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陸隴其的理學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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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的個中三昧。
陸隴其的“太極”論之所以強調“明人身之太極”,除了他認為這是朱熹等“先儒”“太極”論的主旨以外,還因為在他看來,“太極”(“理”)是宇宙的本原,朱熹早已做出定論。
他說: 自昔辨理氣者多在于分合先後之間:言其合,則以分者為支離;言其分,則以合者為混淆;言有先後,則不見其合一之妙;言無先後,則又不見其本末之序。
此理氣之說所以紛紛不一也。
然觀朱子曰:理不離乎氣,亦不雜乎氣,則可無疑其分合矣。
又曰:理氣“本無先後之可言,然必欲推其所從來”,“須說先有是理”,則又可無疑其先後矣。
……若夫理氣之為分為合,一而二,二而一,不離不雜,則朱子之論備矣,又何庸其紛紛之論乎?(同上卷一《理氣論》) 所謂“理”“氣”的“分合先後”問題,實際是“理”能否脫離事物而獨立存在,從而成為具有世界本原作用的精神實體的問題。
朱熹說:“所謂理與氣,此決是二物。
但在物上看,則二物渾淪,不可分開,各在一處,然不害二物之各為一物也。
若在理上看,則雖未有物,而已有物之理,然亦但有理而已,未嘗實有是物也”(《朱文公文集》卷四十六《答劉叔文》)。
這段話表明,朱熹所謂的“理”不離乎“氣”和“理”“氣”“本無先後之可言”,是“在物上看”的,即是指萬物生成以後而言的;而朱熹所謂的“理”不雜乎“氣”和“必欲推其所從來”,“須說先有是理”,則是“在理上看”的,即是指世界本原而言的。
既然在世界本原的問題上,陸隴其認為,朱熹關于“理”不雜乎“氣”和“理”先“氣”後的觀點,即“理”是獨立于物質世界之外、之先的精神實體的觀點,是毋庸置疑的絕對真理;那麼,他自然認為,這個問題無須再去探讨,而應把精力集中到“明人身之太極”上來。
這裡還應提到,陸隴其“明人身之太極”的觀點,在其“道”論上,表現為強調“道不外人倫日用之間”。
他說: 蓋此道常昭著于日用常行之間,初無高遠難行之事。
若欲離人事而求之高遠,便非所以為道,所謂道在迩而求諸遠也。
……道不外人倫日用之間。
人之所以為人,全在乎此,不可須臾離。
今日學者病痛不在遠人,隻患在于當知當行之道不肯去笃實用功,全被氣禀、物欲做主,是将不得為人,豈但遠人而已,切宜猛省。
(《松陽講義》卷二《中庸·道不遠人章》) 我們知道,對于程朱理學來說,“道”兼具世界本原之“道”與“人倫日用”之“道”的雙重含義。
陸隴其強調“道不外人倫日用之間”,就是要求人們于“當知當行之道”“去笃實用功”,讓人們在日常生活中去努力體認并踐履道德的準則。
第二節 陸隴其的“中庸”論 “中庸”是儒家的傳統思想。
程、朱對它做過一些诠釋。
程頤雲:“中者,隻是不偏……庸隻是常。
猶言中者是大中也,庸者是定理也”(《河南程氏遺書》卷第十五)。
朱熹雲:“中庸者,不偏不倚,無過不及,而平常之理,乃天命所當然,精微之極緻也”(《中庸章句》第二章注)。
陸隴其也說: 這個中,是極平常的道理,故謂之中庸。
