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講 宋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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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

    這并不是趙普個人如何般傑出,這隻是一個傳統的曆史習慣該如此,當如此,而趙普也如此了。

    那時相權雖低,我們仍該根據曆史事實,不能單憑自己想象,罵中國傳統政治全是帝王專制與獨裁。

    而且宋王室家訓相傳,要盡量優假士人,不許開誅戮朝官之戒。

    而北宋諸帝,也比較無暴虐,無專擅。

    宋代制度之缺點,在散,在弱,不在專與暴。

    直到南宋甯宗時,已快亡國,皇帝時時下手條,當時稱為禦劄,還激起朝臣憤慨,說事不出中書,是為亂政。

    可見宋代相權,還有它傳統客觀的地位。

    我們此刻隻根據曆史來說宋不如唐,所謂宋代宰相失職,一切仍是制度問題。

    并不是隻有皇帝專制,更不要制度。

     丁、谏垣與政府之水火 現在再講到宋代的監察官:其先在漢代,監察權由副宰相禦史大夫來行使。

    當時禦史大夫的監察範圍,外面是中央地方内外百官,内面是王室和宮廷,全屬禦史大夫監察權所及。

    禦史中丞是一個副禦史大夫,這是專門監察王室和宮廷的,也可說是監察皇帝的。

    另一禦史丞,則監察政府,不論中央地方都在内。

    故就職權分配言,禦史大夫是宰相的耳目或副手。

    宰相發命令,副宰相則幫他監察。

    那時宮廷和朝廷,既是一體受宰相之節制,自然監察權也要内及宮廷了。

    後來禦史退出皇宮,單獨成為禦史台,其職權便隻限于監察政府,而沒有監察皇帝和宮廷的權。

    但政府官職中,還是由監察皇帝的,這叫做谏官。

    谏官也遠自漢代便有,如谏議大夫之屬,在漢屬光祿勳。

    就其官職名義,便是專叫他追随皇帝,在皇帝近旁,專來谏诤和諷議皇帝的言行。

    光祿勳乃九卿之一,隸屬于宰相,則谏議大夫當然是宰相的下屬。

    及到唐代,此種谏官,都屬于門下省,和前面講過掌封駁的給事中同屬一機關,如谏議大夫、拾遺、補阙之類都是。

    大詩人杜甫就做過拾遺。

    這些官,階位并不高,亦無大權,但很受政府尊重。

    大抵是挑選年輕後進,有學問,有氣節,而政治資曆并不深的人充任。

    他們官雖小,卻可向皇帝講話。

    “拾遺”如東西掉了重新撿起,這是指皇帝遺忘了什麼,他可以提醒他。

    “補阙”是指皇帝有了什麼過失、要替他彌補。

    此外還有司谏、正言等,總之正名定義,他們都是專向皇帝谏诤過失的。

    唐制,皇帝朝見文武百官後,通常沒有特殊事情,很快就散朝。

    散朝後,皇帝另和宰相從容讨論,這時候旁人不得參加,而門下省的谏官們獨在例外,他們常得随從宰相參加列席。

    這因宰相有時有不便同皇帝直接講的話,卻可讓這些小官口裡講。

    皇帝若生氣,也無法直接對宰相。

    他們講的對,固然好,講錯了,也無妨大體。

    因為他們的名義就是谏官,本來要他們開口講話。

    他們人微言輕,階位不高,講差話也自可願。

    所謂言者無罪,聽者足戒。

    有他們随從在宰相身旁,宰相可免同皇帝直接沖突,而宰相要講的話,卻由他們口裡講了,這是政治上的一種技術問題。

    這些技術,當然也由于一種理想之需要而生。

    所謂理想需要者,便是君權相權間之調節。

    這一關系如下: 皇帝——〉宰相——〉谏官—— 皇帝用宰相,宰相用谏官,谏官的職責是專門谏诤皇帝的過失。

    這和禦史大夫不同。

    禦史大夫是監察政府百官的,谏官不監察政府,他隻糾繩皇帝。

    如是,若把谏官也看作是監察官,則中國曆史上之監察官,應分台谏兩種。

    台是指的禦史台。

    唐代的台官,雖說是天子的耳目,而唐代的谏官,則是宰相的唇舌。

    禦史監察權在唐代已離相權而獨立,但谏诤權則仍在宰相之手。

    這一制度,到宋代又變了。

    谏官本隸屬于門下省,而宋代則谏垣獨立,并無長官。

    換言之,這些谏官,現在是不直接屬于宰相了。

