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期 先秦創始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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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論
倫理學說之起
源倫理界之通例,非先有學說以為實行道德之标準,實倫理之現象,早流行于社會,而後有學者觀察之、研究之、組織之,以成為學說也。
在我國唐虞三代間,實踐之道德,漸歸納為理想。
雖未成學理之體制,而後世種種學說,濫觞于是矣。
其時理想,吾人得于《易》、《書》、《詩》三經求之。
《書》為政事史,由意志方面,陳述道德之理想者也;《易》為宇宙論,由知識方面,本天道以定人事之範圍;《詩》為抒情體,由感情方面,揭教訓之趣旨者也。
三者皆考察倫理之資也。
我國古代文化,至周而極盛。
往昔積漸萌生之理想,及是時則由渾而畫,由暧昧而辨晰。
循此時代之趨勢,而集其理想之大成以為學說者,孔子也。
是為儒家言,足以代表吾民族之根本理想者也。
其他學者,各因其地理之影響,曆史之感化,而有得于古昔積漸萌生各理想之一方面,則亦發揮之而成種種之學說。
各家學說之消長 種種學說并興,皆以其有為不可加,而思以易天下,相競相攻,而思想界遂演為空前絕後之偉觀。
蓋其時自儒家以外,成一家言者有八。
而其中墨、道、名、法,皆以倫理學說占其重要之部分者也。
秦并天下,尚法家;漢興,頗尚道家;及武帝從董仲舒之說,循民族固有之理想而尊儒術,而諸家之說熸矣。
第二章唐虞三代倫理思想之萌芽 倫理思想之基本 我國人文之根據于心理者,為祭天之故習。
而倫理思想,則由家長制度而發展,一以貫之。
而敬天畏命之觀念,由是立焉。
天之觀念 五千年前,吾族由西方來,居黃河之濱,築室力田,與冷酷之氣候相競,日不暇給。
沐雨露之惠,懔水旱之災,則求其源于蒼蒼之天。
而以為是即至高無上之神靈,監吾民而賞罰之者也。
及演進而為抽象之觀念,則不視為具有人格之神靈,而竟認為溥博自然之公理。
于是揭其起伏有常之諸現象,以為人類行為之标準。
以為苟知天理,則一切人事,皆可由是而類推。
此則由崇拜自然之宗教心,而推演為宇宙論者也。
天之公理 古人之宇宙論有二:一以動力說明之,而為陰陽二氣說;一以物質說明之,而為五行說。
二說以漸變遷,而皆以宇宙之進動為對象:前者由兩儀而演為四象,由四象而演為八卦,假定八者為原始之物象,以一切現象,皆為彼等互動之結果。
因以确立現象變化之大法,而應用于人事。
後者以五行為成立世界之原質,有相生相克之性質。
而世界各種現象,即于其性質同異間,有因果相關之作用,故可以由此推彼。
而未來之現象,亦得而預察之。
兩者立論之基本,雖有徑庭,而于天理人事同一法則之根本義,則若合符節。
蓋于天之主體,初未嘗極深研究,而即以假定之觀念推演之,以應用于實際之事象。
此吾國古人之言天,所以不同于西方宗教家,而特為倫理學最高觀念之代表也。
天之信仰 天有顯道,故人類有法天之義務,是為不容辨證之信仰,即所謂順帝之則者也。
此等信仰,經曆世遺傳,而浸浸成為天性。
如《尚書》中君臣交警之辭,動必及天,非徒辭令之習慣,實亦于無意識中表露其先天之觀念也。
天之權威 古人之觀天也,以為有何等權威乎。
《易》曰:“剛柔相摩,鼓之以雷霆,潤之以風雨。
日月運行,一寒一暑。
乾道成男,坤道成女。
乾知大始,坤作成物。
”謂天之于萬物,發之收之,整理之,調攝之,皆非無意識之動作,而密合于道德,觀其利益人類之厚而可知也。
人類利用厚生之道,悉本于天,故不可不畏天命,而順天道。
畏之順之,則天賜之福。
如風雨以時,年谷順成,而餘慶且及于子孫;其有侮天而違天者,天則現種種災異,如日月告兇、陵谷變遷之類,以警戒之;猶不悔,則罰之。
此皆天之性質之一斑見于詩書者也。
