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新民族與新宗教之再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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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當時的一種新興勢力,而中國北朝時代的北方士族,則在歷史上並非一種特起的與中國人素不相關的異民族,他乃直接自東漢以來在社會上已經形成的一種組織與機能,不過在此紛亂狀熊下更見其特殊有意義的貢獻而已。

    因爲西方中世紀的基督教會,並非直接羅馬政治傳統,故而他們要另自組織,形成一種非政治的宗教勢力,將來不免與北方蠻族新興的政治勢力相衝突,而在此蠻族的新政治機能未達十分完成之前,便有一段所謂的西方「封建時期」。

    在中國則北方士族直接兩漢傳統而來,因此北朝政府裏雖羼進許多胡人,但其政治上的大傳統,依然沿襲兩漢文治政府之規範,雖在小節目上,不免有許多差異,但大條理大法則,則並無變動。

    因此當時中國雖分南北兩政府,但此兩個政府同樣是沿襲秦、漢以來郡縣國家文治政府之規範,在中國史上不緻再有一個封建社會出現。

     這許多北方士族,便是撐持過這一段狂風惡浪的險要灘頭之掌舵人。

    他們又如病人身上起死回生的赤血球與活細胞。

    他們在社會上,本有一種特異地位,一經變亂,他們隨著需要,羣起團結他們的本宗親族,以及鄉裡的附隨民衆,而形成了許多在經濟上可以自給,武力上可以自衛的大集團。

    當時一個大家族,有包含著幾千個小家庭,又組織成幾千乃至萬人以上的自衛部隊的。

    他們聯合宗族,是推本於古代「孝」與「仁」的觀念而來;他們保衛鄉裡,是推本於古代「義」與「忠」的觀念而來。

    原來東漢的「察舉制度」,最要的在採取宗族與地方的輿論。

    在宗族爲「孝子」,在鄉裡爲「廉吏」,便有被察舉的資格。

    因此格外養成了當時士族重宗族重地方的觀念。

    但士人的終極目的,是在貢於王朝,獻身國家。

    因此當時士族,雖極重宗族與鄉土,也不緻專爲宗族與鄉土著想,而造成一種封建與割據。

     當時的胡人,起先賴藉他們自己的民族意識而號召,易於團結成一種武力,在紛亂局面下奮起,推倒握有傳統政權的王室。

    但他們遇到這許多散處社會各方的士族勢力,到底不得不讓步而與之相妥協,無法把他們整個消滅了。

    這便形成了在當時北方中國胡、漢合作的局面。

    諸胡政府與漢人士族的合作,此種形勢,又頗似於西方社會封建形成之情熊。

    但當時的北方士族,另一面還擁有兩漢傳統的政治理想與政治精神,他們依然抱有天下統一世界大同的潛在希望,他們決不願在胡人政權下獲得一宗族一地方的權益而自足,他們依然要在政治上重新再建兩漢文治統一政府之規模。

    因此在中國北朝時期,儘像有封建復活之現象與趨勢,但到底很快便建立起一個統一政府來。

    而且這一個政府,又不久便創設了許多極合傳統理想的新制度,像調整社會經濟的「均田制」,與整頓國民兵役的「府兵制」等。

    將來全都爲隋、唐政府所效法與承襲。

    這些全是當時北方士族的貢獻。

    換言之,即是中國傳統文化力量之表現。

    我們若撇開北方政府擁戴胡人爲君主的一端於不論,我們儘可説當時的北方社會,對於中國傳統文化精神之發揚與衍進,有些處尚超於南方社會之上。

     我們若説當時北方士族爲中國傳統文化之承繼人與保護人,則我們亦可説,當時南方士族爲中國傳統文化之宣傳人與推廣人。

    因爲其時長江以南,同樣有許多當時認爲異族的即古代諸蠻之遺種,盤踞生長,尚未達到與中國大部民衆同一生活同一文化之水準。

    當時中國南、北兩方,實在同樣進行著民族融和與文化傳佈的大工作。

    同樣的羼進了許多民族新分子,同樣的把傳統文化更擴大。

    不過讀史的人,隻注意在政治的浮面,因而不覺得這一種工作之意義。

    我們儘不妨説,魏晉南北朝時期,實在是繼續著春秋以前完成了中國史上第二次的民族融和與國家凝成的大貢獻。

    這實在可認爲是中國傳統文化在經過嚴重測驗之下的一種強有力的表顯。

     四 我們繼此說到新宗敎之傳入。

     中國傳統文化,一到先秦時期,本已超越宗教需要。

    人生理想,已可不賴宗教信仰而完成。

    但到東漢中葉以下,便禁不住社會上一般宗教要求之復活。

    這裏面一個最要理由,便是由於儒家思想作爲社會人生領導中心的功用之漸次墮退。

    這一種墮退的徵象,最顯著的便是上面所述東漢王室腐化,與士族門第之興起。

    本來儒家思想可以代替宗教功用的,他是一種現實人生的新宗教,他已具有宗教教義中最普遍最重要的「慈悲性」與「平等性」,他亦具有宗教家救世救人的志願與能力。

    他與宗教之不同處: 一則:宗教理論建立在外面「上帝」與「神」之信仰,而儒家則信仰「自心」。

     二則:宗教希望寄託於「來世」與「天國」,而儒家則即希望「現世」,即在現世寄託其理想。

    秦、漢時代遵守著儒家思想的指示,大家努力向天下太平世界大同的境界而趨赴。

    他們隻著眼於現實人生之可有理想,這一種理想之實現,已足安慰人心的要求,因此不再有蘄求未來世界與天上王國之必要。

    但一旦王室腐化,士族興起,此種現實人生可有的理想境界逐漸消失,人心無寄託,無安慰,自然要轉移到未來世界與空中天國去。

    這是中國人民在當時感覺到宗教需要的一個最大理由。

     印度佛教適於此時傳入中國。

    佛教思想中之慈悲觀與平等觀,這是與中國傳統觀念最相融洽的。

    而且佛家思想裏,更有與中國傳統精神極易融洽之一點,即在他的一種「反心内觀」的熊度。

    我們可以説,古代希臘的自然哲學,與希伯來人的宗教信仰,雖則他們顯有不同,但有一點是相同的,他們同樣撇開自己,用純客觀的眼光向外探索。

    希臘人用的是科學方法,來尋求自然真理;希伯來人用的是宗教精神,來信仰一個上帝之存在。

    無論上帝與自然,同樣「超於人類自身之外」。

    人類先須撇開自己,一意向外,始能認識此種科學或宗教之真理。

     中國的傳統觀念,尤其是儒家思想,則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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