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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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 士
正天下
「昔者文公出走而正天下,桓公去國而霸諸侯」。
畢氏弇山雲:「正,讀如征。
」念孫案:畢讀非也。
《爾雅》曰:「正,長也。
」晉文爲諸侯盟主,故曰「正天下」,與下「霸諸侯」對文。
又《廣雅》:「正,君也。
」凡《墨子》書言「正天下」、「正諸侯」者,非訓爲「長」,即訓爲「君」,《尚賢篇》曰:「堯、舜、禹、湯、文、武之所以王天下、正諸侯者。
」皆非征伐之謂。
焉可以 「分議者延延,而支苟者詻詻,畢雲:「『支』、『苟』二字疑誤。
」焉可以長生保國」。
念孫案:「焉」字下屬爲句。
焉,猶「乃」也,言如是乃可以長生保國也。
一源 「是故江河之水,非一源也;千鎰之裘,非一狐之白也」。
畢於「源」上增「水之」二字,雲據《初學記》《藝文類聚》引。
念孫案:此本作「江河之水,非一源之水也」。
今本脫「之水」二字,而「一源」二字則不誤。
《北堂書鈔·衣冠部三》《初學記·器物部》引此竝作「非一源之水」。
《初學記·地部中》引作「非一源之流」,「流」字雖誤,而「一源」二字仍與今本同。
畢謂《初學記》作「一水之源」,誤也。
《太平禦覽·服章部十一》引作「江河之水,非一源;千鎰之裘,非一狐」,皆節去下二字,而「一源」二字亦與今本同。
其《藝文類聚·衣冠部》引作「非一水之源」者,傳寫誤耳。
逝淺 「是故谿陜者速涸,逝淺者速竭」。
引之曰:「逝」、「淺」二字義不相屬,「逝」當爲「遊」。
俗書「遊」字作「逰」,與「逝」相似而誤,「遊」即「流」字也。
《曲禮》注「士視得旁遊目五步之中」,《釋文》「遊」作「遊」,雲:「徐音流。
」《漢書·項籍傳》「必居上遊」,文穎曰:「居水之上流也。
遊,或作流。
」《韋玄成傳》「德盛而遊廣」,如淳曰:「遊,亦流也。
」此即《荀子·禮論篇》所雲「積厚者流澤廣」。
「流淺」與「谿陜」對文。
脩 身 譖慝 「譖慝之言無入之耳」。
念孫案:「譖慝」即「讒慝」,《左傳》「閒執讒慝之口」是也。
僖二十八年「讒」與「譖」古字通,故《小雅·巷伯篇》「取彼譖人」,《緇衣》注及《後漢書·馬援傳》竝引作「取彼讒人」。
「無入之耳」,言不聽讒慝之言也。
故下文曰:「雖有詆訐之民,無所依矣。
」 義 「貧則見廉,富則見義」。
畢雲:「『義』字當作『羛』。
《説文》雲:『墨翟書義從弗。
』則漢時本如此,今書『義』字,皆俗改也。
」引之曰:「弗」於聲義均有未協,「弗」當作「」。
「」,古文「我」字,與「弗」相似,故譌作「弗」耳。
周《晉姜鼎銘》「我」字作「」,是其明證。
「」之從聲,與「義」之從我聲,一也。
《説文》「我」字下重文未載古文作「」,故於此亦不知爲「」字之譌。
蓋鍾鼎古篆,漢人亦不能徧識也。
幾 「本不固者末必幾」。
念孫案:《爾雅》:「幾,危也。
」《大雅·瞻卬》傳、宣十二年《左傳》注竝同。
