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弟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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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引此正作「以已之情爲欲多」。
「將使人知情欲之寡也」。
楊注曰:「『情欲之寡』,或爲『情之欲寡』。
」念孫案:或本是也。
此謂宋子將使人知情之欲寡不欲多也。
下文雲「古之人以人之情爲欲多而不欲寡」,「今子宋子以人之情爲欲寡而不欲多也」,下「人之情」,各本作「是之情」。
案:「人之情」三字,上文凡七見,今據改。
是其證。
楊本作「情欲之寡」,非。
禮論篇 「不法禮,不足禮,謂之無方之民;法禮,足禮,謂之有方之士」。
念孫案:「足」當爲「是」。
《爾雅》曰「是,則也」,「則」亦「法」也。
《非十二子篇》曰「不法先王,不是禮義」,《脩身篇》曰:「不是師法,而好自用。
」猶此言「不法禮,不是禮」也,「是」與「足」字相似而誤。
楊説及餘前説解「足」字皆未確。
「君子以倍叛之心接臧穀,猶且羞之,而況以事其所隆親乎」。
楊注曰:「所隆親,所厚之親也。
」引之曰:隆,尊也。
見《經解》注。
「隆」、「親」二字平列,「所隆」,謂君也;「所親」,謂父母也。
下文曰「臣之所以緻重其君,子之所以緻重其親」,是其證。
楊注非。
「故天子棺椁十重,諸侯五重,大夫三重,士再重」。
楊注曰:「十重,蓋以棺椁與杭木合爲十重也。
」引之曰:「十」,疑當作「七」。
凡經傳中「七」、「十」二字多互譌,不可枚舉。
禮自上以下,降殺以兩,天子七重,故諸侯減而爲五,大夫減而爲三也。
楊注非。
「各反其平」。
引之曰:「平」字不誤,下文曰「久而平」,楊注「久則哀殺如平常也」是其證。
前謂「平」當爲「本」,失之。
「説褻衣」。
錢本「説」作「設」,與盧説合。
「三月之殯」。
楊注曰:「此殯,謂葬也。
」引之曰:死三日而殯,三月而葬,則殯非葬也。
三月之殯,謂既殯之後,未葬之前,約有三月之久也。
上文曰「殯久不過七十日,速不損五十日」,楊彼注雲「此皆據《士喪禮》首尾三月者也」,是其義矣。
下文曰「將舉錯之,遷徙之,離宮室而歸丘陵也」,乃言葬事耳。
「先王恐其不文也,是以繇其期,句足之日也」。
引之曰:「繇」讀爲「遙」。
凡從「」之字,多竝見於《蕭》《尤》二韻,故「傜役」之「傜」,《漢書》多作「繇」;「歌謡」之「謡」,《漢書·李尋傳》作「繇」。
首飾之「步搖」,《周官·追師》注作「繇」。
「遙其期」,謂遠其葬期也。
「足之日」謂「足其日數」也。
楊雲:「繇其期足之日,然後葬也。
繇,讀爲『由』,從也。
」則誤讀「繇」爲「由」,且誤以「期足之日」連讀矣。
「故天子七月,諸侯五月,大夫三月,皆使其須足以容事,事足以容成,成足以容文,文足以容備」。
引之曰:須者,遲也。
《論語》樊須,字遲。
謂遲其期,使足以容事也。
楊雲「須,待也,謂所待之期也」,則失之迂矣。
解蔽篇 「知賢之謂明,輔賢之謂彊。
勉之彊之,其福必長」。
盧雲:「『輔賢之謂彊』,宋本『彊』作『能』。
案:『彊』字與上下韻葉。
」念孫案:盧説非也。
「知賢之謂明」,承上文「仁知且不蔽」而言,「輔賢之謂能」,承上文「能持管仲」「能持周公」而言,「勉之彊之,其福必長」,承上文「名利福祿與管仲齊」「與周公齊」而言。
此四句本不用韻,元刻「能」作「彊」,乃涉下「勉之彊之」而誤。
呂、錢本竝作「能」。
「賈精於市,而不可以爲賈師」。
呂、錢本「賈師」皆作「市師」,與餘説合。
前謂呂本作「賈師」,因盧本而誤。
「處一危之,其榮滿側;養一之微,榮矣而未知」。
念孫案:《成相篇》雲「思乃精,志之榮,好而壹之神以成」,《賦篇》雲「血氣之精也,志意之榮也」,四「榮」字竝同義。
