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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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
轅固,齊人也。
以治《詩》孝景時為博士,與黃生争論于上前。
黃生曰:「湯武非受命,乃殺也。
」固曰:「不然。
夫桀纣荒亂,天下之心皆歸湯武,湯武因天下之心而誅桀纣,桀纣之民弗為使而歸湯武,湯武不得已而立,非受命為何?」黃生曰:「『冠雖敝必加于首,履雖新必貫于足』者,上下之分也。
今桀纣雖失道,然君上也;湯武雖聖,臣下也。
夫王有失行,臣不正言匡過以尊天子,反因過而誅之,代立南面,非殺而何?」固曰:「必若雲,是高皇帝代秦即天子之位,非邪?」于是上曰:「食肉毋食馬肝,未為不知味也。
言學者毋言湯武受命,不為愚。
」遂罷。
窦太後好《老子》書,召問固。
固曰:「此家人言耳。
」太後怒曰:「安得司空城旦書乎!」乃使固入圈擊彘,上知太後怒,而固直言無辠,乃假固利兵。
下,固刺彘正中其心,彘應手而倒。
太後默然,無以複辠。
後上以固廉直,拜為清河太傅,疾免。
武帝初即位,複以賢良徵。
諸儒多嫉毀曰固老,罷歸之。
時固已九十馀矣。
公孫弘亦徵,側目而事固。
固曰:「公孫子,務正學以言,無曲學以阿世!」諸齊以《詩》顯貴,皆固之弟子也。
昌邑太傅夏侯始昌最明,自有傳。
夏侯始昌。
董仲舒。
《春秋繁露》說《詩》: 「坎坎代輻兮,彼君子兮,不素餐兮。
」先其事,後其食,謂治身也。
「他人有心,予付度之。
」此言物莫無鄰,察視其外,可以見其内也。
《詩》曰:「嗟乎君子,無恒安息。
靜共爾位,好是正直。
神之聽之,介爾景福。
」正直者得福也,不正者不得福,此其法也。
以《詩》為天下法矣,何謂不法哉! 《詩》雲:「飲之食之,教之誨之。
」先飲食而後教誨,謂治人也。
文王受天命而王天下,先郊,乃敢行事而興師伐崇。
其《詩》曰:「芃芃棫樸,薪之■之。
濟濟辟王,左右趨之。
濟濟辟王,左右奉璋。
奉璋山我山我,髦士攸宜。
」此郊詞也。
已受命而王,必先祭天乃行事,文王之伐崇是也。
《詩》曰:「濟濟辟王,左右奉璋。
奉璋山我山我,髦士攸宜。
」此文王之郊也。
「王赫斯怒,爰整其旅。
」當是時,纣為無道,諸侯大亂,民樂文王之怒而詠歌之也。
《詩》雲:「不識不知,順帝之則。
」言弗能知識,效天之所為雲爾。
《詩》雲:「文王受命,有此武功。
既伐于崇,作邑于豐。
」樂之風也。
《詩》雲:「不愆不忘,率由舊章。
」舊章者,先聖人之故文章也。
率由,各有修從之也。
此言先聖人之故文章者,雖不能深見而詳知其則,猶不失其美譽之功矣。
周宣王時,天下大旱,歲惡甚。
王憂之,其《詩》曰:「倬彼雲漢,昭回于天。
王曰嗚呼,何辜今之人!天降喪亂,饑馑薦臻。
靡神不舉,酷愛斯牲。
圭璧既卒,甯莫我聽。
旱既太甚,蘊隆蟲蟲。
不殄裡祀,自郊徂宮。
上下奠瘗,靡神不宗。
後稷不克,上帝不臨。
耗斁下土,甯丁我躬。
」宣王自以為不能乎後稷,不中乎上帝,故有此災。
是非之正,取之逆順;逆順之正,取之名号;名号之正,取之天地。
謞而效天地者為号,嗚而命者為名。
