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學之用安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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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學究竟有用沒有用?這個問題提出來,聽者将啞然失笑。既然一種學問,成立了幾千年,至今還有人研究,哪得會無用?問題就在這裡了。既然說有用,其用安在?科舉時代的八股文,明明毫無用處;然在昔日,锢蔽之士,亦有以為有用的。(他們說:八股文亦有能發揮義理的。這誠然,然義理并不要八股文才能加以發揮,創造八股文體,總是無謂的。這并不但八股;科舉所試文字,論、策外實皆無用,而論、策則有名無實,學作應舉文字的人,精力遂全然浪費,而科舉亦不足以掄才了。然人才亦時出于其中,右科舉者恒以是為解。正之者曰:若以探籌取士,人才亦必有出于其中的;此乃人才之得科舉,而非科舉之得人才,其說最通。所以一種無用之物,若以他力強行維持,亦必有能加以利用者,然決不能因此遂以其物為有用)可見一種事物,不能因有人承認其有用,而即以為有用;其所謂有用之處,要說出來在事理上确有可通。然則曆史之用安在呢?

    提出這個問題來,最易得,而且為多數人所贊同的,怕就是說曆史是前車之鑒。何謂前車之鑒?那就是說:古人的行事,如何而得,則我可取以為法;如何而失,則我當引以為戒。這話乍聽極有理,而稍深思即知其非。天下豈有相同之事?不同之事,而執相同之法以應之,豈非執成方以治變化萬端之病?夫安得而不誤!他且勿論,當近代西方國家東侵時,我們所以應付之者,何嘗不取鑒于前代馭夷之策(其中誠然有許多純任感情、毫無理智的舉動和議論,然就大體觀之,究以經過考慮者為多。其結果怎樣呢?又如法制等,曆朝亦皆取鑒前代,有所損益。當其損益之時,亦自以為存其利而去其弊,其結果又怎樣呢?此無他,受措施之社會已變,而措施者初未之知而已。此由人之眼光,隻會向後看,而不會向前看。鑒于前代之弊,出于何處,而立法以防之;而不知其病根實别有在,或則前代之弊,在今代已可無虞,而弊将出于他途。此研究問題,所以當用辯證法也。譬如前代賦役之法不能精詳,實由記賬之法不能完善。明初鑒于前代,而立黃冊與魚鱗冊,其記賬之法,可謂細密了;然記賬之事,則皆委之地主、富農之流,此輩皆與官吏通同作弊之人,法安得而不壞?此為曆代定法總深鑒于前代,而其結果依然不能無弊一個最深切明顯之例。其他若深求之,殆無不如此。此理,方正學的《深慮論》,有些見到,但僅作一鳥瞰,粗引其端,未及詳細發揮而已),所以治史學,單記得許多事實,是無用的。早在希羅多德,就說治史之任務有二:(一)在整理記錄,尋出真确的事實;(二)當解釋記錄,尋出那些事實間的理法。據李大钊在上海大學所講演的《研究曆史的任務》。希羅多德(Herodotos),希臘最早之史學家,生于公元前四八四年,即入春秋後之二百三十五年。而在中國,亦以為道家之學,出于史官,“曆記成敗、存亡、禍福”,所以能“秉要執本”了。《漢書·藝文志》。然則史學之所求,實為理而非事。“事不違理”,借用佛家語。這本無足為奇,然而問題又來了。

    學問決沒有離開實際的,離開實際的,隻是“戲論”。(亦借用佛家語。佛家譬諸“龜毛、兔角”,謂想象中有其物,而實際則無之也)譬如馬克思的學說,觀鑒社會的變遷,因以發明其發展之由,推測其前進的方向,而決定因應及促進之法,這自然是最有用的了。然則這種學問,究竟是從讀史得到的呢,還是從身所接觸的事物得到的呢?這個問題提出,我們知道:馬克思雖已長往,果能起諸九泉而問之,其答語,必是說:看了被壓迫階級的苦痛,深知其與社會組織相關,然後求之于史,而知其變遷、發展之由;必非于當代之事茫無所知,但閉戶讀書,铢積寸累,而得一貫串全史可以用諸當代的新發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