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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緒,而應當日夜加強戰備以防敵人襲擊。
這樣,敵人即使來攻,我也不會遭到失敗。
本篇引自《司馬法》的“既勝若否”一語,意思是,打了勝仗要像沒打勝仗一樣。
其實質是告誡人們要警惕和防止勝利後的驕惰情緒的滋生。
“驕兵必敗”,這是軍事鬥争的客觀真理。
古往今來的戰争實踐經驗證明,未有将驕卒惰而不導緻作戰失敗的。
特别是在打了勝仗之後,如不能正确對待勝利,往往容易産生驕傲,由驕傲而産生怠惰,由怠惰而放松警惕,最後必然為敵所乘而轉勝為敗。
因此,勝仗之後,能不能保持“既勝若否”的思想和态度,乃是衡量将帥是否具有深謀遠慮的重要标志。
本篇正是從這個意義展開論述的。
秦末,反秦起義軍重要首領之一的項梁,他在接連多次打了勝仗之後,所以反被秦軍擊敗而身死,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由于他不能正确對待既得勝利,産生了嚴重的驕傲自滿思想所緻。
他既“益輕秦,有驕色”,又不聽取别人的正确勸谏,不敗而何?這從反面證明了這樣一個道理:為将帥者始終保持“既勝若否”的清醒頭腦和謹慎持重的思想态度,乃是鞏固和發展勝利,使自己永遠立于不敗之地的重要條件之一。
【譯文】 大凡對敵作戰,如果我軍取得勝利而敵人遭到失敗了,不可因此而驕傲怠惰起來,應當日夜嚴加戒備以防敵人來攻。
這樣,敵人即便敢于來犯,我軍因有準備而不會發生危害。
誠如兵法所說:“打了勝仗的時候,要像沒有打勝仗那樣(保持高度戒備)。
” 秦二世胡亥統治末年,反秦起義首領項梁派遣劉邦、項羽率兵從另一路攻打城陽,血洗了城陽全城。
然後西進,又于濮陽東大破秦軍,秦兵收縮退入濮陽城。
這時,劉邦、項羽便轉兵進攻定陶,繼而向西攻占地盤而抵達雍丘,再次大破秦軍,擊斬了秦朝三川郡守李由,然後回軍進攻外黃。
義軍接連打了幾次勝仗之後,項梁更加輕視秦軍,驕傲情緒溢于言表。
令尹宋義見此而規勸項梁說:“打了勝仗之後,如果将領驕傲、士卒怠惰的話,那就要失敗了。
現在我軍士卒已初顯怠惰之情了,而秦軍兵力卻在不斷增強,這是我為您所擔心的事。
”項梁對此根本聽不進去,竟派遣宋義出使齊國。
宋義赴齊途中遇到了齊國使者高陵君顯,問顯道:“您将去會見武信君項梁嗎?”回答說:“是的。
”宋義勸他說:“我現在認定武信君必然要失敗。
您慢點去就可以免于一死,去快了就會禍及于自身。
”秦朝果然調集全部兵馬增援章邯攻打楚軍,并且大敗楚軍,項梁兵敗身死。
【原文】 凡與敵戰,若我勝彼負,不可驕惰,當日夜嚴備以待之。
敵人雖來,有備無害。
法曰:“既勝若否。
”① 秦二世②時,項梁使沛公③、項羽别攻城陽④,屠之。
西破秦軍濮陽⑤東,秦收兵入濮陽。
沛公、項羽乃攻定陶⑥,因西略地至雍丘⑦,大破秦軍,斬李由⑧,還攻外黃⑨。
項梁益輕秦,有驕色。
宋義進谏于梁曰“戰勝而将驕卒惰者敗,今兵少惰矣,而秦兵日益,臣為君畏之。
”梁弗聽。
而使宋義〔使〕于齊。
道遇齊使者高陵君顯⑩,曰:“公将見武信君乎?”曰: “然。
”曰:“今武信君必敗,公徐行即免死,疾行則及禍。
