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壯室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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夾堂之廊,其為追仿舊法,又無疑也。
漢東、西廂如許叔慎所雲,雖與《禮經》位于東、西夾前者稍異,然其面積頗大,非如後世狹隘之廊也。
據《黃圖》引《宮殿疏》,“長樂前殿東西四十九丈七尺,兩杼中三十丈,深二十丈”,其東西之闊與未央前殿略同。
按杼即序,亦即廂(《說文》:“廂,廊也,廊,東、西序也”),則堂闊三十五丈,廂闊七丈三尺五寸,廂約為堂闊五分之一,殿七分之一,益以南北十二丈,亦可雲巨矣。
愚初頗疑其廣闊失當,不足盡信。
嗣知兩漢之廂,其用途亦異于後世之廊,蓋東廂者,群臣白事之室(《漢官舊儀》:“丞相府西曹六人,其五人往來白事東廂,為侍中,一人留府”),待駕之所(《漢書》王莽傳:“太後诏谒者引莽待殿東廂”),間亦召見臣工于是(《漢書》董賢傳:“哀帝崩,太皇太後召大司馬賢,引見東廂,問以喪事”),而太子視膳(《後漢書》班彪傳:“舊制:太子食湯沐十縣,設周衛交戟,五日一朝,因坐東廂省視膳食”),乃歲旱天子祈雨,亦于東廂為之(《後漢書》周舉傳,河南三輔大旱,五谷災偒,天子親自露坐德陽殿東廂請雨),則東廂為漢諸帝處決政務之便殿,亦為侍膳之室,附設于殿内者。
故秦、漢前殿,系聚合正殿、便殿及其他附設室于一處,非若明、清正朝大殿,隻供朝觐之用,宜其規模宏巨,非後世所有也。
至于長樂前殿兩杼間之闊,以慮尺計之,合乾隆六年營造尺二十二丈一尺四寸,即64.43米,與今太和殿略同,如獲漢初之尺較之,其差當益接近。
故二者之差,僅為東、西廂之闊,苟後者增建二廂,其闊即與長樂前殿等矣。
又就進深言之,慮尺十二丈,合前述營造尺八丈八尺五寸六分,約27米,較太和殿略小。
而未央前殿,深十五丈,依慮尺言,合營造尺十一丈七寸,即33.74米,大于太和殿僅二米餘,然則《宮殿疏》所述,亦非全出事理之外也。
他若東廂之在寝殿者,乃正寝之東、西室(《漢書》周昌傳:“呂後側耳于東廂聽。
”師古曰:“正寝之東、西室皆曰:廂,言形以廂箧之形”),可自此直達卧内,為出入之道(《漢書》金日?傳:“何羅褏白刃由東廂上,見日?,色變,直趨卧内,欲入……日?捽胡投何羅殿下”)。
宛若今五間或七間之廳,其夾堂之側房,即東、西二廂。
但東廂以外,諸書言西廂者甚少,僅王莽傳:“皇太子臨久病雖瘳,不平,朝見?茵輿行,見王路堂者,張于西廂。
”(《漢書》卷九十九·下),則臨病後朝見,特設帳于西廂,必為清靜閑宴之地無疑,故廂内又有西清之稱(揚雄《甘泉賦》:“溶萬後于西清。
”師古曰:“西清,西廂清閑之處也。
”又見司馬相如《上林賦》,王延壽《魯靈光殿賦》),由是觀之,非常室或在西廂之内,亦難言也。
建築中同名異物,數見不鮮,然無繁複難辨如“軒”者。
蓋小室曰:軒,樓闆曰:軒(《楚辭》:“縷檻層軒。
”王逸曰:“軒,樓闆也”),長廊有窗者亦曰:軒(張衡《蜀都賦》:“開高軒以臨山。
”注:“堂左、右長廊之有窗者”),其義不一。
若漢制天子臨軒,則為殿堂前檐特起,曲椽無脊,若今卷棚式及南方“和尚領”之狀,故天子不禦正座而禦平台者曰:臨軒。
考軒之起源,出自車制。
《說文》曲辀轓車謂之軒;轓即藩,車兩側之屏蔽,編竹為之。
轓上隆屈若弓者,曰:蓋轑,楚以外謂之“篷”(見《方言》,《釋名》,及戴東原《考工記圖》)。
惟轓與蓋轑限于車身之長,無以庇禦者,乃複于車前為屈篷前出,曰:軒。
夫人、卿大夫所禦者也(《左傳》:“歸夫人魚軒。
”又雲:“鶴有乘軒者”)。
其軒亦有高出蓋轑者,故《詩雲》:“戎車既安,如轾如軒。
”注曰:“軒車卻而後也。
”至若建築物之有軒,其初僅于檐下垂闆以蔽風雨,其闆自檐端引下,以斜撐支于柱之外側,稱為:“引檐”(見李誡《營造法式》卷六·小木作。
又日本法隆寺檐下亦如是)。
惟引檐呰弱易毀,且外觀簡陋,非宜于莊嚴堂殿,故于殿前設廊,隆屈如車軒之狀,亦謂之軒。
今南方寺廟、住宅廳堂之前廊,上施曲椽如弓,覆薄闆,蘇、常間稱為“鶴頸軒”,其名其狀,皆與古合,可雲信而有征者也。
若西漢前殿之軒,複霤重疊,《西京賦》謂為“重軒三階”,已非引檐可比。
而曹氏父子營邺者,周殿為軒,又不僅限于南面(左思《魏都賦》:“周軒中天”),其結構似更趨繁複矣。
殿有戶,戶外為簾(《漢書》外戚傳·孝成趙皇後條:“嚴持箧書置飾室南簾去,帝與昭儀坐,使客子解箧緘。
