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講 關于文學之諸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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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是什麼
文學的範圍
研究的對象
研究文學的預備知識
文學的起源
文學的用處
現在所定的講題是“中國的新文學運動”,是想在這題目之下,對于中國新文學運動的源流、經過和它的意義,據自己所知道所見到的,加以說明。
但為了說明的方便,對于和這題目有關的别的問題,還須先行說明一下: 一,文學是什麼? 關于文學是什麼的問題,至今還沒有一定的解答。
這本是一個屬于文學概論範圍内的題目,應當向研究文學的專門家去問,無奈專門家至今也并沒有定論。
試翻開文學概論一類的書籍看,彼此所下的定義各不相同。
本來這也是一件很困難的事。
有一位英國人曾作過一篇文章,裡面大體的意思是說:在各種學問裡面,有些是可以找出一定的是非來的,有些則不能。
譬如化學上原子的數目,絕不能同時有兩個,有兩個則必有一對一錯。
假如有人發見了一種新原子,别人也斷不能加以否認。
生物學上的進化論也是如此,既然進化論是對的,一切和進化論相反對的學說便都是錯的。
另外如哲學宗教等等,則找不出這樣絕對的是與非來。
自古代的希臘到現在,自亞力士多德的哲學,以至詹姆斯和杜威的實驗哲學,派别很多很多,其中誰是誰非,是沒有法子斷定的,到了宗教問題尤甚。
這是一種所謂不可知論。
我覺得文學這東西也應是這種不可知的學問之一種,因而下定義便很難。
現在,我想将我自己的意見說出來,聊供大家的參考。
因為對于文學的理論,自己不曾作過專門的研究,其中定不免有許多可笑的地方。
大家可向各種文學概論書籍裡面去找,如能找到更好的說法那便最好了。
在我的意見——其實也是很籠統的——以為: “文學是用美妙的形式,将作者獨特的思想和感情傳達出來,使看的人能因而得到愉快的一種東西。
” 這樣說,自然毛病也很多,第一句失之于太籠統;第二句是人雲亦雲,大概沒有什麼毛病;第三句裡面的“愉快”二字,則必會有人以為最不妥當。
不過,在我的意思中,這“愉快”的範圍是很廣的:當我們讀過一篇描寫“光明”描寫“快樂”的文字之後,自然能得到“愉快”的感覺;讀過描寫“黑暗”描寫“凄慘”的作品後,所生的感情也同樣可以解作“愉快”——這“愉快”是有些爽快的意思在内。
正如我們身上生了瘡,用刀割過之後,疼是免不了的,然而卻覺得痛快。
這意思金聖歎也曾說過,他說生了瘡時,關了門自己用熱水燙洗一下,“不亦快哉”。
這也便是我的所謂“愉快”。
當然這“愉快”不是指哈哈一笑而言。
實際說來,愉快和痛苦之間,相去是并不很遠的。
在我們的皮膚作癢的時候,我們用手去搔那癢處,這時候是覺得愉快的,但用力稍過,便常将皮膚抓破,便又不免覺得痛苦了。
在文學方面,情形也正相同。
一位法國詩人,他所作的詩都很難懂,按他的意見,讀詩是和兒童猜謎差不多,當初不能全懂,隻能了解十分之三四,再由這十分之三四加以推廣補充,得到仿佛創作的愉快。
以後了解的愈多,所得的愉快也愈多。
正如對兒童打一謎語說“蹊跷實蹊跷,坐着還比立着高”,在兒童們乍聽時當然不懂,然而好奇心使得他們高興,等後來再告訴他們說這是一個活的東西,如此便可以悟得出是一隻狗,也便因而感到更多的愉快了。
二,文學的範圍 近來大家都有一種共通的毛病,就是:無論在學校裡所研究的,或是個人所閱讀的,或是在文學史上所注意到的,大半都是偏于極狹義的文學方面,即所謂純文學。
在我覺得文學的全部好像是一座山的樣子,可以将它畫作山似的一種圖式: 我們現在所偏重的純粹文學,隻是在這山頂上的一小部分。
實則文學和政治經濟一樣,是整個文化的一部分,是一層層累積起來的。
我們必須拿它當作文化的一種去研究,必須注意到它的全體,隻是山頂上的一部分是不夠用的。
圖裡邊的原始文學是指由民間自己創作出來,供他們自己歌詠欣賞的一部分而言,如山歌民謠之類全是。
這種東西所用的都是文學上最低級的形式,然而卻是後來詩歌的本源。
現在,一般研究中國文學或編著中國文學史的,多半是從《詩經》開始,但民間的歌謠是遠在《詩經》之前便已産生了,抛開了這一部分而不加注意,則對于文學的來源便将無法說明。