”秦果悉兵益章邯擊楚軍,大敗之,項梁死。
⑾ 【注釋】 ① 既勝若否:語出《司馬法·嚴位第四》。
② 秦二世:即秦始皇的次子,名胡亥。
公元前210年即帝位,至公元前207年秦滅亡,在位僅三年。
③ 沛公:即劉邦。
沛縣(今屬江蘇)人。
秦末農民起義後,他于沛縣起兵響應,故史稱其為“沛公”。
④ 城陽:馬本及各本皆誤作“襄城”、今據史校改。
該地故址在今山東鄄城東南。
⑤ 濮陽:馬本及各本皆誤作“漢陽”,今據史校改。
該地位于今河南濮陽西南。
⑥ 定陶:地名。
位于今山東定陶西北。
⑦雍丘:地名,位于今河南杞縣。
⑧ 李由:即秦朝丞相李斯之子,時任三川郡守。
⑨ 外黃:地名。
位于今河南蘭考東南。
⑩ 高陵君顯:顯,人名,姓氏不詳;高陵君是封号。
⑾ 本篇史例出自《史記·項羽本紀》。
58.敗戰 【提示】 本篇以《敗戰》為題,旨在闡述打了敗仗之後應當如何防止産生畏怯氣餒情緒的問題。
它認為,打了敗仗之後,不可因此而畏敵氣餒,應當從不利之中看到有利的因素,從失敗中接受教訓,在切實做好再戰的物質準備和精神準備的基礎上,為将帥者實施正确地組織指揮,選擇擊敵的有利時機,“候彼懈怠而擊之”,就能反敗為勝。
本篇《敗戰》與前篇《勝戰》是相反相成的姊妹篇,它們從不同角度論述了如何防止勝驕敗餒這一重要問題,并在繼承《孫子兵法》軍事思想的基礎上,明确提出了“須思害中之利”這一閃耀辯證法光輝的重要思想原則,強調從有利之中看到不利的因素,從不利之中看到有利的因素;強調從失敗中接受經驗教訓,做好再戰奪勝的各種準備;強調充分發揮主觀能動作用,實施正确的作戰指導,等等。
這些思想都是非常寶貴的。
西晉太安二年(公元303年)八月,河間王司馬颙遣兵與長沙王司馬乂的洛陽之戰,便是較好地體現敗而不餒思想指導的戰例。
當時,進入洛陽的河間王的部将張方,已被長沙王司馬乂擊敗而退入洛陽城,其部隊正處于“人情挫衄,無複固志”的不利态勢,其部将都勸張方乘夜逃跑了事。
但張方并未因敗而氣餒,相反,他卻以辯證的思維方法,汲取了失敗的教訓,看到了成功的因素。
他從“兵之利鈍是常事,貴因敗以為成耳”的正确認識出發,積極做好再戰的準備,并乘夜隐密進兵,出敵不意地一舉擊敗了司馬乂。
而先前打了勝仗的司馬乂卻放松警惕,對敵人“不以為意”,結果在張方突然襲擊之下,被迫倉皇出戰,最後落得個兵敗身亡的可悲下場。
這一正一反例子,恰好說明了在任何情況下,為将帥者隻有保持勝不驕、敗不餒的清醒頭腦,才能永遠立于不敗之地。
【譯文】 大凡對敵作戰,如果敵人取得勝利而我軍遭到失敗了,不可因此而畏敵怯戰,務必思考不利之中的有利因素,應當整頓軍備,修繕兵械,鼓勵士氣,等待敵人出現麻痹松懈之時,而不失時機地進攻它,就能奪取勝利。
誠如兵法所說:“從不利中能夠看到有利因素,禍患就可以解除了。
” 西晉末年,河間王司馬乂割據關中,他派遣部将張方讨伐長沙王司馬乂。
張方率兵自函谷關進駐河南郡,晉惠帝派左将軍皇甫商率軍抵抗。
張方暗中出兵襲破皇甫商部,于是進入京師洛陽。
司馬乂奉惠帝之命讨伐張方于洛陽城内,張方部隊望見惠帝乘坐的車子,于是向後稍退,(可是一退)張方竟然無法制止,其部衆被打得大敗,死傷的士卒充滿大街小巷。