正名篇 「形體色理以目異」。
引之曰:色理,膚理也。
《榮辱》《性惡》二篇竝雲「骨體膚理」,彼言「骨體膚理」,此言「形體色理」,「形體」猶「骨體」也,「色理」猶「膚理」也。
楊雲「色,五色也」,失之。
「驗之所以爲有名而觀其孰行,則能禁之矣」。
楊注曰:「驗其所爲有名,本由不喻之患,困廢之禍。
」見上文。
下文「驗之所緣無以同異而觀其孰調,則能禁之矣」注曰:「驗其所緣同異,本由物一實,今本「實」譌作「貫」,據上文改。
則不可分别。
」引之曰:「驗之所」下「以」字、「驗之所緣」下「無」字皆後人所增,據注雲「驗其所爲有名」、「驗其所緣同異」,則上無「以」字、下無「無」字明甚。
上文雲「所爲有名,「爲」即「以」也,説見《釋詞》。
與所緣以同異,不可不察也」,故此承上文而言之。
又案:孰者,何也。
説見《釋詞》。
「觀其孰行」者,觀其何所行也。
「觀其孰調」者,觀其何所調也。
楊讀「孰」爲「熟」,而訓爲「精熟」,則義不可通。
性惡篇 「夫感而不能然,必且待事而後然者,謂之生於僞」。
音「爲」。
引之曰:「謂之僞」三字中不當有「生於」二字,此涉上「生於」而衍也。
上文曰「可學而能,可事而成之在人者,謂之僞」,《正名篇》曰「慮積焉,能習焉,而後成謂之僞」,皆其證。
「故性善,則去聖王,息禮義矣;性惡,則興聖王,貴禮義矣」。
呂、錢本「興」皆作「與」。
念孫案:《齊語》「桓公知天下諸侯多與己也」,韋注曰:「與,從也。
」「與聖王」,從聖王也。
「與」與「去」正相反,則作「與」者是,盧從元刻作「興」非。
「然則聖人之於禮義積僞也,亦陶埏而生之也」。
呂、錢本「亦」下皆有「猶」字。
念孫案:上文雲「夫聖人之於禮義也,辟亦陶埏而生之也」,則此句内當有「猶」字,故楊注亦雲「聖人化性於禮義,猶陶人埏埴而生瓦」。
「折速、粹孰而不急」。
呂、錢本「折速」皆作「析速」。
念孫案:楊注雲「析,謂析辭,今本注文亦譌作「折」,案:「析辭」見《解蔽》《正名》二篇。
若『堅白』之論者也」,則本作「析」明矣。
盧從元刻作「折」,非。
君子篇 「治世曉然皆知夫爲姦,則雖隱竄逃亡之,由不足以免也」。
盧雲:「『治世』,元刻無『治』字。
」念孫案:無「治」字者是也。
「世曉然」猶上文言「天下曉然」,則「世」上不當有「治」字。
自「聖王在上」以下至此,皆治世之事,則無庸更言「治世」,「治」字即上「流」字之誤而衍者。
宋錢佃校本亦雲「諸本無『治』字」。
賦篇 「大盈乎大」。
呂、錢本作「盈大乎宙」,蓋本作「充盈乎大」,後脫「充」字。
「乎大」又譌作「大乎」,後人又因注内兩言「宇宙」,而增「宙」字。
案:「盈大」文不成義。
「」與上文下「鉅」「矩」「禹」爲韻,「」下不得有「宙」字。
楊注釋「宇」字而不釋「宙」字,則本無「宙」字明甚。
前謂呂本作「大盈乎大」,誤也;謂當作「充盈乎大」,則不誤。
大略篇 「君人者,不可以不慎取臣;匹夫者,不可以不慎取友」。
念孫案:「匹夫」下不當有「者」字,此涉上「君人者」而衍,呂、錢本「匹夫」下皆無「者」字。
「無三王之治,天下不待亡,國不待死」。
呂、錢本「治」皆作「法」,是也。
此承上「三王既已定法度」而言。
荀子佚文 桃李蒨粲於一時,時至而後殺;至於松柏,經隆冬而不凋,蒙霜雪而不變,可謂得其真矣。
右三十四字,見《文選·左思〈招隱詩〉》注,又分見於《蜀都賦》注、《上林賦》注、《歐陽堅〈臨終詩〉》注、《藝文類聚·果部上》《木部上》、《太平禦覧·木部三》。
有人道我善者,是吾賊也;道我惡者,是吾師也。
右十八字見《文選·曹植〈與楊德祖書〉》注。
天下無二道,聖人無兩心,神人無功,聖人無名。
聖人者,天下利器也。
右二十六字見《太平禦覽·人事部四十二》,又分見於《藝文類聚·人部四》《初學記·人事部上》。
案「天下無二道」二句見今本《解蔽篇》。
《禦覽》此下有「神人無功」四句,《類聚》亦有「神人無功」二句。
《初學記》亦有「聖人者」二句,而今本皆無之。
