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Ⅱ)正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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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室中的一種指導,毫不足律科學全部。
無論我們承受或反對柏格森的哲學與否,但是伯格森對于“因果律”的批評是我們可以承認的。
注27柏氏分析通常所謂“因”(Cause),其中有三種不同的含義:(1)甲事逼成(Impelling)乙事——如打彈子桌上的甲彈打動乙彈;(2)甲事本來待舉,由乙事一解放(Releasing)即發——如一顆火星炸了全庫火藥;(3)全局自有安排,待一件事去為之展開(Unwinding),于是全體畢露——如留聲機之發條。
柏氏謂:“隻有第一例裡的‘因’,還可解答‘果’;其餘兩種,則‘果’多少分在這所謂‘因’前,已經定下了;這種事之前發者——雖有程度的不同——與其謂之因,毋甯謂之‘遇’(Occasion)”。
哲學家和科學家批評“因果律”的甚多,不過偶然舉到柏氏。
柏氏的分析,确是一個很中肯的(Acute)分析。
但其為文好用譬喻,容易使人了解,也容易使人誤會。
大家攫其本意而棄其枝節好了。
況且嚴格的因果律,不但在科學裡講不通,并且超出科學的範圍以外,其中很難有界限可劃。
若是我們要窮嚴格的因果,則因上有因;講到最後的因,隻有所謂“上帝”了。
神學家就常常用此為辯論基礎,但是早在科學範圍以外。
我們既然知道科學是描寫的。
我們又知道宇宙間事物的本體,非科學所須問。
我們可以知道什麼事情先現出來了,什麼事情往往會跟着來。
我們知道的是這兩件事前後的關系,可以根據這個關系去預期未來的經驗;至于這兩件事本體上有什麼必然的因果,誰也不能斷定。
所以開明的科學家,現在已經不武斷的談“因果律”,而小心謹慎的談“經驗的共性”(Uniformityofexperience)了。
以前所謂嚴格的“因”,現在隻認為“前遇”(Antecedent);以前要講嚴格的“因果”(Causality),現在隻講相互的“關系”(Relations)。
一件事實的發生,不但“前遇”往往很多,求其孰為真因,幾不可得;而且許多事是有同時發生關系,除非武斷,斷難定其何者為因,何者為果。
各種的事物,因相互的“關系”而互為“條件”(Conditions)。
我們之“描寫的”科學,隻須把各種“條件”盡力搜集齊備,把其中“關系”描寫得真确,則我們對于這種事物的動作,自然能夠明白了解,而加以相當的應付。
科學“定律”的健全之程度,也就看他所包含各種條件之範圍。
換句話說,如其忽略的條件愈多,則其所知的關系愈不完備。
無怪真正的科學家是“虛懷若谷”,“為日孜孜”的去推廣他的經驗範圍了。
“經驗的共性”,雖然還是科學家一個“信念”(Belief),但是一個很有根據的信念。
種種科學的經驗,還不曾開始和他沖突。
譬如說水是H2O所成,則無論在什麼地方,苟能得純粹的H2和純粹的O,在一種适宜的實驗準備之下,用适當的電射,則自成為水。
在美國如此,在中國也是如此。
又如我們因打破“因果律”而推翻太陽一定明早從東方出來的迷信,但是我們仍然可以合理的相信太陽明早會從東方出來。
因為我在科學上有多少張本,知道在太陽系及太空系中某某種的條件不變,太陽會循着他在太空系的軌道轉,而任地球循着他的軌道轉,則明早可以從東方看見。
我們的公式隻是:若是某某星座不變,若是引力照常,若是……則明早太陽會從東方看見。
注28因為我們的既往的經驗使我們相信這些條件有規則而不會驟變的,所以我們推定太陽會于這個條件之下從東方出來。