天道之秩序 天之本質為道德。
而其見于事物也,為秩序。
故天神之下有地祇,又有日月星辰山川林澤之神,降而至于貓、虎之屬,皆統攝于上帝。
是為人間秩序之模範。
《易》曰:“天尊地卑,乾坤定矣。
卑高以陳,貴賤位矣。
”此其義也。
以天道之秩序,而應用于人類之社會,則凡不合秩序者,皆不得為道德。
《易》又曰:“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然後有上下,有上下然後禮義有所錯。
”言循自然發展之迹而知秩序之當重也。
重秩序,故道德界唯一之作用為中。
中者,随時地之關系,而适處于無過不及之地者也。
是為道德之根本。
而所以助成此主義者,家長制度也。
家長制度 吾族于建國以前,實先以家長制度組織社會,漸發展而為三代之封建。
而所謂宗法者,周之世猶盛行之。
其後雖又變封建而為郡縣,而家長制度之精神,則終古不變。
家長制度者,實行尊重秩序之道,自家庭始,而推暨之以及于一切社會也。
一家之中,父為家長,而兄弟姊妹又以長幼之序别之。
以是而推之于宗族,若鄉黨,以及國家。
君為民之父,臣民為君之子,諸臣之間,大小相維,猶兄弟也。
名位不同,而各有适于其時地之道德,是謂中。
古先聖王之言動 三代以前,聖者輩出,為後人模範。
其時雖未谙科學規則,且亦鮮有抽象之思想,未足以成立學說,而要不能不視為學說之萌芽。
太古之事邈矣,伏羲作《易》,黃帝以道家之祖名。
而考其事實,自發明利用厚生諸述外,可信據者蓋寡。
後世言道德者多道堯舜,其次則禹湯文武周公,其言動頗著于《尚書》,可得而研讨焉。
堯 《書》曰:“堯克明峻德,以親九族,平章百姓,協和萬邦。
黎民于變時雍。
”先修其身而以漸推之于九族,而百姓,而萬邦,而黎民。
其重秩位如此。
而其修身之道,則為中。
其禅舜也,誡之曰“允執其中”是也。
是蓋由種種經驗而歸納以得之者。
實為當日道德界之一大發明。
而其所取法者則在天。
故孔子曰:“巍巍乎惟天為大,惟堯則之,蕩蕩乎民無能名也。
” 舜 至于舜,則又以中之抽象名稱,适用于心性之狀态,而更求其切實。
其命夔教胄子曰:“直而溫,寬而栗,剛而無虐,簡而無傲。
”言涵養心性之法不外乎中也。
其于社會道德,則明著愛有差等之義。
命契曰:“百姓不親,五品不遜,汝為司徒,敬敷五教在寬。
”五品、五教,皆謂于社會間,因其倫理關系之類别,而有特别之道德也。
是謂五倫之教,所謂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别,長幼有序,朋友有信,是也,其實不外乎執中。
惟各因其關系之不同,而别著其德之名耳。
由是而知中之為德,有内外兩方面之作用,内以修己,外以及人,為社會道德至當之标準。
蓋至舜而吾民族固有之倫理思想,已有基礎矣。
禹 禹治水有大功,克勤克儉,而又能敬天。
孔子所謂“禹,吾無間然”,“菲飲食而緻孝乎鬼神,惡衣服而緻美乎黻冕,卑宮室而盡力乎溝洫”,是也。
其倫理觀念,見于箕子所述之《洪範》。
雖所言天錫疇範,迹近迂怪,然承堯舜之後,而發展倫理思想,如《洪範》所雲,殆無可疑也。
《洪範》所言九疇,論道德及政治之關系,進而及于天人之交涉。
其有關于人類道德者,五事,三德,五福,六極諸疇也。
分人類之普通行動為貌言視聽思五事,以規則制限之:貌恭為肅,言從為乂,視明為哲,聽聰為謀,思睿為聖。
一本執中之義,而科别較詳。
其言三德:曰正直,曰剛克,曰柔克。
而五福:曰壽,曰富,曰康甯,曰攸好德,曰考終命。
六極:曰兇短折,曰疾,曰憂,曰貧,曰惡,曰弱。
蓋謂神人有感應之理,則天之賞罰,所不得免,而因以确定人類未來之理想也。
臯陶 臯陶教禹以九德之目,曰:寬而栗,柔而立,願而恭,亂而敬,擾而毅,直而溫,簡而廉,剛而塞,強而義。
與舜之所以命夔者相類,而條目較詳。
其言天聰明自我民聰明,天明威自我民明威,則天人交感,民意所向,即天理所在,亦足以證明《洪範》之說也。
商周之革命 夏殷周之間,倫理界之變象,莫大于湯武之革命。