且細繹下文文義,亦不當有此四句,則《禦覽》諸書所引當别是一篇,非《解蔽篇》文也。
何世之無才?何才之無施?良匠提斤斧造山林,梁棟阿衡之才,櫨柱楣椽之樸,森然陳於目前,大夏之器具矣。
右四十二字見《太平禦覽·器物部九》,又分見於《文選·左思〈詠史詩〉》注。
注 ,原作「」,下同。
按「」音側侁切,與音渠戟切之「」無關。
此「」本當作「」,《説文·部》「,相踦之也。
從,聲」,《集韻·入聲二十陌》「訖逆切」下「足相踦」之「」與「竭戟切」下「倦也」之「」字皆當作「」。
今從《説文》訂正。
又疑《集韻》之「」字亦當作「」。
元和顧氏薲校本 修身篇 「事亂君而通,不如事窮君而順焉」。
千裡按:「窮」、「順」二字疑當互錯,「順君」、「亂君」對文也,「而通」、「而窮」亦對文也。
《荀子》每以「通」與「窮」爲對文,如本篇上文及《不苟篇》《榮辱篇》《儒效篇》皆有之,可以相證。
楊注已互錯,望文説之,非也。
不苟篇 「欲惡取舍之權:見其可欲也,則必前後慮其可惡也者;見其可利也,則必前後慮其可害也者;而兼權之,孰計之,然後定其欲惡取舍」。
千裡按:「欲惡取舍之權」,疑當作「欲惡利害,句取舍之權句」,脫「利害」二字。
「然後定其欲惡取舍」,疑當作「然後定其取舍」,衍「欲惡」二字。
《榮辱篇》「其定取舍楛僈」,上下文皆即此義明甚,楊注已脫衍,非也。
仲尼篇 「故道豈不行矣哉?文王載百裡地而天下一,桀紂舍之,厚於有天下之勢,而不得以匹夫老」。
千裡按:「載」下疑當有「之」字,「載之」、「舍之」對文,二「之」字皆指道也。
《富國篇》「以國載之」是其證矣。
楊注「載」下已脫「之」字,非也。
儒效篇 「是何也?則貴名白而天下治也」。
千裡按:「治」疑當作「願」,《榮辱篇》「身死而名彌白,小人莫不延頸舉踵而願」,楊注:「願,猶慕也。
」《王制篇》「若是,名聲白舊本誤「日」,下衍「聞」,見《雜志》弟三。
天下願」,楊注:「願,謂人人皆願。
」《緻士篇》「而貴名白,天下願」,楊注:「天下皆願從之也。
」此「願」同《榮辱篇》之「願」,此「天下願」同《王制篇》《緻士篇》之「天下願」明甚,楊此篇無注,蓋已誤爲「治」,其實非也。
富國篇 「十年之後」。
千裡按:「後」下疑脫「七年之後」四字,承上「故禹十年水,湯七年旱」言之。
楊無注,宋本與今本同,蓋皆誤。
又「伐其本,竭其源,而并之其末」。
千裡按:「末」下疑脫「缺之其流」四字,承上「知本末源流之謂也」言之。
楊無注,宋本與今本同,蓋皆誤。
王霸篇 「内不脩正其所以有」。
千裡按:「内」字疑不當有,涉上「内則不憚詐其民」而衍也。
下文「不好脩舊本誤「循」,見《雜志》弟四。
正其所以有」,無「内」字是其證矣。
又按「不」下疑亦同下文,當有「好」字,蓋上衍下脫。
又「國危則無樂君,國安則無憂民」。
千裡按:「民」疑當作「君」,此文「憂」與「樂」皆言君,不言民也,楊無注,宋本與今本同,蓋皆誤。
又「此夫過舉蹞步,而覺跌千裡者夫」,楊注:「覺,知也。
半步曰蹞。
跌,差也。
言此歧路,弟過舉半步,則知差而哭。
況跌千裡者乎?」千裡按:「覺」疑當讀爲「較」,音「校」。
《孟子音義·離婁下》《告子上》《盡心下》「覺」音「校」凡三見,盧學士《鍾山劄記》雲雲,在本書「覺有校義」一條。
《文選·西京賦》注引《鄧析子》「賢愚之相覺,若九地之下與重天之顛」,亦「覺」義之一證。
則言此衢塗過舉弟半步,而其較之乃差千裡明甚。
楊讀「覺」如字,以「覺知」爲義,非也。
又下文「君人者,千歲而不覺也」,楊注:「歎君人者,千歲而不知求誠能之士。
」千裡按:「覺」讀爲「較」,「不覺」言「不較」,「榮」、「安」、「存」三者與「辱」、「危」、「亡」三者之衢也。
楊注以「不知」爲義,亦非也。
君道篇 「貴名果明」。
千裡按:「明」,疑當作「白」,《荀子》屢言「貴名白」,上文「欲白貴名」,下文亦作「白」,不作「明」,又屢言「白」,皆其證也。
《儒效篇》「一朝而白」,楊注「白」誤「伯」,見《雜志》弟二。
此篇楊注亡,宋本與今本同,蓋皆誤。
