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文學改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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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不佞不敢贊同。
蓋元人所填者為元人之曲,故就近取元人之方言以為資料。
吾輩所填者為吾輩之曲,自宜取材于近,而不宜取材于遠。
元人既未嘗棄無語而用唐家語以為古,吾輩"食古不化"而死用無語,不将為元人所笑耶。
故不佞對于此問題,有四種意見: (一)無論南詞北曲,皆須用當代方言之白描筆墨為之,使合于“場中之曲”之規定。
(二)近人推崇昆劇,鄙視皮黃,實為迷信古人之謬見。
當知藝術與時代為推移。
世人既以皮黃之通俗可取而酷嗜之,昆劇自應退居于曆史的藝術之地位。
(三)昆劇既退居于曆史的藝術之地位,則除保存此項藝術之一部分人外,其馀從事現代文學之人,均宜移其心力于皮黃之改良,以應時勢之所需。
[第(一)條即為此項保存派說法。
從前詞曲家,不尚白描而尚纖麗,實未嘗能保存詞曲之精華也。
] (四)成套之曲,可以不作,改作皮黃劇本。
零碎小詞,可以不填,改填皮黃之一節或數節。
(近人填詞,大都不懂音律。
僅照老詞數了字數,對了平仄,堆砌無數豔語,加上一個“調寄某某”之各名而已。
今所謂改填皮黃者,須于皮黃有國研究功夫,再用新文學的本領放進去,則雖标明“調寄西皮某闆”,或“調寄二黃某劇之某段”,似乎欠雅,其實無損于文學上與技術上之真價值也。
) 吾所謂改良皮黃者,不僅錢君所舉“戲子打臉之離奇,舞台設備之幼稚”,與“理想既無,文章又極惡劣不通”,與王君夢遠《梨園佳話》所舉“戲之劣處”一節已也。
凡“一人獨唱、二人對唱,二人對打、多人亂打”,(中國文戲武戲之編制,不外此十六字。
)與一切“報名”、“唱引”、“繞場上下”、“擺對相迎”、“兵卒繞場”、“大小起霸”等種種惡腔死套,均當一掃而空。
另以合于情理,富于美感之事代之。
(此事言之甚長,後當另撰專論。
)然餘亦決非認皮黃為正當的文學藝術之人。
餘居上海六年,除不可免之應酬外,未嘗一入皮黃戲館。
而LyceamTheater之AmateurDramaticClub,每有新編之戲開演,餘必到館觀之,是餘之喜白話之劇而不喜歌劇,固與錢君所謂"舊戲如骈文,新戲如白話小說"同一見解。
隻以現今白話文學尚在幼稚時代,白話之戲曲,尤屬完全未經發見,(上海之白話新戲,想錢君亦未必認為有文學價值之戲也。
)故不得不借此易于着手之已成之局而改良之,以應目前之急。
至将來白話文學昌明之後,現今之所改良之皮黃,固亦當與昆劇同處于曆史的藝術之地位。
形式上的事項此等事項,較精神上的事項為輕。
然文學既為一種完全獨立之科學,即無論何事,當有一定之标準,不可随随便便含混過去。
其事有三: (一)分段中國舊書,往往全卷不分段落。
緻閱看之時,則眉目不清。
閱看之後,欲檢查某事,亦茫無頭緒。
今宜力矯其弊,無論長篇短章,一一于必要之處劃分段落。
惟西文二人談話,每有一句,另起一行。
華文似可不必。
(二)句逗與符号餘前此頗反對句逗。
謂西文有一種毛病,即去其句逗與大寫之下,即令人不懂。
漢文之不加句逗者,卻仍可照常讀去。
若在此不必加句逗之文字上而強加之,恐用之日久,反妨害原有之能事,而與西文同病。
不知古書之不加句逗而費解者,已令吾人耗卻無數心力于無用之地。
吾人方力求文字之簡明适用,固不宜沿有此種懶惰性質也。
然西文,;:"四種句逗法,倘不将文字改為橫行,亦未能借用。
今本篇所用"、。
三種,唯、之一種,尚覺不敷應用,日後研究有得,當更增一種以補助之。
至于符号,則?一種,似可不用,以吾國文言中有"欤哉乎耶"等,白話中有"麼呢"等問語助詞,無須借助于記号也。
然在必要之處,亦可用之。
!一種,文言中可從省,白話中決不可少。
""與之代表引證或談話,——之代表語氣未完,......之代表簡略,()之代表注解或标目,亦不可少。
*及字旁所注123等小字可以不用,以漢文可用雙行小注,無須foot-note也。
又人名地名,既無大寫之字以别之,亦宜标以一定之記号。
先業師劉步洲先生嘗定單線在有指人名,在左指官名及特别物名,雙線在右指地名,在左指國名朝名種族名,頗合實用。
惜形式不甚美觀,難于通用。
(三)圈點此本為科場惡習,無采用之必要。
然用之适當,可醒眉目,今暫定為三種,精彩用О,提要用",兩事相合則用⊙。
惟濫圈濫點,為懸為厲禁。
結語除手上述諸事,不敢自信為必當,敬請胡陳錢三君及海内外關心本國文學者逐條指正外,尚有三事記之于次: (一)餘于用典問題,贊成錢君之說。
主張無論廣義狹義工者拙者一概不用。
即用引證,除至普通者外,亦當注明出自何書,或何人所說。
(二)餘于對偶問題,主張自然。
亦如錢君所謂“凡作一文,欲其句句相對,與欲其句句不對者,皆妄也”。