張方率領餘衆退守十三裡橋,部隊由于嚴重受挫,已經喪失固守再戰的決心,多數人都勸說張方趕緊乘夜逃走。
但張方卻說:“作戰的勝敗乃是兵家常事,但可貴的是從失敗中汲取教訓而轉敗為勝。
我們現在要采取迫近敵人構築工事的辦法,但要做到出乎他們的意料之外,這就是兵法上所講的出奇制勝的戰法。
”張方于是率衆乘夜秘密前進,直抵距洛陽七裡的地方構築營壘。
司馬乂因為剛剛打了勝仗,便對張方所部不再介意,突然獲悉張方營壘已經築成,就匆忙出城應戰,結果被打得大敗而逃回。
【原文】 凡與敵戰,若彼勝我負,未可畏怯,須思害中之利,當整勵器械,激揚士卒,候彼懈怠而擊之,則勝。
法曰:“因害而患可解也。
”① 晉末,河間王颙②在關中,遣張方③讨長沙王④,率衆自函谷⑤人屯河南⑥。
惠帝⑦遣左将軍皇甫商拒之,方潛軍破商,遂入洛陽。
乂⑧奉命讨方于城内,方軍望見乘輿⑨,于是少卻,方止之不可得,衆遂大敗,殺傷滿衢巷。
方退壁于十三裡橋⑩,人情挫衄,無複固志,多勸方夜遁。
方曰:“兵之利鈍⑾是常事,貴因敗以為成耳。
我更前作壘,出其不意,此兵法之奇也。
”乃夜潛進逼洛陽城七裡。
又既新捷,不以為意,忽聞方壘成,乃出戰,遂大敗而還。
⑿ 【注釋】 ① 因害而患可解也:語出《孫子兵法·九變篇》。
但與原文略異,原文是:“雜于害,而患可解也。
” ② 河間王颙:即司馬颙,司馬懿之侄孫,字文載,封河間王。
晉惠帝時,鎮守關中,官至侍中、太尉。
太安二年(公元303年),為争奪政權,他派張方等率軍攻入洛陽。
③ 張方:晉河間(今河北獻縣東南)人。
以材勇得幸于河間王司馬,曾率兵攻入洛陽,劫持惠帝去長安。
官至中領軍、錄尚書事,領京兆太守。
後為司馬 所殺。
④ 長沙王乂:即司馬乂,晉武帝司馬炎第六子,字士度,封長沙厲王。
惠帝時,任撫軍大将軍,後于洛陽被張方所殺。
⑤ 函谷:即函谷關。
古函谷關在今河南靈寶東北,戰國秦置。
新函谷關在今河南新安東,西漢元鼎三年(公元前114年)移此,去故關三百裡,故名新關,今遺址尚存。
本篇指新函谷關。
⑥ 河南:指河南郡,漢置,西晉因之。
治所洛陽。
⑦ 惠帝:即司馬衷,晉武帝司馬炎之第二子。
公元290—306年在位。
⑧ 乂:此“乂”及此後之“乂”,馬本及各本皆誤作“商”,今據史校改。
⑨乘輿:舊指帝王乘坐的車子。
這裡指晉惠帝所乘之車。
⑩ 十三裡橋:馬本及各本皆誤作“三十裡橋”,今據史校改。
該橋在洛陽城西,距城十三裡,故名。
⑾ 利鈍:謂順利與不順利。
這裡可作“勝敗”解。
⑿本篇史例出自《晉書·張方傳》。
59.進戰 【提示】 本篇以《進戰》為題,旨在闡述在何種條件下可以采取進攻方式作戰的問題。
它認為,在确知敵人有可能被打敗的條件下,就應當迅速而不失時機地向敵人發動進攻,這樣就能取得勝利。
本篇引錄《左傳》的“見可則進”一語,是說發現有戰勝敵人的可能時就迅速發動進攻。
這裡所講的“可”有兩層意義:一就力量對比方面而言,一就時機選擇而言。
就是說,在敵我雙方力量對比上,我已具備擊敗敵人的優勢兵力時,就要選擇最佳時間而不失時機地向敵人發動進攻。
顯而易見,本篇以“見可則進”為據,繼《攻戰》之後,從把握戰機的角度,進一步闡述進攻作戰的指導原則,這無疑是正确的。
唐朝初年,地處漠北的東突厥不斷南下襲擾,嚴重威脅唐朝北部邊疆的安全。