其事雖與尊崇秩序之習慣,若不甚合,然古人号君曰天子,本有以天統君之義,而天之聰明明威,皆托于民,即武王所謂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者也,故獲罪于民者,即獲罪于天,湯武之革命,謂之順乎天而應乎民,與古昔倫理,君臣有義之教,不相背也。
三代之教育 商周二代,聖君賢相輩出。
然其言論之有關于倫理學者,殊不概見。
其間如伊尹者,孟子稱其非義非道一介不取與,且自任以天下之重。
周公制禮作樂,為周代文化之元勳。
然其言論之幾于學理者,亦未有聞焉。
大抵商人之道德,可以墨家代表之;周人之道德,可以儒家代表之。
而三代倫理之主義,于當時教育之制,有可推見。
孟子稱夏有校,殷有序,周有庠,而學則三代共之。
《管子》有《弟子職》篇,記灑掃應對進退之教。
《周官·司徒》稱以鄉三物教萬民,一曰六德:知、仁、聖、義、中、和;二曰六行:孝、友、睦、姻、任、恤;三曰六藝:禮、樂、射、禦、書、數。
是為普通教育。
其高等教育之主義,則見于《禮記》之《大學》篇。
其言曰:“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于至善。
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欲誠其意者,先緻其知。
緻知在格物。
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為本。
”循天下國家疏近之序,而歸本于修身。
又以正心誠意緻知格物為修身之方法,固已見學理之端緒矣。
蓋自唐虞以來,積無量數之經驗,以至周代,而主義始以确立,儒家言由是啟焉。
第三章孔子 (一)儒家 第三章孔子 小傳 孔子名丘,字仲尼,以周靈王二十—年生于魯昌平鄉陬邑。
孔氏系出于殷,而魯為周公之後,禮文最富。
故孔子具殷人質實豪健之性質,而又集曆代禮樂文章之大成。
孔子嘗以其道遍幹列國諸侯而不見用。
晚年,乃删詩書,定禮樂,贊易象,修春秋,以授弟子。
弟子凡三千人,其中身通六藝者七十人。
孔子年七十三而卒,為儒家之祖。
孔子之道德 孔子禀上智之資,而又好學不厭。
無常師,集唐虞三代積漸進化之思想,而陶鑄之,以為新理想。
堯舜者,孔子所假以表其理想而為模範之人物者也。
其實行道德之勇,亦非常人之所及。
一言一動,無不準于禮法。
樂天知命,雖屢際困厄,不怨天,不尤人。
其教育弟子也,循循然善誘人。
曾點言志曰:與冠者、童子“浴乎沂,風乎舞雩,詠而歸”,則喟然與之。
蓋标舉中庸之主義,約以身作則者也。
其學說雖未成立統系之組織,而散見于言論者,得尋繹而條舉之。
性 孔子勸學而不尊性。
故曰:“性相近也,習相遠也。
”“唯上知與下愚不移。
”又曰:“生而知之者,上也;學而知之者,次也;困而學之,又其次也;困而不學,民斯為下。
”言普通之人,皆可以學而知之也。
其于性之為善為惡,未及質言。
而嘗曰:“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而免。
”又讀《詩》至“天生蒸民,有物有則,民之秉彜,好是懿德”,則歎為知道。
是已有偏于性善說之傾向矣。
仁 孔子理想中之完人,謂之聖人。
聖人之道德,自其德之方面言之曰仁,自其行之方面言之曰孝,自其方法之方面言之曰忠恕。
孔子嘗曰:“仁者愛人,知者知人。
”又曰:“知者不惑,仁者不憂,勇者不懼。
”此分心意為知識、感情、意志三方面,而以知仁勇名其德者。
而平日所言之仁,則即以為統攝諸德完成人格之名。
故其為諸弟子言者,因人而異。
又或對同一之人,而因時而異。
或言修己,或言治人,或糾其所短,要不外乎引之于全德而已。
孔子嘗曰:“仁遠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
”又稱顔回“三月不違仁,其餘日月至焉”。
則固以仁為最高之人格,而又人人時時有可以到達之機緣矣。
