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經并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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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我後手略高牽,就進步殺,大小門皆然。
○直符送書殺。
○我大門壓,他坐身退,欲過枝小門。
我就進前腳,對棍直殺去;須後手高,前手低,直符送書步用。
○他起高棍,我略進入,待他落大折過大門,打他半棍一下,就進殺(丁字回頭亦可,須知有順勢),不論他棍打落,打不落(我都是如此)。
○兩人揭打,我因手避之,順侵打(打時不可沉自棍),不使他揭得,須後手出在前手脅下去打,則他揭不得。
○直符送書,殺難揭。
○用流水打他棍,他棍起,我就揭進剪打。
○大門連打連揭忙時,将棍變流水打他棍;他棍起,我就揭進剪打。
○将棍出,長挂膝上,雞啄打。
○鐵門打慢慢進(回頭),又如鐵門勢,大進步困打。
○他盡手殺來,我徑折進,前腳過大門,對手殺去,不與他棍相粘,或折過小門,亦此法。
○大門哄殺,他壓我,我過小門,假作敗狀。
他決殺來,我一揭,折進殺或打。
○我初起高小門,殺一尺,他進來,我即過大門,高攔打下,收下攔,殺上(或再待亦可)。
○凡小門殺來,待來将到手,丁字回,一揭折進殺,則中矣。
○下哄,待他剪向上,直符送書殺,上大門哄(或打他手、折腳),伏下小門殺,或伏下待他來,一揭殺,更妙。
○我将棍略高,略侵入,他來接,我即丁字步滾下殺。
○他起高攔打,我折進大門,将他棍尾,或半棍敲下,進齊眉殺(須知有順勢,敲時切不可沉自棍)。
○凡進殺,須急丁字回頭退,方穩。
○大門高哄殺去四五尺,待他來抵剪,就剪他;大進殺小門,亦然(須知有順勢,丁字回頭亦可)。
○侵他三四尺,低打低揭,連幾下,待他忙時,大進趁棍進殺。
○梗直哄殺去四五尺,任他打或揭;我就尋他虛處,大進殺去。
○凡他棍來,我避他抽退,我急随殺,極妙。
不急,則不可去。
○我大門高進,入丁字牽伏下,他趕來,我一牽揭,進鑿。
○我打棍後,繼以殺;殺後大門,即當采洗,洗而後殺小門,須小牽。
○兩棍相交,他抽回,伏地開小門,我直捧慢慢指去,待他發殺,然後揭牽,或剪進殺他。
○他直殺來,我直殺去。
我将腳折過分,分将手反陰陽,蓋殺去(莫非後發先至之意)。
○他将棍打下,丁字回頭伏,我就移腳去就他。
棍尾連打連揭,使他忙直進殺。
○兩人大門對打,連幾下,待他忙時,急抽回讓調,大進步打。
○大步起,高棍打,移步盤山托。
○拿定直符送書,大小門托,避他打。
○直陽手殺去,陰手打壓下;大門殺,臨手,待他剪過,小殺。
○坐低閉四門。
○将棍滾他一下侵入,他自然提起,須再一敲,将他棍死盡,然後殺。
須記得累累敲他。
初教滾手直入,次教大粗打揭,亦要直。
後教輕牽順勢,待他臨身二三寸之地,全用折腳。
又有閃退法,有跳退法,前足先起,或齊起,要知采與牽不同。
要在哄使虛乘之。
破殺 ○破直殺有七:一步、閃腰打、二步、折腳、二步滾、二步、流水。
○我扁身入深,此時不顧性命了,隻兩目認他胸前。
棍上空,急穿上;棍下空,急穿上。
○他大過枝小,直符指去一步;他小過枝大,我亦直符指去一步。
○凡直符殺,不礙他棍尾。
○我過枝小門,用盤山托亦可,用直符步亦可。
○大哄過小,待他來小壓,急過大剪殺,蓋哄多則容易也。
剪而後殺,則無後患也。
中有順勢,須知之。
○凡進殺,先軟後硬,今後勿用打。
○破高攔,務先順牽,後剪殺(殺去待他,落即轉),要知順牽與剪不同。
○殺在小門,待他來,即過大門,剪後殺,如小門先牽後殺之理。
但須防他回頭,牽他回牽,我又過去小門。
又曰盤山托、大折、過小。
○直入打剪,他臨手一殺;待他剪,然後過小門容易。
○對棍,低入小門,一小揭小剪殺,或待變。
○他累打揭,我對打,二步對手殺,大進待他打下,大剪或殺。
○我大入,他過小門,我就坐進前腳,就他棍中滾入,然後大打進殺。
○他滴水,我對他手慢慢指去,待他動,即坐腳,剪下進鑿。
○小門有揭,亦有大揭,與獻花不同。
○他坐低,我正好折過小門打。
○凡将棍直指,慢慢侵入,待他動,欲打我,我就殺他;他欲殺我,我就進打他手。
○何嘗叫人勿打,要哄他,棍來就我打;或打他棍,着響一聲,便可進殺。
○何嘗叫人勿殺,要哄他,棍開殺去,勿使他打着,方可殺深殺後,在大門即洗,小門即揭牽。
○但凡接高棍,須防他盤山托,就坐下小剪。
○他大門單鞭坐腳,直滾入殺;我折進前腳,過大門,直符殺他。
○俯身揭,順勢剃,急接打,未知俱要習熟。
○钯對刀,他入我四角,我四下不相粘,後手起,高殺(自思出),扁身中攔兼大僻(丁字步,要大僻);他起高,我就趕上剃(扁身中攔殺,要後手高,平胸去)。