《韓詩外傳》四有此句,正作「貴名果白」亦其一證。
緻士篇 「能以禮挾」。
千裡按:「禮」下疑當有「義」字。
承上「禮義備而君子歸之,故禮及身而行修,義及國而政明」言之,楊注已無「義」字,非也。
《韓詩外傳》五有此句,作「能以禮扶身」,疑「扶身」二字亦「義挾」二字之誤。
議兵篇 「使天下之民所以要利於上者」。
千裡按:「天」字疑不當有。
此以「下之民」與「要利於上」相對爲文,謂「秦民」非謂「天下之民」明甚。
宋本與今本同,蓋皆誤。
彊國篇 「荀卿子説齊相曰」。
千裡按:盧學士校語雲:「此七字元本無,從宋本補,宋錢佃本卷末雲:『監本有七字。
』」宋呂夏卿本有。
疑楊注所見與監本不同,或不止少七字,亦王伯厚所説「監本未必是」之類也。
正論篇 「荒服者終王」。
千裡按:「終」字疑不當有,觀上文四句,祭祀享貢,不言日月時歲,知此句「王」不言「終」明甚,涉下「終王之屬也」及楊注而衍。
禮論篇 「萬物變而不亂」。
千裡按:「物」字、「而」字疑不當有,《大戴禮·禮三本篇》無此二字,可以爲證。
樂論篇 「君子明樂,乃其德也」。
千裡按:「德」字疑當作「人」,與上下韻,此篇楊注亡。
宋本與今本同,蓋皆誤。
解蔽篇 「睪睪廣廣。
」千裡按:「廣廣」疑當有誤,與上文「恢恢廣廣」重出。
二字以楊注「睪」讀爲「暤」例之,則此句「廣」讀爲「曠」也。
又下文「孰知其形」,千裡按:「形」字不入韻,疑當作「則」。
正名篇 「易使則公」。
千裡按:「公」,疑當作「功」。
《荀子》屢言「功」,可以爲證。
下文「則其迹長矣,迹長、功成,治之極也」承此「功」言之,不作「公」明甚。
宋本與今本同,蓋皆誤。
又「志輕理而不重物者,無之有也」。
千裡按:「不」下疑當有「外」字,下文「外重物而不内憂者,無之有也;行離理而不外危者,無之有也;外危而不内恐者,無之有也」一氣承接,「外重物」與「外危」二句爲同例也。
性惡篇 「不可學、不可事而在人者,謂之性」。
千裡按:「而」,疑當作「之」。
「人」疑當作「天」。
與下文「可學而能,可事而成之在人者,謂之僞」爲對文也。
上文「凡性者,天之就也,不可學、不可事」亦其明證。
成相篇 「慎聖人」。
千裡按:「人」字疑當有誤,不入韻。
本篇「人」字下文兩見,一「平」、「傾」、「人」、「天」韻,一「精」、「榮」、「成」、「人」韻,此上韻「基」,下韻「治」、「災」,互爲歧異,非原文耳。
又「宗其賢良,辨其殃孽」。
千裡按:此句以前後例之,應十一字,今存八字,疑尚少三字,無可補也。
下文「道古賢聖基必張」亦應十一字,今存七字,尚少四字,見《讀書雜志》弟八。
又下文「託於成相以喻意」。
千裡按:此句例之,應十一字,亦疑尚少四字,無可補也。
本篇之例,兩三字句,一七字句,一十一字句爲一章。
每章凡四句,每句有韻,其十一字句,或上八下三、或上四下七,各見本篇:上八下三者,如「愚以重愚闇以重闇,成爲桀」之屬是也;上四下七者如「主誠聽之,天下爲一海内賓」之屬是也。
唯「下以教悔子弟,上以事祖考」,又「孰楊注:「孰,或爲郭。
」公長父之難,厲王流于彘」兩處則上六下五,雖變例,正可推知其十一字句矣。
盧學士校語定上四下七爲兩句,言五句爲一章,以前後例之,不合。
又「五聽脩領」,楊注:「五聽,折獄之五聽也。
」千裡按:「五聽」,疑即上文「君論有五約以明」也。
第一章「臣下職」雲雲,第二章「守其職」雲雲,第三章「君法明」雲雲,第四章「君法儀」雲雲,第五章「形稱陳」雲雲,下文接以「五聽脩領」,謂「五章」爲「五聽」明甚。
下文又接以「聽之經」,謂「聽」爲「五聽」亦明甚。
本屬一氣相承,而楊注别以「折獄之五聽」解之,非也。
又於後注「耳目既顯,吏敬法令莫敢恣」始雲「此已上論君有五之事也」,亦非也。
大略篇 「和樂之聲,步中《武》《象》,趨中《韶》《護》」,楊注:「或曰:此『和樂』謂在車和鸞之聲,步驟之節也。
」千裡按:疑或説是也。
《正論篇》《禮論篇》「樂」皆作「鸞」可以爲證。
法行篇 「公輸不能加於繩」,楊注:「繩墨之外,亦不能加也。