未已,帝使客子偏兼皆出,自閉戶,獨與昭儀在。
”因飾室推前殿亦如是),故太後臨朝謂之“垂簾”,所以障蔽内、外也。
殿内鋪席為坐(見前注),然未央宮殿有設地氈者,度前殿或亦如之(《西京雜記》:“溫室規地以罽賓氍毹。
”溫室,未央内庭之殿名也。
又《漢書》王吉傳:“廣廈之下,細旃之上”)。
禦座則設床上(見前注),以帳為飾,曰:武帳(《漢書》霍光傳:“皇太後被珠襦盛服坐武帳中,侍禦數百人,皆持兵……群臣以次上殿”)。
帳有帏(《漢書》汲黯傳:“上嘗坐武帳,黯前奏事,上不冠,望見黯,避帳中,使人可其奏”),置五兵于中,故名(汲黯傳·孟康注曰:“今禦武帳置兵闌、五兵于帳中也”)。
武帝時帳有甲、乙之别(《漢書》西域傳:“興造甲、乙之帳。
”注曰:“以甲、乙次第名之也。
”東方朔傳:“陛下誠能推甲、乙之帳,焚之四通之衢。
”又見同書卷七十二·禹貢傳。
《西京雜記》則雲:“上以琉璃、珠玉、明月、夜光,雜錯天下珍寶為甲帳,其次為乙帳;甲以居神,乙以自居”)。
六朝之際,史籍言帳者不一(《南史》宋高帝紀:内殿施黃紗帳。
又見梁武帝紀,張貴妃傳等),疑與席坐之習相終始也。
西漢朝會除便面(用以障面,蓋扇之類也,亦稱“屏面”。
見《漢書》王莽傳及張敞傳),禦座前亦設屏。
屏者,臨見屏氣之處(《風俗通》,示臣臨見自整屏氣處也。
《漢書》外戚傳·孝成趙皇後條:“須臾開戶,滹客子偏兼使緘封箧及綠绨方底,推置屏風東。
”又《漢書》叙傳“時乘輿幄坐,張畫屏風”)。
以孟嘗君傳推之,座後亦當有屏(《史記》孟嘗君傳:“待客坐語,而屏風後嘗有侍史,主記君與客語”)。
至若殿内各室以帷幕分隔,非皆一一有壁(見前述非常室),且得随時懸幕為房室,似極自由(見《兩漢官署》引謝夷吾傳)。
帷皆有組绶,所以系帷,并垂以為飾,悉席坐建築之特點,似非後世所有也。
而西漢之牆,亦有壁衣(《漢書》賈誼傳:“美者黼繡,今富人大賈嘉會召客者以被牆”),班氏謂為“屋不呈材,牆不露形,裛以藻繡,絡以綸連”,此或同處殿内,與帷幕具連帶關系者欤? 《三輔黃圖》謂:“未央前殿至孝武時,以木蘭為棼橑,文杏為梁柱”,又謂“雕楹玉磶。
”其柱上之梁曰:虹梁(張衡《西京賦》:“抗應龍之虹梁。
”梁·李善注曰:“形似龍而曲如虹也”),《爾雅》:“杗廇謂之梁”,《毛傳》:罶,曲梁也。
廇、罶音近,故雲:杗廇。
其後刻木以象古制,如黃以周之釋克,則系有意為之(見黃氏《經說略》)。
故漢之應龍,殆亦雕飾之屬,非天然曲木甚明。
今清宮建築雖無此制,而南中月梁承唐、宋餘緒,猶存舊時面影也。
其浮柱、槺、棼、極、桴、榱、數者,後人诠釋綦詳,今無再及。
獨王延壽《魯靈光殿賦》叙鬥拱之狀,自下而上,曰:栌,曰:枅,曰:栭,曰:枝牚,程序甚清(“層栌磥垝以岌峨,曲枅要紹而環句,芝栭攢羅以戢孴,枝牚杈枒而斜據,傍夭以橫出,互黝纖而搏負,下岪蔚以璀錯,上崎嶬而重注,捷獵鱗集,支離分赴,縱橫駱驿,各有所趣”),而李明仲以枝牚為脊槫間之斜柱(見李誡《營造法式》卷一·總釋·上),私意引為未當。
蓋原文首言結構層次,次狀其縱橫叢聚之形,文義極為明晰。
故栌為座鬥,枅為拱、翹,栭為拱上升、鬥,栭上斜據者宜屬之下昂,未可訓為槫間之斜柱,按之構造方則,似應若此也。
他若殿中藻井,此當棟下(張衡《西京賦》:“蒂倒茄于藻井,披紅葩之狎獵”,注曰:“藻井當棟,交木為之,如井幹也”)。
依南北朝石窟之天頂言,中央或為方井斜上,覆以平頂,後世殿閣中鬥八,即自此演進者。
但雲岡石窟偶有方形小井中镌蓮瓣,西漢棟下藻井之四周,是否配列小井如近世之狀,尚難懸斷耳。
其井内以菱藻、荷渠為飾,則基于厭勝之說(《靈光殿賦》:“圜淵方井,反植荷渠。
”又《風俗通》曰:“今殿作天井,井者東井之象也,菱水中之物,皆所以厭火也”)。
此在術士、巫蠱盛行之西漢,藻井以外,鸱尾亦其一端,固無足異(《墨客揮犀》謂漢以宮殿多災,術者言天上有魚尾星,宜為其象以禳之,始有此飾)。
惟《論語》:“山節藻棁”,已有先例,非自兩漢始也。
漢人每言壁帶(《漢書》外戚傳·趙皇後條:“白玉階壁帶。
”又同書翼奉傳:“二年戊午,地大震于隴西郡,毀落太上廟殿壁木飾”),顔師古謂為“壁之橫木,露出如帶”,疑即各柱間之梁枋也。
壁帶之上,往往飾以黃金釭,函藍田璧、明珠、翠羽數者(見趙皇後條),按釭者車輪之毂,空其中以受軸,其形圓,以金為之,釭中雜錯玉璧、明珠、翠羽之屬(見前條晉灼及顔師古注。
又《黃圖》未央前殿,“黃金為壁帶,間以和氏珍玉,風至其聲玲珑然”),故又雲:列錢(班固《西都賦》:“金釭銜璧,是為列錢。
”注曰:“行列似錢也”)。
餘如華榱、璧珰(見《黃圖》未央前殿條。
