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璃窯逸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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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璃古作流離,或雲藥玻璃,其名始見于《漢書》西域傳,蓋傳自西方,非中土所有(《漢書》西域傳:“罽賓國出虎魄璧流離。

    ”顔師古注引《魏略》雲:“大秦國出赤、白、黑、黃、青、綠、缥、绀、紅、紫十種流離。

    ”)。

    漢、魏以來用作窗扉(《西京雜記》:“昭陽殿窗扉多是綠琉璃。

    ”《漢武故事》:“武帝起神屋,扉悉以白琉璃為之。

    ”)、屏風(《拾遺記》:“孫亮作綠琉璃屏風。

    ”)及劍匣、鞍(見《西京雜記》)、盤碗(見《世說》)諸器,皆視為珍異。

    北魏太武帝時,大月氏商人始于平城采礦鑄之,為行殿,容百餘人(《魏書》西域傳·大月氏國條:“世祖時,其國人商販京師,自雲能鑄石為五色琉璃,于是采礦山中,于京師鑄之,既成,其光澤乃美于西方來者。

    乃诏為行殿,容百餘人,光色映徹,觀者見之,莫不驚駭,以為神明所作。

    自此中國琉璃遂賤,人不複珍之。

    ”),是為以中國原料制琉璃之最早記載。

    隋開皇間,太府丞何稠能以綠甃為琉璃,已非假手遠人(《隋書》何稠傳:“時中國久絕琉璃之作,匠人無敢厝意,稠以綠甃為之,與真不異。

    ”)。

    其後流傳漸廣,遂施之瓦面,代刷色、塗朱、髹漆、夾纻諸法。

    盛唐時有碧瓦、朱甍之稱(《杜工部詩》:“碧瓦朱甍照城郭。

    ”)。

    顔師古雲:“今法消冶石汁,加以衆藥,灌而成之。

    ”(見《漢書》西域傳·注;師古唐人,所謂今法,當指唐時通行之法。

    )此雖就器物而言,然瓦面之釉,精粗雖殊,制法應無二緻。

    宋以後造琉璃瓦之法,見《營造法式》[1]。

     “凡造琉璃瓦等之制:藥以黃丹、洛河石和銅末,用水調勻(冬月以湯),筒瓦于背面,鸱獸之類于安卓露明處(青掍同),并遍澆刷。

    闆瓦于仰面内中心(重唇闆瓦仍于背上澆大頭,其線道條子瓦澆唇一壁)。

    ” 按李書洛河石殆為石英之屬,若今馬牙石供制釉之用者。

    釉中着色之藥料成分,有大、中、小三等之别: “藥料,每一大料,用黃丹二百四十三斤(折大料二百二十五斤,中料二百二十二斤,小料二百九斤四兩),每黃丹三斤,用銅末三兩,洛河石末一斤。

     用藥,每一口(鸱尾事件及條子線道之類,以用藥處通計尺寸折大料)。

     大料,長一尺四寸。

    筒瓦七兩二錢三分六厘(長一尺六寸,闆瓦減五分)。

     中料,長一尺二寸。

    筒瓦六兩六錢一分六毫六絲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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