」千裡按:正文「繩」字下,據注疑亦當有「墨」字,宋本同,今本蓋皆誤。
又孔子曰「君子有三恕」。
千裡按:盧學士刻本無「孔子曰」三字,與世德堂刻本合,與宋本不合,疑非也。
「將使人知情欲之寡也」。
楊注曰:「『情欲之寡』,或爲『情之欲寡』。
」念孫案:或本是也。
此謂宋子將使人知情之欲寡不欲多也。
下文雲「古之人以人之情爲欲多而不欲寡」,「今子宋子以人之情爲欲寡而不欲多也」,下「人之情」,各本作「是之情」。
案:「人之情」三字,上文凡七見,今據改。
是其證。
楊本作「情欲之寡」,非。
禮論篇 「不法禮,不足禮,謂之無方之民;法禮,足禮,謂之有方之士」。
念孫案:「足」當爲「是」。
《爾雅》曰「是,則也」,「則」亦「法」也。
《非十二子篇》曰「不法先王,不是禮義」,《脩身篇》曰:「不是師法,而好自用。
」猶此言「不法禮,不是禮」也,「是」與「足」字相似而誤。
楊説及餘前説解「足」字皆未確。
「君子以倍叛之心接臧穀,猶且羞之,而況以事其所隆親乎」。
楊注曰:「所隆親,所厚之親也。
」引之曰:隆,尊也。
見《經解》注。
「隆」、「親」二字平列,「所隆」,謂君也;「所親」,謂父母也。
下文曰「臣之所以緻重其君,子之所以緻重其親」,是其證。
楊注非。
「故天子棺椁十重,諸侯五重,大夫三重,士再重」。
楊注曰:「十重,蓋以棺椁與杭木合爲十重也。
」引之曰:「十」,疑當作「七」。
凡經傳中「七」、「十」二字多互譌,不可枚舉。
禮自上以下,降殺以兩,天子七重,故諸侯減而爲五,大夫減而爲三也。
楊注非。
「各反其平」。
引之曰:「平」字不誤,下文曰「久而平」,楊注「久則哀殺如平常也」是其證。
前謂「平」當爲「本」,失之。
「説褻衣」。
錢本「説」作「設」,與盧説合。
「三月之殯」。
楊注曰:「此殯,謂葬也。
」引之曰:死三日而殯,三月而葬,則殯非葬也。
三月之殯,謂既殯之後,未葬之前,約有三月之久也。
上文曰「殯久不過七十日,速不損五十日」,楊彼注雲「此皆據《士喪禮》首尾三月者也」,是其義矣。
下文曰「將舉錯之,遷徙之,離宮室而歸丘陵也」,乃言葬事耳。
「先王恐其不文也,是以繇其期,句足之日也」。
引之曰:「繇」讀爲「遙」。
凡從「」之字,多竝見於《蕭》《尤》二韻,故「傜役」之「傜」,《漢書》多作「繇」;「歌謡」之「謡」,《漢書·李尋傳》作「繇」。
首飾之「步搖」,《周官·追師》注作「繇」。
「遙其期」,謂遠其葬期也。
「足之日」謂「足其日數」也。
楊雲:「繇其期足之日,然後葬也。
繇,讀爲『由』,從也。
」則誤讀「繇」爲「由」,且誤以「期足之日」連讀矣。
「故天子七月,諸侯五月,大夫三月,皆使其須足以容事,事足以容成,成足以容文,文足以容備」。
引之曰:須者,遲也。
《論語》樊須,字遲。
謂遲其期,使足以容事也。
楊雲「須,待也,謂所待之期也」,則失之迂矣。
解蔽篇 「知賢之謂明,輔賢之謂彊。
勉之彊之,其福必長」。
盧雲:「『輔賢之謂彊』,宋本『彊』作『能』。
案:『彊』字與上下韻葉。
」念孫案:盧説非也。
「知賢之謂明」,承上文「仁知且不蔽」而言,「輔賢之謂能」,承上文「能持管仲」「能持周公」而言,「勉之彊之,其福必長」,承上文「名利福祿與管仲齊」「與周公齊」而言。
此四句本不用韻,元刻「能」作「彊」,乃涉下「勉之彊之」而誤。
呂、錢本竝作「能」。
「賈精於市,而不可以爲賈師」。
呂、錢本「賈師」皆作「市師」,與餘説合。
前謂呂本作「賈師」,因盧本而誤。
「處一危之,其榮滿側;養一之微,榮矣而未知」。
念孫案:《成相篇》雲「思乃精,志之榮,好而壹之神以成」,《賦篇》雲「血氣之精也,志意之榮也」,四「榮」字竝同義。
正名篇 「形體色理以目異」。
引之曰:色理,膚理也。
《榮辱》《性惡》二篇竝雲「骨體膚理」,彼言「骨體膚理」,此言「形體色理」,「形體」猶「骨體」也,「色理」猶「膚理」也。
楊雲「色,五色也」,失之。
「驗之所以爲有名而觀其孰行,則能禁之矣」。