注29所以我們一方面可以保存懷疑的——批評的——精神,一方面僅可不流于絕對懷疑論,至于并知識本身亦歸棄滅。
“經驗的共性”之說,可以包含“因果律”所能解釋的一切現象,而能免除武斷的弊害。
但是“因果律”就沒有反過來的功效。
即此可見舊日的科學觀念,與現在的所謂“科學精神”之不同了! Ⅱ 科學是“描寫的”,現在可以說是科學界确定的态度。
此章所要讨論的,為科學的特點,就是使其所以成為近代科學的條件。
這些特點既有他們獨到的長處,也就有他們當受的限制。
況且“描寫的”一個名詞,抽象說來,也很空泛,有不免使人對于科學的本身起不須的誤解之處。
若是把這些特殊的條件認清了,對于描寫的性質也就了解了。
有一點“描寫”(Description)與“解答”(Explanation)根本的區别,因為在曆史上頗有混淆,也為承上啟下起見,在這地方應當補足的。
就是描寫僅須忠誠于各種條件,寫出他們相互的關系,則現象的表現,自然可以供我們預期。
至于“解答”,則不在此地停止,而一定要去解答其所以有這種關系的緣故。
譬如講到行星的運行(Planetarymotion),在力學方面,僅須問星象間互引的關系,而以數學的公式表出,苟能符合,就算盡了科學的責任。
至于問到“究竟為什麼”有這種的關系,那就不屬于科學範圍,而且科學家因為缺少一種訓練,若要強去解說,就會鬧笑話。
最著名的例,就是自己算定行星的運行的人,而去解答行星的運行。
開普勒解答這件事的所以然,有以下的揣測道: 我們對于下列兩件事,必須假定一件:或是那些遊動的神,如離太陽愈遠的,則其力愈薄;或是隻有一個發動的神,在各行星的軌道中心,就是在太陽裡要求他們移動,離他愈近的,則他要求愈力,離他愈遠的,則他要求的力量,因為距離的關系,也愈減少。
注30 以一位這樣偉大的科學家,而對于事的“所以然”作這種解答,無怪近代科學家甘守“描寫的”本分,謹以此地讓給有特别職守的玄學家了。
注31 科學的幾種特點,使他所以成為科學的,可以列舉在下面。
(一)科學的職守雖是描寫,但其描寫的,非現象的個體,乃現象間的“共相”。
科學最大的能力,就是能在繁複的現象裡面,把這種共相抽出來;如果這種共相的描寫不錯,則個體自然的按着這所描寫的行動。
科學的描寫與畫家的描寫不同之處,就是後者的描寫為個體,而前者的描寫為這種共相。
因為我們的知識,如靠着私人的親遇(Privateacquaintances),不但是常不可靠,而且是永遠推不開範圍的;推不開這層範圍,就不能組成知識。
有如二加二為四,我們最初雖由個體中抽出這個命題,但是既抽出以後,則無論這個宇宙間什麼個體,隻須二個加上二個,其總數便是四,用不着你屈指而數了。
這種共相的描寫,不但可以得着個體與個體的關系,而且可以得着共相與共相的關系。
因為發現了這種的知識方法,所以人類能推廣他知識的環境,至于建設概念的意域,而使經驗“就我馳驅”。
(二)共相是否有獨立的“常住”性,是玄學上不曾解決的問題,此處暫不具論;但是這種共相,不僅是概念界的“蜃樓海市”,而且可以供“經驗的核準”(EmpiricalConfirmation)。
譬如“數學的物理學”,盡管憑數學的運用去計算,而物理的世界,自能和那計算的結果相符。
偶有不能相符之時,則往往因之引起重大的發現,而結果更為精密。
如普朗克的量子說(Planck'sQuantumTheoryofRadiation),就是最好的例。
以前認為光能的動作,合于電磁律(Electro-magneticlaws)是有完全的連續(Completecontinuity);在以前實驗不準确的相當限度以内,恰與數學的連續律(Mathematicalcontinuity)之解釋相符。
但是這個學說,須假定“以太”之中,聚積無限的光能。
