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壯室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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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椒房殿皇後所居(《漢書》外戚傳,顔注),漪蘭殿(《漢武故事》,王夫人生武帝于此)。

    昭陽舍(《漢書》趙昭儀居昭陽舍)、增城舍(《漢書》班倢伃居增城舍)、椒風舍(《漢書》董賢女弟為昭儀,名其舍為“椒風”,以配椒房)、掖庭(《漢官儀》謂倢伃以下皆居掖庭)皆妃殡所處。

    劉子駿謂繁華窈窕之栖宿(見《西京雜記》),均當屬之内庭也。

    其柏梁台則在北阙内道西(《長安志》引《廟記》),漸台在前殿西南蒼池中(《漢書》鄧通傳,顔師古注),武庫在宮東南(見《長安志》)。

    惟曲台、金華(曲台說禮,金華說書,見《漢書》儒林傳,及張禹傳)、承明(著述之庭,見班固《西都賦》)、蘭台(圖籍所藏,見《漢書》百官表)、麒麟(宣帝圖畫功臣像于此,見《漢書》蘇武傳)、金馬(金馬門,宦者署名,見《史記》)、青瑣、長年、神仙、飛羽、敬法、鳳凰、晏眤、合歡、武台、承明諸門、殿,與禦史、少府諸官署,及淩室、織室、暴室、周廬、馬廄等,其分位悉無可考。

    而漢制宮中有殿中廬(《漢書》董賢傳·及外戚傳·許皇後條),供臣工止宿,其數亦當不少。

    故未央宮之範圍,極為遼闊,可斷言焉。

    顧自來文人所述,每多抵觸,如《西京雜記》謂“宮周二十二裡九十五步,台殿四十三,門闼九十有五”。

    《黃圖》言“周二十八裡”。

    《關中記》謂“周三十一裡,台三十有二,殿門八十一,掖門十四”。

    除殿門、掖門,适符《西京雜記》所載,餘皆差違甚巨,頗難引以為據。

    惟未央諸殿多截土山為基,素以崔嵬見稱,雖時逾千載,台殿、樓閣化為煙雨,淪為塵壤,而故基猶有存者,異日發掘測量,或能追溯一二,補典籍之不備,亦非事理所絕不可能欤? 未央殿、阙配列之狀,如前節所述,摭拾叢殘,難明真相。

    然諸書所載略可征信者,或遵守周、秦遺法,或出當時獨創,多與建築史料有關。

    如宮周二十裡,辟掖門十餘所(《禦覽》:“漢制内至禁者為殿門,外出大道為掖門”),而蕭何僅立北阙、東阙,其餘曲籍亦未言西、南有阙者,殊為莫解。

    考西漢寝廟(《漢書》五行志:“永光四年孝宣杜陵園東阙南方災。

    ”“鴻嘉三年,孝景廟北阙災。

    ”“永始元年,戾後園南阙災。

    ”又高後紀五年:“城長陵,為殿,垣門四出”),丞相府(見《兩漢宮署》條),皆具四阙,顔師古謂未央獨異其制,且以北阙為朝谒正門,疑與厭勝有關(《漢書》高帝紀五年:“蕭何治未央宮。

    ”師古曰:“未央殿雖南向,而上書奏事、谒見之徒,皆詣北阙,公車司馬亦在北焉,則以北阙為正門。

    而又有東門東阙,至于西、南兩面無門阙矣。

    蓋蕭何初立未央宮,以厭勝之術,理宜然乎”)。

    意者,古代迷信之習甚深(殷、周筮蔔盛行。

    《史記》且為日者龜蔔立傳。

    又高祖時,長官祀官女巫,有梁巫、晉巫、秦巫、荊巫、九天巫、河巫、南山巫數種,見《漢書》郊祀志·上),而漢初術士每尊東北,謂東北神明之舍,西方神明之墓,其八神之祀,七曰:日,八曰:四時,以迎日及歲首所在,亦主東北(《漢書》郊祀志·上),故顔氏之說,雖尚待疏證,然亦非全無根據者也。