言木本不固者,其末必危也。
畢引《廣雅》「幾,微也」,已非確詁。
又引《説文》「,《玉篇》古溉、古兮二切。
木之曲頭,止不能上也」,以「幾」爲「」,則失之愈遠矣。
所 染 高偃 「晉文染於舅犯、高偃」。
畢雲:「『高偃』未詳。
《呂氏春秋》『高』作『郤』,疑當爲『郤』。
晉有郤氏。
」念孫案:「高」當爲「」。
「」即「城郭」之「郭」,形與「高」相近,因譌爲「高」。
《賈子·過秦篇》「據億丈之」,今本「」譌作「高」。
《墨子》多古字,後人不識,故傳寫多誤耳。
《左傳》晉大夫「蔔偃」,《晉語》作「郭偃」。
韋注曰:「郭偃,晉大夫蔔偃也。
」《商子·更法篇》《韓子·南面篇》竝與《晉語》同。
《呂氏春秋》作「郤偃」,「郤」即「郭」之譌,非郤氏之「郤」也。
《太平禦覽·治道部一》引《呂氏春秋》正作「郭偃」。
王孫雒 「吳夫差染於王孫雒、大宰嚭」。
畢改「雒」爲「雄」,雲:「舊誤作『雒』。
」盧氏抱經《鍾山劄記》曰:「今《外傳·吳語》『王孫雄』,舊宋本作『王孫雒』,《墨子·所染篇》同。
《吳越春秋·夫差内傳》《句踐伐吳外傳》、《越絶·請糴内傳》皆作『王孫駱』,《説苑》作『公孫雒』。
《雜言篇》唯《呂氏春秋·當染篇》作『王孫雄』,《史記·越世家》作『公孫雄』。
宋公序作《國語補音》定作『雄』字,且爲之説曰:『漢改『洛』爲『雒』,疑『雒』字非吳人所名。
』今案:宋説殊誤。
《周禮·職方氏》:『豫州,其川熒雒。
』《春秋·文八年經》書『公子遂會雒戎』,《傳》作『伊雒之戎』。
宣三年《傳》:『楚子伐陸渾之戎,遂至于雒。
』是漢以前本有『雒』字,豈東京創製此字乎?以『駱』字證之,則『雒』字是矣。
」念孫案:盧説是也。
隷書「雄」字或作「」,與「雒」相似,故「雒」譌爲「雄」。
《困學紀聞·左氏類》引《國語》《呂氏春秋》竝作「雒」。
《韓子·説疑篇》有「吳王孫頟」,「頟」即「雒」之譌,則其字之本作「雒」益明矣。
必擇所堪必謹所堪 「子墨子言見染絲者而歎曰:『染於蒼則蒼,染於黃則黃。
故染不可不慎也。
』非獨染絲然也,國亦有染。
非獨國有染也,士亦有染。
《詩》曰『必擇所堪,必謹所堪』者,此之謂也。
」畢雲:「『堪』當爲『媅』字假音。
」念孫案:「媅」訓爲「樂」,與染義無涉。
「堪」當讀爲「湛」,「湛」與「漸漬」之「漸」同。
《説文》作「瀸」,雲:「漬也。
」《月令》「湛熾必絜」,鄭注曰:「湛,漬也。
」《内則》説八珍之漬雲「湛諸美酒」,注曰:「湛,亦漬也。
」《考工記·鍾氏》「以朱湛丹秫」,注曰:「鄭司農雲:『湛,漬也。
』玄謂『湛』讀如『漸車帷裳』之『漸』。
」是「湛」與「漸」同。
湛、漬皆染也。
《楚辭·七諫》「日漸染而不自知兮」,王注曰:「稍漬爲漸,汙變爲染。
」《考工記·鍾氏》注曰:「漬,亦染也。
」必擇所湛,猶雲必擇所染耳。
《荀子·勸學篇》曰:「蘭槐之根是爲茝,其漸之滫中,君子不近,庶人不服,其質非不美也,所漸者然也。
」《晏子春秋·襍篇》曰:「今夫蘭本三年而成,湛之苦酒,則君子不近,庶人不佩,湛之麋醢,而賈匹馬矣。
非蘭本美也,所湛然也。
願子之必求所湛。