這個假定又是很不穩固,經多少物理家懷疑而重要實驗否證的。
于是科學界幾位特出的天才,轉其精力他向,而産生量子說,知道光的發射,是由于量子(Quanta)的發射(Emission),不須假定連續之說,而自有其他數理的公式可以推求。
于是“量子說”正式成立,而且與愛因斯坦的系統有重要的關系,為近代科學史上燦爛的一章。
注32 (三)科學的努力,是向着準和确(Exactnessandcertainty)的。
既不能得一成不變的準确,也要努力求最近的準确。
他的描寫的公式,能夠包括全部和他有關系的現象最好,不然,也以能與最大多數有關系的現象融洽為衡。
稍微有點差異或不能确定,在科學家是不安于心的。
譬如牛頓定“引力律”,最初以此律加于月球的行動。
但是,因為當時月球的距離不曾算準,所以他的計算,與所觀察的結果不能相符。
經過一些時候,因為得了許多确切的計算,他的學說與事實相符了。
但是距“引力律”确實成立之期尚遠。
經過牛頓自己,和他以後的數學家——如拉普拉斯是尤著的,——做許多計算,并且将以前施之于月球的,施之于太陽系的行星,于是行星的運行之說乃漸完密。
不但行星的行動,可以用數學推算,而且因數學的推算,發現了一顆重要行星的存在。
這個總可以算是證明牛頓的學說了。
但是水星(Mercury)的行動,終究有點幾微的差池。
天文家勒維裡爾(Leverrier)是最先發現這差池,與牛頓定律不甚符合的人。
但是差池如此之微,一世紀之中,不過周圓的42秒: 實際觀察的574&Prime 數學計算的532&Prime 相差不能解釋的42&Prime 于是成了科學界的大問題,費了多少的研究和推測。
一直等到愛因斯坦的相對論出來,一經點破,把這全盤迷霧一律消除,而得着确切圓滿的計算。
注33這種求準務确的精神,隻是科學所獨有的。
(四)科學的定律,不但是要求确和準,并且要求簡單注34和完備(Simplicityandcompleteness)。
科學是要以簡馭繁的,所以科學的定律要求簡括,是容易知道的事。
但是隻說簡單,也容易引起人誤會;世界上有許多簡單的解釋,我們決不能認為是科學的。
科學的所謂簡單,隻是以他所解釋的現象之完備與否成比例而言。
而且其結論雖簡單,其所以得此結論之手續,并不一定簡單。
所以愛因斯坦相對原理雖比牛頓力學難治,而前者解釋現象,有許多為後者所不夠解釋的,但後者所能解釋的,前者都能概括。
若是我們要說愛因斯坦學說更簡,則所說決非平常簡單之義,乃是就其解釋現象之完備範圍成比例而言。
所以我們如相信柯克霍夫的話: 一個描寫(Description)在今天是最簡單的,在科學發展的道上,作興來日被一個更簡單的所替代。
同時不要忘了柯克霍夫在诠定力學的時候所說: 力學是要“以最簡單的形式(Simplestmanner)而能完備的描寫(Describingcompletely)在自然界的各種動(Motions)”。
(五)科學的運用,是注重在“抽分”和“整理”(Discernmentandsystematization)。
此處所謂抽分,我以為比“抽象”(Abstraction)範圍要廣。
因為(1)不但是從我們“刀分難斷”的知覺(Perception)流中抽出概念來,為建設知識的基礎;(2)而且從繁複交互的現象裡,分出一部分的張本來,做精确的研究,——不如此,是不能得知識的頭緒的。
所以科學家有一句要訣道:“分而後能治”(“Divideetimpera”)。
把這部分工夫做好了,方才可以做整理的工夫,把知識作系統的排列。
所以有人說“凡是有系統的知識都成科學”,不但僅見到科學的一小部分和皮毛,而且是很不妥當的話。
我個人心裡有種印象,以為國内許多人認科學方法,就是那種“整理國故”方法可以代表。