孝 人之令德為仁,仁之基本為愛,愛之源泉,在親子之間,而尤以愛親之情之發于孩提者為最早。
故孔子以孝統攝諸行。
言其常,曰養、曰敬、曰谕父母于道。
于其沒也,曰善繼志述事。
言其變,曰幾谏。
于其沒也,曰幹蠱。
夫至以繼志述事為孝,則一切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之事,皆得統攝于其中矣。
故曰:孝者,始于事親,中于事君,終于立身。
是亦由家長制度而演成倫理學說之一證也。
忠恕 孔子謂曾子曰:“吾道一以貫之。
”曾子釋之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
”此非曾子一人之私言也。
子貢問:“有一言可以終身行之者乎?”孔子曰:“其恕乎。
”《禮記·中庸》篇引孔子之言曰:“忠恕違道不遠。
”皆其證也。
孔子之言忠恕,有消極、積極兩方面,施諸己而不願,亦勿施于人。
此消極之忠恕,揭以嚴格之命令者也。
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
此積極之忠恕,行以自由之理想者也。
學問 忠恕者,以己之好惡律人者也。
而人人好惡之節度,不必盡同,于是知識尚矣。
孔子曰:“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
”又曰:“好仁不好學,其蔽也愚;好知不好學,其蔽也蕩;好信不好學,其蔽也賊;好直不好學,其蔽也絞;好勇不好學,其蔽也亂;好剛不好學,其蔽也狂。
”言學問之亟也。
涵養 人常有知及之,而行之則過或不及,不能适得其中者,其毗剛毗柔之氣質為之也。
孔子于是以詩與禮樂為涵養心性之學。
嘗曰:“興于詩,立于禮,成于樂。
”曰:“詩可以興,可以觀,可以群,可以怨。
”曰:“若臧武仲之知,公綽之不欲,卞莊子之勇,冉求之藝,文之以禮樂,可以為成人矣。
”其于禮樂也,在領其精神,而非必拘其儀式。
故曰:“禮雲禮雲,玉帛雲乎哉?樂雲樂雲,鐘鼓雲乎哉?” 君子 孔子所舉,以為實行種種道德之模範者,恒謂之君子,或謂之士。
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
”曰:“君子有三戒:少之時,血氣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壯也,血氣方剛,戒之在鬥;及其老也,血氣既衰,戒之在得。
”曰:“君子有九思:視思明,聽思聰,色思溫,貌思恭,言思忠,事思敬,疑思問,忿思難,見得思義。
”曰:“文質彬彬,然後君子。
”曰:“君子讷于言而敏于行。
”曰:“君子疾沒世而名不稱。
”曰:“士,行己有恥,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其次,宗族稱孝,鄉黨稱弟;其次,言必信,行必果。
”曰:“志士仁人,無求生以害仁,有殺身以成仁。
”其所言多與舜、禹、臯陶之言相出入,而條理較詳。
要其标準,則不外古昔相傳執中之義焉。
政治與道德 孔子之言政治,亦以道德為根本。
曰:“為政以德。
”曰:“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民有恥且格。
”季康子問政,孔子曰:“政者,正也。
子率以正,孰敢不正?”亦唐、虞以來相傳之古義也。
第四章子思 小傳 自孔子沒後,儒分為八。
而其最大者,為曾子、子夏兩派。
曾子尊德性,其後有子思及孟子;子夏治文學,其後有荀子。
子思,名伋,孔子之孫也,學于曾子。
嘗遊曆諸國,困于宋。
作《中庸》。
晚年,為魯缪公之師。
中庸 《漢書》稱子思二十三篇,而傳于世者惟《中庸》。
中庸者,即唐虞以來執中之主義。
庸者,用也,蓋兼其作用而言之。
其語亦本于孔子,所謂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者也。
《中庸》一篇,大抵本孔子實行道德之訓,而以哲理疏解之,以求道德之起源。
