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山琴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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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徐上瀛 和 靜 清 遠古 淡 恬 逸雅 麗 亮 采潔 潤 圓 堅宏 細 溜 健 輕 重 遲 速 一曰和 稽古至聖心通造化,德協神人,理一身之性情,以理天下人之性情,于是制之為琴。

    其所首重者,和也。

    和之始,先以正調品弦、循徽葉聲,辨之在指,審之在聽,此所謂以和感,以和應也。

    和也者,其衆音之款會,而優柔平中之橐答乎? 論和以散和為上,按和為次。

    散和者,不按而調,右指控弦,疊為賓主,剛柔相劑,損益相加,是為至和。

    按和者,左按右撫,以九應律,以十應呂,而音乃和于徽矣。

    設按有不齊,徽有不準,得和之似,而非真和,必以泛音辨之。

    如泛尚未和,則又用按複調。

    一按一泛,互相參究,而弦始有真和。

     吾複求其所以和者三,曰弦與指合,指與音合,音與意合,而和至矣。

    夫弦有性,欲順而忌逆,淺實而忌虛。

    若綽者注之,上者下之,則不順;按未重,動未堅,則不實。

    故指下過弦,慎勿松起;弦上遞指,尤欲無迹。

    往來動宕,恰如膠漆,則弦與指和矣。

     音有律,或在徽,或不在徽,固有分數以定位。

    若混而不明,和于何出?篇中有度,句中有候,字中有肯,音理甚微。

    若紊而無序,和又何生?究心于些者,細辨其吟猱以葉之,綽注以适之,輕重緩急以節之,務令宛轉成韻,曲得其情,則指與音和矣。

     音從意轉,意先乎音,音随乎意,将衆妙歸焉。

    故欲用其意,必先練其音;練其音,而後能洽其意。

    如右之撫也,弦欲重而不虐,輕而不吝,疾而不促,緩而不弛。

    左之按弦也,若吟若猱,圓而無礙(吟猱欲恰好,而中無阻滞),以綽以注,定而可伸(言綽注甫定,而或再引伸)。

    纡回曲折,疏而實密,抑揚起伏,斷而複聯,此皆以音之精義而應乎意之深微也。

    其有得之弦外者,與山相映發,而巍巍影現;與水相涵濡,而洋洋徜恍。

    暑可變也,虛堂凝雪;寒可回也,草閣流春。

    其無盡藏,不可思議,則音與意合,莫知其然而然矣。

     要之,神閑氣靜,藹然醉心,太和鼓暢,心手自知,未可一二而為言也。

    太音希聲,古道難複,不以性情中和相遇,而以為是技也,斯愈久而愈失其傳矣。

     一曰靜 撫琴蔔靜處亦何難?獨難于運指之靜。

    然指動而求聲惡乎得靜?餘則曰,政在聲中求靜耳。

     聲厲則知指躁,聲粗則知指濁,聲希則知指靜,此審音之道也。

    蓋靜由中出,聲自心生,苟心有雜擾,手指物撓,以之撫琴,安能得靜?惟涵養之士,淡泊甯靜,心無塵翳,指有餘閑,與論希聲之理,悠然可得矣。

     所謂希者,至靜之極,通乎杳渺,出有入無,而遊神于羲皇之上者也。

    約其下指工夫,一在調氣,一在練指。

    調氣則神自靜,練指則音自靜。

    如熱妙香者,含其煙而吐霧,滌介茗者,蕩其濁而瀉清。

     取靜音者亦然,雪其躁氣,釋其競心,指下掃盡炎嚣,弦上恰存貞潔,故雖急而不亂,多而不繁,淵深在中,清光發外,有道之士當自得之。

     一曰清 語雲“彈琴不清,不如彈筝”,言失雅也。

    故清者,大雅之原本,而為聲音之主宰。

    地而不僻則不清,琴不實則不清,弦不潔則不清,心不靜則不清,氣不肅則不清,皆清之至要者也,而指之清尤為最。

     指求其勁,按求其實,則清音始出。

    手不下徽,彈不柔懦,則清音并發。

    而又挑必甲尖,弦必懸落,則清音益妙。

    兩手如鸾鳳和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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