名号異聲而同本,皆号名而達天意者也。
《詩》曰:「惟号斯言,有倫有迹。
」 《詩》雲:「侯服于周,天命靡常。
」言天之無常予無常奪也。
《詩》雲:「天雖谌斯,不易維王。
」夫王者不可以不知天。
知天,詩人之所難也。
天意難見也,其道難理。
天道無二。
一而不二者,天之行也。
人孰無善?善不一,故不足以立身。
治孰無常?常不一,故不足以緻功。
《詩》雲:「上帝臨汝,無二爾心。
」知天道者之言也。
《詩》曰:「有覺德行,四國順之。
」覺者,順也。
王者有明著之德行于世,則四方莫不響應風行,善于彼矣。
《詩》雲:「唯此文王,小心翼翼。
昭事上帝,允懷多福。
」多福者非謂人也,事功也,謂天之所福也。
武王受命,作宮邑于鄗。
聖人事明義以照耀其所合,故民不陷。
《詩》雲:「示我顯德行。
」先王顯德以示民,故民樂而歌之以為詩,悅而化之以為俗,而不令而自行,不禁而自止。
《詩》雲:「無德不報。
」故成王祭周公以白牡,上不得與天子同色,下有異于諸侯,以為報德之禮。
德莫大于和,而道莫正于中,中和者天地之美德達理也,聖人之所保守也。
《詩》雲:「不剛不柔,布政優優。
」此非中和之謂與? 後蒼字近君,東海郯人也。
事夏侯始昌。
始昌通《五經》,蒼亦通《詩禮》,為博士,至少府,授翼奉、蕭望之、匡衡。
奉為谏大夫,望之前将軍,衡丞相。
衡授琅邪師丹、伏理■君、颍川滿昌君都。
君都為詹事,理高密太傅,家世傳業。
丹大司空,自有傳。
由是《齊詩》有翼、匡、師、伏之學。
滿昌授九江張邯、琅邪皮容,皆至大官,徒衆尤盛。
蕭望之字長倩,東海蘭陵人也,徙杜陵。
家世以田為業,至望之,好學,治《齊詩》,事同縣後蒼且十年。
以令詣太常授業,複事同學博士白奇,又從夏侯勝問《論語》,《禮服》。
京師諸儒稱述焉。
是時大将軍霍光秉政,長史丙吉薦儒生王仲翁與望之等數人,皆召見。
先是,光既誅上官桀等,吏民當見者,露索去刀兵,兩吏挾持。
望之獨不肯聽,自引出合曰:「不願見。
」吏牽持匈匈。
光聞之,告吏勿持。
既至前,說光以周公吐握之禮。
光獨不除用望之,而仲翁等皆補大将軍史,三歲間至光祿大夫。
望之以射策甲科為郎,署小苑東門候。
仲翁從倉頭廬兄,下車趨門,傳呼甚寵,顧謂望之曰:「不肯錄錄,反抱開為。
」望之曰:「各從其志。
」大将軍光薨,子禹複為大司馬。
地節三年,京師雨雹,望之因是上疏,願賜清閑之宴,口陳災異之意,宣帝自在民間聞望之名,曰:「此東海蕭生邪?下少府宋畸問狀,無有所諱。
」望之封,以為「春秋昭公三年大雨雹,是時季氏專權,卒逐昭公。
鄉使魯君察于天變,宜無此害。
宜躬萬幾,選同姓,舉賢材,以為腹心,與參政謀。
如是,則庶事理,公道立,奸邪塞,私權廢矣。
」對奏,天子拜望之為谒者。
累遷谏大夫,歲中三遷,官至二千石。
其後霍氏竟謀反誅,望之寝益任用。
宣帝察望之經明持重,論議有馀,材任宰相,欲詳試其政事,複以為左馮翊。
望之從少府出,為左遷,恐有不合意,即移病。
上聞之,使侍中金安上谕意曰:「所用皆更治民以考功,故試之于三輔,非有所聞也。
」望之即視事。
是歲西羌反,遣後将軍征之。
京兆尹張敞請令諸有罪,非盜受财殺人及犯法不得赦者,皆得以差入谷贖罪。
事下有司,望之與少府李強議,以為「民函陰陽之氣,有仁義欲利之心,在教化之所助。