又班固《西京賦》:“裁金璧以飾珰。
”韋昭曰:裁金為璧,以當榱頭),銅切冒,黃金塗(外戚傳·趙皇後條:“切皆銅沓冒,黃金塗。
”師古曰:切,門限也)。
金鋪(司馬相如《長門賦》:“擠玉戶以撼金鋪兮。
”以金為戶之鋪首也),琉璃窗(《西京雜記》:昭陽殿“窗扉多是綠琉璃,亦皆達照毛發,不得藏也”),俱以金玉、珍異為飾。
梁、柱之端,則束以帶環,防木之潰裂(《後漢書》禮儀志·注:“德陽殿一柱三帶”)。
後世物力不逮,惟以彩畫模傚舊時形象,如明、清梁、枋彩畫之箍頭,即其遺制。
而朝鮮宮殿之柱端(見《朝鮮古迹圖譜》),且有實物存焉。
至西漢彩畫,董賢宅(《西京雜記》:“柱壁皆畫雲氣花卉,山靈鬼怪”),及《靈光殿賦》(“圖畫天地,品類群生,雜物奇怪,山神海靈,寫載其狀,托之丹青”)所言,多取材自然物(《靈光殿賦》言:“飛禽走獸,奔虎虬龍,朱鳥騰虵,白鹿蟠螭,狡兔猨狖,玄态胡人,神仙玉女,其類不一”),尚存《禮記》棁畫侏儒之習。
而當時壁畫,以胡粉為地,界以青紫,頗與彩畫類似(《漢代風俗制度史》引蔡質《漢官典質》:“明光殿省中皆以胡粉塗殿,紫青界之,畫古烈士重行、書贊雲”),疑古之畫工皆能為此二者,若麒麟閣(《漢書》蘇武傳:“宣帝圖畫功臣像于此”),甲館畫堂(《漢書》元後傳:“生成帝于甲館畫堂”),畫室(《漢書》霍光傳:“止畫室中不入”),西閣(《漢書》楊敞傳:“上觀西閣上畫人”),及廣川王殿門(《漢書》廣川惠王傳:“其殿門有成慶畫,短衣大袴長劍。
”又雲:“畫工畫望卿舍。
”望卿,王姬也),青漢壁畫之例。
東漢武梁祠諸石刻,即胎息于此。
然則段成式言唐寺院地獄諸圖,亦僅易舊日帝王、忠臣、孝子、賢婦等像,為釋梵諸部,不足異也。
漢宮殿屋頂多為重檐(《漢書》張敞傳:“圍守王宮,得之殿屋重轑中。
”蘇林曰:“重轑,重棼也。
”以王宮推宮殿如是),四注(《周禮》考工記:“四阿重屋。
”鄭注曰:“四阿若今四注屋也”),與東漢石刻所示者一緻,獨無雲岡石窟九脊殿之例,然未能斷西漢即無此制也。
其時反宇(班固《西都賦》:“上反宇以蓋載。
”張衡《西京賦》“反宇業業”),飛檐(《西京賦》“飛檐”),亦見于記錄,則屋角上翹必同時發生,蓋為反宇結構當然之結果,未必蓄意為之。
伊東博士據東魏石刻,謂裹角之法始于南北朝(見伊東忠太《支那建築史》),此在近世學者無證不信之習慣,未能目為不當,但班、張二賦外,如何宴《景福殿賦》(“飛櫩翼以軒翥,反宇以高骧”),陸翙《邺中記》(“鳳陽門高二十五丈,上六層,反宇向陽”),鹹言反字,似不能概置文獻于不顧也。
漢世之瓦當(即壽頭),有作半圓體者,然以圓形居多,适與燕故都出土皆半圓者相反,似漢受秦之影響(秦瓦當多作圓形,見《秦、漢瓦當文》諸文),與周稍異,而諸書所收周、秦、漢諸例,皆無勾滴(即滴水),疑當時尚無此物。
又據何叙甫先生所藏漢瓦當,及于燕故都發掘出土之瓦當,其花紋、文字凹處,偶有朱丹粘附其間,丹下亦有塗白垩為地者,則因當時陶器無釉,僅以刷色為飾故耳。
漢宮殿脊甍之狀,今迄無可考,惟四注之屋,自側面視之,二垂脊凸起若棱,反宇之瓦凹陷若觚,觚棱之稱,或即緣此而生,殊未可知。
孝武時甍上置鸱尾(見前注)、銅鳳(《黃圖》引《漢書》:“建章宮玉堂殿,鑄銅鳳高五尺飾黃金,栖屋上,下有轉樞,向鳳若翔”),東漢石刻及魏武銅爵台亦皆如是。
自北周武帝毀邺中三台後,僅一見于唐武後營東都明堂,其後即已絕迹。
惟鸱尾流行最久,且傳播異域,而遼代脊飾,據梁思成先生《薊縣獨樂寺觀音閣、山門考》(《中國營造學社彙刊》三卷二期),知為古代鸱尾與宋以後獸吻間過渡之物,則西漢術士厭火之具,其影響竟及今日,亦可雲異數矣。
圖12 李誡《營造法式》卷三十一·大木作制度圖樣内,柱下有平闆曰:,置于礎石上,其寸法見同書卷五(“凡造柱下,徑周各出柱三分,厚十分,下三分為平,其上并為欹,上徑四周各殺三分,令與柱身通上勻平”),惟未言及用途。
竊意者,柱下之防濕層也,以扁若闆,木之纖維亦保持水平狀态,濕潤緣礎上升者,其侵入水平纖維,恒較垂直者稍難,而體腐朽,得随時撤換,不緻累及柱身,故古以銅為柱,職是故耳(《戰國策》:“董子之治晉陽也,公宮之室皆以煉銅為柱質”)。
民國丁卯夏,愚于蘇州燕家濱友人柳士英君宅中,見其廳堂結構古陋,柱下之赫然呈于目前,詢知宅屬華姓,建築年代不明。
嗣周元甫君以影片見贻(圖12),雖其下無礎,且之形狀比例,亦未與《營造法式》吻合,然自紹興間王?重刊此書于平江以來(見《中國營造學社彙刊》一卷二期,葉遐庵先生《紹興重刊〈營造法式〉者之曆史與旁證》),曆時約八百載,舊法猶存一二,不失宋代建築變遷之一參考也。