楊注曰:「驗其所爲有名,本由不喻之患,困廢之禍。
」見上文。
下文「驗之所緣無以同異而觀其孰調,則能禁之矣」注曰:「驗其所緣同異,本由物一實,今本「實」譌作「貫」,據上文改。
則不可分别。
」引之曰:「驗之所」下「以」字、「驗之所緣」下「無」字皆後人所增,據注雲「驗其所爲有名」、「驗其所緣同異」,則上無「以」字、下無「無」字明甚。
上文雲「所爲有名,「爲」即「以」也,説見《釋詞》。
與所緣以同異,不可不察也」,故此承上文而言之。
又案:孰者,何也。
説見《釋詞》。
「觀其孰行」者,觀其何所行也。
「觀其孰調」者,觀其何所調也。
楊讀「孰」爲「熟」,而訓爲「精熟」,則義不可通。
性惡篇 「夫感而不能然,必且待事而後然者,謂之生於僞」。
音「爲」。
引之曰:「謂之僞」三字中不當有「生於」二字,此涉上「生於」而衍也。
上文曰「可學而能,可事而成之在人者,謂之僞」,《正名篇》曰「慮積焉,能習焉,而後成謂之僞」,皆其證。
「故性善,則去聖王,息禮義矣;性惡,則興聖王,貴禮義矣」。
呂、錢本「興」皆作「與」。
念孫案:《齊語》「桓公知天下諸侯多與己也」,韋注曰:「與,從也。
」「與聖王」,從聖王也。
「與」與「去」正相反,則作「與」者是,盧從元刻作「興」非。
「然則聖人之於禮義積僞也,亦陶埏而生之也」。
呂、錢本「亦」下皆有「猶」字。
念孫案:上文雲「夫聖人之於禮義也,辟亦陶埏而生之也」,則此句内當有「猶」字,故楊注亦雲「聖人化性於禮義,猶陶人埏埴而生瓦」。
「折速、粹孰而不急」。
呂、錢本「折速」皆作「析速」。
念孫案:楊注雲「析,謂析辭,今本注文亦譌作「折」,案:「析辭」見《解蔽》《正名》二篇。
若『堅白』之論者也」,則本作「析」明矣。
盧從元刻作「折」,非。
君子篇 「治世曉然皆知夫爲姦,則雖隱竄逃亡之,由不足以免也」。
盧雲:「『治世』,元刻無『治』字。
」念孫案:無「治」字者是也。
「世曉然」猶上文言「天下曉然」,則「世」上不當有「治」字。
自「聖王在上」以下至此,皆治世之事,則無庸更言「治世」,「治」字即上「流」字之誤而衍者。
宋錢佃校本亦雲「諸本無『治』字」。
賦篇 「大盈乎大」。
呂、錢本作「盈大乎宙」,蓋本作「充盈乎大」,後脫「充」字。
「乎大」又譌作「大乎」,後人又因注内兩言「宇宙」,而增「宙」字。
案:「盈大」文不成義。
「」與上文下「鉅」「矩」「禹」爲韻,「」下不得有「宙」字。
楊注釋「宇」字而不釋「宙」字,則本無「宙」字明甚。
前謂呂本作「大盈乎大」,誤也;謂當作「充盈乎大」,則不誤。
大略篇 「君人者,不可以不慎取臣;匹夫者,不可以不慎取友」。
念孫案:「匹夫」下不當有「者」字,此涉上「君人者」而衍,呂、錢本「匹夫」下皆無「者」字。
「無三王之治,天下不待亡,國不待死」。
呂、錢本「治」皆作「法」,是也。
此承上「三王既已定法度」而言。
荀子佚文 桃李蒨粲於一時,時至而後殺;至於松柏,經隆冬而不凋,蒙霜雪而不變,可謂得其真矣。
右三十四字,見《文選·左思〈招隱詩〉》注,又分見於《蜀都賦》注、《上林賦》注、《歐陽堅〈臨終詩〉》注、《藝文類聚·果部上》《木部上》、《太平禦覧·木部三》。
有人道我善者,是吾賊也;道我惡者,是吾師也。
右十八字見《文選·曹植〈與楊德祖書〉》注。
天下無二道,聖人無兩心,神人無功,聖人無名。
聖人者,天下利器也。
右二十六字見《太平禦覽·人事部四十二》,又分見於《藝文類聚·人部四》《初學記·人事部上》。
案「天下無二道」二句見今本《解蔽篇》。
《禦覽》此下有「神人無功」四句,《類聚》亦有「神人無功」二句。
《初學記》亦有「聖人者」二句,而今本皆無之。
且細繹下文文義,亦不當有此四句,則《禦覽》諸書所引當别是一篇,非《解蔽篇》文也。
何世之無才?何才之無施?良匠提斤斧造山林,梁棟阿衡之才,櫨柱楣椽之樸,森然陳於目前,大夏之器具矣。
右四十二字見《太平禦覽·器物部九》,又分見於《文選·左思〈詠史詩〉》注。
注 ,原作「」,下同。
按「」音側侁切,與音渠戟切之「」無關。
