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 南北風謡特盛及樂聲流徙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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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

    每恒求訪,終莫能通。

    先是,周武帝時,有龜茲人曰蘇祗婆,從突厥皇後入國,善胡琵琶。

    聽其所奏,一均之中,間有七聲。

    因而問之,答雲:父在西域,稱爲知音。

    代相傳習,調有七種。

    以其七調勘校七聲,冥若合符。

    (一)曰婆陁力。

    華言平聲,即宮聲也。

    (二)曰鷄識。

    華言長聲,即南呂聲也。

    (三)曰沙識。

    華言質直聲,即角聲也。

    (四)曰沙侯加濫。

    華言應聲,即變徵聲也。

    (五)曰沙臘。

    華言應和聲,即徵聲也。

    (六)曰般贍。

    華言五聲,即羽聲也。

    (七)曰俟利。

    華言斛牛聲,即變宮聲也。

    譯因習而彈之,始得七聲之正。

    然其就此七調,又有五旦之名。

    旦作七調,以華言譯之,旦者,則謂均也。

    其聲亦應黃鍾、太簇、林鍾、南呂、姑洗五均。

    已外七律,更無調聲。

    譯遂因其所撚琵琶絃柱,相引爲均。

    推演其聲,更立七均,合成十二,以應十二律。

    律有七音,音立一調,故成七調,十二律。

    合八十四調,旋轉相交,盡皆和合。

    (中略)因作書二十餘篇,以明其指。

    至是譯以書宣示朝廷,立議正之。

    (中略)是時競爲異議,各立朋黨。

    是非之理,紛然淆亂。

    或欲令各修造,待成,擇其善者而從之。

    妥恐樂成,善惡易見,乃請高祖張樂試之。

    遂先説曰:黃鍾者以象人君之德,及奏黃鍾之調,高祖曰,滔滔和雅,甚與我心會。

    妥因陳用黃鍾一宮,不假餘律,高祖大悅。

    班賜妥等修樂者,自是譯等議寢。

    ” 淩廷堪《燕樂考原》引《遼史·樂志》曰:“四旦二十八調,不用黍律,以琵琶絃葉之(自注,此燕樂之關鍵),皆從濁至清,疊更其聲。

    下益濁,上益清,蓋出九部樂之龜茲部雲。

    ” 又曰:“隋高祖詔求知音者,鄭譯得西域蘇祗婆七旦之聲,求合七音八十四調之説。

    由是雅俗之樂,皆此聲矣。

    ” 又《與阮伯元書》曰:“蓋樂自鄭譯而後,乃一大變更,周官同律無論矣。

    漢以來之樂,以京房律準爲根,絲聲倍半相應,與竹不同。

    故荀勗笛律以絲爲竹度,而不能行。

    而梁武帝十二笛,仍用列和之制也。

    隋以來之樂,以蘇祗婆琵琶爲根,琵琶四絃七調,故爲二十八調。

    唐宋以來之雅樂及燕樂宮調字譜,皆琵琶之遺聲也。

    ” 按隋代雖以南朝舊曲爲清樂,列於九部之首。

    而朝野所尚,皆西涼龜茲之聲,其間龜茲之樂尤盛,西涼樂亦變龜茲之聲爲之者。

    唐宋燕樂,其源皆出於龜茲琵琶。

    是爲我國音樂變遷之樞紐,其原因則西域交通,夷樂流入之影響也。

     然則隋雖短祚,上比嬴秦,而開今之功,亦正相埒矣。

    故知世運屯蹇之際,即學術通變之時。

    此中盈虛消息,有若秋冬之與春夏焉,非通夫莊生成虧之論者,鮮不以名實爲喜怒也。

     〔附〕《舊唐書·音樂志》所載清樂曲目表 《舊唐書·音樂志》曰:江左宋梁之間,南朝文物,號爲最盛,人謡國俗,亦世有新聲。

    後魏孝文宣武用師淮漢,收其所獲南音,謂之清商樂。

    隋平陳,因置清商署,總謂之清樂。

    遭梁陳亡亂,所存蓋鮮。

    隋室以來,日益淪缺。

    武太後之時猶有六十三曲,今其辭存者惟有《白雪》……等三十三曲。

    《明之君》、《雅歌》各二首,《四時歌》四首。

    合三十七首。

    又七首有韻無辭,《上林》……《命嘯》。

    通前爲四十四曲有焉。

     《通典》卷一百四十六:清樂者,其始即清商三調是也。

    並漢氏以來舊曲,樂器形制並歌章古調,與魏三祖所作者皆備於史籍。

    屬晉朝遷播,夷羯竊據,其音分散。

    苻永固平張氏於涼州得之,宋武平關中因而入南,不復存於内地。

    及隋平陳後獲之,文帝聽之,善其節奏。

    曰:此華夏正聲也。

    昔因永嘉流於江外,我受天明命,令復會同。

    雖賞逐時遷,而古緻猶在。

    可以此爲本,微更損益,去其哀怨者而補之。

    以新定呂律,更造樂器。

    因置清商署,總謂之清樂。

    先遭梁陳亡亂而所存蓋鮮。

    隋室以來,日益淪缺。

    大唐武太後之時獨存六十三曲,今其辭存者有《白雪》、《公莫》、《巴渝》、《明君》、《明之君》、《鐸舞》、《白鳩》、《白紵》、《子夜吳聲四時歌》、《前溪》、《阿子歌》、《團扇》、《懊儂》、《長史變》、《督護歌》、《讀曲歌》、《烏夜啼》、《石城》、《莫愁》、《襄陽》、《棲烏夜飛》、《估客》、《楊叛》、《雅歌》、《鐃壺》、《常林歡》、《三洲采桑》、《春江花月夜》、《玉樹後庭花》、《堂堂》、《泛龍舟》等,共三十二曲。

    《明之君》、《雅歌》各二首,《四時歌》四首,合三十七曲(其《吳聲四時歌》、《雅歌》、《春江花月夜》未詳所起,餘具前歌舞雜曲之篇)。

    又有七曲,有韻無辭。

    《上林》、《鳳雛》、《平調》、《清調》、《瑟調》、《平折》、《命嘯》等,通前爲四十四曲存焉。

     按《通典》與《唐志》異者,《唐志》有《鳳將雛》,《通典》無,見《雜歌曲》篇中。

    《唐志》《春江花月夜》陳後主時曲,《通典》謂未詳所起。

     又按《通志》所載清樂與《唐志》異者,以《子夜》與《吳聲四時歌》分爲二曲,又以《春江花月夜》爲隋曲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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