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方孝孺、曹端的理學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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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孝孺是宋濂最得意的門生,但與“出入二氏”的宋濂不同,方氏“放言驅斥”二氏。
其理學,劉宗周、黃宗羲許為“程朱複出”,“千秋正學”,是“明之學祖”。
方氏而後,“斯道之絕而複續者”是曹端。
曹端為明初北方大儒,謹守宋學“矩矱”,而開胡居仁、薛瑄之先。
方孝孺與曹端因相“複續”,故置為一章。
第一節 方孝孺的理學和行《周禮》、辟“異端” 方孝孺(公元1357—1402年)字希直,一字希古,号遜志,學者稱“正學先生”。
浙江甯海人,舉洪武進士。
幼受庭訓,得伊洛之學,長為宋濂入室弟子,宋以“孤鳳”相譽,謂“遊吾門者多矣,未有若方生者也”(《遜志齋集》方孝孺《年譜》)。
朱元璋定鼎金陵,方氏應聘為明蜀王世子師,後為建文帝翰林院學士、侍講學士、洪武《實錄》修撰總裁。
不久,燕王朱棣起兵篡位,方氏被執。
在朱棣面前,方孝孺“且哭且罵”,大書“燕賊篡位”,遂被磔死,誅及十族,震動儒林。
至明後期始獲寬宥,追谥文正。
其後史書、稗記,往往表彰方氏敢于“抗萬乘之威”的“節行”而忽略其理學思想。
誠如劉宗周曾說:“考先生在當時,已稱程朱複出,後之人反以一死抹過先生一生苦心”(《明儒學案·師說》)。
故至今對方孝孺的理學思想,尚未做過認真的研究。
雖然李卓吾對方氏學術,曾拍案稱賞,評為“一等偉人”(《李卓吾評方正學》)。
其後劉宗周、黃宗羲亦曾以理學稱許,但均未能觸及其學旨,揭示方氏的理學本質。
因方孝孺獲罪于明成祖,其學亦當在厲禁,故其著作多已散佚。
迨明後期開禁,僅輯得著作二十四卷,名《方正學先生遜志齋集》(今有四部叢刊初編本)。
《明史》《明儒學案》有傳。
今就其心性論與為學方法,以及行周禮與辟佛思想這兩個方面,論述他的理學思想。
一、心性論與學道方法 方孝孺很少談到天道觀。
在他看來,作為道德準則的理是本于天,這是當然的,無須論證,它已載于六經,經過“近世大儒剖析刮磨,具已明白”(《遜志齋集》卷十《答王仲缙五首》)。
認為現在的問題,是如何“尊而行之”,修養成為道德君子。
于是,他提出關于如何學道的問題。
方孝孺同許衡一樣,認為學道要重視小學的功夫。
由小學到大學,以往的理學家也講過,朱熹曾注纂《小學》書,但他們視小學為大學的基礎,而重點還是放在心性修養的大學功夫方面。
方孝孺則認為,小學并非僅僅是教幼童的蒙學之事,而是自少至長,包括成人在内,皆當踐履的功夫。
他在《幼儀雜箴》中,列小學科目為坐、立、行、寝、揖、拜、食、飲、言、動、笑、喜、怒、憂、好、惡、取、與、誦、書二十項。
他說每一項内容,不僅使幼童學到形體外表的“規則”,而且也涉及心性的涵養。
例如,“坐”要“端莊”,是為了培養“堅靜若山”的精神;“立”要“植”,同樹一樣挺直,是為了培養屹然不動的精神;“寝”要“甯心定氣”(李卓吾于此批謂“可當一卷胎息經”),是為了“安養厥德”;“怒”不要遽暴切齒,是為了培養揆道、審慮之心;等等。
這一切都是為了“養其心志”(同上卷一)。
《幼儀雜箴》中這二十項目,幾乎把理學關于心性修養的内容都包括進去,納入灑掃應對、飲食言動的日用常行中。