蓋儒家言,至是而漸趨于研究學理之傾向矣。
率性 子思以道德為原于性,曰:“天命之為性,率性之為道,修道之為教。
”言人類之性,本于天命,具有道德之法則。
循性而行之,是為道德。
是已有性善說之傾向,為孟
在我國唐虞三代間,實踐之道德,漸歸納為理想。
雖未成學理之體制,而後世種種學說,濫觞于是矣。
其時理想,吾人得于《易》、《書》、《詩》三經求之。
《書》為政事史,由意志方面,陳述道德之理想者也;《易》為宇宙論,由知識方面,本天道以定人事之範圍;《詩》為抒情體,由感情方面,揭教訓之趣旨者也。
三者皆考察倫理之資也。
我國古代文化,至周而極盛。
往昔積漸萌生之理想,及是時則由渾而畫,由暧昧而辨晰。
循此時代之趨勢,而集其理想之大成以為學說者,孔子也。
是為儒家言,足以代表吾民族之根本理想者也。
其他學者,各因其地理之影響,曆史之感化,而有得于古昔積漸萌生各理想之一方面,則亦發揮之而成種種之學說。
各家學說之消長 種種學說并興,皆以其有為不可加,而思以易天下,相競相攻,而思想界遂演為空前絕後之偉觀。
蓋其時自儒家以外,成一家言者有八。
而其中墨、道、名、法,皆以倫理學說占其重要之部分者也。
秦并天下,尚法家;漢興,頗尚道家;及武帝從董仲舒之說,循民族固有之理想而尊儒術,而諸家之說熸矣。
第二章唐虞三代倫理思想之萌芽 倫理思想之基本 我國人文之根據于心理者,為祭天之故習。
而倫理思想,則由家長制度而發展,一以貫之。
而敬天畏命之觀念,由是立焉。
天之觀念 五千年前,吾族由西方來,居黃河之濱,築室力田,與冷酷之氣候相競,日不暇給。
沐雨露之惠,懔水旱之災,則求其源于蒼蒼之天。
而以為是即至高無上之神靈,監吾民而賞罰之者也。
及演進而為抽象之觀念,則不視為具有人格之神靈,而竟認為溥博自然之公理。
于是揭其起伏有常之諸現象,以為人類行為之标準。
以為苟知天理,則一切人事,皆可由是而類推。
此則由崇拜自然之宗教心,而推演為宇宙論者也。
天之公理 古人之宇宙論有二:一以動力說明之,而為陰陽二氣說;一以物質說明之,而為五行說。
二說以漸變遷,而皆以宇宙之進動為對象:前者由兩儀而演為四象,由四象而演為八卦,假定八者為原始之物象,以一切現象,皆為彼等互動之結果。
因以确立現象變化之大法,而應用于人事。
後者以五行為成立世界之原質,有相生相克之性質。
而世界各種現象,即于其性質同異間,有因果相關之作用,故可以由此推彼。
而未來之現象,亦得而預察之。
兩者立論之基本,雖有徑庭,而于天理人事同一法則之根本義,則若合符節。
蓋于天之主體,初未嘗極深研究,而即以假定之觀念推演之,以應用于實際之事象。
此吾國古人之言天,所以不同于西方宗教家,而特為倫理學最高觀念之代表也。
天之信仰 天有顯道,故人類有法天之義務,是為不容辨證之信仰,即所謂順帝之則者也。
此等信仰,經曆世遺傳,而浸浸成為天性。
如《尚書》中君臣交警之辭,動必及天,非徒辭令之習慣,實亦于無意識中表露其先天之觀念也。
天之權威 古人之觀天也,以為有何等權威乎。
《易》曰:“剛柔相摩,鼓之以雷霆,潤之以風雨。
日月運行,一寒一暑。
乾道成男,坤道成女。
乾知大始,坤作成物。
”謂天之于萬物,發之收之,整理之,調攝之,皆非無意識之動作,而密合于道德,觀其利益人類之厚而可知也。
人類利用厚生之道,悉本于天,故不可不畏天命,而順天道。
畏之順之,則天賜之福。
如風雨以時,年谷順成,而餘慶且及于子孫;其有侮天而違天者,天則現種種災異,如日月告兇、陵谷變遷之類,以警戒之;猶不悔,則罰之。
此皆天之性質之一斑見于詩書者也。
天道之秩序 天之本質為道德。
而其見于事物也,為秩序。
故天神之下有地祇,又有日月星辰山川林澤之神,降而至于貓、虎之屬,皆統攝于上帝。
是為人間秩序之模範。
《易》曰:“天尊地卑,乾坤定矣。
卑高以陳,貴賤位矣。
”此其義也。
以天道之秩序,而應用于人類之社會,則凡不合秩序者,皆不得為道德。