堯在上,不能去民欲利之心,而能令其欲利不勝其好義也;雖桀在上,不能去民好義之心,而能令其奸義不勝其欲利也。
故堯、桀之分,在于義利而已,道民不可不慎也。
今欲令民量粟以贖罪,如此則富者得生,貧者獨死,是貧富異刑而法不一也。
政教一傾,雖有周召之佐,恐不能複。
古者臧于民,不足則取,有馀則予。
《詩》曰『爰及矜人,哀此鳏寡』,上惠下也。
又曰『雨我公田,遂及我私』,下急上也。
戶賦口斂以贍其困乏,古之通義。
陛下布德施教,教化既成,堯舜亡以加也。
今議開利路以傷既成之化,臣竊痛之。
」于是承相魏相、禦史大夫丙吉亦以為羌虜且破,轉輸略足相給,遂不施敞議。
後遷禦史大夫,以不奉法自修,踞慢不遜攘,受所監臧二百五十以上,左遷太子太傅。
宣帝寝疾,選大臣可屬者,引外屬侍中樂陵侯史高、太子太傅望之、少傅周堪至禁中,拜高為大司馬車騎将軍,望之為前将軍光祿勳,堪為光祿大夫,皆受遺诏輔政,領尚書事。
孝元即位,望之選白宗室明經達學散騎谏大夫劉更生給事中,與侍中金敝并拾遺左右。
四人同心謀議,勸道上以古制,多所欲匡正,上甚鄉納之。
初,宣帝不甚從儒術,任用法律。
中書令弘恭、石顯久典樞機,明習文法,亦與車騎将軍高為表裹,不從望之等。
望之以為中書政本,宜以賢明之選,自武帝遊宴後庭,故用宦者,非國舊制,又違古不近刑人之義,白欲更置士人,繇是大與高、恭、顯忤。
恭、顯令鄭朋、華龍告望之等謀欲罷車騎将軍疏退許、史狀,候望之出休日,令上之。
事下弘恭。
望之乃下廷尉,免為庶人。
後數月,賜爵關内侯,給事中,朝朔望。
會望之子伋上書訟望之前事,顯等因白帝發執金吾車騎馳圍其第,望之自殺。
按:蕭望之儒者也,而天性忮刻害人,故始進則殘霍氏,少達則殺韓廷壽,再進則讒丙吉。
計其平生,宣帝诏所雲「敖侵不遜」者足以盡之。
其為恭、顯所構,有天道焉。
《易》曰「無平不頗,無往不複」,諒哉!大抵《齊詩》一派,人才不盛,而又多詭辟之行,蓋本出衍、奭之馀,失孔門之旨。
其不能盛,宜也。
翼奉字少君,東海下邳人也。
治《齊詩》,與蕭望之、匡衡同師。
三人經術皆明,衡為後進,望之施之政事,而奉敦學不仕,好律曆陰陽之占。
元帝初即位,諸儒薦之,徵待诏宦者署,數言事宴見,天子敬焉。
平昌侯王臨以宣帝外屬侍中,稱诏欲從奉學其術。
奉不肯與言,上封事曰:「臣聞之于師,治道務,在知下之邪正。
人誠鄉正,雖愚為用;若乃懷邪,知益為害。
知下之術,在于六情十二律而已。
北方之情,好也;好行貪狼,申子主之。
東方之情,怒也;怒行陰賊,亥卯主之。
貪狼必待陰賊而後動,陰賊必待貪狼而後用。
二陰并行,是以王者忌子卯也。
《禮經》避之,《春秋》諱焉。
南方之情,惡也;惡行廉貞,寅午主之。
西方之情,喜也;喜行寬大,己酉主之。
二陽并行,是以王者吉午酉也。
《詩》曰:『吉日庚午。
』上方之情,樂也;樂行奸邪,辰未主之。
下方之情,哀也,哀行公正,戌醜主之。
辰未屬陰,戌醜屬陽,萬物各以其類應。
今陛下明聖虛靜以待物至,萬事雖衆,何聞而不谕,豈況乎執十二律而禦六情,于以知下參實,亦其優矣,萬不失一,自然之道也。
乃正月癸未日加申,有暴風從西南來。
未主奸邪,申主貪狼,風以大陰下抵建前,是人主左右邪臣之氣也。
平昌侯比三來見臣,皆以正辰加邪時。
辰為客,時為主人。