他認為學道君子,養其心志,體驗天道,而這個道就在日用常行中,無乎不在。
他在《幼儀雜箴》中開宗明義說道: 道之于事無乎不在,古之人自少至長,于其所在皆緻謹焉而不敢忽,故行跪揖拜飲食言動有其則,喜怒好惡憂樂取予有其度,或銘于盤盂,或書于紳笏,所以養其心志,約其形體者至詳密矣。
其進于道也,豈不易哉。
他所說的“道之于事”的“事”,僅是一些坐立揖拜、言動取予的酬酢之事,并不是社會實踐,沒有任何科學意義,最終還是要回到本心體悟的方法中去。
方孝孺所列小學科目的學道方法,是為了培養道德君子的精神,在于“養其心志”,“以端其本”。
他在《送石永常赴河南佥事序》中說:“必也端其本乎,本安在?心是也。
子(石永常)其正乃心,嗜欲無形,好惡不傾,是非鹹得其正,然後可以為正矣”(同上卷十四)。
“本”即心,“端其本”就是正其心;能正心,則嗜欲好惡就可以得其正。
“大本既立”,“何适非宜”(同上卷八《鄭氏四子加冠祝辭》)。
正心,方孝孺又稱為治心。
治心是學道的要旨。
他說:“學道之要,莫切乎治心,而心之官則在于思……人之有身孰能無所思也哉”(同上卷十七《身修思永堂記》)!并稱“先王之為治,自心而身,而推之家、國、天下行也”(同上卷十八《書漢三王策書後》)。
意思是說,修道之要在治心,治心是修、齊、治、平的開始。
心之官能思,而思有正與不正,需要通過日用酬酢謹笃其心,使能思之心歸于正;心能正,則可以體驗天道,使“心通乎天”,故需要治心(同上卷一《毀言箴》)。
可以看出,要獲得天道,是要靠治心的。
方孝孺所謂正心、治心,不過是為了使心清淨,毋為物累,所以治心也可以叫作洗心。
如何治心?《幼儀雜箴》所列二十項科目的日用酬酢,就是治心的具體方法。
對于這種方法,他在《君學》篇裡有概括的說明。
他說:“治心之術有五”,即“持敬”以弭安肆之萌,“寡欲”以遏侈縱之漸,“養慈愛”以充其仁,“伐驕泰”以固其本,“擇賢士”以閑其邪,“王者立然後可以為政”(同上卷三《雜著》)。
通過弭欲、閑邪、充仁、固守,其心也就清靜無欲;誠能如此,其心就可以“靜以緻思”(同上卷七《慎思堂銘》)。
不過,方孝孺在講到靜思時,也還不是絕對的離開動靜、離開事物。
他談到周惇頤“主靜”說時指出: 苟靜而無動,則物而不通矣,欲人在仁義中正主靜,靜應于物耳,非欲人強制其本心如木石然,而不能應物也。
……夫人處乎萬事萬物之間,而欲與之俯仰,裁天下之變,成天下之務,欲其不動不可得也。
(同上卷十一《答林子山》) 因為人本來是處在萬事萬物之間,故靜不能不及于物,不能強制其心如“木石”不動。
正确的态度是心接于物而引動“七情”時,以“寡欲”“克己”,使心主于“仁義中正”而不偏,這叫作“定之以仁義中正而主靜”(同上)。
在《省庵記》中,他也談到了這一點。
他說,當人們在言行念慮、事上撫下、交友事神時,就要自問是否違理戾義?所以“凡動乎四體而出乎口者,未嘗不緻吾之省”(同上卷十七),就是說自省不是離物冥悟,空守一個“省”字。
方孝孺這種靜不離動、心不離物的治心方法,有時也從敬義的内外兼進方面論述。
他在《直内齋記》中說:“敬為複善去惡之機,天理之所由存,人欲之所由消也。
故人能一主乎敬,突奧之間,俨乎若上帝之臨;造次之頃,凜乎若珪璧之奉”(同上)。
他認為敬是複善去惡的轉機,看得很重要。
而敬當然是指敬内,涵養其心,但敬内又必須同義外結合起來,即所謂“涵養以敬,以澄其内,制之于義,以應乎外”(同上卷八《鄭氏四子加冠祝辭序》)。
簡單地說,就是“以敬存心、以義制行”(同上卷七《習庵記》)。
方孝孺講的敬内、義外的關系,也确是程、朱講過的。