    若西漢奏事(《注書》昭帝紀:“張延年詣北阙,自稱衛太子”),旌功(《漢書》武帝紀:“元封元年,遣使者告單于曰:南越王頭已懸于漢北阙矣。

    ”又傅介子傳:“斬樓南王安歸首,懸之北阙。

    ”又見西域傳·鄯善國條),皆于北阙為之。

    公卿第宅,有東第(《史記》司馬相如傳:“位為通侯,居列東第”)、北第,如管子仕者近宮之說。

    然以北第為最尊(《漢書》夏侯嬰傳:“乃賜嬰北第第一,曰:近我,以尊異之。

    ”師古曰:“北第者近北阙之第,嬰最第一也。

    ”又張衡《西京賦》:“北阙甲第,當道直啟”)。

    第門向北阙者大不敬(見《漢書》董賢傳)。

    則北阙為未央宮正門,亦事有可信者矣。

    按曆代離、别館,不乏西、北二向阙門,如唐之興聖、翠微等宮,其例不遑枚舉。

    獨大朝正殿及宮城巍阙,無不南向。

    漢之未央前殿,如叔孫通傳所雲,亦南向之一,未乖常制,則其臣工期谒奏事,入北阙南行,複自南折北,遄赴前殿,途徑迂迴,大背皇居莊嚴之旨,實開數千年未有之例也。

     漢諸宮皆有前殿,一如《史記》載秦阿房前殿之例。

    獨無《禮經》外朝、治朝、燕朝之法,其事尤為怪異。

    愚嘗考未央前殿僅供元會大朝及婚、喪、即位諸大典之用,其庶政委諸丞相,故以丞相府為外朝(見《兩漢官署》條)。

    大司馬、左右前後将軍、侍中、常侍、散騎諸吏為内朝(《漢書》劉輔傳,孟康注),亦曰:中朝。

    蓋文帝時未央僅有前殿、曲台、漸台、宣室、溫室、承明數者(見《漢書》翼奉傳)。

    而曲台者後蒼說禮之處,漸台在蒼池中,王莽死于是。

    宣室、溫室屬内庭,獨承明為便殿,即上官太後廢冒邑王處,在金馬門内(見《漢書》霍光傳,及外戚傳),然非居未央前殿之後,如古制三朝之銜接相承也。

    竊意楚、漢之際,天下洶洶未定,蕭何營前殿,已遭高祖責難,必無餘力一一追模舊法。

    且高祖素惡儒生,其時僅一叔孫通依違其間,而六經未出,古制荒湮。

    蕭何故秦吏也。

    長樂故秦離宮也,而匠目習阿房也,當時經營,或以秦宮為範。

    故未央有前殿,如阿房前殿、甘泉前殿之稱。

    且雲前殿,必有後寝,故又以宣室為正寝(見前注)。

    降及東漢南宮,猶有玉堂前殿、玉堂後殿(《後漢書》順帝紀,及靈帝紀),顯然猶襲秦制也。

    其後隋文帝另營長安,追紹《禮經》,以承天門為大朝,大興、兩儀二殿為常朝、日朝。

    而唐營東内,設大慶、文德、紫宸三殿。

    其制益備。

    宗藝祖營汴京,取則唐之東京,設大慶、文德、紫宸三殿。

    洪武光複華夏,刻意複古,其南京之奉天、華蓋、謹身三殿,亦即三朝遺意。

    永樂北遷,規模益宏,三朝之制,沿襲未替。

    至清則為太和、中和、保和三殿。

    故愚嘗謂隋、唐、宋、明、清五代之外廷配置,同受《禮經》支配,截然自成一系。

    而隋文帝又為此式複興之張本者,在建築史中所處地位,頗為重要。

    惟西漢承周、秦之後,未遵《禮經》三朝銜接之法,豈諸經遭秦火之厄,出自山岩屋壁,脫僞滋多,不足盡信。

    抑秦僻處西陲,其宮室配列與周制稍異其趣耶?此均重要問題,亟待疏論,而在史證缺乏之今日,又非可急遽解決者也。

     圖8 朝鮮景福宮集玉齋之廊(自朝鮮古迹圖譜重攝) 古宮室基座之高者無如台榭,然台榭屬諸苑囿,其高巨逾桓者,每斥為奢放,亦不常見(如桀營夏台,纣建鹿台、苑台)。

