冬之苦甘寒,清金而滋水源;佐以五味子之酸溫,生腎精而收耗氣。
此皆補天元之真氣,非補熱火也。
白飛霞雲:人參煉膏服,回元氣于無何有之鄉。
凡病後氣虛及肺虛嗽者,并宜之。
若氣虛有火者,合天門冬膏對服之。
孫真人雲:夏月服生脈散、腎瀝湯三劑,則百病不生。
李東垣亦言:生脈散、清暑益氣湯,乃三伏瀉火益金之聖藥。
而雷斆反謂發心痃之病,非矣。
痃乃臍旁積氣,非心病也。
人參能養正破堅積,豈有發痃之理。
觀張仲景治腹中寒氣上沖,有頭足上下,痛不可觸近,嘔不能食者,大建中湯可知矣。
又海藏王好古言:人參補陽洩陰,肺寒宜用,肺熱不宜用。
節齋王綸因而和之,謂參、耆能補肺火,陰虛火動,失血諸病,多服必死。
二家之說皆偏矣。
夫人參能補元陽,生陰血,而瀉陰火,東垣李氏之說也明矣! 仲景張氏言:亡血血虛者,并加人參。
又言:肺寒者,去人參加幹姜,無令氣壅。
丹溪朱氏亦言:虛火可補,參、耆之屬;實火可瀉,芩、連之屬。
二家不察三氏之精微,而謂人參補火,謬哉!夫火與元氣不兩立,元氣勝則邪火退。
人參既補元氣而又補邪火,是反複之小人矣,何以與甘草、苓、術謂之四君子耶?雖然,三家之言不可盡廢也。
惟其語有滞,故守之者泥而執一,遂視人參如蛇蠍,則不可也。
凡人面白、面黃、面青黧悴者,皆脾、肺、腎氣不足,可用也。
面赤、面黑者,氣壯神強,不可用也。
脈之浮而芤、濡、虛、大、遲、緩無力,沉而遲、澀、弱、細、結、代無力者,皆虛而不足,可用也。
若弦、長、緊、實、滑、數有力者,皆火郁内實,不可用也。
潔古謂喘嗽勿用者,痰實氣壅之喘也。
若腎虛氣短喘促者,必用也。
仲景謂肺寒而咳勿用者,寒束熱邪,壅郁在肺之咳也。
若自汗,惡寒而咳者,必用也。
東垣謂久病郁熱在肺勿用者,乃火郁于内,宜發不宜補也。
若肺虛火旺,氣短自汗者,必用也。
丹溪言諸痛不可驟用者,乃邪氣方銳,宜散不宜補也。
若脾虛吐利,及久病胃弱,虛痛喜按者,必用也。
節齋謂陰虛火旺勿用者,乃血虛火亢,能食,脈弦而數,涼之則傷胃,溫之則傷肺,不受補者也。
若汗氣短,肢寒脈虛者,必用也。
如此詳審,則人參之可用可不用,思過半矣。
李中梓《醫宗必讀》曰:人參狀類人形,功魁群草,第亦有不宜用者。
世之錄其長者,遂忘其短;摘其瑕者,并棄其瑜。
或當用而後時,或非宜而妄設,不蒙其利,隻見其害,遂使良藥見疑于世,粗工互騰其口,良可憾也。
人參能理一切虛證,氣虛者固無論矣,血虛者亦不可缺。
無陽則陰無以生,血脫者補氣,自古記之。
所謂肺熱還傷肺者,肺脈洪實,火氣方逆,血熱妄行,氣尚未虛,不可驟用。
痧疹初發,身雖熱而斑點未形;傷寒始作,症未定而邪熱方熾,若誤投之,鮮克免者。
本草通玄》曰:人參職專補氣,而肺為主氣之藏,故獨入肺經也。
肺家氣旺,則心、脾、肝、腎四藏之氣皆旺,故補益之功獨魁群草。
凡人元氣虛衰,譬如令際嚴冬,黯然肅殺,必陽春布德,而後萬物發生。
人參氣味溫和,合天地春生之德,故能回元氣于無何有之鄉。
又曰:肺家本經有火,右手獨見實脈者,不可驟用。
即不得已用之,必須鹹水焙過,秋石更良。
蓋鹹能潤下,且參畏鹵鹹故也。
若夫腎水不足,虛火上炎,乃刑金之火,正當以人參救肺,何忌之有! 楊起《簡便方論》曰:人參功載《本草》,人所共知。
近因病者吝财薄醫,醫複算本惜費,不肯用參療病,以緻輕者至重,重者至危。
然有肺寒、肺熱、中滿、血虛四證,隻宜散寒、清熱、消脹、補營,不用人參,其說