起初,程頤根據《周易》“敬以直内、義以方外”這句話提出“敬義夾持”的方法。
爾後,朱熹加以發揮。
朱熹發揮敬、義兼進時,其“義”多指“集義”,其意是指在身外的事事物物,格得其理,然後才能敬内,有由外及内的意思。
而方孝孺首先突出敬的重要性,說敬“俨乎若上帝”,“凜乎若珪璧”。
由敬涵養澄心,然後才“制之于義,以應乎外”,這個意思與朱說不盡一緻。
方孝孺是由内及外,即由敬而推之于義。
這反映方孝孺是偏重于内修。
他也盛稱朱學,說“朱子之學,聖賢之學也。
自朱子沒二百年,天下之士未有舍朱子之學而為學者”(同上。
并見卷十四《贈盧信道序》)。
但是,作為朱學重要内容的格物論,在方氏文集中卻沒有得到肯定。
他在《題大學篆書正文後》中,稱朱熹對《大學》的格物補傳是多餘的,認為“緻知格物傳之阙,朱子雖嘗補之,而讀者猶以不見古人全書為憾”(同上卷十八)。
他同意宋、元時期董槐、葉夢得、王柏說的原本《大學》“格物”經傳“未嘗阙”,隻要把經中的“知止而後定”那一段話,與傳的“聽訟,吾猶人也”句合在一起,就是原來“格物”的傳,這樣“更定次序”,就恢複了全書的本來面目,不必另外撰文補傳。
他又說,這種把《大學》原來的經傳“更定次序”,雖然“異于朱子而不乖乎道”(同上卷十八)。
這裡,我們不必去糾纏《大學》原本如何,而要注意的是,方孝孺在談到内外兼修時,實際上不重視外修的格物窮理,這與他談敬義時隻重敬内是一緻的。
由此可見,他在《幼儀雜箴》中講的坐立行揖、飲食言動這些酬酢之事,不過是“甯心定氣”“養其心志”的敬内初步功夫,而與朱熹說的由格物而緻其心知不同。
我們知道,朱熹講的格物,是指就身外的事事物物格得其理,積之既久,然後吾心豁然貫通。
雖然朱熹也講應接酬酢等“居敬”功夫,但不過是作為格物窮理中所持的精神而已,即他說的“敬者所以操之之道也”(《朱子文集》卷四十《答何叔京書》第二十二),或者說敬是“收斂身心”,“收拾自家精神”(《語類》卷十二)。
所以不是通過“居敬”,就可以使心直接體認天
其理學,劉宗周、黃宗羲許為“程朱複出”,“千秋正學”,是“明之學祖”。
方氏而後,“斯道之絕而複續者”是曹端。
曹端為明初北方大儒,謹守宋學“矩矱”,而開胡居仁、薛瑄之先。
方孝孺與曹端因相“複續”,故置為一章。
第一節 方孝孺的理學和行《周禮》、辟“異端” 方孝孺(公元1357—1402年)字希直,一字希古,号遜志,學者稱“正學先生”。
浙江甯海人,舉洪武進士。
幼受庭訓,得伊洛之學,長為宋濂入室弟子,宋以“孤鳳”相譽,謂“遊吾門者多矣,未有若方生者也”(《遜志齋集》方孝孺《年譜》)。
朱元璋定鼎金陵,方氏應聘為明蜀王世子師,後為建文帝翰林院學士、侍講學士、洪武《實錄》修撰總裁。
不久,燕王朱棣起兵篡位,方氏被執。
在朱棣面前,方孝孺“且哭且罵”,大書“燕賊篡位”,遂被磔死,誅及十族,震動儒林。
至明後期始獲寬宥,追谥文正。
其後史書、稗記,往往表彰方氏敢于“抗萬乘之威”的“節行”而忽略其理學思想。
誠如劉宗周曾說:“考先生在當時,已稱程朱複出,後之人反以一死抹過先生一生苦心”(《明儒學案·師說》)。
故至今對方孝孺的理學思想,尚未做過認真的研究。
雖然李卓吾對方氏學術,曾拍案稱賞,評為“一等偉人”(《李卓吾評方正學》)。
其後劉宗周、黃宗羲亦曾以理學稱許,但均未能觸及其學旨,揭示方氏的理學本質。
因方孝孺獲罪于明成祖,其學亦當在厲禁,故其著作多已散佚。
迨明後期開禁,僅輯得著作二十四卷,名《方正學先生遜志齋集》(今有四部叢刊初編本)。
《明史》《明儒學案》有傳。