若是說“整理”是科學方法的一部分——很小的部分,——誰也不去否認;若是說“整理”便足代表科學方法,那我首先便要為科學方法抱屈了! (六)科學的描寫性,上面說得很詳細,但是有一種特殊的描寫,不能不喚起注意的。
這就是“曆史的描寫”(Historicaldescription)。
當年培根不把他的“Historianaturalis”列入他的《科學大全》裡面,也是很有道理的,因為這種的描寫,太近于具體,不能如物理學等利用抽象概念去描寫共相的真确。
況且這個方法,應用較遲,隻是自達爾文以後才成為生物科學中一個不可少的方法。
譬如我們研究馬,不但要知道馬頭的尺寸、馬骨的構造、馬血輪的狀況;若是要知道這馬的壽命、耐力、速率等等,還要追問這匹馬的“種”——馬的曆史。
況且我們如要買匹活馬,還很難先把馬剖解了再買呢?這雖是很粗魯的(Crude)一個例,卻很可以供說明的用處。
但生物學不是隻要問明馬的曆史就夠了,乃是認這種曆史的研究是其中條件之一個。
不但生物科學用着他,就如地質學講地層的時代,及各時代動植物的狀況;又如天文家講到太陽系及星象的演化,也都用到這種方法。
因為自然界有這種現象需要描寫,所以這種方法很可以補他項描寫的不足,而且占一個重要的地位。
(七)科學還有一個特性,就是要極力避除個人性情的成分,摒開個人的好尚;對于價值(Value)的判斷,是科學不當問的。
不問所研究的是天上的行星,或是地下的矢橛,在科學家都當一體看待。
不問避免個人的成分之成功到若何程度,但是科學家總從這方面掙紮。
科學之能準确與否,這種摒除是一個很重要的條件。
如社會科學雖然講了多少科學的條件,我們能夠認為科學,但是準确的性質,遠不能如物理學等,也是因為愈關于人事的事,個人的成分愈難消除的道理。
但是現代的經濟學等,也極力從客觀的方面着手,漸漸的逼近成功。
以個人的好尚,為選擇材料和設立論斷的标準,是科學裡所最忌的事。
以前斯賓塞、泰勒等講人類學,就是犯了這個毛病。
因為他們立下了一個“目的的”(Teleological)進化論,而用最機械的解說,先認定近代什麼都是好的,是最高的發展之标準,所以強分多少時代,而以他們所認為“不好的”都加在以前的或初民的社會身上。
注35現在經真正科學的考察,知道他們的論據充滿偏見。
進化(Evolution)隻是現象的變動,是一種事實,但是進化不見得就是進步(Progress)。
注36自從博厄斯(Boas),裡弗斯(Rivers)等把人類學堅固的建設在科學的基礎上面,于是以前斯賓塞等的假設,也就不攻自破了。
說到價值的判斷,更是玄學上重要的問題,科學不能過問;強要過問,則反而危及本身。
這個問題,我在論玄學的時候還要詳細說到。
(八)科學最大的貢獻和功效,就是能把我們平常表面上認為“不可測度的”(Incommensurable)現象成為“可以測度的”(Commensurable)。
由于這種功效,所以我們不但能夠以簡單明确的定例,駕馭繁複的現象,而且可以因此預期未來的經驗。
譬如我們看見許多或“鈍”或“銳”或“直”的三角形,七橫八豎,以為是沒法對付的,而幾何學出來,告訴我們凡是三角形的内角,不問形狀如何,都是等于180度。
在歐幾裡德幾何(EuclideanGeometry)的宇宙之下,動是幾乎不允許的,因為一動則不受這種幾何的約束。
等到笛卡爾出來,用立軸線(Axes)的方法,可以測定通常認為“不規則的”動體。
我們不必研究抛物(Projectiles)的單個情形,隻須把抛物線(Parabolae)的性質知道了,我們就可以按數學算定。
笛卡爾以此建設運動學(Kinematics)的科學。