又曰:人參,甘溫,補肺之陽,洩肺之陰,肺受寒邪,宜此補之,肺受火邪,則反傷肺,宜以沙參代之。
《藥象口訣》曰:人參為藥切要,與甘草同功。
李杲《用藥法象》曰:人參,甘溫,能補肺中元氣,肺氣旺則四髒之氣皆旺,精自生而形自盛,肺主諸氣故也。
張仲景曰:病人汗後,身熱亡血,脈沉遲者,下痢身涼,脈微血虛者,并加人參。
古人血脫者益氣,蓋血不自生,須得生陽氣之藥乃生,陽生則陰長,血乃旺也。
若單用補血藥,血無由而生矣。
《素問》言無陽則陰無以生,無陰則陽無以化,故補氣須用人參,血虛者亦須用之。
《本草十劑》雲:補可去弱,人參、羊肉之屬是也。
蓋人參補氣,羊肉補形。
形氣者,有無之象也。
得黃耆、甘草,乃甘除大熱,瀉陰火,補元氣。
又為瘡家聖藥。
雷斆《炮炙論》曰:夏月少使人參,發心痃之病。
王好古《湯液本草》曰:潔古老人言,以沙參代人參,取其味甘也。
然人參補五髒之陽,沙參補五髒之陰,安得無王節齋《本草集要》曰:凡酒色過度,損傷肺腎真陰,陰虛火動,勞嗽吐血、咳血等證,勿用之。
蓋人參入手太陰,能補火,故肺受火邪者忌之。
若誤服參、耆甘溫之劑,則病日增,服之過多,則死不可治。
蓋甘溫助氣,氣屬陽,陽旺則陰愈消。
惟宜苦甘寒之藥,生血降火。
世人不識,往往服參、耆為補,而死者多矣。
異?雖雲補五髒,亦須各用本髒藥相佐使引之。
汪機《本草會編》曰:節齋王綸之說,本于海藏王好古,但綸又過於矯激。
丹溪言虛火可補,須用參、芪。
又雲陰虛潮熱喘嗽、吐血盜汗等證,四物加人參、黃柏、知母。
又雲好色之人,肺腎受傷,咳嗽不愈,瓊玉膏主之。
又雲肺腎虛極者,獨參膏主之。
是知陰虛勞瘵之證,未嘗不用人參也。
節齋私淑丹溪者也,而乃相反如此。
斯言一出,印定後人眼目,凡遇前證,不問病之宜用不宜,辄舉以借口,緻使良工掣肘,惟求免夫病家之怨。
病家亦以此說橫之胸中,甘受苦寒,雖至上嘔下洩,去死不遠,亦不悟也。
古今治勞莫過于葛可久,其獨參湯、保真湯,何嘗廢人參而不用耶?節齋之說,誠未之深思也。
李言聞《人參傳》曰:人參生時背陽,故不喜見風日。
凡生用宜[口父]咀,熟用宜隔紙焙之,或醇酒潤透,[口父]咀焙熟用,并忌鐵器。
東垣李氏理脾胃瀉陰火,交泰丸内用人參、皂莢,是惡而不惡也。
古方療月閉,四物湯加人參、五靈脂,是畏而不畏也。
又療痰在胸膈,以人參、藜蘆同用而取湧越,是激其怒性也。
此皆精微妙奧,非達權衡者不能知。
生用氣涼,熟用氣溫。
味甘補陽,微苦補陰。
氣主生物本乎天,味主成物本乎地。
氣味生成,陰陽之造化也。
涼者,高秋清肅之氣,天之陰也,其性降;溫者,陽春生發之氣,天之陽也,其性升。
甘者濕土化成之味,地之陽也,其性浮;微苦者,火土相生之味,地之陰也,其性沉。
人參氣味俱薄,氣之薄者,生降熟升,味之薄者,生升熟降。
如土虛火旺之病,則宜生參涼薄之氣,以瀉火而補土,是純用其氣也;脾虛肺怯之病,則宜熟參甘溫之味,以補土而生金,是純用其味也 東垣以相火乘脾,身熱而煩,氣高而喘,頭痛而渴,脈洪而大者,用黃蘖佐人參。
孫真人治夏月熱傷元氣人,汗出大洩,欲成痿厥,用生脈散以瀉熱火而救金水。
君以人參之甘涼,瀉火而補元氣;臣以麥門冬之苦甘寒,清金而滋水源;佐以五味子之酸溫,生腎精而收耗氣。
此皆補天元之真氣,非補熱火也。
白飛霞雲:人參煉膏服,回元氣于無何有之鄉。
