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的書

關燈
疑問。

    我以前曾說過,“大抵在兒童文學上有兩種方向不同的錯誤:一是太教育的,即偏于教訓;一是太藝術的,即偏于玄美:教育家的主張多屬于前者,詩人多屬于後者。

    其實兩者都不對,因為他們不承認兒童的世界。

    ”中國現在的傾向自然多屬于前派,因為詩人還不曾着手于這件事業。

    向來中國教育重在所謂經濟,後來又中了實用主義的毒,對兒童講一句話,一眼,都非含有意義不可,到了現在這種勢力依然存在,有許多人還把兒童故事當作法句譬喻看待。

    我們看那《伊索寓言》後面的格言,已經覺得多事,更何必去模仿他。

    其實藝術裡未嘗不可寓意,不過須得如做果汁冰酪一樣,要把果子味混透在酪裡,決不可隻把一塊果子皮放在上面就算了事。

    但是這種作品在兒童文學裡,據我想來本來還不能算是最上乘,因為我覺得最有趣的是有那無意思之意思的作品。

    安徒生的《醜小鴨》,大家承認他是一篇佳作,但《小伊達的花》似乎更佳;這并不因為他講花的跳舞會,灌輸泛神的思想,實在隻因他那非教訓的無意思,空靈的幻想與快活的嬉笑,比那些老成的文字更與兒童的世界接近了。

    我說無意思之意思,因為這無意思原自有他的作用,兒童空想正旺盛的時候,能夠得到他們的要求,讓他們愉快的活動,這便是最大的實益,至于其餘觀察記憶,言語練習等好處即使不說也罷。

    總之兒童的文學隻是兒童本位的,此外更沒有什麼标準。

    中國還未曾發見了兒童,——其實連個人與女子也還未發見,所以真的為兒童的文學也自然沒有,雖市場上攤着不少的賣給兒童的書本。

     藝術是人人的需要,沒有什麼階級性别等等差異。

    我們不能指定這是工人的,那是女子所專有的文藝,更不應說這是為某種人而作的;但我相信有一個例外,便是“為兒童的”。

    兒童同成人一樣的需要文藝,而自己不能造作,不得不要求成人的供給。

    古代流傳下來的神話傳說,現代野蠻民族裡以及鄉民及小兒社會裡通行的歌謠故事,都是很好的材料,但是這些材料還不能就成為“兒童的書”,須得加以編訂才能适用。

    這是現在很切要的事業,也是值得努力的工作。

    凡是對兒童有愛與理解的人都可以着手去做,但在特别富于這種性質而且少有個人的野心之女子們我覺得最為适宜,本于溫柔的母性,加上學理的知識與藝術的修養,便能比男子更為勝任。

    我固然尊重人家的創作,但如見到一本為兒童的美的畫本或故事書,我覺得不但尊重而且喜歡,至少也把他看得同創作一樣的可貴。

     (《自己的園地》)
0.039824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