(《松陽講義》卷二《中庸·仲尼曰君子中庸章》) 顯然,陸隴其對“中庸”的解釋,是繼承了程、朱的觀點。
陸隴其還談到: 這個中和,合言之,隻是一中。
(同上) 性道中和,統言之,隻是一個不偏不倚、無過不及的中。
(同上卷三《中庸·天命之謂性章》) 這與朱熹所謂“中庸之中,實兼中和之義”(《中庸章句》第二章注),是一緻的。
陸隴其還吸取了朱熹關于“中者,未動時恰好處”(《朱子語類》卷六十三)的觀點,并予以發揮,把“中”或“中庸”解釋為“恰好處”或“恰好的道理”。
他說: 其恰好處便是中。
(《松陽講義》卷十一《孟子·伯夷非其君章》) 凡吾人一身之語默動靜,以至處天下國家之事,皆有個當然恰好的道理。
減一毫不得,增一毫不得,這叫做中。
(同上卷八《論語·子貢問師與商也章》) 中庸是個恰好的道理,增一分不得,減一分不得的。
(同上卷二《中庸·中庸其至矣乎章》) 那麼,這個被稱為“中”或“中庸”的“恰好處”或“恰好的道理”,究竟指的是什麼呢?陸隴其舉例說:“如一論厚薄也,極厚之說是,則以極厚者為中;極薄之說是,則以極薄者為中;厚薄之間是,則以厚薄之間者為中。
如一論大小也,極小之說是,則以極小者為中;極大之說是,則以極大者為中;小大之間是,則以小大之間者為中。
他可類推”(同上卷二《中庸·舜其大知也章》)。
如何才能把握這種“恰好處”的“中”呢?陸隴其說: 這個中,原是人人共有的。
但人人各有氣禀,各有習染,又各有私意、私欲之牽制,或于中之上增了一毫,便叫做“過”,或于中之上減了一毫,便叫做“不及”,這個中便把捉不住了。
(同上卷八《論語·子貢問師與商也章》) 又說: 中庸……是人之所固有,初非高遠難行之事,但人之生不能無氣禀、物欲之拘蔽,惟賴有教以裁其“過”,引其“不及”,然後能複歸于中。
(同上卷二《中庸·中庸其至矣乎章》) 這裡,他把“中”或“中庸”說成是為“人之所固有”,實際上是将“中”或“中庸”等同于所謂“義理之性”。
這并非偶然,因
陸隴其的“太極”論之所以強調“明人身之太極”,除了他認為這是朱熹等“先儒”“太極”論的主旨以外,還因為在他看來,“太極”(“理”)是宇宙的本原,朱熹早已做出定論。
他說: 自昔辨理氣者多在于分合先後之間:言其合,則以分者為支離;言其分,則以合者為混淆;言有先後,則不見其合一之妙;言無先後,則又不見其本末之序。
此理氣之說所以紛紛不一也。
然觀朱子曰:理不離乎氣,亦不雜乎氣,則可無疑其分合矣。
又曰:理氣“本無先後之可言,然必欲推其所從來”,“須說先有是理”,則又可無疑其先後矣。
……若夫理氣之為分為合,一而二,二而一,不離不雜,則朱子之論備矣,又何庸其紛紛之論乎?(同上卷一《理氣論》) 所謂“理”“氣”的“分合先後”問題,實際是“理”能否脫離事物而獨立存在,從而成為具有世界本原作用的精神實體的問題。
朱熹說:“所謂理與氣,此決是二物。
但在物上看,則二物渾淪,不可分開,各在一處,然不害二物之各為一物也。
若在理上看,則雖未有物,而已有物之理,然亦但有理而已,未嘗實有是物也”(《朱文公文集》卷四十六《答劉叔文》)。
這段話表明,朱熹所謂的“理”不離乎“氣”和“理”“氣”“本無先後之可言”,是“在物上看”的,即是指萬物生成以後而言的;而朱熹所謂的“理”不雜乎“氣”和“必欲推其所從來”,“須說先有是理”,則是“在理上看”的,即是指世界本原而言的。