此「」本當作「」,《説文·部》「,相踦之也。
從,聲」,《集韻·入聲二十陌》「訖逆切」下「足相踦」之「」與「竭戟切」下「倦也」之「」字皆當作「」。
今從《説文》訂正。
又疑《集韻》之「」字亦當作「」。
元和顧氏薲校本 修身篇 「事亂君而通,不如事窮君而順焉」。
千裡按:「窮」、「順」二字疑當互錯,「順君」、「亂君」對文也,「而通」、「而窮」亦對文也。
《荀子》每以「通」與「窮」爲對文,如本篇上文及《不苟篇》《榮辱篇》《儒效篇》皆有之,可以相證。
楊注已互錯,望文説之,非也。
不苟篇 「欲惡取舍之權:見其可欲也,則必前後慮其可惡也者;見其可利也,則必前後慮其可害也者;而兼權之,孰計之,然後定其欲惡取舍」。
千裡按:「欲惡取舍之權」,疑當作「欲惡利害,句取舍之權句」,脫「利害」二字。
「然後定其欲惡取舍」,疑當作「然後定其取舍」,衍「欲惡」二字。
《榮辱篇》「其定取舍楛僈」,上下文皆即此義明甚,楊注已脫衍,非也。
仲尼篇 「故道豈不行矣哉?文王載百裡地而天下一,桀紂舍之,厚於有天下之勢,而不得以匹夫老」。
千裡按:「載」下疑當有「之」字,「載之」、「舍之」對文,二「之」字皆指道也。
《富國篇》「以國載之」是其證矣。
楊注「載」下已脫「之」字,非也。
儒效篇 「是何也?則貴名白而天下治也」。
千裡按:「治」疑當作「願」,《榮辱篇》「身死而名彌白,小人莫不延頸舉踵而願」,楊注:「願,猶慕也。
」《王制篇》「若是,名聲白舊本誤「日」,下衍「聞」,見《雜志》弟三。
天下願」,楊注:「願,謂人人皆願。
」《緻士篇》「而貴名白,天下願」,楊注:「天下皆願從之也。
」此「願」同《榮辱篇》之「願」,此「天下願」同《王制篇》《緻士篇》之「天下願」明甚,楊此篇無注,蓋已誤爲「治」,其實非也。
富國篇 「十年之後」。
千裡按:「後」下疑脫「七年之後」四字,承上「故禹十年水,湯七年旱」言之。
楊無注,宋本與今本同,蓋皆誤。
又「伐其本,竭其源,而并之其末」。
千裡按:「末」下疑脫「缺之其流」四字,承上「知本末源流之謂也」言之。
楊無注,宋本與今本同,蓋皆誤。
王霸篇 「内不脩正其所以有」。
千裡按:「内」字疑不當有,涉上「内則不憚詐其民」而衍也。
下文「不好脩舊本誤「循」,見《雜志》弟四。
正其所以有」,無「内」字是其證矣。
又按「不」下疑亦同下文,當有「好」字,蓋上衍下脫。
又「國危則無樂君,國安則無憂民」。
千裡按:「民」疑當作「君」,此文「憂」與「樂」皆言君,不言民也,楊無注,宋本與今本同,蓋皆誤。
又「此夫過舉蹞步,而覺跌千裡者夫」,楊注:「覺,知也。
半步曰蹞。
跌,差也。
言此歧路,弟過舉半步,則知差而哭。
況跌千裡者乎?」千裡按:「覺」疑當讀爲「較」,音「校」。
《孟子音義·離婁下》《告子上》《盡心下》「覺」音「校」凡三見,盧學士《鍾山劄記》雲雲,在本書「覺有校義」一條。
《文選·西京賦》注引《鄧析子》「賢愚之相覺,若九地之下與重天之顛」,亦「覺」義之一證。
則言此衢塗過舉弟半步,而其較之乃差千裡明甚。
楊讀「覺」如字,以「覺知」爲義,非也。
又下文「君人者,千歲而不覺也」,楊注:「歎君人者,千歲而不知求誠能之士。
」千裡按:「覺」讀爲「較」,「不覺」言「不較」,「榮」、「安」、「存」三者與「辱」、「危」、「亡」三者之衢也。
楊注以「不知」爲義,亦非也。
君道篇 「貴名果明」。
千裡按:「明」,疑當作「白」,《荀子》屢言「貴名白」,上文「欲白貴名」,下文亦作「白」,不作「明」,又屢言「白」,皆其證也。
《儒效篇》「一朝而白」,楊注「白」誤「伯」,見《雜志》弟二。
此篇楊注亡,宋本與今本同,蓋皆誤。
《韓詩外傳》四有此句,正作「貴名果白」亦其一證。
緻士篇 「能以禮挾」。
千裡按:「禮」下疑當有「義」字。
承上「禮義備而君子歸之,故禮及身而行修,義及國而政明」言之,楊注已無「義」字,非也。
《韓詩外傳》五有此句,作「能以禮扶身」,疑「扶身」二字亦「義挾」二字之誤。