《易》又曰:“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然後有上下,有上下然後禮義有所錯。
”言循自然發展之迹而知秩序之當重也。
重秩序,故道德界唯一之作用為中。
中者,随時地之關系,而适處于無過不及之地者也。
是為道德之根本。
而所以助成此主義者,家長制度也。
家長制度 吾族于建國以前,實先以家長制度組織社會,漸發展而為三代之封建。
而所謂宗法者,周之世猶盛行之。
其後雖又變封建而為郡縣,而家長制度之精神,則終古不變。
家長制度者,實行尊重秩序之道,自家庭始,而推暨之以及于一切社會也。
一家之中,父為家長,而兄弟姊妹又以長幼之序别之。
以是而推之于宗族,若鄉黨,以及國家。
君為民之父,臣民為君之子,諸臣之間,大小相維,猶兄弟也。
名位不同,而各有适于其時地之道德,是謂中。
古先聖王之言動 三代以前,聖者輩出,為後人模範。
其時雖未谙科學規則,且亦鮮有抽象之思想,未足以成立學說,而要不能不視為學說之萌芽。
太古之事邈矣,伏羲作《易》,黃帝以道家之祖名。
而考其事實,自發明利用厚生諸述外,可信據者蓋寡。
後世言道德者多道堯舜,其次則禹湯文武周公,其言動頗著于《尚書》,可得而研讨焉。
堯 《書》曰:“堯克明峻德,以親九族,平章百姓,協和萬邦。
黎民于變時雍。
”先修其身而以漸推之于九族,而百姓,而萬邦,而黎民。
其重秩位如此。
而其修身之道,則為中。
其禅舜也,誡之曰“允執其中”是也。
是蓋由種種經驗而歸納以得之者。
實為當日道德界之一大發明。
而其所取法者則在天。
故孔子曰:“巍巍乎惟天為大,惟堯則之,蕩蕩乎民無能名也。
” 舜 至于舜,則又以中之抽象名稱,适用于心性之狀态,而更求其切實。
其命夔教胄子曰:“直而溫,寬而栗,剛而無虐,簡而無傲。
”言涵養心性之法不外乎中也。
其于社會道德,則明著愛有差等之義。
命契曰:“百姓不親,五品不遜,汝為司徒,敬敷五教在寬。
”五品、五教,皆謂于社會間,因其倫理關系之類别,而有特别之道德也。
是謂五倫之教,所謂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别,長幼有序,朋友有信,是也,其實不外乎執中。
惟各因其關系之不同,而别著其德之名耳。
由是而知中之為德,有内外兩方面之作用,内以修己,外以及人,為社會道德至當之标準。
蓋至舜而吾民族固有之倫理思想,已有基礎矣。
禹 禹治水有大功,克勤克儉,而又能敬天。
孔子所謂“禹,吾無間然”,“菲飲食而緻孝乎鬼神,惡衣服而緻美乎黻冕,卑宮室而盡力乎溝洫”,是也。
其倫理觀念,見于箕子所述之《洪範》。
雖所言天錫疇範,迹近迂怪,然承堯舜之後,而發展倫理思想,如《洪範》所雲,殆無可疑也。
《洪範》所言九疇,論道德及政治之關系,進而及于天人之交涉。
其有關于人類道德者,五事,三德,五福,六極諸疇也。
分人類之普通行動為貌言視聽思五事,以規則制限之:貌恭為肅,言從為乂,視明為哲,聽聰為謀,思睿為聖。
一本執中之義,而科别較詳。
其言三德:曰正直,曰剛克,曰柔克。
而五福:曰壽,曰富,曰康甯,曰攸好德,曰考終命。
六極:曰兇短折,曰疾,曰憂,曰貧,曰惡,曰弱。
蓋謂神人有感應之理,則天之賞罰,所不得免,而因以确定人類未來之理想也。
臯陶 臯陶教禹以九德之目,曰:寬而栗,柔而立,願而恭,亂而敬,擾而毅,直而溫,簡而廉,剛而塞,強而義。
與舜之所以命夔者相類,而條目較詳。
其言天聰明自我民聰明,天明威自我民明威,則天人交感,民意所向,即天理所在,亦足以證明《洪範》之說也。
商周之革命 夏殷周之間,倫理界之變象,莫大于湯武之革命。
其事雖與尊崇秩序之習慣,若不甚合,然古人号君曰天子,本有以天統君之義,而天之聰明明威,皆托于民,即武王所謂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者也,故獲罪于民者,即獲罪于天,湯武之革命,謂之順乎天而應乎民,與古昔倫理,君臣有義之教,不相背也。
三代之教育 商周二代,聖君賢相輩出。