為消除邊患,鞏固國防,唐太宗李世民于貞觀三年(公元629年),調集十餘萬兵力,任命兵部尚書李靖為統帥
這樣,敵人即使來攻,我也不會遭到失敗。
本篇引自《司馬法》的“既勝若否”一語,意思是,打了勝仗要像沒打勝仗一樣。
其實質是告誡人們要警惕和防止勝利後的驕惰情緒的滋生。
“驕兵必敗”,這是軍事鬥争的客觀真理。
古往今來的戰争實踐經驗證明,未有将驕卒惰而不導緻作戰失敗的。
特别是在打了勝仗之後,如不能正确對待勝利,往往容易産生驕傲,由驕傲而産生怠惰,由怠惰而放松警惕,最後必然為敵所乘而轉勝為敗。
因此,勝仗之後,能不能保持“既勝若否”的思想和态度,乃是衡量将帥是否具有深謀遠慮的重要标志。
本篇正是從這個意義展開論述的。
秦末,反秦起義軍重要首領之一的項梁,他在接連多次打了勝仗之後,所以反被秦軍擊敗而身死,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由于他不能正确對待既得勝利,産生了嚴重的驕傲自滿思想所緻。
他既“益輕秦,有驕色”,又不聽取别人的正确勸谏,不敗而何?這從反面證明了這樣一個道理:為将帥者始終保持“既勝若否”的清醒頭腦和謹慎持重的思想态度,乃是鞏固和發展勝利,使自己永遠立于不敗之地的重要條件之一。
【譯文】 大凡對敵作戰,如果我軍取得勝利而敵人遭到失敗了,不可因此而驕傲怠惰起來,應當日夜嚴加戒備以防敵人來攻。
這樣,敵人即便敢于來犯,我軍因有準備而不會發生危害。
誠如兵法所說:“打了勝仗的時候,要像沒有打勝仗那樣(保持高度戒備)。
” 秦二世胡亥統治末年,反秦起義首領項梁派遣劉邦、項羽率兵從另一路攻打城陽,血洗了城陽全城。
然後西進,又于濮陽東大破秦軍,秦兵收縮退入濮陽城。
這時,劉邦、項羽便轉兵進攻定陶,繼而向西攻占地盤而抵達雍丘,再次大破秦軍,擊斬了秦朝三川郡守李由,然後回軍進攻外黃。
義軍接連打了幾次勝仗之後,項梁更加輕視秦軍,驕傲情緒溢于言表。
令尹宋義見此而規勸項梁說:“打了勝仗之後,如果将領驕傲、士卒怠惰的話,那就要失敗了。
現在我軍士卒已初顯怠惰之情了,而秦軍兵力卻在不斷增強,這是我為您所擔心的事。
”項梁對此根本聽不進去,竟派遣宋義出使齊國。
宋義赴齊途中遇到了齊國使者高陵君顯,問顯道:“您将去會見武信君項梁嗎?”回答說:“是的。
”宋義勸他說:“我現在認定武信君必然要失敗。
您慢點去就可以免于一死,去快了就會禍及于自身。
”秦朝果然調集全部兵馬增援章邯攻打楚軍,并且大敗楚軍,項梁兵敗身死。
【原文】 凡與敵戰,若我勝彼負,不可驕惰,當日夜嚴備以待之。
敵人雖來,有備無害。
法曰:“既勝若否。
”① 秦二世②時,項梁使沛公③、項羽别攻城陽④,屠之。
西破秦軍濮陽⑤東,秦收兵入濮陽。
沛公、項羽乃攻定陶⑥,因西略地至雍丘⑦,大破秦軍,斬李由⑧,還攻外黃⑨。
項梁益輕秦,有驕色。
宋義進谏于梁曰“戰勝而将驕卒惰者敗,今兵少惰矣,而秦兵日益,臣為君畏之。
”梁弗聽。
而使宋義〔使〕于齊。
道遇齊使者高陵君顯⑩,曰:“公将見武信君乎?”曰: “然。
”曰:“今武信君必敗,公徐行即免死,疾行則及禍。
”秦果悉兵益章邯擊楚軍,大敗之,項梁死。
⑾ 【注釋】 ① 既勝若否:語出《司馬法·嚴位第四》。
② 秦二世:即秦始皇的次子,名胡亥。
