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講 唐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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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些近似現代英美的自由經濟。

    漢代人似乎不大高明,他隻注意不讓你過富,而沒有法子防止一般勞苦下層民衆之陷入于過窮。

    不過這也僅是說漢唐兩代關于經濟政策之理想有不同,而亦僅限于初唐。

    待後租庸調制崩潰,改成兩稅制,茶鹽各項也都一一收稅,便和漢代差不多。

    至于漢代之鹽鐵政策,起于武帝征伐匈奴,向外用兵,而唐代租庸調制之破壞,以及茶鹽諸稅之興起,也由于玄宗以下,先是向外開疆拓土,直到德宗時代,因向外用兵而引起軍人作亂,内戰頻起,總之是由兵禍而引起了經濟制度之變動,則漢唐并無二緻。

     四、唐代兵役制度 唐以前,中國兵役制度,遍及全民衆,可說是一種兵農合一制。

    依照現代人講法,這是一種社會經濟與國防武裝的緊密聯系。

    唐代兵役制度改變了,可說是另一種的兵農合一制。

    我們不妨說:兵農合一可有兩種方式:一是漢代的方式,一是唐代的方式。

    漢代的兵農合一,是寓兵于農,亦即是全農皆兵,把國防武裝寄托于農民的生産集團,生産集團同時即是武裝集團。

    唐代的兵農合一,則是寓農于兵,在武裝集團裡寄托生産,不是在生産集團裡寄托武裝。

    所以隻能說是全兵皆農,而并非全農皆兵。

    把武裝集團同時變成生産集團,每個軍人都要他種田,卻并不是要每個種田人都當兵。

    這一制度,從北周蘇綽創始,唐代人不過踵其成規。

    從曆史上講來,唐制似乎又要比漢制好一些。

    因為中國國家大,戶口多,不需要全農皆兵。

    全農皆兵,反而變成有名無實,訓練不精。

    隻要全兵皆農,不是軍人坐食饷糧,安逸無事,就夠了。

    這種全兵皆農制,在當時稱之為府兵。

     為何叫府兵呢?上面講過,當時的地方政府分兩級,下一級是縣,上一級是州,這都是管地方行政的。

    府兵之府,是在地方那個行政區域州縣之外的另一種軍事區域的名稱。

    府是指的軍隊屯紮地。

    譬如在台北市,台北縣這一地區裡,另劃一個軍事區域,這區域就稱為府。

    唐代都稱之為折沖府,折沖府共分三等,上府一千二百人,中府一千人,下府八百人。

    這些軍人又是怎樣來曆呢?當時戶口本分九等,這都是根據各家财富産業而定。

    我們隻由此一節,也便想見當時的政治規模,還是值得我們注意的。

    你想在一千多年前,全國戶口就調查得很清楚,而且還要根據各家經濟情況分成九個等第,那是何等細密的用意!據當時法令,下三等民戶,是沒有當兵資格的,隻在上等中等之中,自己願意當兵的,由政府挑選出來,給他正式當兵。