然其言論之有關于倫理學者,殊不概見。
其間如伊尹者,孟子稱其非義非道一介不取與,且自任以天下之重。
周公制禮作樂,為周代文化之元勳。
然其言論之幾于學理者,亦未有聞焉。
大抵商人之道德,可以墨家代表之;周人之道德,可以儒家代表之。
而三代倫理之主義,于當時教育之制,有可推見。
孟子稱夏有校,殷有序,周有庠,而學則三代共之。
《管子》有《弟子職》篇,記灑掃應對進退之教。
《周官·司徒》稱以鄉三物教萬民,一曰六德:知、仁、聖、義、中、和;二曰六行:孝、友、睦、姻、任、恤;三曰六藝:禮、樂、射、禦、書、數。
是為普通教育。
其高等教育之主義,則見于《禮記》之《大學》篇。
其言曰:“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于至善。
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欲誠其意者,先緻其知。
緻知在格物。
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為本。
”循天下國家疏近之序,而歸本于修身。
又以正心誠意緻知格物為修身之方法,固已見學理之端緒矣。
蓋自唐虞以來,積無量數之經驗,以至周代,而主義始以确立,儒家言由是啟焉。
第三章孔子 (一)儒家 第三章孔子 小傳 孔子名丘,字仲尼,以周靈王二十—年生于魯昌平鄉陬邑。
孔氏系出于殷,而魯為周公之後,禮文最富。
故孔子具殷人質實豪健之性質,而又集曆代禮樂文章之大成。
孔子嘗以其道遍幹列國諸侯而不見用。
晚年,乃删詩書,定禮樂,贊易象,修春秋,以授弟子。
弟子凡三千人,其中身通六藝者七十人。
孔子年七十三而卒,為儒家之祖。
孔子之道德 孔子禀上智之資,而又好學不厭。
無常師,集唐虞三代積漸進化之思想,而陶鑄之,以為新理想。
堯舜者,孔子所假以表其理想而為模範之人物者也。
其實行道德之勇,亦非常人之所及。
一言一動,無不準于禮法。
樂天知命,雖屢際困厄,不怨天,不尤人。
其教育弟子也,循循然善誘人。
曾點言志曰:與冠者、童子“浴乎沂,風乎舞雩,詠而歸”,則喟然與之。
蓋标舉中庸之主義,約以身作則者也。
其學說雖未成立統系之組織,而散見于言論者,得尋繹而條舉之。
性 孔子勸學而不尊性。
故曰:“性相近也,習相遠也。
”“唯上知與下愚不移。
”又曰:“生而知之者,上也;學而知之者,次也;困而學之,又其次也;困而不學,民斯為下。
”言普通之人,皆可以學而知之也。
其于性之為善為惡,未及質言。
而嘗曰:“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而免。
”又讀《詩》至“天生蒸民,有物有則,民之秉彜,好是懿德”,則歎為知道。
是已有偏于性善說之傾向矣。
仁 孔子理想中之完人,謂之聖人。
聖人之道德,自其德之方面言之曰仁,自其行之方面言之曰孝,自其方法之方面言之曰忠恕。
孔子嘗曰:“仁者愛人,知者知人。
”又曰:“知者不惑,仁者不憂,勇者不懼。
”此分心意為知識、感情、意志三方面,而以知仁勇名其德者。
而平日所言之仁,則即以為統攝諸德完成人格之名。
故其為諸弟子言者,因人而異。
又或對同一之人,而因時而異。
或言修己,或言治人,或糾其所短,要不外乎引之于全德而已。
孔子嘗曰:“仁遠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
”又稱顔回“三月不違仁,其餘日月至焉”。
則固以仁為最高之人格,而又人人時時有可以到達之機緣矣。
孝 人之令德為仁,仁之基本為愛,愛之源泉,在親子之間,而尤以愛親之情之發于孩提者為最早。
故孔子以孝統攝諸行。
言其常,曰養、曰敬、曰谕父母于道。
于其沒也,曰善繼志述事。
言其變,曰幾谏。
于其沒也,曰幹蠱。
夫至以繼志述事為孝,則一切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之事,皆得統攝于其中矣。