公元前210年即帝位,至公元前207年秦滅亡,在位僅三年。
③ 沛公:即劉邦。
沛縣(今屬江蘇)人。
秦末農民起義後,他于沛縣起兵響應,故史稱其為“沛公”。
④ 城陽:馬本及各本皆誤作“襄城”、今據史校改。
該地故址在今山東鄄城東南。
⑤ 濮陽:馬本及各本皆誤作“漢陽”,今據史校改。
該地位于今河南濮陽西南。
⑥ 定陶:地名。
位于今山東定陶西北。
⑦雍丘:地名,位于今河南杞縣。
⑧ 李由:即秦朝丞相李斯之子,時任三川郡守。
⑨ 外黃:地名。
位于今河南蘭考東南。
⑩ 高陵君顯:顯,人名,姓氏不詳;高陵君是封号。
⑾ 本篇史例出自《史記·項羽本紀》。
58.敗戰 【提示】 本篇以《敗戰》為題,旨在闡述打了敗仗之後應當如何防止産生畏怯氣餒情緒的問題。
它認為,打了敗仗之後,不可因此而畏敵氣餒,應當從不利之中看到有利的因素,從失敗中接受教訓,在切實做好再戰的物質準備和精神準備的基礎上,為将帥者實施正确地組織指揮,選擇擊敵的有利時機,“候彼懈怠而擊之”,就能反敗為勝。
本篇《敗戰》與前篇《勝戰》是相反相成的姊妹篇,它們從不同角度論述了如何防止勝驕敗餒這一重要問題,并在繼承《孫子兵法》軍事思想的基礎上,明确提出了“須思害中之利”這一閃耀辯證法光輝的重要思想原則,強調從有利之中看到不利的因素,從不利之中看到有利的因素;強調從失敗中接受經驗教訓,做好再戰奪勝的各種準備;強調充分發揮主觀能動作用,實施正确的作戰指導,等等。
這些思想都是非常寶貴的。
西晉太安二年(公元303年)八月,河間王司馬颙遣兵與長沙王司馬乂的洛陽之戰,便是較好地體現敗而不餒思想指導的戰例。
當時,進入洛陽的河間王的部将張方,已被長沙王司馬乂擊敗而退入洛陽城,其部隊正處于“人情挫衄,無複固志”的不利态勢,其部将都勸張方乘夜逃跑了事。
但張方并未因敗而氣餒,相反,他卻以辯證的思維方法,汲取了失敗的教訓,看到了成功的因素。
他從“兵之利鈍是常事,貴因敗以為成耳”的正确認識出發,積極做好再戰的準備,并乘夜隐密進兵,出敵不意地一舉擊敗了司馬乂。
而先前打了勝仗的司馬乂卻放松警惕,對敵人“不以為意”,結果在張方突然襲擊之下,被迫倉皇出戰,最後落得個兵敗身亡的可悲下場。
這一正一反例子,恰好說明了在任何情況下,為将帥者隻有保持勝不驕、敗不餒的清醒頭腦,才能永遠立于不敗之地。
【譯文】 大凡對敵作戰,如果敵人取得勝利而我軍遭到失敗了,不可因此而畏敵怯戰,務必思考不利之中的有利因素,應當整頓軍備,修繕兵械,鼓勵士氣,等待敵人出現麻痹松懈之時,而不失時機地進攻它,就能奪取勝利。
誠如兵法所說:“從不利中能夠看到有利因素,禍患就可以解除了。
” 西晉末年,河間王司馬乂割據關中,他派遣部将張方讨伐長沙王司馬乂。
張方率兵自函谷關進駐河南郡,晉惠帝派左将軍皇甫商率軍抵抗。
張方暗中出兵襲破皇甫商部,于是進入京師洛陽。
司馬乂奉惠帝之命讨伐張方于洛陽城内,張方部隊望見惠帝乘坐的車子,于是向後稍退,(可是一退)張方竟然無法制止,其部衆被打得大敗,死傷的士卒充滿大街小巷。
張方率領餘衆退守十三裡橋,部隊由于嚴重受挫,已經喪失固守再戰的決心,多數人都勸說張方趕緊乘夜逃走。
但張方卻說:“作戰的勝敗乃是兵家常事,但可貴的是從失敗中汲取教訓而轉敗為勝。