    當兵人家的租庸調都豁免了。

    這是國家對他們的優待。

    此外則更無饷給,一切随身武裝,也許軍人自辦。

    這樣的人家集合上一千二百家,便成一個府,府就等于現在的軍區。

    若果某地是軍事要地,便在那地方設立一個府。

    募招上中等人家壯丁籍為府兵。

    這種府的數目,有時多,有時少。

    大概唐代全國共有六百個到八百個府。

    若假定這八百個府都是中府的話,那唐代全國便有八十萬軍隊,大概最少也有四十萬。

    而這四十萬乃至八十萬的軍隊,并不要國家一文錢,一粒米來給養,因為他們自己有田有地。

    他們一面保衛國家,一面還自立生産。

    這八百個府的三分之一(将近三百個),分配在中央政府附近,即唐代人之所謂關内,即山西函谷關以西長安四圍之附近地區。

    其餘三分之二,四百到六百個府,便分布在全國,而山西和其他邊疆又比較多一些。

    其他地區又少一些,有一州隻有一府的,或一州并無一府的。

    府兵也是到了二十歲才開始服役,每個府兵須到中央首都宿衛一年。

    此外都在本府,耕田為生,而于農隙操練。

    當宿衛的,叫做上番,番是更番之意,商販則正如漢人所謂踐更。

    隻漢人踐更,是在地方服役,唐人上番,則向中央服役而已。

    府地距離中央五百裡的,宿衛一次得五番,一千裡的七番,一千五百裡者八番,二千裡十番,二千裡以外十二番。

    照番數計算,五百裡者往返兩次,适抵二千裡者往返一次。

    一千五百裡者往返三次,适抵二千裡以外者往返兩次。

    計番數,可以輪番到中央,上宿平均勞逸。

    若遇國家有事,則全國各府均可抽調,并不與宿衛番數相幹。

    這是說的兵隊。

    至于軍官呢?在中央直轄有十六個衛,每個衛,都有一個名稱,各衛的都設有大将軍。

    有事打仗,就由大将軍統領出征。

    待戰事結束,兵歸于府,将歸于衛。

    軍隊回到本鄉,在他府裡有一個折沖都尉,是主平時訓練的。

    所以唐代養兵,既不花一文錢,不費一粒米,而養将,也不使預問政事。

    除卻戰事外,也并不統帶軍隊。

    武官立功,以勳名獎勵。

    文官份品級,武官份勳階。

    故武官又稱勳官,勳官有爵号無實職。

    立功以後,最高的在朝做大将軍,多數還是回家種田。

    然而他獲有勳爵,國家社會對他自有某種優待。

    有事是經濟的,有時是名譽的。

    《木蘭詞》所謂策勳十二轉,勳位也是一級一級升上的,這不是升官,而是升勳。

    武官有勳無職,因此并不幹預政治,而自有其尊榮。

    唐代就根據這個府兵制度來統治全國,同時向外發展,變成當時全世界第一個強大的國家。

     但後來府兵制度也失敗了,怎樣失敗的呢?這也不是當時人不要此制度,而實由于人事之逐步頹廢,而終至于不可收拾。

    第一,各地府兵都要到政府輪值宿衛,這些當宿衛的府兵,論其家庭經濟,都是很殷實的,平素的生活也都過得好,這因窮苦家庭的子弟根本不準當兵的。

    在唐太宗時,這種士兵到中央宿衛,皇帝自己也時同他們在宮廷習射。

    政府看得起他們,他們也就自覺光榮。

    後來天下太平,每常幾萬人輪番到中央,沒有事情做。

    皇帝當然也不再注意到他們了,于是今天某大臣要蓋花園,明天某親貴要造宅第,都向軍隊商量,借多少人手去幫忙。

    士兵變成了苦工,受人賤視。

    下次遇到上番值宿,便多逃亡規避。

    第二,在唐初,府兵出外打仗陣亡,軍隊立刻把名冊呈報中央,中央政府也馬上會下命令給地方,立刻由地方政府派人到死難士兵家裡去慰問,送他勳爵,給他賞恤。

    陣亡軍人的棺木還沒運回,而政府一應撫恤褒獎工作都已辦妥了。

    這等事關系極大,尤其在軍隊的精神上,有說不盡的鼓勵。

    我們看現代西方國家,也在這樣做。

    但中國唐代,早就這樣做了。

    到後來,軍隊和政府,還是犯了一個松懈病,疏慢病。

    軍隊士卒死亡,不一定即速呈報到中央,中央又不一定分頭轉到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又不一定特為此事到他家裡,戰事也結束了,軍隊也複員了,但死者家屬,還不見政府派來人。