    若堂、殿之基,非盡崇偉也(《禮記》:“天子之堂九尺,諸侯七尺,大夫五尺,士三尺”)。

    惟周中世以降,雕牆之習,累土之功,日趨華靡。

    趙之叢台,連聚非一,故以叢名(見《漢書》高後紀,顔師古注)。

    而燕故都遺址,巍然留存者,今猶三十餘所。

    似周末殿基多如是,不僅限于台榭矣。

    其後始皇混一宇内,崇宮室以威四海,其阿房前殿之基,下可建五丈旗(見《史記》始皇本紀)。

    西漢宮阙,亦競尚嶷岌,渺若仙居。

    元·李好問謂:“予至長安,親見漢宮故址,皆因高為基,突兀峻峙,崒然山出,如未央、神明、井幹之基皆然,望之使人神志不覺森竦,使當時樓觀在上,又當如何?”又雲:“漢台殿、城阙皆裁土山為之,是以高大數千年不圮。

    ”由是而言,張、班諸賦及稗官野乘所言,雖稍失之誇大,然漢尺視今尺略短(據吳大澄《秦、漢權衡度量實驗考》載漢慮俿銅尺合0.284米),自平地起算,含台基于内,所述恐非盡屬虛妄也。

    至酂侯營未央諸殿,因山為基(宋氏《長安志》引《三秦記》:“疏龍首山為台殿,殿址不假版築”),自屬事半功倍,顧亦循襲舊法,非出創制(《史記》始皇本紀:“表面山之巅以為阙”)。

    其後石虎營太武殿,下置伏室衛士(《晉書》石季龍傳:“太武殿基高二丈八尺,以文石砌之。

    下穿伏室,置衛士五百人于其中。

    ”)。

    則平地為台,避累士之煩,巧事利用者矣。

    他若閣道之設,因台而生,殆無疑義。

    蓋閣者,擱也,險絕之地,傍山鑿岩,以木支擱為道,故棧道亦名閣道(《史記》高祖紀:“去辄燒絕棧道。

    ”《索隐》曰:“棧道,閣道也”)。

    其後台殿崔巍,架木為道以通車,其制當仿自棧道。

    而架下空虛,仍可通行,上、下有道,又有複道之稱(《史記》留侯世家:“上在雒陽南宮,從複道望見諸将。

    ”韋昭曰:“閣道也”)。

    故閣道之普通者,必為木構。

    有柱,有梁,其上擱闆如津梁,兩側有窗(《後漢書》何進傳:“尚書盧植執戈于閣道窗下,仰數段珪,段珪等懼,乃釋太後,太後投閣得免”)。

    亦有室,曰:閣室(《漢書》霍光傳:“具祠閣室中。

    ”如淳曰:“閣室,閣道之有室者”)。

    有屋蓋,故與高廊并稱(《漢書》元後傳:“高廊閣道,連屬彌望”),外塗以紫,又名紫房複道(《漢書》孔光傳“北宮有紫房複道,通未央宮”)。

    其狀或如今黔、湘間之廊橋,甍宇連屬,亘若長虹。

    不僅殿、閣間之交通,惟此是賴,漢世長安諸宮,亦皆聯以閣道,潛通内、外(張衡《西京賦》),其巨者且超逾城墉,自未央直達建章(班固《西都賦》:“修除飛閣,自未央而連桂宮,北彌明光而亘長樂,陵磴道而超西墉,掍建章而連外屬”)。

    惟後世台基之制漸低,閣道遂歸廢棄。

    今朝鮮宮殿中猶有架空之廊,連屬殿舍間,或其流裔欤(圖8)。

     我國宮殿之結構,系聚合多數之殿,均衡排列,連以閣道,繞以欄廊,區以牆垣,雖外觀複雜層,而結構原則則極簡單,蓋隻以殿為單位故也。

    未央宮殿之區布結構交通,已略如前述。

    若其前殿之狀,則外有殿門,顔師古謂即端門(見前述殿正門注)。

    門内有庭(《漢書》叔孫通傳:“漢七年,長樂宮成,諸侯、群臣朝十月儀,先平明,谒者治禮,引以次入殿門,庭中陳車騎,戍卒衛官,設兵,張旗志”),其面積至廣(《後漢書》禮儀志·歲首大朝·注,引蔡質《漢官儀》曰:“正月旦,天子幸德陽殿,臨軒……德陽殿周旋容萬人。

