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太史及三弟 南史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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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崔杼既盟于大宮,太史書曰:“崔杼弑其君。”崔子殺之。其弟嗣書而死者二人,其弟又書,乃舍之。南史氏聞太史盡死,執簡以往。聞既書矣,乃還。(左氏襄二十五年《傳》)

    新史氏曰:忠于職任,能盡義務,不畏強禦,不枉所掌者,是謂大勇。齊太史兄弟四人及南史氏當之矣!豈徒史家之模範,實全社會人所當步趨也。轟轟男子,乃佚其名,後史之責矣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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