在歐幾裡德幾何觀念之下,而有這種大發現,這是何等的大成績!所以無論以後極坐标(PolarCo-ordinates)、高斯坐标(GaussianCo-ordinates)、愛因斯坦參考系(EinsteinReferenceSystems)等進步到怎樣——當然他們解釋動體更要真确——但是笛卡爾坐标(CartesianCo-ordinates)總是最初逼真的先
無論我們承受或反對柏格森的哲學與否,但是伯格森對于“因果律”的批評是我們可以承認的。
注27柏氏分析通常所謂“因”(Cause),其中有三種不同的含義:(1)甲事逼成(Impelling)乙事——如打彈子桌上的甲彈打動乙彈;(2)甲事本來待舉,由乙事一解放(Releasing)即發——如一顆火星炸了全庫火藥;(3)全局自有安排,待一件事去為之展開(Unwinding),于是全體畢露——如留聲機之發條。
柏氏謂:“隻有第一例裡的‘因’,還可解答‘果’;其餘兩種,則‘果’多少分在這所謂‘因’前,已經定下了;這種事之前發者——雖有程度的不同——與其謂之因,毋甯謂之‘遇’(Occasion)”。
哲學家和科學家批評“因果律”的甚多,不過偶然舉到柏氏。
柏氏的分析,确是一個很中肯的(Acute)分析。
但其為文好用譬喻,容易使人了解,也容易使人誤會。
大家攫其本意而棄其枝節好了。
況且嚴格的因果律,不但在科學裡講不通,并且超出科學的範圍以外,其中很難有界限可劃。
若是我們要窮嚴格的因果,則因上有因;講到最後的因,隻有所謂“上帝”了。
神學家就常常用此為辯論基礎,但是早在科學範圍以外。
我們既然知道科學是描寫的。
我們又知道宇宙間事物的本體,非科學所須問。
我們可以知道什麼事情先現出來了,什麼事情往往會跟着來。
我們知道的是這兩件事前後的關系,可以根據這個關系去預期未來的經驗;至于這兩件事本體上有什麼必然的因果,誰也不能斷定。
所以開明的科學家,現在已經不武斷的談“因果律”,而小心謹慎的談“經驗的共性”(Uniformityofexperience)了。
以前所謂嚴格的“因”,現在隻認為“前遇”(Antecedent);以前要講嚴格的“因果”(Causality),現在隻講相互的“關系”(Relations)。
一件事實的發生,不但“前遇”往往很多,求其孰為真因,幾不可得;而且許多事是有同時發生關系,除非武斷,斷難定其何者為因,何者為果。
各種的事物,因相互的“關系”而互為“條件”(Conditions)。
我們之“描寫的”科學,隻須把各種“條件”盡力搜集齊備,把其中“關系”描寫得真确,則我們對于這種事物的動作,自然能夠明白了解,而加以相當的應付。
科學“定律”的健全之程度,也就看他所包含各種條件之範圍。
換句話說,如其忽略的條件愈多,則其所知的關系愈不完備。
無怪真正的科學家是“虛懷若谷”,“為日孜孜”的去推廣他的經驗範圍了。
“經驗的共性”,雖然還是科學家一個“信念”(Belief),但是一個很有根據的信念。
種種科學的經驗,還不曾開始和他沖突。
譬如說水是H2O所成,則無論在什麼地方,苟能得純粹的H2和純粹的O,在一種适宜的實驗準備之下,用适當的電射,則自成為水。
在美國如此,在中國也是如此。
又如我們因打破“因果律”而推翻太陽一定明早從東方出來的迷信,但是我們仍然可以合理的相信太陽明早會從東方出來。
因為我在科學上有多少張本,知道在太陽系及太空系中某某種的條件不變,太陽會循着他在太空系的軌道轉,而任地球循着他的軌道轉,則明早可以從東方看見。
我們的公式隻是:若是某某星座不變,若是引力照常,若是……則明早太陽會從東方看見。
注28因為我們的既往的經驗使我們相信這些條件有規則而不會驟變的,所以我們推定太陽會于這個條件之下從東方出來。
注29所以我們一方面可以保存懷疑的——批評的——精神,一方面僅可不流于絕對懷疑論,至于并知識本身亦歸棄滅。
“經驗的共性”之說,可以包含“因果律”所能解釋的一切現象,而能免除武斷的弊害。
但是“因果律”就沒有反過來的功效。