」《説苑·襍言篇》曰:「今夫蘭本三年,湛之以鹿醢,既成,則易以匹馬,非蘭本美也。
願子詳其所湛,既得所湛,亦求所湛。
」義竝與《墨子》同。
法 儀 而可
畢氏弇山雲:「正,讀如征。
」念孫案:畢讀非也。
《爾雅》曰:「正,長也。
」晉文爲諸侯盟主,故曰「正天下」,與下「霸諸侯」對文。
又《廣雅》:「正,君也。
」凡《墨子》書言「正天下」、「正諸侯」者,非訓爲「長」,即訓爲「君」,《尚賢篇》曰:「堯、舜、禹、湯、文、武之所以王天下、正諸侯者。
」皆非征伐之謂。
焉可以 「分議者延延,而支苟者詻詻,畢雲:「『支』、『苟』二字疑誤。
」焉可以長生保國」。
念孫案:「焉」字下屬爲句。
焉,猶「乃」也,言如是乃可以長生保國也。
一源 「是故江河之水,非一源也;千鎰之裘,非一狐之白也」。
畢於「源」上增「水之」二字,雲據《初學記》《藝文類聚》引。
念孫案:此本作「江河之水,非一源之水也」。
今本脫「之水」二字,而「一源」二字則不誤。
《北堂書鈔·衣冠部三》《初學記·器物部》引此竝作「非一源之水」。
《初學記·地部中》引作「非一源之流」,「流」字雖誤,而「一源」二字仍與今本同。
畢謂《初學記》作「一水之源」,誤也。
《太平禦覽·服章部十一》引作「江河之水,非一源;千鎰之裘,非一狐」,皆節去下二字,而「一源」二字亦與今本同。
其《藝文類聚·衣冠部》引作「非一水之源」者,傳寫誤耳。
逝淺 「是故谿陜者速涸,逝淺者速竭」。
引之曰:「逝」、「淺」二字義不相屬,「逝」當爲「遊」。
俗書「遊」字作「逰」,與「逝」相似而誤,「遊」即「流」字也。
《曲禮》注「士視得旁遊目五步之中」,《釋文》「遊」作「遊」,雲:「徐音流。
」《漢書·項籍傳》「必居上遊」,文穎曰:「居水之上流也。
遊,或作流。
」《韋玄成傳》「德盛而遊廣」,如淳曰:「遊,亦流也。
」此即《荀子·禮論篇》所雲「積厚者流澤廣」。
「流淺」與「谿陜」對文。
脩 身 譖慝 「譖慝之言無入之耳」。
念孫案:「譖慝」即「讒慝」,《左傳》「閒執讒慝之口」是也。
僖二十八年「讒」與「譖」古字通,故《小雅·巷伯篇》「取彼譖人」,《緇衣》注及《後漢書·馬援傳》竝引作「取彼讒人」。
「無入之耳」,言不聽讒慝之言也。
故下文曰:「雖有詆訐之民,無所依矣。
」 義 「貧則見廉,富則見義」。
畢雲:「『義』字當作『羛』。
《説文》雲:『墨翟書義從弗。
』則漢時本如此,今書『義』字,皆俗改也。
」引之曰:「弗」於聲義均有未協,「弗」當作「」。
「」,古文「我」字,與「弗」相似,故譌作「弗」耳。
周《晉姜鼎銘》「我」字作「」,是其明證。
「」之從聲,與「義」之從我聲,一也。
《説文》「我」字下重文未載古文作「」,故於此亦不知爲「」字之譌。
蓋鍾鼎古篆,漢人亦不能徧識也。
幾 「本不固者末必幾」。
念孫案:《爾雅》:「幾,危也。
」《大雅·瞻卬》傳、宣十二年《左傳》注竝同。
言木本不固者,其末必危也。
畢引《廣雅》「幾,微也」,已非確詁。
又引《説文》「,《玉篇》古溉、古兮二切。
木之曲頭,止不能上也」,以「幾」爲「」,則失之愈遠矣。
所 染 高偃 「晉文染於舅犯、高偃」。
畢雲:「『高偃』未詳。