    ”因東漢正朝之德陽殿,推未央前殿亦如是也),置鐘(《後漢書》董卓傳:“悉取洛陽及長安銅人鐘。

    ”注曰:“鐘,以銅為之,故賈山上書雲,懸石鑄鐘。

    ”又順帝紀:“迎濟陰王于德陽殿西鐘下。

    ”按賈山西漢人,以德陽殿推之,亦知有鐘)。

    設中道,僅乘輿及令使、司隸校尉得行之(《後漢書》百官志·司隸校尉·注,引蔡質《漢官儀》曰:“入宮開中道,稱使者。

    ”)。

    朝會陳車騎,設兵,張旗志,功臣、列侯、諸将軍陳西方,東鄉;文官、丞相陳東方,西鄉(《漢書》叔孫通傳)。

    其北則為前殿,漢之大朝正殿也。

    殿居庭中,故又有東庭、西庭(《後漢書》靈帝紀:“有黑氣堕北宮溫明殿東庭中。

    ”以東漢諸制遵西漢舊規,故推其如是)。

    其周有垣,亦曰:閣(《漢書》王莽傳:“烈風毀王路西廂及後閣……東僵擊東閣,閣即東永巷之西垣也”)。

    有東門(《漢書》五行志·成帝綏和二年(公元前7年),“鄭通裡男子王褒,入殿東門,上前殿。

    ”師古曰“入殿之東門也”,有門必有垣可知),後闼(《後漢書》張步傳:“即帶劍至宣德後闼。

    ”注:“未央宮有宣德殿。

    ”闼,宮中門也。

    以宣德推前殿如是),其西側亦當有門(《漢書》王商傳:“單于來朝,引見白虎殿。

    丞相商座未央庭中,單于前拜谒商。

    ”師古曰:“單于将見天子,而經未央庭中過也。

    ”按《漢書》元後傳:“土山漸台西白虎”,則白虎殿在前殿西,有門可知。

    又《後漢書》桓帝紀:“德陽殿西閣黃門北寺火。

    ”閣,門也),而前殿必非孤立庭中,其前、後、左、右當有殿、閣擁簇,如今清宮太和殿之狀。

    《黃圖》謂東有宣明、廣明二殿,西有昆德、玉堂二殿,或俱在周垣之内,亦難度知。

    又以東漢之例推之,殿、閣間或有廊庑聯絡(《後漢書》馬援傳·注:“時上在宣德殿南庑下。

    南庑,殿南之門側廊屋也”)。

    此前殿周圍情況略可推知者也。

     圖9 朝鮮景福宮交泰殿之階(自朝鮮古迹圖譜重攝) 殿之基有二,下曰:壇陛,上曰:階。

    未央諸宮皆截土山為基,壇必甚高,其表面或如東漢德陽殿以石飾之(《後漢書》禮儀志·歲首大朝·注:“德陽殿陛高二丈,皆文石作壇。

    ”)壇之角石曰:隅,側石曰:廉(《儀禮》鄉飲酒:“設席于堂廉東上。

    ”鄭注:“側邊曰:廉。

    ”又《漢書》賈誼傳:“廉遠地則堂高。

    ”師古曰:“側隅也”),或作磏,從石,亦為石砌之證。

    故張衡謂之“設切厓隒。

    有陛,其數不一(《漢書》叔孫通傳:“殿下郎挾陛,陛數百人”),頗難擅拟。

    以愚意測之,正面或為二陛,如漢賦雲“左磩右平”,磩者階齒,平者若坡(見張衡《西京賦》)。

    因漢承周制,堂、殿皆有東、西階(堂有二階,見前《兩漢第宅》雜觀條,殿階詳後),則陛亦應有東、西之别。

    在東為左,在西為右,古習以西為尊,故平者居右,便辇車升降,似無後世中、左、右三道之設也。