故曰:孝者,始于事親,中于事君,終于立身。
是亦由家長制度而演成倫理學說之一證也。
忠恕 孔子謂曾子曰:“吾道一以貫之。
”曾子釋之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
”此非曾子一人之私言也。
子貢問:“有一言可以終身行之者乎?”孔子曰:“其恕乎。
”《禮記·中庸》篇引孔子之言曰:“忠恕違道不遠。
”皆其證也。
孔子之言忠恕,有消極、積極兩方面,施諸己而不願,亦勿施于人。
此消極之忠恕,揭以嚴格之命令者也。
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
此積極之忠恕,行以自由之理想者也。
學問 忠恕者,以己之好惡律人者也。
而人人好惡之節度,不必盡同,于是知識尚矣。
孔子曰:“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
”又曰:“好仁不好學,其蔽也愚;好知不好學,其蔽也蕩;好信不好學,其蔽也賊;好直不好學,其蔽也絞;好勇不好學,其蔽也亂;好剛不好學,其蔽也狂。
”言學問之亟也。
涵養 人常有知及之,而行之則過或不及,不能适得其中者,其毗剛毗柔之氣質為之也。
孔子于是以詩與禮樂為涵養心性之學。
嘗曰:“興于詩,立于禮,成于樂。
”曰:“詩可以興,可以觀,可以群,可以怨。
”曰:“若臧武仲之知,公綽之不欲,卞莊子之勇,冉求之藝,文之以禮樂,可以為成人矣。
”其于禮樂也,在領其精神,而非必拘其儀式。
故曰:“禮雲禮雲,玉帛雲乎哉?樂雲樂雲,鐘鼓雲乎哉?” 君子 孔子所舉,以為實行種種道德之模範者,恒謂之君子,或謂之士。
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
”曰:“君子有三戒:少之時,血氣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壯也,血氣方剛,戒之在鬥;及其老也,血氣既衰,戒之在得。
”曰:“君子有九思:視思明,聽思聰,色思溫,貌思恭,言思忠,事思敬,疑思問,忿思難,見得思義。
”曰:“文質彬彬,然後君子。
”曰:“君子讷于言而敏于行。
”曰:“君子疾沒世而名不稱。
”曰:“士,行己有恥,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其次,宗族稱孝,鄉黨稱弟;其次,言必信,行必果。
”曰:“志士仁人,無求生以害仁,有殺身以成仁。
”其所言多與舜、禹、臯陶之言相出入,而條理較詳。
要其标準,則不外古昔相傳執中之義焉。
政治與道德 孔子之言政治,亦以道德為根本。
曰:“為政以德。
”曰:“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民有恥且格。
”季康子問政,孔子曰:“政者,正也。
子率以正,孰敢不正?”亦唐、虞以來相傳之古義也。
第四章子思 小傳 自孔子沒後,儒分為八。
而其最大者,為曾子、子夏兩派。
曾子尊德性,其後有子思及孟子;子夏治文學,其後有荀子。
子思,名伋,孔子之孫也,學于曾子。
嘗遊曆諸國,困于宋。
作《中庸》。
晚年,為魯缪公之師。
中庸 《漢書》稱子思二十三篇,而傳于世者惟《中庸》。
中庸者,即唐虞以來執中之主義。
庸者,用也,蓋兼其作用而言之。
其語亦本于孔子,所謂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者也。
《中庸》一篇,大抵本孔子實行道德之訓,而以哲理疏解之,以求道德之起源。
蓋儒家言,至是而漸趨于研究學理之傾向矣。
率性 子思以道德為原于性,曰:“天命之為性,率性之為道,修道之為教。
”言人類之性,本于天命,具有道德之法則。
循性而行之,是為道德。
是已有性善說之傾向,為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