我們現在要采取迫近敵人構築工事的辦法,但要做到出乎他們的意料之外,這就是兵法上所講的出奇制勝的戰法。
”張方于是率衆乘夜秘密前進,直抵距洛陽七裡的地方構築營壘。
司馬乂因為剛剛打了勝仗,便對張方所部不再介意,突然獲悉張方營壘已經築成,就匆忙出城應戰,結果被打得大敗而逃回。
【原文】 凡與敵戰,若彼勝我負,未可畏怯,須思害中之利,當整勵器械,激揚士卒,候彼懈怠而擊之,則勝。
法曰:“因害而患可解也。
”① 晉末,河間王颙②在關中,遣張方③讨長沙王④,率衆自函谷⑤人屯河南⑥。
惠帝⑦遣左将軍皇甫商拒之,方潛軍破商,遂入洛陽。
乂⑧奉命讨方于城内,方軍望見乘輿⑨,于是少卻,方止之不可得,衆遂大敗,殺傷滿衢巷。
方退壁于十三裡橋⑩,人情挫衄,無複固志,多勸方夜遁。
方曰:“兵之利鈍⑾是常事,貴因敗以為成耳。
我更前作壘,出其不意,此兵法之奇也。
”乃夜潛進逼洛陽城七裡。
又既新捷,不以為意,忽聞方壘成,乃出戰,遂大敗而還。
⑿ 【注釋】 ① 因害而患可解也:語出《孫子兵法·九變篇》。
但與原文略異,原文是:“雜于害,而患可解也。
” ② 河間王颙:即司馬颙,司馬懿之侄孫,字文載,封河間王。
晉惠帝時,鎮守關中,官至侍中、太尉。
太安二年(公元303年),為争奪政權,他派張方等率軍攻入洛陽。
③ 張方:晉河間(今河北獻縣東南)人。
以材勇得幸于河間王司馬,曾率兵攻入洛陽,劫持惠帝去長安。
官至中領軍、錄尚書事,領京兆太守。
後為司馬 所殺。
④ 長沙王乂:即司馬乂,晉武帝司馬炎第六子,字士度,封長沙厲王。
惠帝時,任撫軍大将軍,後于洛陽被張方所殺。
⑤ 函谷:即函谷關。
古函谷關在今河南靈寶東北,戰國秦置。
新函谷關在今河南新安東,西漢元鼎三年(公元前114年)移此,去故關三百裡,故名新關,今遺址尚存。
本篇指新函谷關。
⑥ 河南:指河南郡,漢置,西晉因之。
治所洛陽。
⑦ 惠帝:即司馬衷,晉武帝司馬炎之第二子。
公元290—306年在位。
⑧ 乂:此“乂”及此後之“乂”,馬本及各本皆誤作“商”,今據史校改。
⑨乘輿:舊指帝王乘坐的車子。
這裡指晉惠帝所乘之車。
⑩ 十三裡橋:馬本及各本皆誤作“三十裡橋”,今據史校改。
該橋在洛陽城西,距城十三裡,故名。
⑾ 利鈍:謂順利與不順利。
這裡可作“勝敗”解。
⑿本篇史例出自《晉書·張方傳》。
59.進戰 【提示】 本篇以《進戰》為題,旨在闡述在何種條件下可以采取進攻方式作戰的問題。
它認為,在确知敵人有可能被打敗的條件下,就應當迅速而不失時機地向敵人發動進攻,這樣就能取得勝利。
本篇引錄《左傳》的“見可則進”一語,是說發現有戰勝敵人的可能時就迅速發動進攻。
這裡所講的“可”有兩層意義:一就力量對比方面而言,一就時機選擇而言。
就是說,在敵我雙方力量對比上,我已具備擊敗敵人的優勢兵力時,就要選擇最佳時間而不失時機地向敵人發動進攻。
顯而易見,本篇以“見可則進”為據,繼《攻戰》之後,從把握戰機的角度,進一步闡述進攻作戰的指導原則,這無疑是正确的。
唐朝初年,地處漠北的東突厥不斷南下襲擾,嚴重威脅唐朝北部邊疆的安全。
為消除邊患,鞏固國防,唐太宗李世民于貞觀三年(公元629年),調集十餘萬兵力,任命兵部尚書李靖為統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