今就其心性論與為學方法,以及行周禮與辟佛思想這兩個方面,論述他的理學思想。
一、心性論與學道方法 方孝孺很少談到天道觀。
在他看來,作為道德準則的理是本于天,這是當然的,無須論證,它已載于六經,經過“近世大儒剖析刮磨,具已明白”(《遜志齋集》卷十《答王仲缙五首》)。
認為現在的問題,是如何“尊而行之”,修養成為道德君子。
于是,他提出關于如何學道的問題。
方孝孺同許衡一樣,認為學道要重視小學的功夫。
由小學到大學,以往的理學家也講過,朱熹曾注纂《小學》書,但他們視小學為大學的基礎,而重點還是放在心性修養的大學功夫方面。
方孝孺則認為,小學并非僅僅是教幼童的蒙學之事,而是自少至長,包括成人在内,皆當踐履的功夫。
他在《幼儀雜箴》中,列小學科目為坐、立、行、寝、揖、拜、食、飲、言、動、笑、喜、怒、憂、好、惡、取、與、誦、書二十項。
他說每一項内容,不僅使幼童學到形體外表的“規則”,而且也涉及心性的涵養。
例如,“坐”要“端莊”,是為了培養“堅靜若山”的精神;“立”要“植”,同樹一樣挺直,是為了培養屹然不動的精神;“寝”要“甯心定氣”(李卓吾于此批謂“可當一卷胎息經”),是為了“安養厥德”;“怒”不要遽暴切齒,是為了培養揆道、審慮之心;等等。
這一切都是為了“養其心志”(同上卷一)。
《幼儀雜箴》中這二十項目,幾乎把理學關于心性修養的内容都包括進去,納入灑掃應對、飲食言動的日用常行中。
他認為學道君子,養其心志,體驗天道,而這個道就在日用常行中,無乎不在。
他在《幼儀雜箴》中開宗明義說道: 道之于事無乎不在,古之人自少至長,于其所在皆緻謹焉而不敢忽,故行跪揖拜飲食言動有其則,喜怒好惡憂樂取予有其度,或銘于盤盂,或書于紳笏,所以養其心志,約其形體者至詳密矣。
其進于道也,豈不易哉。
他所說的“道之于事”的“事”,僅是一些坐立揖拜、言動取予的酬酢之事,并不是社會實踐,沒有任何科學意義,最終還是要回到本心體悟的方法中去。
方孝孺所列小學科目的學道方法,是為了培養道德君子的精神,在于“養其心志”,“以端其本”。
他在《送石永常赴河南佥事序》中說:“必也端其本乎,本安在?心是也。
子(石永常)其正乃心,嗜欲無形,好惡不傾,是非鹹得其正,然後可以為正矣”(同上卷十四)。
“本”即心,“端其本”就是正其心;能正心,則嗜欲好惡就可以得其正。
“大本既立”,“何适非宜”(同上卷八《鄭氏四子加冠祝辭》)。
正心,方孝孺又稱為治心。
治心是學道的要旨。
他說:“學道之要,莫切乎治心,而心之官則在于思……人之有身孰能無所思也哉”(同上卷十七《身修思永堂記》)!并稱“先王之為治,自心而身,而推之家、國、天下行也”(同上卷十八《書漢三王策書後》)。
意思是說,修道之要在治心,治心是修、齊、治、平的開始。
心之官能思,而思有正與不正,需要通過日用酬酢謹笃其心,使能思之心歸于正;心能正,則可以體驗天道,使“心通乎天”,故需要治心(同上卷一《毀言箴》)。
可以看出,要獲得天道,是要靠治心的。
方孝孺所謂正心、治心,不過是為了使心清淨,毋為物累,所以治心也可以叫作洗心。
如何治心?《幼儀雜箴》所列二十項科目的日用酬酢,就是治心的具體方法。
對于這種方法,他在《君學》篇裡有概括的說明。
他說:“治心之術有五”,即“持敬”以弭安肆之萌,“寡欲”以遏侈縱之漸,“養慈愛”以充其仁,“伐驕泰”以固其本,“擇賢士”以閑其邪,“王者立然後可以為政”(同上卷三《雜著》)。
通過弭欲、閑邪、充仁、固守,其心也就清靜無欲;誠能如此,其心就可以“靜以緻思”(同上卷七《慎思堂銘》)。
不過,方孝孺在講到靜思時,也還不是絕對的離開動靜、離開事物。