《呂氏春秋》『高』作『郤』,疑當爲『郤』。
晉有郤氏。
」念孫案:「高」當爲「」。
「」即「城郭」之「郭」,形與「高」相近,因譌爲「高」。
《賈子·過秦篇》「據億丈之」,今本「」譌作「高」。
《墨子》多古字,後人不識,故傳寫多誤耳。
《左傳》晉大夫「蔔偃」,《晉語》作「郭偃」。
韋注曰:「郭偃,晉大夫蔔偃也。
」《商子·更法篇》《韓子·南面篇》竝與《晉語》同。
《呂氏春秋》作「郤偃」,「郤」即「郭」之譌,非郤氏之「郤」也。
《太平禦覽·治道部一》引《呂氏春秋》正作「郭偃」。
王孫雒 「吳夫差染於王孫雒、大宰嚭」。
畢改「雒」爲「雄」,雲:「舊誤作『雒』。
」盧氏抱經《鍾山劄記》曰:「今《外傳·吳語》『王孫雄』,舊宋本作『王孫雒』,《墨子·所染篇》同。
《吳越春秋·夫差内傳》《句踐伐吳外傳》、《越絶·請糴内傳》皆作『王孫駱』,《説苑》作『公孫雒』。
《雜言篇》唯《呂氏春秋·當染篇》作『王孫雄』,《史記·越世家》作『公孫雄』。
宋公序作《國語補音》定作『雄』字,且爲之説曰:『漢改『洛』爲『雒』,疑『雒』字非吳人所名。
』今案:宋説殊誤。
《周禮·職方氏》:『豫州,其川熒雒。
』《春秋·文八年經》書『公子遂會雒戎』,《傳》作『伊雒之戎』。
宣三年《傳》:『楚子伐陸渾之戎,遂至于雒。
』是漢以前本有『雒』字,豈東京創製此字乎?以『駱』字證之,則『雒』字是矣。
」念孫案:盧説是也。
隷書「雄」字或作「」,與「雒」相似,故「雒」譌爲「雄」。
《困學紀聞·左氏類》引《國語》《呂氏春秋》竝作「雒」。
《韓子·説疑篇》有「吳王孫頟」,「頟」即「雒」之譌,則其字之本作「雒」益明矣。
必擇所堪必謹所堪 「子墨子言見染絲者而歎曰:『染於蒼則蒼,染於黃則黃。
故染不可不慎也。
』非獨染絲然也,國亦有染。
非獨國有染也,士亦有染。
《詩》曰『必擇所堪,必謹所堪』者,此之謂也。
」畢雲:「『堪』當爲『媅』字假音。
」念孫案:「媅」訓爲「樂」,與染義無涉。
「堪」當讀爲「湛」,「湛」與「漸漬」之「漸」同。
《説文》作「瀸」,雲:「漬也。
」《月令》「湛熾必絜」,鄭注曰:「湛,漬也。
」《内則》説八珍之漬雲「湛諸美酒」,注曰:「湛,亦漬也。
」《考工記·鍾氏》「以朱湛丹秫」,注曰:「鄭司農雲:『湛,漬也。
』玄謂『湛』讀如『漸車帷裳』之『漸』。
」是「湛」與「漸」同。
湛、漬皆染也。
《楚辭·七諫》「日漸染而不自知兮」,王注曰:「稍漬爲漸,汙變爲染。
」《考工記·鍾氏》注曰:「漬,亦染也。
」必擇所湛,猶雲必擇所染耳。
《荀子·勸學篇》曰:「蘭槐之根是爲茝,其漸之滫中,君子不近,庶人不服,其質非不美也,所漸者然也。
」《晏子春秋·襍篇》曰:「今夫蘭本三年而成,湛之苦酒,則君子不近,庶人不佩,湛之麋醢,而賈匹馬矣。
非蘭本美也,所湛然也。
願子之必求所湛。
」《説苑·襍言篇》曰:「今夫蘭本三年,湛之以鹿醢,既成,則易以匹馬,非蘭本美也。
願子詳其所湛,既得所湛,亦求所湛。
」義竝與《墨子》同。
法 儀 而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