    而且宋制,谏官不準由宰相任用,于是台官谏官同為須由皇帝親擢了。

    本來谏官之設,用意在糾繩天子,并不是用來糾繩宰相,對皇帝才稱谏,而且谏官也明明是宰相的屬官。

    現在谏官脫離了門下省,就變成了秃頭的,獨立的,不隸屬于宰相了。

    而又是由皇帝所親擢,不得用宰相所薦舉,于是谏官遂轉成并不為糾繩天子,反來糾繩宰相。

    于是禦垣遂形成與政府對立之形勢。

    谏官本是以言為值,無論什麼事什麼地方他都可以講話,不講話就是不盡職,講錯話轉是不要緊。

    而且這些谏官階位低,權柄小,隻是些清望之官。

    本來就挑選年輕有學問有名望有識見有膽量能開口的才任為谏官。

    他們講話講錯了,當然要免職,可是免了職,聲望反更高,反而更有升遷的機會。

    所以宰相說東,他們便說西,宰相說西,他們又說東。

    總是不附和,總愛對政府表示異見。

    否則怎叫谏官,怎算盡職呢?這一來,卻替政府設立了一個隻發空論不負實責的反對機關。

    他們盡愛發表反對政府的言論,而且漫無統紀,隻要是谏官,人人可以單獨發表意見。

    政府卻不能老不理他們的意見。

    這一風氣,是從宋代始,這也算是清議。

    清議總是政府的對頭。

    清議固然未必全不好,但政府總是有擎肘。

    谏官台官漸漸變成不分。

    台官監察的對象是政府,谏官诤議的對象還是政府,而把皇帝放在一旁,變成沒人管。

    做宰相的既要對付皇帝,又要對付台谏,又如何得施展? 但上面所述,多半還是些人事,而非屬于制度。

    若論制度,宋代大體都沿襲着唐舊。

    隻因宋初太祖太宗不知大體,立意把相權拿歸自己,換言之,這是小兵不放心大臣,這也罷了。

    他們種種措施,自始就不斷有人反對。

    但因宋初承襲五代積弊,社會讀書人少,學術中衰,反對的也隻曉得唐制不如此而已,并未能通覽大局,來為有宋一代定制創法。

    後來皇帝讀了書,懂得曆史,懂得政治,社會讀書人多了,學術中興,直到仁英神三朝,才想把以前祖宗積弊,加以改革,但積勢已成,急切反不過來。

    範仲淹失敗在前,王安石失敗在後。

    宋神宗一意信任王安石,要他來變法,然而谏官與宰相互相對壘,互相水火。

    而當時的谏官,又不像現代西方的所謂反對黨。

    谏官是分散的,孤立的。

    他們的立場,好像是專在主持公議,并非為反對政府。

    在道義的立場上,比近代西方的反對黨更有力。

    宰相不聽他們的話,他們就求去,去了名更大。

    另一人上來,還是依照前一人的主張,繼續反對。

    政府又不能不要這些官。

    這一制度,這一風氣,實在是難對付,結果便隻有宰相求去。

    王荊公新政失敗,谏垣的不合作,自然是一原因。

    皇帝盡管信任宰相,也無法扭轉這局面。

    連皇帝加上宰相,依然無辦法,這是宋代制度特有的弱症。

    隻要到後來,谏官鋒芒太兇了,鬧得太意氣,太無聊了,社會乃及政府中人,都讨厭谏垣,不加重視,不予理會,于是谏官失勢,然而權相奸臣又從此出頭了。

    無制度的政府,哪能有好施為,哪能有好結果。

     戊、宋代地方政府 宋代制度,一面是相權衰落,另一面則是中央集權。

    講到中國的地方行政,隻能說是漢代好,唐代比較還好,宋代就太差了。

     宋代地方政府分三級。

    最高一級稱路,相當于唐代之道。

    中一級是府、州、軍、監,相當于唐代之州府。

    最低一級仍是縣。

    最先分十五路,後來分成二十多路。

    自五代以來,地方行政長官全屬軍人。

    宋太祖杯酒釋兵權,把各将官的兵權削了,武臣不再帶兵,自然也不準再管地方民政。

    這些勳臣武官,也在長期混亂中厭倦了,覺悟了,不再争持。

    他們僅擁一官号,中央替他們在首都供給了大的宅第,豐厚的俸祿,叫他們安住下來。

    比如你是江蘇督軍,中央還是保留你江蘇督軍的名銜,但請你在中央住着。

    江蘇省的事,另外派人去,派去的則是一位文臣了。

    這就叫知某州事,知某府事。

    這些知州知府,本來另有官銜,都是中央官,帶着一個知某州某府事的臨時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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