以律知人情,王者之秘道也,愚臣誠不敢以語邪人。
」上以奉為中郎,召問奉:「來者以善日邪時,孰與邪日善時?」奉對曰:「師法用辰不用日。
辰為客,時為主人。
見于明主,侍者為主人。
辰正時邪,見者正,侍者邪;辰邪時正,見者邪,侍者正。
忠正之見,侍者雖邪,辰時俱正;大邪之見,侍者雖正,辰時俱邪。
即以自知侍者之邪,而時邪辰正,見者反邪;即以自知侍者之正,而時正辰邪,見者反正。
辰為常事,時為一行。
辰疏而時精,其效同功,必參五觀之,然後可知。
故曰:察其所由,省其進退,參之六合五行,則可以見人性,知人情。
難用外察,從中甚明,故《詩》之為學,情性而已。
五性不相害,六情更興廢。
觀性以曆,明主所宜獨用,難與二人共也。
故曰:『顯諸仁,臧諸用。
』露之則不神,獨行則自然矣,唯奉能用之,學者莫能行。
」是歲,關東大水,郡國十一饑疫。
明年二月戊午,地震。
其夏,齊地人相食。
七月,地複震。
乃诏舉直言極谏之士。
奉奏封事曰:「臣聞之于師曰:天地定位,懸日月,布星辰,分陰陽,定四時,列五行,以視聖人,名之曰道。
聖人見道,然後知王治之象,故畫州土,建君臣,立律曆,陳成敗,以視賢者,名之曰經。
賢者見經,然後知人道之務,則《詩》、《書》、《易》、《春秋》、《禮》、《樂》是也。
《易》有陰陽,《詩》有五際,《春秋》有災異,皆列始終,推得失,考天心,以言王道之安危。
至秦乃不說,傷之以法,是以大道不通,至于滅亡。
臣奉竊學《齊詩》,聞五際之要《十月之交》篇,知日蝕地震之效昭然可明,猶巢居知風,穴處知雨,亦不足多,适所習耳。
臣聞人氣内逆,則感動天地;天變見于星氣日蝕,地變見于奇物震動。
所以然者,陽用其精,陰用其形,猶人之有五臧六體,五臧象天,六體象地。
故臧病則氣色發于面,體病則欠申動于貌。
古者朝廷必有同姓以明親親,必有異姓以明賢賢,此聖王所以大通天下也。
同姓親而易進,異姓疏而難通,故同姓一,異姓五,乃為平均。
今左右亡有同姓,獨以舊後之家為親,異姓之臣又疏。
二後之黨滿朝,陰氣之盛,不亦宜乎!」明年夏四月,孝武園白鶴館災。
奉上疏請徙都成周。
及匡衡為丞相,請徙南北郊,其議皆自奉發之。
奉以中郎為簿士、谏大夫,以壽終。
按:《齊詩》本為《詩》家别傳,而奉之學尤異,純以陰陽五行說《詩》,仿佛京房之于《易》,李尋之于《書》。
夫《齊詩》,齊學也。
齊人當戰國時,驺衍之學最勝。
衍之學蓋陰陽五行家言,故齊之儒者多承其緒馀,其末流遂至以變孔門之真相。
單襄公曰:「吾非瞽史,焉知天道?」知古人于天道之學蓋任之瞽史。
非博學如箕子、子産、叔向之倫,亦無人究心及之。
今奉乃純以天道言《計》,豈孔門用《詩》之本意也乎!子貢謂夫子天道性命不可得聞,然則孔子豈不知天道,乃不言天道耳。
如奉所言,未免于語怪矣。
匡衡字稚圭,東海承人也。
父世農夫,至衡好學,家貧,庸作以供赀用,尤精力過絕人。
諸儒為之語曰:「無說《詩》,匡鼎來;匡說《詩》,解人頤。
」衡射策甲科,以不應令除為太常掌故,調補平原文學。
學者多上書薦衡經明,當世少雙,令為文學就官,京師後進皆欲從衡平原,衡不宜在遠方。
事下太子太傅蕭望之、少府梁丘賀問,衡對《詩》諸大義,其對深美。
望之奏衡經學精習,說有師道,可觀覽。
宣帝不甚用儒,遣衡歸官。
而皇太子見衡對,私善之。
