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漢語通論(二十四) 古書的句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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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書一般是不斷句的,前人讀書時要自己斷句。

    古代斷句用"、"作為标志。

    《說文解字》說:"、(zhǔ),有所絕止而識之也。

    "有人認為這就是句讀(dòu)的"讀"的本字(注:見楊樹達《古書句讀釋例·叙論》。

    )。

    前人在語意未完而需要停頓的地方,點在兩個字的中間;在句終的地方,點在字的旁邊。

    後來用圈号作為句終的标志。

    古代又有一個"(jué)"字,《說文解字》說:",鈎識也。

    "這也是古人讀書時所用的句讀标志(注:王筠說這是分章所用的标志(見《說文句讀》)。

    )。

     古人很重視句讀的訓練,因為明辨句讀是讀懂古書的起點。

    假使斷句沒有錯誤,也就可以證明對古書有了初步的了解。

    所以《禮記·學記》說:"一年視離經辨志。

    "這就是說,小孩讀書一年以後,要考查"離經辨志",所謂"離經",就是句讀經典的能力。

     當然,能點句無誤,還不能說就是完全了解了;但是,反過來說,如果點句有誤,那就一定是對古書某些詞句沒有讀懂。

    現存的古書,經過标點的隻是一小部分。

    我們要具備閱讀古書的能力,首先就要培養句讀的能力。

     在閱讀古書時怎樣才能不斷錯句,不用錯标點呢?這先要研究錯誤的原因。

    原因是多方面的。

    歸納起來大緻可以分為三個方面(注:在分類之中,有跨類的情況,不一一說明。

    ):一是意義不明,二是語法不明,三是音韻不明。

    下面分别加以讨論(讨論以斷句為主,也涉及标點符号的使用)。

     (一)意義不明 詞和句子的意義有未了解清楚的地方,這是弄錯句讀最主要的原因。

    不明詞義,不通文理,缺乏古代文化常識,不知出典等,都容易導緻句讀錯誤。

     1.不明詞義,不通文理 有時是不明了一個單音詞的意義,有時是不明了一個複音詞的意義,有時是把甲義誤認為乙義。

    這些情況都會把句子斷錯。

    有時,讀者并不是不明詞義,而是不能把上下文連貫起來,不能串講;讀時不求甚解,不從上下文仔細體會古人的用意,也可以說是不通文理。

    這樣,拿起筆來斷句,就容易産生錯誤。

     例一 (正)收天下之兵,聚之鹹陽,銷鋒鍉,鑄以為金人十二,以弱天下之民。

    (賈誼過秦論) (誤)收天下之兵。

    聚之鹹陽。

    銷鋒鍉鑄。

    以為金人十二。

    以弱天下之民(注:引自商務印書館出版的《國學基本叢書簡編》本《文選》;下引《文選》,版本同此,不再注明。

    )"鍉"又作"镝",就是箭镞。

    "鑄"是"熔鑄"的意思。

    《文選》的斷句者将"銷鋒鍉鑄"連讀,這是講不通的。

    《漢書·項羽傳》載賈誼《過秦論》,如淳,顔師古諸家皆讀"鍉"字斷句(注:他們雖沒有斷句,但是在"鍉"字下面加注,依《漢書》注的規矩,必須在斷句處加注,所以知道是這裡斷句。

    )。

    為什麼《文選》的斷句者會斷錯句呢?因為《史記·秦始皇本紀》所載賈誼《過秦論》在這裡作"銷鋒鑄鋸"(鋸,鐘類)(注:《古文辭類篹》根據《史記》,也作"銷鋒鑄鋸"。

    ),斷句者大約受了這個影響,沒有仔細考慮"鍉""鑄"兩字的意義,就把"鑄"字歸到上句去了。

     例二 (正)洪於大義,不得不死;念諸君無事空與此禍,可先城未敗,将妻子出。

     (誤)洪於大義,不得不死;念諸君無事,空與此禍,可先城未敗,将妻子出(注:引自呂叔湘《"通鑒"标點瑣議》(見《中國語文》1979年第2期)。

    )。

    這段文章是寫臧洪守東郡,糧盡援絕,叫部下将士和百姓棄城逃命。

    斷句者沒有弄懂這段話中的複音詞"無事"是"沒有必要"、"犯不上"的意思,并不是現代漢語"無事生非"中"無事"的意思,因此把句子斷錯了。

     例三 (正)使盡之,而為之箪食與肉,置諸橐以與之。

    (左傳宣公二年) (誤)使盡之,而為之箪食,與肉,置諸橐以與之(注:參看王伯祥《春秋左傳讀本》201頁。

    )。

    這裡是說,"給他預備一筐飯和肉,放在口袋裡給他"。

    标點者把連詞"與"看成動詞"給予"的"與",就和後面"以與之"的"與"重複了。

     例四 (正)世儒學者,好信師而是古,以為賢聖所言皆無非,專精講習,不知難問。

    (論衡·問孔篇) (誤)世儒學者,好信師而是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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