    死的似乎白死了,人心便這樣地漸漸失去了。

    此外已經有了相當勳位的軍人,正因為勳位僅僅是一種榮譽,并不與實職官員一般,換言之,他還是一個兵。

    而于是政府要員,有時還要派他去服力役,給差喚。

    因此勳位在身,不為榮而轉為辱。

    倘使别人稱呼你勳位如中尉、上校之類,已不是一種尊敬,而成了一種譏諷了。

    武官的勳名被人看不起,軍人的地位也就堕落了。

    後來愈趨愈壞,政府刻意開邊,開邊需要防戍邊疆的軍隊。

    本來府兵打完仗就複員,現在變成沒有複員了,要你長期戍邊。

    最初去戍邊的,還可交替輪番,後來後方不上緊,第二批新的不送出去,第一批舊的要想複員也複不成。

    于是兩年三年地繼續,而這些兵本都是殷實之家的子弟,他們的衣服、馬匹、兵器,都是自己置備制造随身攜帶去的。

    因為他們天地不要租,又不要向國家當差服役,所以有力量自備武裝,長短肥瘦當然稱身,刀槍輕重,也能配合他的體力,馬的性格也懂得,他的生命要靠這些的,前途立功,也要靠這些,所以一切衣甲、兵器、馬匹都很好,很講究,很精良,這也是府兵之不可及處。

    而且那些府兵,仍恐國家薪饷不夠用,随身還要帶點零用錢。

    唐代用絹作币,大家攜帶絹匹,到了邊疆,邊疆的營官說:你們的絹匹該交給我,存放在儲藏室,待需要時再領取。

    于是故意叫士兵們作苦工,一天做八點鐘的,要他們做十點鐘,吃睡都不好,處處折磨他,希望他死了,可以把他存放的财物沒收。

    這許多事,正史所不載,要在許多零碎文件中,才可看出。

    然而正因為這許多事,唐代的府兵制度就垮了台。

    即如杜工部詩:“一從十五北防河,便至四十西營田,去時裡正與裹頭,歸來頭白還戍邊。

    ”這就是說軍隊沒有複員,沒有休息了。

    于是府兵怕到邊疆,在本府先自逃亡。

    出外不返的,也都家破田荒,沒有後代了。

    後方兵員枯竭,政府有錢有勢,不在乎,臨時買外國人當兵。

    邊疆上逐漸都變成外國兵。

    安祿山、史思明,看他們名字是中國式的,而且是中國邊疆大吏,寄付與國防重任的,實際上就都是外國人。

    打平安史之亂的李光弼,與郭子儀齊名,其實李光弼也就是外國人。

    這是唐代一個特殊現象。

    這因唐代武功太大,四圍都成中國的下屬,唐太宗已被稱為天可汗,這如稱皇帝的皇帝,唐代實在太富太強了,他們忽忘了民族界線,他們不懂害怕外國人,不懂提防外國人,大量使用外國人當兵作将,結果才弄得不可收拾。

    于是唐代的府兵一變而成為藩鎮,軍閥割據,胡族臨制。

    那真是驚天動地的大變遷,那何嘗僅僅是一種政治制度的變動呢?所以我們要研究政治制度,也該放大眼光,不要單就制度來看制度才得呀! 五、唐代制度綜述 現在再略一綜述唐代的制度。

    論中央政府之組織,結束了上半段曆史上的三公九卿制,而開創了下半段的尚書六部制。

    論選賢與能,結束了上半段的鄉舉裡選制,而開創了下半段的科舉考試制。

    論租稅制度,結束了上半段的田阻力役土貢分項征收制,而開創了下半段的單一稅收制。

    論到軍隊,結束了上半段的普及兵役制,而開創了下半段的自由兵役制。

    綜此幾點,我們可以說:唐代是中國曆史上在政治制度方面的一個最大的轉捩中樞。

    唐以後中國的曆史演變是好是壞,那是另外一回事,但羅馬帝國亡了,以後就再沒有羅馬。

    唐室覆亡以後,依然有中國,有宋有明有現代,還是如唐代般,一樣是中國。

    這是中國曆史最有價值最勘研尋的一個大題目。

    這也便是唐代之偉大遠超過羅馬的所在,更是它遠超過世界其他一切以往的偉大國家之所在。

    但專就中國論,漢以後有唐,唐以後卻再也沒有像漢唐那樣有聲色,那樣值得我們崇重欣羨的朝代或時期了,那也是值得我們警惕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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