會宣帝崩,元帝初即位,樂陵侯史高與蕭望之有隙。
長安令楊興說高令薦衡,上以為郎中,遷博士,給事中,為太子少傅。
建昭三年為丞相,封樂安侯。
以治《詩》孝景時為博士,與黃生争論于上前。
黃生曰:「湯武非受命,乃殺也。
」固曰:「不然。
夫桀纣荒亂,天下之心皆歸湯武,湯武因天下之心而誅桀纣,桀纣之民弗為使而歸湯武,湯武不得已而立,非受命為何?」黃生曰:「『冠雖敝必加于首,履雖新必貫于足』者,上下之分也。
今桀纣雖失道,然君上也;湯武雖聖,臣下也。
夫王有失行,臣不正言匡過以尊天子,反因過而誅之,代立南面,非殺而何?」固曰:「必若雲,是高皇帝代秦即天子之位,非邪?」于是上曰:「食肉毋食馬肝,未為不知味也。
言學者毋言湯武受命,不為愚。
」遂罷。
窦太後好《老子》書,召問固。
固曰:「此家人言耳。
」太後怒曰:「安得司空城旦書乎!」乃使固入圈擊彘,上知太後怒,而固直言無辠,乃假固利兵。
下,固刺彘正中其心,彘應手而倒。
太後默然,無以複辠。
後上以固廉直,拜為清河太傅,疾免。
武帝初即位,複以賢良徵。
諸儒多嫉毀曰固老,罷歸之。
時固已九十馀矣。
公孫弘亦徵,側目而事固。
固曰:「公孫子,務正學以言,無曲學以阿世!」諸齊以《詩》顯貴,皆固之弟子也。
昌邑太傅夏侯始昌最明,自有傳。
夏侯始昌。
董仲舒。
《春秋繁露》說《詩》: 「坎坎代輻兮,彼君子兮,不素餐兮。
」先其事,後其食,謂治身也。
「他人有心,予付度之。
」此言物莫無鄰,察視其外,可以見其内也。
《詩》曰:「嗟乎君子,無恒安息。
靜共爾位,好是正直。
神之聽之,介爾景福。
」正直者得福也,不正者不得福,此其法也。
以《詩》為天下法矣,何謂不法哉! 《詩》雲:「飲之食之,教之誨之。
」先飲食而後教誨,謂治人也。
文王受天命而王天下,先郊,乃敢行事而興師伐崇。
其《詩》曰:「芃芃棫樸,薪之■之。
濟濟辟王,左右趨之。
濟濟辟王,左右奉璋。
奉璋山我山我,髦士攸宜。
」此郊詞也。
已受命而王,必先祭天乃行事,文王之伐崇是也。
《詩》曰:「濟濟辟王,左右奉璋。
奉璋山我山我,髦士攸宜。
」此文王之郊也。
「王赫斯怒,爰整其旅。
」當是時,纣為無道,諸侯大亂,民樂文王之怒而詠歌之也。
《詩》雲:「不識不知,順帝之則。
」言弗能知識,效天之所為雲爾。
《詩》雲:「文王受命,有此武功。
既伐于崇,作邑于豐。
」樂之風也。
《詩》雲:「不愆不忘,率由舊章。
」舊章者,先聖人之故文章也。
率由,各有修從之也。
此言先聖人之故文章者,雖不能深見而詳知其則,猶不失其美譽之功矣。
周宣王時,天下大旱,歲惡甚。
王憂之,其《詩》曰:「倬彼雲漢,昭回于天。
王曰嗚呼,何辜今之人!天降喪亂,饑馑薦臻。
靡神不舉,酷愛斯牲。
圭璧既卒,甯莫我聽。
旱既太甚,蘊隆蟲蟲。
不殄裡祀,自郊徂宮。
上下奠瘗,靡神不宗。
後稷不克,上帝不臨。
耗斁下土,甯丁我躬。
」宣王自以為不能乎後稷,不中乎上帝,故有此災。
是非之正,取之逆順;逆順之正,取之名号;名号之正,取之天地。
謞而效天地者為号,嗚而命者為名。
名号異聲而同本,皆号名而達天意者也。
《詩》曰:「惟号斯言,有倫有迹。
」 《詩》雲:「侯服于周,天命靡常。
」言天之無常予無常奪也。
《詩》雲:「天雖谌斯,不易維王。
」夫王者不可以不知天。
知天,詩人之所難也。
