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版自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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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生活的。

    此即本書之論題。

    而人之道德生活中,有一部分是直接關聯于人在成事中之道德實踐的。

    此即本書所未及而為本文之所涉及者。

    由于上述之成事中之困難,及一切事業之悲劇性,與由悲願所引生之成就大事之想,我認為在道德生活之學問中,有下列之問題,是人人應加以思索的。

    一、人們的追求之目标,畢竟是些什麼?其高下之秩序與價值,如何加以規定?目标之手段化所發生之價值之改變或颠倒之各種情形如何?二、人之各種目标,如何會發生沖突?此各種沖突之調解如何可能?人之同情尊重肯定他人所懷之不同目标之胸襟與度量,如何養成?人當如何本此胸襟度量,以相應之态度,對不同之人,而與人合以成事?三、個人之日常生活中之事,與其所從事或參加之諸社會之公共事業,如何能成為相互順成的?人對他人之道德批評與道德教訓,本身如何成為有效的,兼為成事的而非敗事的? 五 對于上述之問題,乃最近若幹年中我所常想的問題。

    這些問題不直接屬于人之樹立其個人之道德自我方面,亦不直接屬于提供一社會文化之理想方面,而是屬于個人之道德實踐,如何通過其所從事之特殊的職業事業,及個人之一切小事而表現的方面。

    這些問題,似都是卑之無甚高論。

    于此人亦不能隻騁才情,隻恃思辨去想,而應一一都要落到最具體現實的實際去想。

    此即屬于中國古人所謂應世涉世或待人接物之道德實踐。

    此與前二者乃相關聯,而屬于不同之領域。

    如前二者是道,則此可說是術。

    但術中亦自有其相應之道,而此道亦并非皆可不思而得,不學而能者。

    故關于道德生活之學問,實應包含此一部分。

    中國自古之聖賢之學中,亦包括此一項,唯多隻表現為零碎之格言,但亦未嘗不可對之作純理論的論述。

    不管我們作不作純理論的論述,此總是應思應學之一學問。

    而我在十三年前,則根本未自覺到此亦是一學問。

    即我所寫之人文精神之重建、中國人文精神之發展等書中,亦不包括此一學問。

    我是否要另寫一書,來論此一方面的學問?我亦不能預測。

    如寫亦不過隻表我個人之所見。

    且文章愈涉具體之應世涉世及待人接物方面,愈不能窮盡此中之曲折,而對他人即不必有用。

    但我今之指出此亦是關于道德生活之學問中之獨立之一項,則可明示我前所論者之局限與不足。

    中國古人言學,有明體,有達用。

    我自知我以前隻于明體方面,略有所窺,但全說不上達用。

    達用之事業,賴人天生之才智、生命精力、感召力、機緣或天命,但亦靠學問。

    而專門之道德哲學家,亦應承認此是學問,并以其反省思索之所及者示他人,以幫助有才智、生命精力、感召力及機緣者,開創事業。

    其本身即道德哲學之學之一種達用。

    至于今後之哲學家道德學家,是否能兼為聖王,以明體達用,則我意此時代已過去,今後亦不必須。

    今後之人類,能人人在其從事任何特殊之職業事業中,不斷提高其目标增益其價值,而又有胸襟度量以同情尊重肯定其他人格所懷之其他目标,及所從事之其他職業事業之價值,并使其個人生活與其所從事參加一切公共之事業,皆為相與順成者,此即已開出人皆為堯舜人皆為聖賢之途,而較昔日一人為聖王之理想,更為廣大而崇高者。

     至于人之明體與達用之學,所以必須加以分别者,則以道德上之成己與透過客觀事業以成物,此二者之意義,确有不同。

    一客觀事業之成就,必然牽涉到他人。

    人心不同,各如其面,其所懷之動機與目标,确千差萬别,而知人待人之學,亦實單獨成一學問。

    無此學,則明體者,必未能達用。

    然而此達用之學,又不能為人所當先務,亦不能真與明體之學并立。

    此理由在人真能有明體之學,則自然有其達用之學。

    如以知人之學言,此固不易。

    但人之所以能知人,恒賴于以其自己之心靈之度量之所及,為其對照,其心靈之度量愈高愈廣者,即當其轉而資之以知人時,則愈能知不同形态之人。

    至于待人之學,此固亦不易。

    但人之所以待人,恒本于人之所以自待。

    而人之對其自己之生活,愈能自加以主宰,而恒遷善以改過,自變化其氣質者,則其待人之道,亦愈能因人之才性氣質,而泛應曲當,不執一定之方。

    故有明體之學者,自然有其達用之學。

    至于人之不由其心靈之度量之高之廣以資對照,而有之知人之智,及不由其自作主宰之修養而來之待人之才;則其高者,固可為天賦的直覺性的“億則屢中”之知人之智,知幾應變之待人之才,然此乃不可學,亦不待學者。

    而一般則皆為憑習見以生之穿擊揣摩之知人之智,及憑習态而成之機械變詐之待人之才。

    此則恒由人之學,不以明體為先,而徑以達用為先所成之才智。

    而世俗之所謂才智,蓋罕有免于此穿鑿揣摩之智,及機械變詐之才之外者。

    此即昔賢立教,所以從不直接以訓練才智以應世接物為教之故。

    實則天下無不曉事之聖賢,亦無不知人之情僞及世事之險阻艱難,而能應之以其道之聖賢。

    唯大本不立,自己個人之心志,先未達于高明,亦無客觀社會文化之理想及規模,存主于心,未知于個人最切近之小事,見人類之共同之大事即表現于此,當下完成于此者;則一切皆無是處,其達用非達用,行妾婦之道,以穿鑿揣摩之所知,投人之所好,以機械變詐之行,冀人之用我,此豈居天下之廣居,立天下之正位,以行天下之大道,而達用于世者之學哉。

    這就仍歸到人之自建立其道德自我,及懷抱一對客觀社會文化之理想,仍為第一義之重要之事。

    今即以此為我重印多年前舊著于讀者之前,并盼讀者惠覽拙著中國人文精神之發展等書之理由,兼希讀者知其所言之分際與局限,勿輕以高遠而不切實用之言相責為幸。

     一九六二年八月廿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