(三)餘贊成小說為文學之大主腦,而不認今日流行之紅男綠女之小說為文學。
(不佞亦此中之一人,小說家幸勿動氣。
)
蓋元人所填者為元人之曲,故就近取元人之方言以為資料。
吾輩所填者為吾輩之曲,自宜取材于近,而不宜取材于遠。
元人既未嘗棄無語而用唐家語以為古,吾輩"食古不化"而死用無語,不将為元人所笑耶。
故不佞對于此問題,有四種意見: (一)無論南詞北曲,皆須用當代方言之白描筆墨為之,使合于“場中之曲”之規定。
(二)近人推崇昆劇,鄙視皮黃,實為迷信古人之謬見。
當知藝術與時代為推移。
世人既以皮黃之通俗可取而酷嗜之,昆劇自應退居于曆史的藝術之地位。
(三)昆劇既退居于曆史的藝術之地位,則除保存此項藝術之一部分人外,其馀從事現代文學之人,均宜移其心力于皮黃之改良,以應時勢之所需。
[第(一)條即為此項保存派說法。
從前詞曲家,不尚白描而尚纖麗,實未嘗能保存詞曲之精華也。
] (四)成套之曲,可以不作,改作皮黃劇本。
零碎小詞,可以不填,改填皮黃之一節或數節。
(近人填詞,大都不懂音律。
僅照老詞數了字數,對了平仄,堆砌無數豔語,加上一個“調寄某某”之各名而已。
今所謂改填皮黃者,須于皮黃有國研究功夫,再用新文學的本領放進去,則雖标明“調寄西皮某闆”,或“調寄二黃某劇之某段”,似乎欠雅,其實無損于文學上與技術上之真價值也。
) 吾所謂改良皮黃者,不僅錢君所舉“戲子打臉之離奇,舞台設備之幼稚”,與“理想既無,文章又極惡劣不通”,與王君夢遠《梨園佳話》所舉“戲之劣處”一節已也。
凡“一人獨唱、二人對唱,二人對打、多人亂打”,(中國文戲武戲之編制,不外此十六字。
)與一切“報名”、“唱引”、“繞場上下”、“擺對相迎”、“兵卒繞場”、“大小起霸”等種種惡腔死套,均當一掃而空。
另以合于情理,富于美感之事代之。
(此事言之甚長,後當另撰專論。
)然餘亦決非認皮黃為正當的文學藝術之人。
餘居上海六年,除不可免之應酬外,未嘗一入皮黃戲館。
而LyceamTheater之AmateurDramaticClub,每有新編之戲開演,餘必到館觀之,是餘之喜白話之劇而不喜歌劇,固與錢君所謂"舊戲如骈文,新戲如白話小說"同一見解。
隻以現今白話文學尚在幼稚時代,白話之戲曲,尤屬完全未經發見,(上海之白話新戲,想錢君亦未必認為有文學價值之戲也。
)故不得不借此易于着手之已成之局而改良之,以應目前之急。
至将來白話文學昌明之後,現今之所改良之皮黃,固亦當與昆劇同處于曆史的藝術之地位。
形式上的事項此等事項,較精神上的事項為輕。
然文學既為一種完全獨立之科學,即無論何事,當有一定之标準,不可随随便便含混過去。
其事有三: (一)分段中國舊書,往往全卷不分段落。
緻閱看之時,則眉目不清。
閱看之後,欲檢查某事,亦茫無頭緒。
今宜力矯其弊,無論長篇短章,一一于必要之處劃分段落。
惟西文二人談話,每有一句,另起一行。
華文似可不必。
(二)句逗與符号餘前此頗反對句逗。
謂西文有一種毛病,即去其句逗與大寫之下,即令人不懂。
漢文之不加句逗者,卻仍可照常讀去。
若在此不必加句逗之文字上而強加之,恐用之日久,反妨害原有之能事,而與西文同病。
不知古書之不加句逗而費解者,已令吾人耗卻無數心力于無用之地。
吾人方力求文字之簡明适用,固不宜沿有此種懶惰性質也。
然西文,;:"四種句逗法,倘不将文字改為橫行,亦未能借用。
今本篇所用"、。
三種,唯、之一種,尚覺不敷應用,日後研究有得,當更增一種以補助之。
至于符号,則?一種,似可不用,以吾國文言中有"欤哉乎耶"等,白話中有"麼呢"等問語助詞,無須借助于記号也。
然在必要之處,亦可用之。
!一種,文言中可從省,白話中決不可少。
""與之代表引證或談話,——之代表語氣未完,......之代表簡略,()之代表注解或标目,亦不可少。
*及字旁所注123等小字可以不用,以漢文可用雙行小注,無須foot-note也。
又人名地名,既無大寫之字以别之,亦宜标以一定之記号。
先業師劉步洲先生嘗定單線在有指人名,在左指官名及特别物名,雙線在右指地名,在左指國名朝名種族名,頗合實用。
惜形式不甚美觀,難于通用。
(三)圈點此本為科場惡習,無采用之必要。
然用之适當,可醒眉目,今暫定為三種,精彩用О,提要用",兩事相合則用⊙。
惟濫圈濫點,為懸為厲禁。
結語除手上述諸事,不敢自信為必當,敬請胡陳錢三君及海内外關心本國文學者逐條指正外,尚有三事記之于次: (一)餘于用典問題,贊成錢君之說。
主張無論廣義狹義工者拙者一概不用。
即用引證,除至普通者外,亦當注明出自何書,或何人所說。
(二)餘于對偶問題,主張自然。
亦如錢君所謂“凡作一文,欲其句句相對,與欲其句句不對者,皆妄也”。
(三)餘贊成小說為文學之大主腦,而不認今日流行之紅男綠女之小說為文學。
(不佞亦此中之一人,小說家幸勿動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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