辨《辍耕錄》“記宋宮殿”之誤 陶氏《辍耕錄》卷十八,以楊奂《汴故宮記》與陳随應《南渡行宮記》二文,合題為《記宋宮室》。
愚嘗以《宋史·地理志》汴京宮阙制度與楊記對校,知楊氏所雲汴故宮,乃指金之南京言,非宋汴京也。
按宋靖康之變,艮嶽摧殘過半(《宋史》地理志·艮嶽·注引《容齋三筆》:“金人再至,圍城日久,欽宗命取山禽、水鳥十餘萬,盡拆之汴河,聽其所之。
拆屋為薪,鑿石為炮,伐竹為筚籬。
又取大鹿數百千頭殺之,以?衛士。
”)。
其後海陵營中都,凡屏扆窗牖,均掠自汴京,則當時宋大内僅存軀殼,荒廢可知。
嗣海陵貞元元年,以宋汴京為南京。
三年五月,南京大内災,此僅存軀殼,亦付諸一炬。
其年冬,命宰臣張浩及敬嗣晖、梁珫等營南京宮室,運一木之費至二千萬,牽一車之力至五百人。
宮殿之飾,遍傅黃金,而後間以五彩,金屑飛空如落雪,一殿之費以億萬計,成而後毀,務極華麗,事具《金史》海陵本紀(光緒《順天府志》引此段于金中都·宮殿條,亦誤),則金南京已非宋汴京之舊甚明。
今以楊記校宋史,其外庭諸門、殿大體符合,似依宋宮故基建造者。
惟内庭自仁安殿以北,繁簡不一,原籍具在,不難覆按。
又據《元史》楊奂本傳(《辍耕錄》奂作煥,亦誤),奂以太宗十年戊戌試進士第一,授河南路征收課稅所長官兼廉訪使。
記文謂己亥按部至汴,即及第之次年,時距金亡國五載,其雲汴長吏宴于廢宮之長生殿,應為金南京宮苑,故原文僅稱廢宮,未言宋故宮。
陶氏殆以金南京宮阙配置,大體襲宋宮之舊,故與陳氏《南度行宮記》混置一處欤? 古代之溫度 西漢宮有淩室、織室、蠶室。
又有以人力增高室内溫度,助植物之發育,若近世西方之溫室者。
據《漢書》召信臣傳:“太官園種冬生蔥韭菜茹,覆以屋庑,晝夜難蘊火,待溫氣乃生。
信臣以為此皆不時之物,有傷于人,不宜以奉供養,及它非法食物,悉奏罷,省費歲數千萬。
”此殆密閉室内,與外隔斷,難難火溫之,略與蠶室同一情狀。
惟是否自地坑生火,如暖殿構造,尚屬不明。
柱跗 《隋書》宇文恺傳述宋、齊明堂一節,謂:“臣得目觀,遂量步數記其尺丈,猶見基内有焚燒殘柱,毀斫之餘,入地一丈,俨然如舊。
柱下以樟木為跗,長丈餘,闊四尺許,兩兩相并,瓦安數重。
”按柱下設礎,防濕潤上升,其法由來已久,此則深入土内,與常制異,頗疑“跗”為柎之誤。
蓋柎與桴通,方木也。
六朝之際,猶行席坐,席下木架必承以巨木,而牆壁下亦往往有柎,如今之下檻。
安樂于陳亡之後,兵燹之餘,觀明堂故基于瓦礫荊棘中,故雲入地一丈耳。
西漢陵寝 三代以前無墓祭,王者之葬,封樹而已(《周禮》春官·冢人:“先王之葬居中……以爵等為丘封之度,與其樹數”)。
其始僅雲墓(《左傳》:“淆有二陵,其南陵夏後臯之墓也”)。
春秋以降,因山丘高大,曰:邱(楚昭王昭邱,趙武靈王靈邱),曰:陵(《史記》趙世家:“肅侯十五年起壽陵。
”秦本紀:“惠文王葬公陵。
”又悼武王永陵,孝文王壽陵,其例不一),要皆有墳無寝。
自始皇治骊山,穿三泉,下銅以緻椁,上崇山墳(《史記》秦始皇本紀,及《漢書》劉向傳),秉事死如生之義。
又建寝園(朱孔陽《曆代陵寝備考》),遊館(《漢書》劉向傳),象人君之居,前有朝,後有寝,周城二重(《輿地備考》:陵内城周五城,外城周十二裡),故陵寝之名始于秦。
西漢因襲秦制,其天子即位之明年,将作大匠營陵(見《後漢書》禮儀志·注引《漢舊儀略》;又《漢書》武帝紀:建元二年(公元前139年)置茂陵邑,即登極次年,與此符合)。
起園邑,缭以城垣(《漢書》高後紀,城長陵注引《黃圖》雲:“長陵城周七裡一百八十步。
”又景帝紀五年作陽陵邑,及武帝紀置茂陵條),徙丞相、将軍、列侯、吏二千石及郡國高赀、富豪實之(《漢書》地理志:“漢興,徙齊諸田、楚昭、屈、景及諸功臣家于長陵。
”又武帝紀元朔二年,“徙郡國豪傑及赀三百萬以上于茂陵”,及同紀太始元年,宣帝紀本始元年,元康元年諸條),為造宅第(《漢書》宣帝紀:“本始二年(公元前72年)春,以水衡錢為平陵徙民起宅第。
”應邵曰:“水衡與少府皆天子私藏。
”),賜田錢(《漢書》景帝紀:五年夏,“募民徙陽陵,賜錢二十萬”。
武帝紀:“建元三年賜徙茂陵者戶錢二十萬,田二頃。
”),設官寺(見《三輔黃圖》長陵條),發近郡卒、将軍、尉、侯(見《後漢書》禮儀志·注引《皇覽》),龐大與郡邑無殊(《三輔黃圖》引《三輔舊事》:“武帝于槐裡茂鄉,徙戶一萬六千置茂陵。
”《漢書》成帝紀:鴻嘉二年(公元前19年),“徙郡國豪傑赀五百萬以上五千戶于昌陵”),孟堅謂為三選七遷,充奉陵邑,欲以彊幹弱枝者是也。
陵地用地七頃。