天意難見也,其道難理。
天道無二。
一而不二者,天之行也。
人孰無善?善不一,故不足以立身。
治孰無常?常不一,故不足以緻功。
《詩》雲:「上帝臨汝,無二爾心。
」知天道者之言也。
《詩》曰:「有覺德行,四國順之。
」覺者,順也。
王者有明著之德行于世,則四方莫不響應風行,善于彼矣。
《詩》雲:「唯此文王,小心翼翼。
昭事上帝,允懷多福。
」多福者非謂人也,事功也,謂天之所福也。
武王受命,作宮邑于鄗。
聖人事明義以照耀其所合,故民不陷。
《詩》雲:「示我顯德行。
」先王顯德以示民,故民樂而歌之以為詩,悅而化之以為俗,而不令而自行,不禁而自止。
《詩》雲:「無德不報。
」故成王祭周公以白牡,上不得與天子同色,下有異于諸侯,以為報德之禮。
德莫大于和,而道莫正于中,中和者天地之美德達理也,聖人之所保守也。
《詩》雲:「不剛不柔,布政優優。
」此非中和之謂與? 後蒼字近君,東海郯人也。
事夏侯始昌。
始昌通《五經》,蒼亦通《詩禮》,為博士,至少府,授翼奉、蕭望之、匡衡。
奉為谏大夫,望之前将軍,衡丞相。
衡授琅邪師丹、伏理■君、颍川滿昌君都。
君都為詹事,理高密太傅,家世傳業。
丹大司空,自有傳。
由是《齊詩》有翼、匡、師、伏之學。
滿昌授九江張邯、琅邪皮容,皆至大官,徒衆尤盛。
蕭望之字長倩,東海蘭陵人也,徙杜陵。
家世以田為業,至望之,好學,治《齊詩》,事同縣後蒼且十年。
以令詣太常授業,複事同學博士白奇,又從夏侯勝問《論語》,《禮服》。
京師諸儒稱述焉。
是時大将軍霍光秉政,長史丙吉薦儒生王仲翁與望之等數人,皆召見。
先是,光既誅上官桀等,吏民當見者,露索去刀兵,兩吏挾持。
望之獨不肯聽,自引出合曰:「不願見。
」吏牽持匈匈。
光聞之,告吏勿持。
既至前,說光以周公吐握之禮。
光獨不除用望之,而仲翁等皆補大将軍史,三歲間至光祿大夫。
望之以射策甲科為郎,署小苑東門候。
仲翁從倉頭廬兄,下車趨門,傳呼甚寵,顧謂望之曰:「不肯錄錄,反抱開為。
」望之曰:「各從其志。
」大将軍光薨,子禹複為大司馬。
地節三年,京師雨雹,望之因是上疏,願賜清閑之宴,口陳災異之意,宣帝自在民間聞望之名,曰:「此東海蕭生邪?下少府宋畸問狀,無有所諱。
」望之封,以為「春秋昭公三年大雨雹,是時季氏專權,卒逐昭公。
鄉使魯君察于天變,宜無此害。
宜躬萬幾,選同姓,舉賢材,以為腹心,與參政謀。
如是,則庶事理,公道立,奸邪塞,私權廢矣。
」對奏,天子拜望之為谒者。
累遷谏大夫,歲中三遷,官至二千石。
其後霍氏竟謀反誅,望之寝益任用。
宣帝察望之經明持重,論議有馀,材任宰相,欲詳試其政事,複以為左馮翊。
望之從少府出,為左遷,恐有不合意,即移病。
上聞之,使侍中金安上谕意曰:「所用皆更治民以考功,故試之于三輔,非有所聞也。
」望之即視事。
是歲西羌反,遣後将軍征之。
京兆尹張敞請令諸有罪,非盜受财殺人及犯法不得赦者,皆得以差入谷贖罪。
事下有司,望之與少府李強議,以為「民函陰陽之氣,有仁義欲利之心,在教化之所助。
堯在上,不能去民欲利之心,而能令其欲利不勝其好義也;雖桀在上,不能去民好義之心,而能令其奸義不勝其欲利也。
故堯、桀之分,在于義利而已,道民不可不慎也。
今欲令民量粟以贖罪,如此則富者得生,貧者獨死,是貧富異刑而法不一也。