議兵篇 「使天下之民所以要利於上者」。
千裡按:「天」字疑不當有。
此以「下之民」與「要利於上」相對爲文,謂「秦民」非謂「天下之民」明甚。
宋本與今本同,蓋皆誤。
彊國篇 「荀卿子説齊相曰」。
千裡按:盧學士校語雲:「此七字元本無,從宋本補,宋錢佃本卷末雲:『監本有七字。
』」宋呂夏卿本有。
疑楊注所見與監本不同,或不止少七字,亦王伯厚所説「監本未必是」之類也。
正論篇 「荒服者終王」。
千裡按:「終」字疑不當有,觀上文四句,祭祀享貢,不言日月時歲,知此句「王」不言「終」明甚,涉下「終王之屬也」及楊注而衍。
禮論篇 「萬物變而不亂」。
千裡按:「物」字、「而」字疑不當有,《大戴禮·禮三本篇》無此二字,可以爲證。
樂論篇 「君子明樂,乃其德也」。
千裡按:「德」字疑當作「人」,與上下韻,此篇楊注亡。
宋本與今本同,蓋皆誤。
解蔽篇 「睪睪廣廣。
」千裡按:「廣廣」疑當有誤,與上文「恢恢廣廣」重出。
二字以楊注「睪」讀爲「暤」例之,則此句「廣」讀爲「曠」也。
又下文「孰知其形」,千裡按:「形」字不入韻,疑當作「則」。
正名篇 「易使則公」。
千裡按:「公」,疑當作「功」。
《荀子》屢言「功」,可以爲證。
下文「則其迹長矣,迹長、功成,治之極也」承此「功」言之,不作「公」明甚。
宋本與今本同,蓋皆誤。
又「志輕理而不重物者,無之有也」。
千裡按:「不」下疑當有「外」字,下文「外重物而不内憂者,無之有也;行離理而不外危者,無之有也;外危而不内恐者,無之有也」一氣承接,「外重物」與「外危」二句爲同例也。
性惡篇 「不可學、不可事而在人者,謂之性」。
千裡按:「而」,疑當作「之」。
「人」疑當作「天」。
與下文「可學而能,可事而成之在人者,謂之僞」爲對文也。
上文「凡性者,天之就也,不可學、不可事」亦其明證。
成相篇 「慎聖人」。
千裡按:「人」字疑當有誤,不入韻。
本篇「人」字下文兩見,一「平」、「傾」、「人」、「天」韻,一「精」、「榮」、「成」、「人」韻,此上韻「基」,下韻「治」、「災」,互爲歧異,非原文耳。
又「宗其賢良,辨其殃孽」。
千裡按:此句以前後例之,應十一字,今存八字,疑尚少三字,無可補也。
下文「道古賢聖基必張」亦應十一字,今存七字,尚少四字,見《讀書雜志》弟八。
又下文「託於成相以喻意」。
千裡按:此句例之,應十一字,亦疑尚少四字,無可補也。
本篇之例,兩三字句,一七字句,一十一字句爲一章。
每章凡四句,每句有韻,其十一字句,或上八下三、或上四下七,各見本篇:上八下三者,如「愚以重愚闇以重闇,成爲桀」之屬是也;上四下七者如「主誠聽之,天下爲一海内賓」之屬是也。
唯「下以教悔子弟,上以事祖考」,又「孰楊注:「孰,或爲郭。
」公長父之難,厲王流于彘」兩處則上六下五,雖變例,正可推知其十一字句矣。
盧學士校語定上四下七爲兩句,言五句爲一章,以前後例之,不合。
又「五聽脩領」,楊注:「五聽,折獄之五聽也。
」千裡按:「五聽」,疑即上文「君論有五約以明」也。
第一章「臣下職」雲雲,第二章「守其職」雲雲,第三章「君法明」雲雲,第四章「君法儀」雲雲,第五章「形稱陳」雲雲,下文接以「五聽脩領」,謂「五章」爲「五聽」明甚。
下文又接以「聽之經」,謂「聽」爲「五聽」亦明甚。
本屬一氣相承,而楊注别以「折獄之五聽」解之,非也。
又於後注「耳目既顯,吏敬法令莫敢恣」始雲「此已上論君有五之事也」,亦非也。
大略篇 「和樂之聲,步中《武》《象》,趨中《韶》《護》」,楊注:「或曰:此『和樂』謂在車和鸞之聲,步驟之節也。
」千裡按:疑或説是也。
《正論篇》《禮論篇》「樂」皆作「鸞」可以爲證。
法行篇 「公輸不能加於繩」,楊注:「繩墨之外,亦不能加也。
」千裡按:正文「繩」字下,據注疑亦當有「墨」字,宋本同,今本蓋皆誤。
又孔子曰「君子有三恕」。
千裡按:盧學士刻本無「孔子曰」三字,與世德堂刻本合,與宋本不合,疑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