其圹曰:方中,占地一頃,深十三丈(《後漢書》禮儀志·注引《漢舊儀略》),築為方城(見前注引《皇覽》)。
玄室曰:明中,高一丈七尺(見前注引《三輔黃圖》),納梓宮于内。
棺外累黃腸
漢東、西廂如許叔慎所雲,雖與《禮經》位于東、西夾前者稍異,然其面積頗大,非如後世狹隘之廊也。
據《黃圖》引《宮殿疏》,“長樂前殿東西四十九丈七尺,兩杼中三十丈,深二十丈”,其東西之闊與未央前殿略同。
按杼即序,亦即廂(《說文》:“廂,廊也,廊,東、西序也”),則堂闊三十五丈,廂闊七丈三尺五寸,廂約為堂闊五分之一,殿七分之一,益以南北十二丈,亦可雲巨矣。
愚初頗疑其廣闊失當,不足盡信。
嗣知兩漢之廂,其用途亦異于後世之廊,蓋東廂者,群臣白事之室(《漢官舊儀》:“丞相府西曹六人,其五人往來白事東廂,為侍中,一人留府”),待駕之所(《漢書》王莽傳:“太後诏谒者引莽待殿東廂”),間亦召見臣工于是(《漢書》董賢傳:“哀帝崩,太皇太後召大司馬賢,引見東廂,問以喪事”),而太子視膳(《後漢書》班彪傳:“舊制:太子食湯沐十縣,設周衛交戟,五日一朝,因坐東廂省視膳食”),乃歲旱天子祈雨,亦于東廂為之(《後漢書》周舉傳,河南三輔大旱,五谷災偒,天子親自露坐德陽殿東廂請雨),則東廂為漢諸帝處決政務之便殿,亦為侍膳之室,附設于殿内者。
故秦、漢前殿,系聚合正殿、便殿及其他附設室于一處,非若明、清正朝大殿,隻供朝觐之用,宜其規模宏巨,非後世所有也。
至于長樂前殿兩杼間之闊,以慮尺計之,合乾隆六年營造尺二十二丈一尺四寸,即64.43米,與今太和殿略同,如獲漢初之尺較之,其差當益接近。
故二者之差,僅為東、西廂之闊,苟後者增建二廂,其闊即與長樂前殿等矣。
又就進深言之,慮尺十二丈,合前述營造尺八丈八尺五寸六分,約27米,較太和殿略小。
而未央前殿,深十五丈,依慮尺言,合營造尺十一丈七寸,即33.74米,大于太和殿僅二米餘,然則《宮殿疏》所述,亦非全出事理之外也。
他若東廂之在寝殿者,乃正寝之東、西室(《漢書》周昌傳:“呂後側耳于東廂聽。
”師古曰:“正寝之東、西室皆曰:廂,言形以廂箧之形”),可自此直達卧内,為出入之道(《漢書》金日?傳:“何羅褏白刃由東廂上,見日?,色變,直趨卧内,欲入……日?捽胡投何羅殿下”)。
宛若今五間或七間之廳,其夾堂之側房,即東、西二廂。
但東廂以外,諸書言西廂者甚少,僅王莽傳:“皇太子臨久病雖瘳,不平,朝見?茵輿行,見王路堂者,張于西廂。
”(《漢書》卷九十九·下),則臨病後朝見,特設帳于西廂,必為清靜閑宴之地無疑,故廂内又有西清之稱(揚雄《甘泉賦》:“溶萬後于西清。
”師古曰:“西清,西廂清閑之處也。
”又見司馬相如《上林賦》,王延壽《魯靈光殿賦》),由是觀之,非常室或在西廂之内,亦難言也。
建築中同名異物,數見不鮮,然無繁複難辨如“軒”者。
蓋小室曰:軒,樓闆曰:軒(《楚辭》:“縷檻層軒。
”王逸曰:“軒,樓闆也”),長廊有窗者亦曰:軒(張衡《蜀都賦》:“開高軒以臨山。
”注:“堂左、右長廊之有窗者”),其義不一。
若漢制天子臨軒,則為殿堂前檐特起,曲椽無脊,若今卷棚式及南方“和尚領”之狀,故天子不禦正座而禦平台者曰:臨軒。
考軒之起源,出自車制。
《說文》曲辀轓車謂之軒;轓即藩,車兩側之屏蔽,編竹為之。
轓上隆屈若弓者,曰:蓋轑,楚以外謂之“篷”(見《方言》,《釋名》,及戴東原《考工記圖》)。
惟轓與蓋轑限于車身之長,無以庇禦者,乃複于車前為屈篷前出,曰:軒。
夫人、卿大夫所禦者也(《左傳》:“歸夫人魚軒。
”又雲:“鶴有乘軒者”)。
其軒亦有高出蓋轑者,故《詩雲》:“戎車既安,如轾如軒。
”注曰:“軒車卻而後也。
”至若建築物之有軒,其初僅于檐下垂闆以蔽風雨,其闆自檐端引下,以斜撐支于柱之外側,稱為:“引檐”(見李誡《營造法式》卷六·小木作。
又日本法隆寺檐下亦如是)。
惟引檐呰弱易毀,且外觀簡陋,非宜于莊嚴堂殿,故于殿前設廊,隆屈如車軒之狀,亦謂之軒。
今南方寺廟、住宅廳堂之前廊,上施曲椽如弓,覆薄闆,蘇、常間稱為“鶴頸軒”,其名其狀,皆與古合,可雲信而有征者也。
若西漢前殿之軒,複霤重疊,《西京賦》謂為“重軒三階”,已非引檐可比。
而曹氏父子營邺者,周殿為軒,又不僅限于南面(左思《魏都賦》:“周軒中天”),其結構似更趨繁複矣。
殿有戶,戶外為簾(《漢書》外戚傳·孝成趙皇後條:“嚴持箧書置飾室南簾去,帝與昭儀坐,使客子解箧緘。
未已,帝使客子偏兼皆出,自閉戶,獨與昭儀在。
”因飾室推前殿亦如是),故太後臨朝謂之“垂簾”,所以障蔽内、外也。
殿内鋪席為坐(見前注),然未央宮殿有設地氈者,度前殿或亦如之(《西京雜記》:“溫室規地以罽賓氍毹。
”溫室,未央内庭之殿名也。