政教一傾,雖有周召之佐,恐不能複。
古者臧于民,不足則取,有馀則予。
《詩》曰『爰及矜人,哀此鳏寡』,上惠下也。
又曰『雨我公田,遂及我私』,下急上也。
戶賦口斂以贍其困乏,古之通義。
陛下布德施教,教化既成,堯舜亡以加也。
今議開利路以傷既成之化,臣竊痛之。
」于是承相魏相、禦史大夫丙吉亦以為羌虜且破,轉輸略足相給,遂不施敞議。
後遷禦史大夫,以不奉法自修,踞慢不遜攘,受所監臧二百五十以上,左遷太子太傅。
宣帝寝疾,選大臣可屬者,引外屬侍中樂陵侯史高、太子太傅望之、少傅周堪至禁中,拜高為大司馬車騎将軍,望之為前将軍光祿勳,堪為光祿大夫,皆受遺诏輔政,領尚書事。
孝元即位,望之選白宗室明經達學散騎谏大夫劉更生給事中,與侍中金敝并拾遺左右。
四人同心謀議,勸道上以古制,多所欲匡正,上甚鄉納之。
初,宣帝不甚從儒術,任用法律。
中書令弘恭、石顯久典樞機,明習文法,亦與車騎将軍高為表裹,不從望之等。
望之以為中書政本,宜以賢明之選,自武帝遊宴後庭,故用宦者,非國舊制,又違古不近刑人之義,白欲更置士人,繇是大與高、恭、顯忤。
恭、顯令鄭朋、華龍告望之等謀欲罷車騎将軍疏退許、史狀,候望之出休日,令上之。
事下弘恭。
望之乃下廷尉,免為庶人。
後數月,賜爵關内侯,給事中,朝朔望。
會望之子伋上書訟望之前事,顯等因白帝發執金吾車騎馳圍其第,望之自殺。
按:蕭望之儒者也,而天性忮刻害人,故始進則殘霍氏,少達則殺韓廷壽,再進則讒丙吉。
計其平生,宣帝诏所雲「敖侵不遜」者足以盡之。
其為恭、顯所構,有天道焉。
《易》曰「無平不頗,無往不複」,諒哉!大抵《齊詩》一派,人才不盛,而又多詭辟之行,蓋本出衍、奭之馀,失孔門之旨。
其不能盛,宜也。
翼奉字少君,東海下邳人也。
治《齊詩》,與蕭望之、匡衡同師。
三人經術皆明,衡為後進,望之施之政事,而奉敦學不仕,好律曆陰陽之占。
元帝初即位,諸儒薦之,徵待诏宦者署,數言事宴見,天子敬焉。
平昌侯王臨以宣帝外屬侍中,稱诏欲從奉學其術。
奉不肯與言,上封事曰:「臣聞之于師,治道務,在知下之邪正。
人誠鄉正,雖愚為用;若乃懷邪,知益為害。
知下之術,在于六情十二律而已。
北方之情,好也;好行貪狼,申子主之。
東方之情,怒也;怒行陰賊,亥卯主之。
貪狼必待陰賊而後動,陰賊必待貪狼而後用。
二陰并行,是以王者忌子卯也。
《禮經》避之,《春秋》諱焉。
南方之情,惡也;惡行廉貞,寅午主之。
西方之情,喜也;喜行寬大,己酉主之。
二陽并行,是以王者吉午酉也。
《詩》曰:『吉日庚午。
』上方之情,樂也;樂行奸邪,辰未主之。
下方之情,哀也,哀行公正,戌醜主之。
辰未屬陰,戌醜屬陽,萬物各以其類應。
今陛下明聖虛靜以待物至,萬事雖衆,何聞而不谕,豈況乎執十二律而禦六情,于以知下參實,亦其優矣,萬不失一,自然之道也。
乃正月癸未日加申,有暴風從西南來。
未主奸邪,申主貪狼,風以大陰下抵建前,是人主左右邪臣之氣也。
平昌侯比三來見臣,皆以正辰加邪時。
辰為客,時為主人。
以律知人情,王者之秘道也,愚臣誠不敢以語邪人。
」上以奉為中郎,召問奉:「來者以善日邪時,孰與邪日善時?」奉對曰:「師法用辰不用日。
辰為客,時為主人。
見于明主,侍者為主人。
辰正時邪,見者正,侍者邪;辰邪時正,見者邪,侍者正。