    其東、西、北三面亦當陛(《後漢書》禮儀志·冬至儀:“以皂囊送西陛。

    ”)壇陛之上有欄檻環繞(《史記》滑稽列傳:“優旃臨檻大呼曰:陛楯郎。

    ”郎,執楯立于陛側者也)。

    其上有平台曰:中庭,以朱塗之(《漢書》外戚傳·趙皇後條:“昭儀居昭陽舍,其中庭彤朱而殿上髹漆。

    ”又班固《西都賦》:“玉階彤庭”)。

    次為階,殿本身之基台也。

    其升降亦如古之東、西二階(《漢書》王莽傳:“莽親迎于前殿二階間”),故大喪及即位奉冊禮,三公、太尉升自阼階(《後漢書》禮儀志·大喪禮:“三公升自阼階,即位儀,太尉升自阼階。

    阼階,東階也”),其制至唐初猶有存者(見《中國營造學社彙刊》第三卷第一期西安大雁塔門楣雕刻)。

    階三層(張衡《西京賦》:“重軒三階”),左楯右平,齒各九級(見《西京賦》注)。

    階之結構,下必以石,故班氏謂之玉階(班固《西都賦》:“玉階彤庭”),但其上當為木構,非若後世殿閣須彌座皆石砌也。

    紫江朱桂辛先生謂:“古代殿階如今東瀛之狀,以木柱為足而虛其下,惟木質易腐,後世易木為石,再進為須彌座。

    今朝鮮宮殿之階,下累石座二層,上置小石柱,為過渡時代之構造。

    ”(圖9)竊意此論甚當,蓋古俗以席布地為坐,西漢朝會,惟皇帝坐床上,餘皆鋪幅席,前設筵(見瞿兌之《漢代風俗制度史》引《禦覽》),苟累土砌石為座,則潮濕依土上升,焉适席坐之用。

    故階下層為石,為磚,為土,雖不拘一格,然其礎礩之上,必構木為架以受床席(圖10)。

    即易為磚石之柱,亦必空窈通風。

    故墨子雲“宮室之法,高足以避濕潤”,非徒壯觀瞻,别尊卑,從可知也。

    後漢已有胡床(見《後漢書》卷二十三·五行志,《三國志》魏志·武帝紀注)。

    其後六朝之際,胡坐盛行。

    (《世說》:“庾亮據胡床,與諸賢土談論竟夕。

    ”又《梁書》侯景傳:“置筌蹄,垂腳坐。

    ”)隋改胡床為交床(《大業雜記》),唐穆宗時複改為繩床(見《演繁露》)[2],席坐之風乃絕。

    宋·李誡《營造法式》所圖堂殿,遂皆為須彌座。

    故愚意階制之變遷,與席坐之興廢互為因果,其時期雖難确定,當在六朝、隋、唐之間焉。

    階上周殿皆設欄楯,其版曰:檻(《漢書》史丹傳:“置鼙鼓殿下,天子自臨軒檻上,隤銅丸以取鼓。

    ”師古曰:“檻,版也。

    ”又外戚傳·馮昭儀條:“熊佚出圈,攀檻欲上殿”),橫木曰:衡(《漢書》爰盎傳,“百金之子不騎衡”),即宋之尋仗,殆以木為之,但東漢有以銅制者(《後漢書》董卓傳·注:“太史靈台及永安侯銅欄楯,卓亦取之”),或襲西漢之法,未可知也。

     圖10 朝鮮嵩陽書院講堂之階(自朝鮮古迹圖譜重攝) 圖11 日本古代寝殿平面圖(自《宮殿調度圖解》重錄) 前殿之平面比例,《黃圖》謂東西五十丈,南北十五丈,今以清營造尺與漢慮尺較之,後者約短四分之一強(吳氏《秦、漢權衡度量實驗考》載漢慮銅尺,合乾隆六年工部營造尺七寸三分八厘),漢初之尺當視此更短(吳氏周代黃鐘律琯尺較慮尺更短,詳後。