既然在世界本原的問題上,陸隴其認為,朱熹關于“理”不雜乎“氣”和“理”先“氣”後的觀點,即“理”是獨立于物質世界之外、之先的精神實體的觀點,是毋庸置疑的絕對真理;那麼,他自然認為,這個問題無須再去探讨,而應把精力集中到“明人身之太極”上來。
這裡還應提到,陸隴其“明人身之太極”的觀點,在其“道”論上,表現為強調“道不外人倫日用之間”。
他說: 蓋此道常昭著于日用常行之間,初無高遠難行之事。
若欲離人事而求之高遠,便非所以為道,所謂道在迩而求諸遠也。
……道不外人倫日用之間。
人之所以為人,全在乎此,不可須臾離。
今日學者病痛不在遠人,隻患在于當知當行之道不肯去笃實用功,全被氣禀、物欲做主,是将不得為人,豈但遠人而已,切宜猛省。
(《松陽講義》卷二《中庸·道不遠人章》) 我們知道,對于程朱理學來說,“道”兼具世界本原之“道”與“人倫日用”之“道”的雙重含義。
陸隴其強調“道不外人倫日用之間”,就是要求人們于“當知當行之道”“去笃實用功”,讓人們在日常生活中去努力體認并踐履道德的準則。
第二節 陸隴其的“中庸”論 “中庸”是儒家的傳統思想。
程、朱對它做過一些诠釋。
程頤雲:“中者,隻是不偏……庸隻是常。
猶言中者是大中也,庸者是定理也”(《河南程氏遺書》卷第十五)。
朱熹雲:“中庸者,不偏不倚,無過不及,而平常之理,乃天命所當然,精微之極緻也”(《中庸章句》第二章注)。
陸隴其也說: 這個中,是極平常的道理,故謂之中庸。
(《松陽講義》卷二《中庸·仲尼曰君子中庸章》) 顯然,陸隴其對“中庸”的解釋,是繼承了程、朱的觀點。
陸隴其還談到: 這個中和,合言之,隻是一中。
(同上) 性道中和,統言之,隻是一個不偏不倚、無過不及的中。
(同上卷三《中庸·天命之謂性章》) 這與朱熹所謂“中庸之中,實兼中和之義”(《中庸章句》第二章注),是一緻的。
陸隴其還吸取了朱熹關于“中者,未動時恰好處”(《朱子語類》卷六十三)的觀點,并予以發揮,把“中”或“中庸”解釋為“恰好處”或“恰好的道理”。
他說: 其恰好處便是中。
(《松陽講義》卷十一《孟子·伯夷非其君章》) 凡吾人一身之語默動靜,以至處天下國家之事,皆有個當然恰好的道理。
減一毫不得,增一毫不得,這叫做中。
(同上卷八《論語·子貢問師與商也章》) 中庸是個恰好的道理,增一分不得,減一分不得的。
(同上卷二《中庸·中庸其至矣乎章》) 那麼,這個被稱為“中”或“中庸”的“恰好處”或“恰好的道理”,究竟指的是什麼呢?陸隴其舉例說:“如一論厚薄也,極厚之說是,則以極厚者為中;極薄之說是,則以極薄者為中;厚薄之間是,則以厚薄之間者為中。
如一論大小也,極小之說是,則以極小者為中;極大之說是,則以極大者為中;小大之間是,則以小大之間者為中。
他可類推”(同上卷二《中庸·舜其大知也章》)。
如何才能把握這種“恰好處”的“中”呢?陸隴其說: 這個中,原是人人共有的。
但人人各有氣禀,各有習染,又各有私意、私欲之牽制,或于中之上增了一毫,便叫做“過”,或于中之上減了一毫,便叫做“不及”,這個中便把捉不住了。
(同上卷八《論語·子貢問師與商也章》) 又說: 中庸……是人之所固有,初非高遠難行之事,但人之生不能無氣禀、物欲之拘蔽,惟賴有教以裁其“過”,引其“不及”,然後能複歸于中。
(同上卷二《中庸·中庸其至矣乎章》) 這裡,他把“中”或“中庸”說成是為“人之所固有”,實際上是将“中”或“中庸”等同于所謂“義理之性”。
這并非偶然,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