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 新稅制與新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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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我們常常聽說,财政部要舉辦新稅,而在這些新稅之中,最引人注目的,便是所得稅與遺産稅。

    所得稅在最近的将來,就要實行了,遺産稅還在讨論與計劃的過程中。

    我們覺得這兩種稅制,不但為财政開一新源,而且還可借此創造一個新的社會。

    關于前者,議論的人頗多,關于後者,我願意乘這個機會,大略地說一下。

     自從18世紀以來,人類起了一種新的要求,就是“平等”。

    平等一詞,所包括的意義頗多,如法律上的平等、政治上的平等、教育機會的平等、男女待遇的平等、種族地位的平等都是。

    但是呼聲最高,激動人的感情最深刻的要求,還是經濟上的平等。

    各種社會主義的運動,目的無非去實現這種理想。

    經過多少年的鼓吹,可以說是現在全世界上,沒有一個頭等甚至二等的思想家,敢出來替舊的制度辯護的,雖然舊的制度,現在還沒有到總崩潰的時期。

    但大家雖然都贊成社會主義,而實現社會主義的方法,各人的意見,卻不一緻。

    有主張用急進、暴動、殺人流血等手段,去推翻舊的社會,創造新的社會的;有主張用漸進、和平的方法,去實現同樣的理想的。

    這兩種方法,現在都有人主張與鼓吹,我們是贊同後者的。

     我們如想和平地達到經濟平等的社會,所得稅與遺産稅,便是最好的工具。

    先說所得稅。

    現在社會上各階級的收入,是極端不平等的。

    一年收入在數百萬數十萬以上的固有,而一年收入不滿百元的,尤占多數。

    這種收入的不同,造成生活程度上天壤的差異。

    富者奢侈逾分,而貧者連生存的需要都不能滿足。

    所得稅便是一種工具,利用國家的力量,把社會上的盈餘,從私人的手中,重行吸收到公家的手裡去。

    國家以這種收入,舉辦各種社會事業,如教育、衛生、醫藥、社會保險、貧窮救濟、兒童福利等等均是。

    這些社會事業,目的不在賺錢,而在服務。

    社會上的人士,無分貧富,都可以不必自己花費,便可享受以上事業所給予的幸福。

    社會事業愈廣,大衆的生活程度愈提高,以前要自己花錢才能享受得到的東西,現在由公家供給,不花錢也可享受得到了。

    這不是一種理想,在許多國家裡,上面所說的社會事業,已為逐漸實現的事實。

    如英國,在1850年至1851年,政府在社會事業上的花費,隻有500餘萬鎊;在1927年至1928年,同樣的花費,便達到18600餘萬鎊。

    在前一時期,政府在每一個公民身上的社會事業花費,隻達5先令4便士;在後一時期,便加到2鎊15先令11便士。

    (以1890年的物價,為計算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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