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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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流
伏羲觀象于天,取法于地,作八卦而字畫萌。
倉颉仰觀奎星圓曲,俯察鳥迹龜文,窮天地之變,洩造化之機,而文字立。
至周設官分職,乃立保氏,掌養國子,教之六藝。
六藝之五,有曰六書,而書法乃大備。
六書者,一象形,二指事,三會意,四諧聲,五假借,六轉注也。
肇于象形,滋于指事,廣于會意,備于諧聲。
四書不足,然後假借以通其聲。
聲有不合,則又轉注以演其聲。
象形加義于指事,會意生聲于諧聲,假借葉聲于轉注。
此六書之本末也。
既明六書文字,當識子母相生。
倉史主母而役子,率子以從母。
主類為母,從類為子;用者為母,不用者為子;得勢為母,不得勢為子;母主形義,子隻主聲。
總而為言,則象形、指事之謂文。
因而滋蔓,子母相生,會意諧聲之謂字。
孳乳浸多,著于竹帛之謂書。
科鬥謂之古文。
周史籀作大篆,篆者,傳也,傳其書也,與古文小異,名曰籀文。
秦有小篆,損于籀文。
有八分,損于小篆。
有隸書,通于楷書。
漢史遊急就,解散于隸書。
蔡邕飛白,變楷以題署。
章草乃隸書之捷,行書乃真書之省,草書又章草之捷也。
六書十體如是,四聲五音系之。
故曰三倉制字而後知義類,有周爾雅而後知訓诂,秦漢定體而後知書文,許慎說文而後知偏旁,孫炎作音而後知聲韻。
其他辨論品骘,代不乏人,是在究心者參之。
六義 象形者,象其物形,随體诘诎,而畫其迹也。
如日字從口從一,陽數;月字從月從二,陰數;田字象四口,十阡陌之制;字象物初出,有枝莖之類是也。
指事者,直著其事,加物于象形之文,指而可識也。
如木,象形之文,加一于下,則指為本;加一于上,則指為末;人在一上為上,人在一下為下之類是也。
其字既不可謂象形,又不可謂會意,故謂之指事。
會意者,比類合義,以見指捴,或合體而兼義,或反文而取意。
象形指事,文也;諧聲,字也;會意,文字之間也。
如止戈為武,人言為信,艸生田上為苗,鼠居穴下為竄之類是也。
諧聲者,主母以定形,因母以主意,而附他字為子,以調合其聲也。
如江河左從水,以定其體,而諧聲在右;鵝鴨右從鳥,以定其體,而諧聲在左;裠裳諧聲在上,簾箔諧聲在下,園圃諧聲在内,徽輿諧聲在外之類是也。
假借者,無義之義,本非己有,因他所授也。
因義而借者:初本裁衣之初,借為凡物之初;狀本犬形之狀,借為凡物之狀。
無義出借者:易本蜥易之易,借為變易之易;财本貨财之财,借為财成之财。
因借而
倉颉仰觀奎星圓曲,俯察鳥迹龜文,窮天地之變,洩造化之機,而文字立。
至周設官分職,乃立保氏,掌養國子,教之六藝。
六藝之五,有曰六書,而書法乃大備。
六書者,一象形,二指事,三會意,四諧聲,五假借,六轉注也。
肇于象形,滋于指事,廣于會意,備于諧聲。
四書不足,然後假借以通其聲。
聲有不合,則又轉注以演其聲。
象形加義于指事,會意生聲于諧聲,假借葉聲于轉注。
此六書之本末也。
既明六書文字,當識子母相生。
倉史主母而役子,率子以從母。
主類為母,從類為子;用者為母,不用者為子;得勢為母,不得勢為子;母主形義,子隻主聲。
總而為言,則象形、指事之謂文。
因而滋蔓,子母相生,會意諧聲之謂字。
孳乳浸多,著于竹帛之謂書。
科鬥謂之古文。
周史籀作大篆,篆者,傳也,傳其書也,與古文小異,名曰籀文。
秦有小篆,損于籀文。
有八分,損于小篆。
有隸書,通于楷書。
漢史遊急就,解散于隸書。
蔡邕飛白,變楷以題署。
章草乃隸書之捷,行書乃真書之省,草書又章草之捷也。
六書十體如是,四聲五音系之。
故曰三倉制字而後知義類,有周爾雅而後知訓诂,秦漢定體而後知書文,許慎說文而後知偏旁,孫炎作音而後知聲韻。
其他辨論品骘,代不乏人,是在究心者參之。
六義 象形者,象其物形,随體诘诎,而畫其迹也。
如日字從口從一,陽數;月字從月從二,陰數;田字象四口,十阡陌之制;字象物初出,有枝莖之類是也。
指事者,直著其事,加物于象形之文,指而可識也。
如木,象形之文,加一于下,則指為本;加一于上,則指為末;人在一上為上,人在一下為下之類是也。
其字既不可謂象形,又不可謂會意,故謂之指事。
會意者,比類合義,以見指捴,或合體而兼義,或反文而取意。
象形指事,文也;諧聲,字也;會意,文字之間也。
如止戈為武,人言為信,艸生田上為苗,鼠居穴下為竄之類是也。
諧聲者,主母以定形,因母以主意,而附他字為子,以調合其聲也。
如江河左從水,以定其體,而諧聲在右;鵝鴨右從鳥,以定其體,而諧聲在左;裠裳諧聲在上,簾箔諧聲在下,園圃諧聲在内,徽輿諧聲在外之類是也。
假借者,無義之義,本非己有,因他所授也。
因義而借者:初本裁衣之初,借為凡物之初;狀本犬形之狀,借為凡物之狀。
無義出借者:易本蜥易之易,借為變易之易;财本貨财之财,借為财成之财。
因借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