    又我國曆代尺度,由短而長,見王國維《觀堂集林》,則漢初之尺應在二者之間)。

    再就前殿包容多數廂、室之點而言,《黃圖》所雲,或距事實未遠(詳後節)。

    而諸書所記秦、漢各殿,多為長方形,亦皆一緻。

    如阿房前殿(《史記》謂:“東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上可坐萬人”),長樂前殿(《三輔黃圖》引《宮殿疏》:“東西四十九丈七尺,兩杼中三十五丈,深十二丈”),魯恭王靈光殿(《漢書》謂:東西二十丈,南北十二丈),東漢德陽殿(《後漢書》謂:東西三十七丈四尺,南北七丈)。

    諸殿之廣與深約為5:1至5:3之間,與清太和、保和二殿大體略合(太和殿東西60.75米,南北30.93米;保和殿東西46.76米,南北20.82米;為5:2.5及5:2.2)。

    蓋殿過深則柁梁之材難得,且屋頂高大逾恒,輕重倒置,亦非宜于建築均衡之美。

    故夏、周九七之比(《周禮》考工記:夏氏世室,堂修二七,廣四修一。

    鄭注:夏度以步,每步五尺,堂修十四步,計七十尺,廣益以修之四分之一,即十七步半,合八十七尺半。

    又周人明堂,東西九筵,南北七筵,每筵九尺,計廣八十一尺,修六十一尺),僅見于古代規模狹小之殿(吳大澄《秦、漢權衡度量實驗考》所收周黃鐘律琯尺,合乾隆六年營造尺六寸七分六厘,即0.217米),不适後代皇帝誇張威懾之工具,固甚明顯。

    同時殿之平面配置,自略近方形之九七比例,進為狹長之形,其途徑亦昭然若揭。

    而西漢前殿之内,亦非若今太和、保和諸殿,廓然空洞,了無區隔。

    何者,西漢去古未遠,舊制未沫,如東廂(《漢書》晁錯傳:“乃屏錯,錯趨避東廂,甚恨”),西廂(《漢書》王莽傳:“見于王路室者,張于西廂”,王路室即未央前殿,莽更此名),即其最著之例。

    又有房(《史記》孝武紀:夏有芝生殿房中,若見有光雲,乃下诏曰:“甘泉房中生芝九莖,赦天下勿複有作。

    ”以甘泉前殿推未央前殿亦如是),有室(《漢書》叔孫通傳:“于是皇帝辇出房。

    ”又見《後漢書》公孫述傳),室有牖(《後漢書》禮儀志·大喪儀·注,引《漢舊儀》曰:“高祖崩三日,小斂室中牖下,作栗木主置牖中,望外……七日大斂棺,以黍飯、羊舌,祭之牖中”),俱如古制。

    餘有非常室(《漢書》五行志:“成帝綏和二年,鄭通裡男子王褒,衣绛衣,小冠帶劍,入北司馬門,殿東門、上前殿,入非常室中,解帷組結佩之。

    ”如淳注曰:“殿上室名”),及後閣,後閣者更衣之所,似在殿之北部(《漢書》王莽傳:“烈風毀王路西廂,及後閣更衣中室”),顧前殿東西狹長,各室雖以帷幕分劃(見非常室注),而區布之法不明,非常室之位置,亦難決定。

    以愚意揣之,各室之長短寬狹,必非一一悉如舊規(《說文》:“廂,廊也。

    ”《玉篇》:“廂為東、西序。

    ”蓋漢以東、西廊為廂,夾堂室,與古稍異,見金鹗《求古堂禮說》)。

    故周制逐漸消滅,其故非一,而殿平面比例之變遷,不失其一也。

    就中流傳最久者無如東、西二廂,不僅東漢如是(《後漢書》虞诩傳:“奸臣張防何不下殿,防不得已,趨就東廂”),自東晉(陳翙《邺中記》:“石虎正會殿前,有白龍樽;作金龍于東廂,西向”),南齊(《齊書》五行志:“永元三年二月乾和殿西廂火”),下迄隋初(《隋書》經籍志:“炀帝于東都觀文殿東、西廂構屋以貯之”),猶存其法。

    唐、宋以降,廂夾之名,阒然無聞。

    然東瀛古代之殿,亦有東、西廂之稱(圖11),此或南北朝及隋、唐之際,自新羅、高句麗流傳異域者。

    至于清太和殿之東、西夾室,即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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