即此可見舊日的科學觀念,與現在的所謂“科學精神”之不同了! Ⅱ 科學是“描寫的”,現在可以說是科學界确定的态度。
此章所要讨論的,為科學的特點,就是使其所以成為近代科學的條件。
這些特點既有他們獨到的長處,也就有他們當受的限制。
況且“描寫的”一個名詞,抽象說來,也很空泛,有不免使人對于科學的本身起不須的誤解之處。
若是把這些特殊的條件認清了,對于描寫的性質也就了解了。
有一點“描寫”(Description)與“解答”(Explanation)根本的區别,因為在曆史上頗有混淆,也為承上啟下起見,在這地方應當補足的。
就是描寫僅須忠誠于各種條件,寫出他們相互的關系,則現象的表現,自然可以供我們預期。
至于“解答”,則不在此地停止,而一定要去解答其所以有這種關系的緣故。
譬如講到行星的運行(Planetarymotion),在力學方面,僅須問星象間互引的關系,而以數學的公式表出,苟能符合,就算盡了科學的責任。
至于問到“究竟為什麼”有這種的關系,那就不屬于科學範圍,而且科學家因為缺少一種訓練,若要強去解說,就會鬧笑話。
最著名的例,就是自己算定行星的運行的人,而去解答行星的運行。
開普勒解答這件事的所以然,有以下的揣測道: 我們對于下列兩件事,必須假定一件:或是那些遊動的神,如離太陽愈遠的,則其力愈薄;或是隻有一個發動的神,在各行星的軌道中心,就是在太陽裡要求他們移動,離他愈近的,則他要求愈力,離他愈遠的,則他要求的力量,因為距離的關系,也愈減少。
注30 以一位這樣偉大的科學家,而對于事的“所以然”作這種解答,無怪近代科學家甘守“描寫的”本分,謹以此地讓給有特别職守的玄學家了。
注31 科學的幾種特點,使他所以成為科學的,可以列舉在下面。
(一)科學的職守雖是描寫,但其描寫的,非現象的個體,乃現象間的“共相”。
科學最大的能力,就是能在繁複的現象裡面,把這種共相抽出來;如果這種共相的描寫不錯,則個體自然的按着這所描寫的行動。
科學的描寫與畫家的描寫不同之處,就是後者的描寫為個體,而前者的描寫為這種共相。
因為我們的知識,如靠着私人的親遇(Privateacquaintances),不但是常不可靠,而且是永遠推不開範圍的;推不開這層範圍,就不能組成知識。
有如二加二為四,我們最初雖由個體中抽出這個命題,但是既抽出以後,則無論這個宇宙間什麼個體,隻須二個加上二個,其總數便是四,用不着你屈指而數了。
這種共相的描寫,不但可以得着個體與個體的關系,而且可以得着共相與共相的關系。
因為發現了這種的知識方法,所以人類能推廣他知識的環境,至于建設概念的意域,而使經驗“就我馳驅”。
(二)共相是否有獨立的“常住”性,是玄學上不曾解決的問題,此處暫不具論;但是這種共相,不僅是概念界的“蜃樓海市”,而且可以供“經驗的核準”(EmpiricalConfirmation)。
譬如“數學的物理學”,盡管憑數學的運用去計算,而物理的世界,自能和那計算的結果相符。
偶有不能相符之時,則往往因之引起重大的發現,而結果更為精密。
如普朗克的量子說(Planck'sQuantumTheoryofRadiation),就是最好的例。
以前認為光能的動作,合于電磁律(Electro-magneticlaws)是有完全的連續(Completecontinuity);在以前實驗不準确的相當限度以内,恰與數學的連續律(Mathematicalcontinuity)之解釋相符。
但是這個學說,須假定“以太”之中,聚積無限的光能。
這個假定又是很不穩固,經多少物理家懷疑而重要實驗否證的。
于是科學界幾位特出的天才,轉其精力他向,而産生量子說,知道光的發射,是由于量子(Quanta)的發射(Emission),不須假定連續之說,而自有其他數理的公式可以推求。