通俗文學是比較原始文學進步一點的。
它是受了純文學的影響,由低級的文人寫出來,裡邊羼雜了很多官僚和士大夫的升官發财的思想進去的,《三國演義》、《水浒》、《七俠五義》以及大鼓書曲本之類都是。
現在的報紙上也
但為了說明的方便,對于和這題目有關的别的問題,還須先行說明一下: 一,文學是什麼? 關于文學是什麼的問題,至今還沒有一定的解答。
這本是一個屬于文學概論範圍内的題目,應當向研究文學的專門家去問,無奈專門家至今也并沒有定論。
試翻開文學概論一類的書籍看,彼此所下的定義各不相同。
本來這也是一件很困難的事。
有一位英國人曾作過一篇文章,裡面大體的意思是說:在各種學問裡面,有些是可以找出一定的是非來的,有些則不能。
譬如化學上原子的數目,絕不能同時有兩個,有兩個則必有一對一錯。
假如有人發見了一種新原子,别人也斷不能加以否認。
生物學上的進化論也是如此,既然進化論是對的,一切和進化論相反對的學說便都是錯的。
另外如哲學宗教等等,則找不出這樣絕對的是與非來。
自古代的希臘到現在,自亞力士多德的哲學,以至詹姆斯和杜威的實驗哲學,派别很多很多,其中誰是誰非,是沒有法子斷定的,到了宗教問題尤甚。
這是一種所謂不可知論。
我覺得文學這東西也應是這種不可知的學問之一種,因而下定義便很難。
現在,我想将我自己的意見說出來,聊供大家的參考。
因為對于文學的理論,自己不曾作過專門的研究,其中定不免有許多可笑的地方。
大家可向各種文學概論書籍裡面去找,如能找到更好的說法那便最好了。
在我的意見——其實也是很籠統的——以為: “文學是用美妙的形式,将作者獨特的思想和感情傳達出來,使看的人能因而得到愉快的一種東西。
” 這樣說,自然毛病也很多,第一句失之于太籠統;第二句是人雲亦雲,大概沒有什麼毛病;第三句裡面的“愉快”二字,則必會有人以為最不妥當。
不過,在我的意思中,這“愉快”的範圍是很廣的:當我們讀過一篇描寫“光明”描寫“快樂”的文字之後,自然能得到“愉快”的感覺;讀過描寫“黑暗”描寫“凄慘”的作品後,所生的感情也同樣可以解作“愉快”——這“愉快”是有些爽快的意思在内。
正如我們身上生了瘡,用刀割過之後,疼是免不了的,然而卻覺得痛快。
這意思金聖歎也曾說過,他說生了瘡時,關了門自己用熱水燙洗一下,“不亦快哉”。
這也便是我的所謂“愉快”。
當然這“愉快”不是指哈哈一笑而言。
實際說來,愉快和痛苦之間,相去是并不很遠的。
在我們的皮膚作癢的時候,我們用手去搔那癢處,這時候是覺得愉快的,但用力稍過,便常将皮膚抓破,便又不免覺得痛苦了。
在文學方面,情形也正相同。
一位法國詩人,他所作的詩都很難懂,按他的意見,讀詩是和兒童猜謎差不多,當初不能全懂,隻能了解十分之三四,再由這十分之三四加以推廣補充,得到仿佛創作的愉快。
以後了解的愈多,所得的愉快也愈多。
正如對兒童打一謎語說“蹊跷實蹊跷,坐着還比立着高”,在兒童們乍聽時當然不懂,然而好奇心使得他們高興,等後來再告訴他們說這是一個活的東西,如此便可以悟得出是一隻狗,也便因而感到更多的愉快了。
二,文學的範圍 近來大家都有一種共通的毛病,就是:無論在學校裡所研究的,或是個人所閱讀的,或是在文學史上所注意到的,大半都是偏于極狹義的文學方面,即所謂純文學。
在我覺得文學的全部好像是一座山的樣子,可以将它畫作山似的一種圖式: 我們現在所偏重的純粹文學,隻是在這山頂上的一小部分。
實則文學和政治經濟一樣,是整個文化的一部分,是一層層累積起來的。
我們必須拿它當作文化的一種去研究,必須注意到它的全體,隻是山頂上的一部分是不夠用的。
圖裡邊的原始文學是指由民間自己創作出來,供他們自己歌詠欣賞的一部分而言,如山歌民謠之類全是。
這種東西所用的都是文學上最低級的形式,然而卻是後來詩歌的本源。
現在,一般研究中國文學或編著中國文學史的,多半是從《詩經》開始,但民間的歌謠是遠在《詩經》之前便已産生了,抛開了這一部分而不加注意,則對于文學的來源便将無法說明。
通俗文學是比較原始文學進步一點的。
它是受了純文學的影響,由低級的文人寫出來,裡邊羼雜了很多官僚和士大夫的升官發财的思想進去的,《三國演義》、《水浒》、《七俠五義》以及大鼓書曲本之類都是。
現在的報紙上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