又《漢書》王吉傳:“廣廈之下,細旃之上”)。
禦座則設床上(見前注),以帳為飾,曰:武帳(《漢書》霍光傳:“皇太後被珠襦盛服坐武帳中,侍禦數百人,皆持兵……群臣以次上殿”)。
帳有帏(《漢書》汲黯傳:“上嘗坐武帳,黯前奏事,上不冠,望見黯,避帳中,使人可其奏”),置五兵于中,故名(汲黯傳·孟康注曰:“今禦武帳置兵闌、五兵于帳中也”)。
武帝時帳有甲、乙之别(《漢書》西域傳:“興造甲、乙之帳。
”注曰:“以甲、乙次第名之也。
”東方朔傳:“陛下誠能推甲、乙之帳,焚之四通之衢。
”又見同書卷七十二·禹貢傳。
《西京雜記》則雲:“上以琉璃、珠玉、明月、夜光,雜錯天下珍寶為甲帳,其次為乙帳;甲以居神,乙以自居”)。
六朝之際,史籍言帳者不一(《南史》宋高帝紀:内殿施黃紗帳。
又見梁武帝紀,張貴妃傳等),疑與席坐之習相終始也。
西漢朝會除便面(用以障面,蓋扇之類也,亦稱“屏面”。
見《漢書》王莽傳及張敞傳),禦座前亦設屏。
屏者,臨見屏氣之處(《風俗通》,示臣臨見自整屏氣處也。
《漢書》外戚傳·孝成趙皇後條:“須臾開戶,滹客子偏兼使緘封箧及綠绨方底,推置屏風東。
”又《漢書》叙傳“時乘輿幄坐,張畫屏風”)。
以孟嘗君傳推之,座後亦當有屏(《史記》孟嘗君傳:“待客坐語,而屏風後嘗有侍史,主記君與客語”)。
至若殿内各室以帷幕分隔,非皆一一有壁(見前述非常室),且得随時懸幕為房室,似極自由(見《兩漢官署》引謝夷吾傳)。
帷皆有組绶,所以系帷,并垂以為飾,悉席坐建築之特點,似非後世所有也。
而西漢之牆,亦有壁衣(《漢書》賈誼傳:“美者黼繡,今富人大賈嘉會召客者以被牆”),班氏謂為“屋不呈材,牆不露形,裛以藻繡,絡以綸連”,此或同處殿内,與帷幕具連帶關系者欤? 《三輔黃圖》謂:“未央前殿至孝武時,以木蘭為棼橑,文杏為梁柱”,又謂“雕楹玉磶。
”其柱上之梁曰:虹梁(張衡《西京賦》:“抗應龍之虹梁。
”梁·李善注曰:“形似龍而曲如虹也”),《爾雅》:“杗廇謂之梁”,《毛傳》:罶,曲梁也。
廇、罶音近,故雲:杗廇。
其後刻木以象古制,如黃以周之釋克,則系有意為之(見黃氏《經說略》)。
故漢之應龍,殆亦雕飾之屬,非天然曲木甚明。
今清宮建築雖無此制,而南中月梁承唐、宋餘緒,猶存舊時面影也。
其浮柱、槺、棼、極、桴、榱、數者,後人诠釋綦詳,今無再及。
獨王延壽《魯靈光殿賦》叙鬥拱之狀,自下而上,曰:栌,曰:枅,曰:栭,曰:枝牚,程序甚清(“層栌磥垝以岌峨,曲枅要紹而環句,芝栭攢羅以戢孴,枝牚杈枒而斜據,傍夭以橫出,互黝纖而搏負,下岪蔚以璀錯,上崎嶬而重注,捷獵鱗集,支離分赴,縱橫駱驿,各有所趣”),而李明仲以枝牚為脊槫間之斜柱(見李誡《營造法式》卷一·總釋·上),私意引為未當。
蓋原文首言結構層次,次狀其縱橫叢聚之形,文義極為明晰。
故栌為座鬥,枅為拱、翹,栭為拱上升、鬥,栭上斜據者宜屬之下昂,未可訓為槫間之斜柱,按之構造方則,似應若此也。
他若殿中藻井,此當棟下(張衡《西京賦》:“蒂倒茄于藻井,披紅葩之狎獵”,注曰:“藻井當棟,交木為之,如井幹也”)。
依南北朝石窟之天頂言,中央或為方井斜上,覆以平頂,後世殿閣中鬥八,即自此演進者。
但雲岡石窟偶有方形小井中镌蓮瓣,西漢棟下藻井之四周,是否配列小井如近世之狀,尚難懸斷耳。
其井内以菱藻、荷渠為飾,則基于厭勝之說(《靈光殿賦》:“圜淵方井,反植荷渠。
”又《風俗通》曰:“今殿作天井,井者東井之象也,菱水中之物,皆所以厭火也”)。
此在術士、巫蠱盛行之西漢,藻井以外,鸱尾亦其一端,固無足異(《墨客揮犀》謂漢以宮殿多災,術者言天上有魚尾星,宜為其象以禳之,始有此飾)。
惟《論語》:“山節藻棁”,已有先例,非自兩漢始也。
漢人每言壁帶(《漢書》外戚傳·趙皇後條:“白玉階壁帶。
”又同書翼奉傳:“二年戊午,地大震于隴西郡,毀落太上廟殿壁木飾”),顔師古謂為“壁之橫木,露出如帶”,疑即各柱間之梁枋也。
壁帶之上,往往飾以黃金釭,函藍田璧、明珠、翠羽數者(見趙皇後條),按釭者車輪之毂,空其中以受軸,其形圓,以金為之,釭中雜錯玉璧、明珠、翠羽之屬(見前條晉灼及顔師古注。
又《黃圖》未央前殿,“黃金為壁帶,間以和氏珍玉,風至其聲玲珑然”),故又雲:列錢(班固《西都賦》:“金釭銜璧,是為列錢。
”注曰:“行列似錢也”)。
餘如華榱、璧珰(見《黃圖》未央前殿條。
又班固《西京賦》:“裁金璧以飾珰。
”韋昭曰:裁金為璧,以當榱頭),銅切冒,黃金塗(外戚傳·趙皇後條:“切皆銅沓冒,黃金塗。
”師古曰:切,門限也)。
金鋪(司馬相如《長門賦》:“擠玉戶以撼金鋪兮。