于是“量子說”正式成立,而且與愛因斯坦的系統有重要的關系,為近代科學史上燦爛的一章。
注32 (三)科學的努力,是向着準和确(Exactnessandcertainty)的。
既不能得一成不變的準确,也要努力求最近的準确。
他的描寫的公式,能夠包括全部和他有關系的現象最好,不然,也以能與最大多數有關系的現象融洽為衡。
稍微有點差異或不能确定,在科學家是不安于心的。
譬如牛頓定“引力律”,最初以此律加于月球的行動。
但是,因為當時月球的距離不曾算準,所以他的計算,與所觀察的結果不能相符。
經過一些時候,因為得了許多确切的計算,他的學說與事實相符了。
但是距“引力律”确實成立之期尚遠。
經過牛頓自己,和他以後的數學家——如拉普拉斯是尤著的,——做許多計算,并且将以前施之于月球的,施之于太陽系的行星,于是行星的運行之說乃漸完密。
不但行星的行動,可以用數學推算,而且因數學的推算,發現了一顆重要行星的存在。
這個總可以算是證明牛頓的學說了。
但是水星(Mercury)的行動,終究有點幾微的差池。
天文家勒維裡爾(Leverrier)是最先發現這差池,與牛頓定律不甚符合的人。
但是差池如此之微,一世紀之中,不過周圓的42秒: 實際觀察的574&Prime 數學計算的532&Prime 相差不能解釋的42&Prime 于是成了科學界的大問題,費了多少的研究和推測。
一直等到愛因斯坦的相對論出來,一經點破,把這全盤迷霧一律消除,而得着确切圓滿的計算。
注33這種求準務确的精神,隻是科學所獨有的。
(四)科學的定律,不但是要求确和準,并且要求簡單注34和完備(Simplicityandcompleteness)。
科學是要以簡馭繁的,所以科學的定律要求簡括,是容易知道的事。
但是隻說簡單,也容易引起人誤會;世界上有許多簡單的解釋,我們決不能認為是科學的。
科學的所謂簡單,隻是以他所解釋的現象之完備與否成比例而言。
而且其結論雖簡單,其所以得此結論之手續,并不一定簡單。
所以愛因斯坦相對原理雖比牛頓力學難治,而前者解釋現象,有許多為後者所不夠解釋的,但後者所能解釋的,前者都能概括。
若是我們要說愛因斯坦學說更簡,則所說決非平常簡單之義,乃是就其解釋現象之完備範圍成比例而言。
所以我們如相信柯克霍夫的話: 一個描寫(Description)在今天是最簡單的,在科學發展的道上,作興來日被一個更簡單的所替代。
同時不要忘了柯克霍夫在诠定力學的時候所說: 力學是要“以最簡單的形式(Simplestmanner)而能完備的描寫(Describingcompletely)在自然界的各種動(Motions)”。
(五)科學的運用,是注重在“抽分”和“整理”(Discernmentandsystematization)。
此處所謂抽分,我以為比“抽象”(Abstraction)範圍要廣。
因為(1)不但是從我們“刀分難斷”的知覺(Perception)流中抽出概念來,為建設知識的基礎;(2)而且從繁複交互的現象裡,分出一部分的張本來,做精确的研究,——不如此,是不能得知識的頭緒的。
所以科學家有一句要訣道:“分而後能治”(“Divideetimpera”)。
把這部分工夫做好了,方才可以做整理的工夫,把知識作系統的排列。
所以有人說“凡是有系統的知識都成科學”,不但僅見到科學的一小部分和皮毛,而且是很不妥當的話。
我個人心裡有種印象,以為國内許多人認科學方法,就是那種“整理國故”方法可以代表。
若是說“整理”是科學方法的一部分——很小的部分,——誰也不去否認;若是說“整理”便足代表科學方法,那我首先便要為科學方法抱屈了! (六)科學的描寫性,上面說得很詳細,但是有一種特殊的描寫,不能不喚起注意的。
這就是“曆史的描寫”(Historicaldescription)。