忠正之見,侍者雖邪,辰時俱正;大邪之見,侍者雖正,辰時俱邪。
即以自知侍者之邪,而時邪辰正,見者反邪;即以自知侍者之正,而時正辰邪,見者反正。
辰為常事,時為一行。
辰疏而時精,其效同功,必參五觀之,然後可知。
故曰:察其所由,省其進退,參之六合五行,則可以見人性,知人情。
難用外察,從中甚明,故《詩》之為學,情性而已。
五性不相害,六情更興廢。
觀性以曆,明主所宜獨用,難與二人共也。
故曰:『顯諸仁,臧諸用。
』露之則不神,獨行則自然矣,唯奉能用之,學者莫能行。
」是歲,關東大水,郡國十一饑疫。
明年二月戊午,地震。
其夏,齊地人相食。
七月,地複震。
乃诏舉直言極谏之士。
奉奏封事曰:「臣聞之于師曰:天地定位,懸日月,布星辰,分陰陽,定四時,列五行,以視聖人,名之曰道。
聖人見道,然後知王治之象,故畫州土,建君臣,立律曆,陳成敗,以視賢者,名之曰經。
賢者見經,然後知人道之務,則《詩》、《書》、《易》、《春秋》、《禮》、《樂》是也。
《易》有陰陽,《詩》有五際,《春秋》有災異,皆列始終,推得失,考天心,以言王道之安危。
至秦乃不說,傷之以法,是以大道不通,至于滅亡。
臣奉竊學《齊詩》,聞五際之要《十月之交》篇,知日蝕地震之效昭然可明,猶巢居知風,穴處知雨,亦不足多,适所習耳。
臣聞人氣内逆,則感動天地;天變見于星氣日蝕,地變見于奇物震動。
所以然者,陽用其精,陰用其形,猶人之有五臧六體,五臧象天,六體象地。
故臧病則氣色發于面,體病則欠申動于貌。
古者朝廷必有同姓以明親親,必有異姓以明賢賢,此聖王所以大通天下也。
同姓親而易進,異姓疏而難通,故同姓一,異姓五,乃為平均。
今左右亡有同姓,獨以舊後之家為親,異姓之臣又疏。
二後之黨滿朝,陰氣之盛,不亦宜乎!」明年夏四月,孝武園白鶴館災。
奉上疏請徙都成周。
及匡衡為丞相,請徙南北郊,其議皆自奉發之。
奉以中郎為簿士、谏大夫,以壽終。
按:《齊詩》本為《詩》家别傳,而奉之學尤異,純以陰陽五行說《詩》,仿佛京房之于《易》,李尋之于《書》。
夫《齊詩》,齊學也。
齊人當戰國時,驺衍之學最勝。
衍之學蓋陰陽五行家言,故齊之儒者多承其緒馀,其末流遂至以變孔門之真相。
單襄公曰:「吾非瞽史,焉知天道?」知古人于天道之學蓋任之瞽史。
非博學如箕子、子産、叔向之倫,亦無人究心及之。
今奉乃純以天道言《計》,豈孔門用《詩》之本意也乎!子貢謂夫子天道性命不可得聞,然則孔子豈不知天道,乃不言天道耳。
如奉所言,未免于語怪矣。
匡衡字稚圭,東海承人也。
父世農夫,至衡好學,家貧,庸作以供赀用,尤精力過絕人。
諸儒為之語曰:「無說《詩》,匡鼎來;匡說《詩》,解人頤。
」衡射策甲科,以不應令除為太常掌故,調補平原文學。
學者多上書薦衡經明,當世少雙,令為文學就官,京師後進皆欲從衡平原,衡不宜在遠方。
事下太子太傅蕭望之、少府梁丘賀問,衡對《詩》諸大義,其對深美。
望之奏衡經學精習,說有師道,可觀覽。
宣帝不甚用儒,遣衡歸官。
而皇太子見衡對,私善之。
會宣帝崩,元帝初即位,樂陵侯史高與蕭望之有隙。
長安令楊興說高令薦衡,上以為郎中,遷博士,給事中,為太子少傅。
建昭三年為丞相,封樂安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