”以金為戶之鋪首也),琉璃窗(《西京雜記》:昭陽殿“窗扉多是綠琉璃,亦皆達照毛發,不得藏也”),俱以金玉、珍異為飾。
梁、柱之端,則束以帶環,防木之潰裂(《後漢書》禮儀志·注:“德陽殿一柱三帶”)。
後世物力不逮,惟以彩畫模傚舊時形象,如明、清梁、枋彩畫之箍頭,即其遺制。
而朝鮮宮殿之柱端(見《朝鮮古迹圖譜》),且有實物存焉。
至西漢彩畫,董賢宅(《西京雜記》:“柱壁皆畫雲氣花卉,山靈鬼怪”),及《靈光殿賦》(“圖畫天地,品類群生,雜物奇怪,山神海靈,寫載其狀,托之丹青”)所言,多取材自然物(《靈光殿賦》言:“飛禽走獸,奔虎虬龍,朱鳥騰虵,白鹿蟠螭,狡兔猨狖,玄态胡人,神仙玉女,其類不一”),尚存《禮記》棁畫侏儒之習。
而當時壁畫,以胡粉為地,界以青紫,頗與彩畫類似(《漢代風俗制度史》引蔡質《漢官典質》:“明光殿省中皆以胡粉塗殿,紫青界之,畫古烈士重行、書贊雲”),疑古之畫工皆能為此二者,若麒麟閣(《漢書》蘇武傳:“宣帝圖畫功臣像于此”),甲館畫堂(《漢書》元後傳:“生成帝于甲館畫堂”),畫室(《漢書》霍光傳:“止畫室中不入”),西閣(《漢書》楊敞傳:“上觀西閣上畫人”),及廣川王殿門(《漢書》廣川惠王傳:“其殿門有成慶畫,短衣大袴長劍。
”又雲:“畫工畫望卿舍。
”望卿,王姬也),青漢壁畫之例。
東漢武梁祠諸石刻,即胎息于此。
然則段成式言唐寺院地獄諸圖,亦僅易舊日帝王、忠臣、孝子、賢婦等像,為釋梵諸部,不足異也。
漢宮殿屋頂多為重檐(《漢書》張敞傳:“圍守王宮,得之殿屋重轑中。
”蘇林曰:“重轑,重棼也。
”以王宮推宮殿如是),四注(《周禮》考工記:“四阿重屋。
”鄭注曰:“四阿若今四注屋也”),與東漢石刻所示者一緻,獨無雲岡石窟九脊殿之例,然未能斷西漢即無此制也。
其時反宇(班固《西都賦》:“上反宇以蓋載。
”張衡《西京賦》“反宇業業”),飛檐(《西京賦》“飛檐”),亦見于記錄,則屋角上翹必同時發生,蓋為反宇結構當然之結果,未必蓄意為之。
伊東博士據東魏石刻,謂裹角之法始于南北朝(見伊東忠太《支那建築史》),此在近世學者無證不信之習慣,未能目為不當,但班、張二賦外,如何宴《景福殿賦》(“飛櫩翼以軒翥,反宇以高骧”),陸翙《邺中記》(“鳳陽門高二十五丈,上六層,反宇向陽”),鹹言反字,似不能概置文獻于不顧也。
漢世之瓦當(即壽頭),有作半圓體者,然以圓形居多,适與燕故都出土皆半圓者相反,似漢受秦之影響(秦瓦當多作圓形,見《秦、漢瓦當文》諸文),與周稍異,而諸書所收周、秦、漢諸例,皆無勾滴(即滴水),疑當時尚無此物。
又據何叙甫先生所藏漢瓦當,及于燕故都發掘出土之瓦當,其花紋、文字凹處,偶有朱丹粘附其間,丹下亦有塗白垩為地者,則因當時陶器無釉,僅以刷色為飾故耳。
漢宮殿脊甍之狀,今迄無可考,惟四注之屋,自側面視之,二垂脊凸起若棱,反宇之瓦凹陷若觚,觚棱之稱,或即緣此而生,殊未可知。
孝武時甍上置鸱尾(見前注)、銅鳳(《黃圖》引《漢書》:“建章宮玉堂殿,鑄銅鳳高五尺飾黃金,栖屋上,下有轉樞,向鳳若翔”),東漢石刻及魏武銅爵台亦皆如是。
自北周武帝毀邺中三台後,僅一見于唐武後營東都明堂,其後即已絕迹。
惟鸱尾流行最久,且傳播異域,而遼代脊飾,據梁思成先生《薊縣獨樂寺觀音閣、山門考》(《中國營造學社彙刊》三卷二期),知為古代鸱尾與宋以後獸吻間過渡之物,則西漢術士厭火之具,其影響竟及今日,亦可雲異數矣。
圖12 李誡《營造法式》卷三十一·大木作制度圖樣内,柱下有平闆曰:,置于礎石上,其寸法見同書卷五(“凡造柱下,徑周各出柱三分,厚十分,下三分為平,其上并為欹,上徑四周各殺三分,令與柱身通上勻平”),惟未言及用途。
竊意者,柱下之防濕層也,以扁若闆,木之纖維亦保持水平狀态,濕潤緣礎上升者,其侵入水平纖維,恒較垂直者稍難,而體腐朽,得随時撤換,不緻累及柱身,故古以銅為柱,職是故耳(《戰國策》:“董子之治晉陽也,公宮之室皆以煉銅為柱質”)。
民國丁卯夏,愚于蘇州燕家濱友人柳士英君宅中,見其廳堂結構古陋,柱下之赫然呈于目前,詢知宅屬華姓,建築年代不明。
嗣周元甫君以影片見贻(圖12),雖其下無礎,且之形狀比例,亦未與《營造法式》吻合,然自紹興間王?重刊此書于平江以來(見《中國營造學社彙刊》一卷二期,葉遐庵先生《紹興重刊〈營造法式〉者之曆史與旁證》),曆時約八百載,舊法猶存一二,不失宋代建築變遷之一參考也。
辨《辍耕錄》“記宋宮殿”之誤 陶氏《辍耕錄》卷十八,以楊奂《汴故宮記》與陳随應《南渡行宮記》二文,合題為《記宋宮室》。
愚嘗以《宋史·地理志》汴京宮阙制度與楊記對校,知楊氏所雲汴故宮,乃指金之南京言,非宋汴京也。