當年培根不把他的“Historianaturalis”列入他的《科學大全》裡面,也是很有道理的,因為這種的描寫,太近于具體,不能如物理學等利用抽象概念去描寫共相的真确。
況且這個方法,應用較遲,隻是自達爾文以後才成為生物科學中一個不可少的方法。
譬如我們研究馬,不但要知道馬頭的尺寸、馬骨的構造、馬血輪的狀況;若是要知道這馬的壽命、耐力、速率等等,還要追問這匹馬的“種”——馬的曆史。
況且我們如要買匹活馬,還很難先把馬剖解了再買呢?這雖是很粗魯的(Crude)一個例,卻很可以供說明的用處。
但生物學不是隻要問明馬的曆史就夠了,乃是認這種曆史的研究是其中條件之一個。
不但生物科學用着他,就如地質學講地層的時代,及各時代動植物的狀況;又如天文家講到太陽系及星象的演化,也都用到這種方法。
因為自然界有這種現象需要描寫,所以這種方法很可以補他項描寫的不足,而且占一個重要的地位。
(七)科學還有一個特性,就是要極力避除個人性情的成分,摒開個人的好尚;對于價值(Value)的判斷,是科學不當問的。
不問所研究的是天上的行星,或是地下的矢橛,在科學家都當一體看待。
不問避免個人的成分之成功到若何程度,但是科學家總從這方面掙紮。
科學之能準确與否,這種摒除是一個很重要的條件。
如社會科學雖然講了多少科學的條件,我們能夠認為科學,但是準确的性質,遠不能如物理學等,也是因為愈關于人事的事,個人的成分愈難消除的道理。
但是現代的經濟學等,也極力從客觀的方面着手,漸漸的逼近成功。
以個人的好尚,為選擇材料和設立論斷的标準,是科學裡所最忌的事。
以前斯賓塞、泰勒等講人類學,就是犯了這個毛病。
因為他們立下了一個“目的的”(Teleological)進化論,而用最機械的解說,先認定近代什麼都是好的,是最高的發展之标準,所以強分多少時代,而以他們所認為“不好的”都加在以前的或初民的社會身上。
注35現在經真正科學的考察,知道他們的論據充滿偏見。
進化(Evolution)隻是現象的變動,是一種事實,但是進化不見得就是進步(Progress)。
注36自從博厄斯(Boas),裡弗斯(Rivers)等把人類學堅固的建設在科學的基礎上面,于是以前斯賓塞等的假設,也就不攻自破了。
說到價值的判斷,更是玄學上重要的問題,科學不能過問;強要過問,則反而危及本身。
這個問題,我在論玄學的時候還要詳細說到。
(八)科學最大的貢獻和功效,就是能把我們平常表面上認為“不可測度的”(Incommensurable)現象成為“可以測度的”(Commensurable)。
由于這種功效,所以我們不但能夠以簡單明确的定例,駕馭繁複的現象,而且可以因此預期未來的經驗。
譬如我們看見許多或“鈍”或“銳”或“直”的三角形,七橫八豎,以為是沒法對付的,而幾何學出來,告訴我們凡是三角形的内角,不問形狀如何,都是等于180度。
在歐幾裡德幾何(EuclideanGeometry)的宇宙之下,動是幾乎不允許的,因為一動則不受這種幾何的約束。
等到笛卡爾出來,用立軸線(Axes)的方法,可以測定通常認為“不規則的”動體。
我們不必研究抛物(Projectiles)的單個情形,隻須把抛物線(Parabolae)的性質知道了,我們就可以按數學算定。
笛卡爾以此建設運動學(Kinematics)的科學。
在歐幾裡德幾何觀念之下,而有這種大發現,這是何等的大成績!所以無論以後極坐标(PolarCo-ordinates)、高斯坐标(GaussianCo-ordinates)、愛因斯坦參考系(EinsteinReferenceSystems)等進步到怎樣——當然他們解釋動體更要真确——但是笛卡爾坐标(CartesianCo-ordinates)總是最初逼真的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