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阿Q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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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Q正傳》是魯迅小說中最著名的一篇,寫于一九二一年十二月至一九二二年二月之間,最初分章刊登于北京《晨報副刊》(注:《阿Q正傳》第一章發表于1921年12月4日《晨報副刊》的“開心話”欄,開頭諷刺考證家的那些近似滑稽的寫法,就是為了切合這一欄的題旨。

    但魯迅“實不以滑稽或哀憐為目的”,所以越寫越認真起來,第二章起便移載“新文藝”欄。

    至1922年2月12日登畢),以後收入小說集《呐喊》。

     《阿Q正傳》以辛亥革命前後閉塞落後的農村小鎮未莊為背景,塑造了一個從物質到精神都受到嚴重戕害的農民的典型。

    阿Q是上無片瓦、下無寸土的赤貧者,他沒有家,住在土谷祠裡;也沒有固定的職業,“割麥便割麥,舂米便舂米,撐船便撐船”。

    從生活地位看,阿Q受到慘重的剝削,他失掉了土地以及獨立生活的依憑,甚至也失掉了自己的姓。

    當他有一次喝罷兩杯黃酒,說自己原是趙太爺本家的時候,趙太爺便差地保把他叫了去,給了他一個嘴巴,不許他姓趙。

    阿Q的現實處境是十分悲慘的,但他在精神上卻“常處優勝”。

    小說的兩章“優勝記略”,集中地描繪了阿Q這種性格的特點。

    他常常誇耀過去:“我們先前——比你闊的多啦!你算是什麼東西!”其實他連自己姓什麼也有點茫然;又常常比附将來:“我的兒子會闊的多啦!”其實他連老婆都還沒有;他忌諱自己頭上的癞瘡疤,又認為别人“還不配”;被别人打敗了,心裡想:“我總算被兒子打了,現在的世界真不象樣……”于是他勝利了;當别人要他承認是“人打畜生”時,他就自輕自賤地承認:“打蟲豸,好不好?”但他立刻又想:他是第一個能夠自輕自賤的人,除了“自輕自賤”不算外,剩下的就是“第一個”,“狀元不也是‘第一個’麼?”于是他又勝利了。

    遇到各種“精神勝利法”都應用不上的時候,他就用力在自己臉上打兩個嘴巴,打完之後,便覺得打的是自己,被打的是别一個,于是他又得勝地滿足了。

    他有時也去欺侮處于無告地位的人,譬如被假洋鬼子打了之後,就去摩小尼姑的頭皮,以此作為自己的一樁“勳業”,飄飄然陶醉在旁人的賞識和哄笑中。

    但是這種偶然的“勳業”仍然不過是精神的勝利,和他的自輕自賤、自譬自解一樣是令人悲痛的行動。

    阿Q的“精神勝利法”實際上隻是一種自我麻醉的手段,使他不能夠正視自己被壓迫的悲慘地位。

    他的“優勝記略”不過是充滿了血淚和恥辱的奴隸生活的記錄。

     作品突出地描繪了阿Q的“精神勝利法”,同時又表現了他的性格裡其它許多複雜的因素。

    阿Q的性格是充滿着矛盾的。

    魯迅後來曾經說過:阿Q“有農民式的質樸,愚蠢,但也很沾了些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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