他談到周惇頤“主靜”說時指出: 苟靜而無動,則物而不通矣,欲人在仁義中正主靜,靜應于物耳,非欲人強制其本心如木石然,而不能應物也。
……夫人處乎萬事萬物之間,而欲與之俯仰,裁天下之變,成天下之務,欲其不動不可得也。
(同上卷十一《答林子山》) 因為人本來是處在萬事萬物之間,故靜不能不及于物,不能強制其心如“木石”不動。
正确的态度是心接于物而引動“七情”時,以“寡欲”“克己”,使心主于“仁義中正”而不偏,這叫作“定之以仁義中正而主靜”(同上)。
在《省庵記》中,他也談到了這一點。
他說,當人們在言行念慮、事上撫下、交友事神時,就要自問是否違理戾義?所以“凡動乎四體而出乎口者,未嘗不緻吾之省”(同上卷十七),就是說自省不是離物冥悟,空守一個“省”字。
方孝孺這種靜不離動、心不離物的治心方法,有時也從敬義的内外兼進方面論述。
他在《直内齋記》中說:“敬為複善去惡之機,天理之所由存,人欲之所由消也。
故人能一主乎敬,突奧之間,俨乎若上帝之臨;造次之頃,凜乎若珪璧之奉”(同上)。
他認為敬是複善去惡的轉機,看得很重要。
而敬當然是指敬内,涵養其心,但敬内又必須同義外結合起來,即所謂“涵養以敬,以澄其内,制之于義,以應乎外”(同上卷八《鄭氏四子加冠祝辭序》)。
簡單地說,就是“以敬存心、以義制行”(同上卷七《習庵記》)。
方孝孺講的敬内、義外的關系,也确是程、朱講過的。
起初,程頤根據《周易》“敬以直内、義以方外”這句話提出“敬義夾持”的方法。
爾後,朱熹加以發揮。
朱熹發揮敬、義兼進時,其“義”多指“集義”,其意是指在身外的事事物物,格得其理,然後才能敬内,有由外及内的意思。
而方孝孺首先突出敬的重要性,說敬“俨乎若上帝”,“凜乎若珪璧”。
由敬涵養澄心,然後才“制之于義,以應乎外”,這個意思與朱說不盡一緻。
方孝孺是由内及外,即由敬而推之于義。
這反映方孝孺是偏重于内修。
他也盛稱朱學,說“朱子之學,聖賢之學也。
自朱子沒二百年,天下之士未有舍朱子之學而為學者”(同上。
并見卷十四《贈盧信道序》)。
但是,作為朱學重要内容的格物論,在方氏文集中卻沒有得到肯定。
他在《題大學篆書正文後》中,稱朱熹對《大學》的格物補傳是多餘的,認為“緻知格物傳之阙,朱子雖嘗補之,而讀者猶以不見古人全書為憾”(同上卷十八)。
他同意宋、元時期董槐、葉夢得、王柏說的原本《大學》“格物”經傳“未嘗阙”,隻要把經中的“知止而後定”那一段話,與傳的“聽訟,吾猶人也”句合在一起,就是原來“格物”的傳,這樣“更定次序”,就恢複了全書的本來面目,不必另外撰文補傳。
他又說,這種把《大學》原來的經傳“更定次序”,雖然“異于朱子而不乖乎道”(同上卷十八)。
這裡,我們不必去糾纏《大學》原本如何,而要注意的是,方孝孺在談到内外兼修時,實際上不重視外修的格物窮理,這與他談敬義時隻重敬内是一緻的。
由此可見,他在《幼儀雜箴》中講的坐立行揖、飲食言動這些酬酢之事,不過是“甯心定氣”“養其心志”的敬内初步功夫,而與朱熹說的由格物而緻其心知不同。
我們知道,朱熹講的格物,是指就身外的事事物物格得其理,積之既久,然後吾心豁然貫通。
雖然朱熹也講應接酬酢等“居敬”功夫,但不過是作為格物窮理中所持的精神而已,即他說的“敬者所以操之之道也”(《朱子文集》卷四十《答何叔京書》第二十二),或者說敬是“收斂身心”,“收拾自家精神”(《語類》卷十二)。
所以不是通過“居敬”,就可以使心直接體認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