○他打來,我打去,他起我揭,務要小剃,又要累累押去,大亦然。
手動時,即下定四步,門戶方密。
○他打來,我打去,他起我
○直符送書殺。
○我大門壓,他坐身退,欲過枝小門。
我就進前腳,對棍直殺去;須後手高,前手低,直符送書步用。
○他起高棍,我略進入,待他落大折過大門,打他半棍一下,就進殺(丁字回頭亦可,須知有順勢),不論他棍打落,打不落(我都是如此)。
○兩人揭打,我因手避之,順侵打(打時不可沉自棍),不使他揭得,須後手出在前手脅下去打,則他揭不得。
○直符送書,殺難揭。
○用流水打他棍,他棍起,我就揭進剪打。
○大門連打連揭忙時,将棍變流水打他棍;他棍起,我就揭進剪打。
○将棍出,長挂膝上,雞啄打。
○鐵門打慢慢進(回頭),又如鐵門勢,大進步困打。
○他盡手殺來,我徑折進,前腳過大門,對手殺去,不與他棍相粘,或折過小門,亦此法。
○大門哄殺,他壓我,我過小門,假作敗狀。
他決殺來,我一揭,折進殺或打。
○我初起高小門,殺一尺,他進來,我即過大門,高攔打下,收下攔,殺上(或再待亦可)。
○凡小門殺來,待來将到手,丁字回,一揭折進殺,則中矣。
○下哄,待他剪向上,直符送書殺,上大門哄(或打他手、折腳),伏下小門殺,或伏下待他來,一揭殺,更妙。
○我将棍略高,略侵入,他來接,我即丁字步滾下殺。
○他起高攔打,我折進大門,将他棍尾,或半棍敲下,進齊眉殺(須知有順勢,敲時切不可沉自棍)。
○凡進殺,須急丁字回頭退,方穩。
○大門高哄殺去四五尺,待他來抵剪,就剪他;大進殺小門,亦然(須知有順勢,丁字回頭亦可)。
○侵他三四尺,低打低揭,連幾下,待他忙時,大進趁棍進殺。
○梗直哄殺去四五尺,任他打或揭;我就尋他虛處,大進殺去。
○凡他棍來,我避他抽退,我急随殺,極妙。
不急,則不可去。
○我大門高進,入丁字牽伏下,他趕來,我一牽揭,進鑿。
○我打棍後,繼以殺;殺後大門,即當采洗,洗而後殺小門,須小牽。
○兩棍相交,他抽回,伏地開小門,我直捧慢慢指去,待他發殺,然後揭牽,或剪進殺他。
○他直殺來,我直殺去。
我将腳折過分,分将手反陰陽,蓋殺去(莫非後發先至之意)。
○他将棍打下,丁字回頭伏,我就移腳去就他。
棍尾連打連揭,使他忙直進殺。
○兩人大門對打,連幾下,待他忙時,急抽回讓調,大進步打。
○大步起,高棍打,移步盤山托。
○拿定直符送書,大小門托,避他打。
○直陽手殺去,陰手打壓下;大門殺,臨手,待他剪過,小殺。
○坐低閉四門。
○将棍滾他一下侵入,他自然提起,須再一敲,将他棍死盡,然後殺。
須記得累累敲他。
初教滾手直入,次教大粗打揭,亦要直。
後教輕牽順勢,待他臨身二三寸之地,全用折腳。
又有閃退法,有跳退法,前足先起,或齊起,要知采與牽不同。
要在哄使虛乘之。
破殺 ○破直殺有七:一步、閃腰打、二步、折腳、二步滾、二步、流水。
○我扁身入深,此時不顧性命了,隻兩目認他胸前。
棍上空,急穿上;棍下空,急穿上。
○他大過枝小,直符指去一步;他小過枝大,我亦直符指去一步。
○凡直符殺,不礙他棍尾。
○我過枝小門,用盤山托亦可,用直符步亦可。
○大哄過小,待他來小壓,急過大剪殺,蓋哄多則容易也。
剪而後殺,則無後患也。
中有順勢,須知之。
○凡進殺,先軟後硬,今後勿用打。
○破高攔,務先順牽,後剪殺(殺去待他,落即轉),要知順牽與剪不同。
○殺在小門,待他來,即過大門,剪後殺,如小門先牽後殺之理。
但須防他回頭,牽他回牽,我又過去小門。
又曰盤山托、大折、過小。
○直入打剪,他臨手一殺;待他剪,然後過小門容易。
○對棍,低入小門,一小揭小剪殺,或待變。
○他累打揭,我對打,二步對手殺,大進待他打下,大剪或殺。
○我大入,他過小門,我就坐進前腳,就他棍中滾入,然後大打進殺。
○他滴水,我對他手慢慢指去,待他動,即坐腳,剪下進鑿。
○小門有揭,亦有大揭,與獻花不同。
○他坐低,我正好折過小門打。
○凡将棍直指,慢慢侵入,待他動,欲打我,我就殺他;他欲殺我,我就進打他手。
○何嘗叫人勿打,要哄他,棍來就我打;或打他棍,着響一聲,便可進殺。
○何嘗叫人勿殺,要哄他,棍開殺去,勿使他打着,方可殺深殺後,在大門即洗,小門即揭牽。
○但凡接高棍,須防他盤山托,就坐下小剪。
○他大門單鞭坐腳,直滾入殺;我折進前腳,過大門,直符殺他。
○俯身揭,順勢剃,急接打,未知俱要習熟。
○钯對刀,他入我四角,我四下不相粘,後手起,高殺(自思出),扁身中攔兼大僻(丁字步,要大僻);他起高,我就趕上剃(扁身中攔殺,要後手高,平胸去)。
○他打來,我打去,他起我揭,務要小剃,又要累累押去,大亦然。
手動時,即下定四步,門戶方密。
○他打來,我打去,他起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