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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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離者,晉文公之理也。過聽殺人,自拘當死。文公曰:“官有貴賤,罰有輕重。下吏有過,非子之罪也。”李離曰:“臣居官為長,不與吏讓位;受祿為多,不與下分利。今過聽殺人,傳其罪下吏,非所聞也。”辭不受令。文公曰:“子則自以為有罪,寡人亦有罪邪?”李離曰:“理有法:失刑則刑,失死則死。公以臣能聽微決疑,故使為理。今過聽殺人,罪當死。”遂不受令,伏劍而死。(《史記·循吏傳》)
新史氏曰:以死殉職守,以死殉法律,勇之至也,是真能得法治國之精神哉!當時武士道成為風氣,其所感被,不獨在軍人社會而已。
新史氏曰:以死殉職守,以死殉法律,勇之至也,是真能得法治國之精神哉!當時武士道成為風氣,其所感被,不獨在軍人社會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