按宋靖康之變,艮嶽摧殘過半(《宋史》地理志·艮嶽·注引《容齋三筆》:“金人再至,圍城日久,欽宗命取山禽、水鳥十餘萬,盡拆之汴河,聽其所之。
拆屋為薪,鑿石為炮,伐竹為筚籬。
又取大鹿數百千頭殺之,以?衛士。
”)。
其後海陵營中都,凡屏扆窗牖,均掠自汴京,則當時宋大内僅存軀殼,荒廢可知。
嗣海陵貞元元年,以宋汴京為南京。
三年五月,南京大内災,此僅存軀殼,亦付諸一炬。
其年冬,命宰臣張浩及敬嗣晖、梁珫等營南京宮室,運一木之費至二千萬,牽一車之力至五百人。
宮殿之飾,遍傅黃金,而後間以五彩,金屑飛空如落雪,一殿之費以億萬計,成而後毀,務極華麗,事具《金史》海陵本紀(光緒《順天府志》引此段于金中都·宮殿條,亦誤),則金南京已非宋汴京之舊甚明。
今以楊記校宋史,其外庭諸門、殿大體符合,似依宋宮故基建造者。
惟内庭自仁安殿以北,繁簡不一,原籍具在,不難覆按。
又據《元史》楊奂本傳(《辍耕錄》奂作煥,亦誤),奂以太宗十年戊戌試進士第一,授河南路征收課稅所長官兼廉訪使。
記文謂己亥按部至汴,即及第之次年,時距金亡國五載,其雲汴長吏宴于廢宮之長生殿,應為金南京宮苑,故原文僅稱廢宮,未言宋故宮。
陶氏殆以金南京宮阙配置,大體襲宋宮之舊,故與陳氏《南度行宮記》混置一處欤? 古代之溫度 西漢宮有淩室、織室、蠶室。
又有以人力增高室内溫度,助植物之發育,若近世西方之溫室者。
據《漢書》召信臣傳:“太官園種冬生蔥韭菜茹,覆以屋庑,晝夜難蘊火,待溫氣乃生。
信臣以為此皆不時之物,有傷于人,不宜以奉供養,及它非法食物,悉奏罷,省費歲數千萬。
”此殆密閉室内,與外隔斷,難難火溫之,略與蠶室同一情狀。
惟是否自地坑生火,如暖殿構造,尚屬不明。
柱跗 《隋書》宇文恺傳述宋、齊明堂一節,謂:“臣得目觀,遂量步數記其尺丈,猶見基内有焚燒殘柱,毀斫之餘,入地一丈,俨然如舊。
柱下以樟木為跗,長丈餘,闊四尺許,兩兩相并,瓦安數重。
”按柱下設礎,防濕潤上升,其法由來已久,此則深入土内,與常制異,頗疑“跗”為柎之誤。
蓋柎與桴通,方木也。
六朝之際,猶行席坐,席下木架必承以巨木,而牆壁下亦往往有柎,如今之下檻。
安樂于陳亡之後,兵燹之餘,觀明堂故基于瓦礫荊棘中,故雲入地一丈耳。
西漢陵寝 三代以前無墓祭,王者之葬,封樹而已(《周禮》春官·冢人:“先王之葬居中……以爵等為丘封之度,與其樹數”)。
其始僅雲墓(《左傳》:“淆有二陵,其南陵夏後臯之墓也”)。
春秋以降,因山丘高大,曰:邱(楚昭王昭邱,趙武靈王靈邱),曰:陵(《史記》趙世家:“肅侯十五年起壽陵。
”秦本紀:“惠文王葬公陵。
”又悼武王永陵,孝文王壽陵,其例不一),要皆有墳無寝。
自始皇治骊山,穿三泉,下銅以緻椁,上崇山墳(《史記》秦始皇本紀,及《漢書》劉向傳),秉事死如生之義。
又建寝園(朱孔陽《曆代陵寝備考》),遊館(《漢書》劉向傳),象人君之居,前有朝,後有寝,周城二重(《輿地備考》:陵内城周五城,外城周十二裡),故陵寝之名始于秦。
西漢因襲秦制,其天子即位之明年,将作大匠營陵(見《後漢書》禮儀志·注引《漢舊儀略》;又《漢書》武帝紀:建元二年(公元前139年)置茂陵邑,即登極次年,與此符合)。
起園邑,缭以城垣(《漢書》高後紀,城長陵注引《黃圖》雲:“長陵城周七裡一百八十步。
”又景帝紀五年作陽陵邑,及武帝紀置茂陵條),徙丞相、将軍、列侯、吏二千石及郡國高赀、富豪實之(《漢書》地理志:“漢興,徙齊諸田、楚昭、屈、景及諸功臣家于長陵。
”又武帝紀元朔二年,“徙郡國豪傑及赀三百萬以上于茂陵”,及同紀太始元年,宣帝紀本始元年,元康元年諸條),為造宅第(《漢書》宣帝紀:“本始二年(公元前72年)春,以水衡錢為平陵徙民起宅第。
”應邵曰:“水衡與少府皆天子私藏。
”),賜田錢(《漢書》景帝紀:五年夏,“募民徙陽陵,賜錢二十萬”。
武帝紀:“建元三年賜徙茂陵者戶錢二十萬,田二頃。
”),設官寺(見《三輔黃圖》長陵條),發近郡卒、将軍、尉、侯(見《後漢書》禮儀志·注引《皇覽》),龐大與郡邑無殊(《三輔黃圖》引《三輔舊事》:“武帝于槐裡茂鄉,徙戶一萬六千置茂陵。
”《漢書》成帝紀:鴻嘉二年(公元前19年),“徙郡國豪傑赀五百萬以上五千戶于昌陵”),孟堅謂為三選七遷,充奉陵邑,欲以彊幹弱枝者是也。
陵地用地七頃。
其圹曰:方中,占地一頃,深十三丈(《後漢書》禮儀志·注引《漢舊儀略》),築為方城(見前注引《皇覽》)。
玄室曰:明中,高一丈七尺(見前注引《三輔黃圖》),納梓宮于内。
棺外累黃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