凡病後氣虛及肺虛嗽者,并宜之。
若氣虛有火者,合天門冬膏對服之。
孫真人雲:夏月服生脈散、腎瀝湯三劑,則百病不生。
李東垣亦言:生脈散、清暑益氣湯,乃三伏瀉火益金之聖藥。
而雷斆反謂發心痃之病,非矣。
痃乃臍旁積氣,非心病也。
人參能養正破堅積,豈有發痃之理。
觀張仲景治腹中寒氣上沖,有頭足上下,痛不可觸近,嘔不能食者,大建中湯可知矣。
又海藏王好古言:人參補陽洩陰,肺寒宜用,肺熱不宜用。
節齋王綸因而和之,謂參、耆能補肺火,陰虛火動,失血諸病,多服必死。
二家之說皆偏矣。
夫人參能補元陽,生陰血,而瀉陰火,東垣李氏之說也明矣! 仲景張氏言:亡血血虛者,并加人參。
又言:肺寒者,去人參加幹姜,無令氣壅。
丹溪朱氏亦言:虛火可補,參、耆之屬;實火可瀉,芩、連之屬。
二家不察三氏之精微,而謂人參補火,謬哉!夫火與元氣不兩立,元氣勝則邪火退。
人參既補元氣而又補邪火,是反複之小人矣,何以與甘草、苓、術謂之四君子耶?雖然,三家之言不可盡廢也。
惟其語有滞,故守之者泥而執一,遂視人參如蛇蠍,則不可也。
凡人面白、面黃、面青黧悴者,皆脾、肺、腎氣不足,可用也。
面赤、面黑者,氣壯神強,不可用也。
脈之浮而芤、濡、虛、大、遲、緩無力,沉而遲、澀、弱、細、結、代無力者,皆虛而不足,可用也。
若弦、長、緊、實、滑、數有力者,皆火郁内實,不可用也。
潔古謂喘嗽勿用者,痰實氣壅之喘也。
若腎虛氣短喘促者,必用也。
仲景謂肺寒而咳勿用者,寒束熱邪,壅郁在肺之咳也。
若自汗,惡寒而咳者,必用也。
東垣謂久病郁熱在肺勿用者,乃火郁于内,宜發不宜補也。
若肺虛火旺,氣短自汗者,必用也。
丹溪言諸痛不可驟用者,乃邪氣方銳,宜散不宜補也。
若脾虛吐利,及久病胃弱,虛痛喜按者,必用也。
節齋謂陰虛火旺勿用者,乃血虛火亢,能食,脈弦而數,涼之則傷胃,溫之則傷肺,不受補者也。
若汗氣短,肢寒脈虛者,必用也。
如此詳審,則人參之可用可不用,思過半矣。
李中梓《醫宗必讀》曰:人參狀類人形,功魁群草,第亦有不宜用者。
世之錄其長者,遂忘其短;摘其瑕者,并棄其瑜。
或當用而後時,或非宜而妄設,不蒙其利,隻見其害,遂使良藥見疑于世,粗工互騰其口,良可憾也。
人參能理一切虛證,氣虛者固無論矣,血虛者亦不可缺。
無陽則陰無以生,血脫者補氣,自古記之。
所謂肺熱還傷肺者,肺脈洪實,火氣方逆,血熱妄行,氣尚未虛,不可驟用。
痧疹初發,身雖熱而斑點未形;傷寒始作,症未定而邪熱方熾,若誤投之,鮮克免者。
本草通玄》曰:人參職專補氣,而肺為主氣之藏,故獨入肺經也。
肺家氣旺,則心、脾、肝、腎四藏之氣皆旺,故補益之功獨魁群草。
凡人元氣虛衰,譬如令際嚴冬,黯然肅殺,必陽春布德,而後萬物發生。
人參氣味溫和,合天地春生之德,故能回元氣于無何有之鄉。
又曰:肺家本經有火,右手獨見實脈者,不可驟用。
即不得已用之,必須鹹水焙過,秋石更良。
蓋鹹能潤下,且參畏鹵鹹故也。
若夫腎水不足,虛火上炎,乃刑金之火,正當以人參救肺,何忌之有! 楊起《簡便方論》曰:人參功載《本草》,人所共知。
近因病者吝财薄醫,醫複算本惜費,不肯用參療病,以緻輕者至重,重者至危。
然有肺寒、肺熱、中滿、血虛四證,隻宜散寒、清熱、消脹、補營,不用人參,其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