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七 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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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宋儒中兼取東萊、永嘉之長。
《思辨》一錄,言經濟甚多,而不為迂遠難行之論,天文、輿地、律呂、禮樂、河漕、兵制、農田、水利,無不究心,而一歸于儒術,蓋朱子為學之方,本自如此。
天算、音韻、律呂之學,桴亭雖不及文貞之深,而操履純懿尤過之。
陸清獻論學之正,律己之嚴,緻用之純實,固不待言,至研窮義理,剖毫析芒,則諸儒皆不能逮。
其學專宗程、朱,即濂溪、明道亦不甚取,蓋有鑒于明末心學流弊,故辨别至嚴。
此乃其時為之,後人不得以是為疑也。
張楊園宗旨純正,踐履甚粹,《經正》、《備忘》諸錄,多自得之言,集中與何商隐、屠子高、沈德孚諸書,議論皆透辟,惟精博稍不逮二陸。
顧亭林敦尚風節,與孫夏峰同,論學頗重事功,略與永嘉相近,生平史學深于經學,而剛介之節,得諸孟子者尤多。
其書沾溉藝林,為功甚大,但持論間有粗疏偏激處,讀者亦不可不知。
後來漢學家重其書,但取其能考訂耳。
此則葉公之好龍,鄭人之買椟。
特是校雠之學,則漢學家闡揚亭林之考訂,若于此獨有偏勝。
其最精者,若高郵王氏父子之于經,嘉定錢氏兄弟之于史,皆陵跨前人。
竹汀史學絕精,即偶有疏誤,視王西莊輩固遠勝之。
第此為讀史之始事,史之大端,不盡于此也。
王文肅、文簡之治經亦然,其精審無匹,視盧召弓輩亦遠勝之。
子者經之緒餘,周秦諸子文字訓诂,又多與經相出入,故王氏并治之。
其訂《國策》、《史》、《漢》,亦用此例,顧往往據類書以改本書。
則通人之病。
若《北堂書鈔》、《太平禦覽》之類,世無善本,又其書初非為經訓而作,事出衆手,其來曆已不可恃,而以改數千年來漢唐諸儒龂龂考訂之本,不已傎乎?然王氏猶必據有數證而後敢改,尚不失慎重之意。
若其徒則求異前人,單文孤證,務為穿鑿,以改本文。
不知古人同述一事,同引一書,字句多有異同,非如今之校勘家,一字不敢竄易也。
今人動以此律彼,專辄改訂,使古書皆失真面目,此甚陋習,不可從。
凡本義可通者,即有他書顯證,亦不得輕改。
大抵為此學者,于己甚勞,而為人則甚忠,竭畢生之精力,皆以供後人之取攜,為惠大矣。
故此學終古不廢,亦不可不從事其間,第以此為登峰造極之事,遽欲以傲宋儒,則所見甚陋。
漢學家诃佛罵祖,不但離文與行而二之,直欲離經與道而二之,斯其所以為蔽。
朱氏《答問》,數年數過,其學漢宋兼權,六通四辟,闳通精實,兼而有之,卓荦為桀,以漢學治宋學,以宋學通漢學,足與陳氏此《記》相發,通方而不為拘虛,蔚成風氣,以結遜清儒之局。
而近見梁任公為《清代學術概論》,乃置之不論不議之列,多見其不知類也。
故以卒于篇。
注解: [1] 據世界書局一九三三年版校印。
[2] 元,原作“玄”,今改正。
[3] 謂,原作“為”,據《荀子》改。
[4] 子貢,原作“子夏”,據《禮記》改。
[5] 立,原作“五”,據《孝經》改。
[6] 耦,原作“偶”,據《左傳》改。
[7] 漢,原作“鄭”,今改正。
[8] 誼,原作“義”,據《漢書·儒林傳》改。
[9] 釋,原作“說”,今改正。
[10] 藥,原作“樂”,今改正。
[11] 以後望,原作“望以後”,據《太平禦覽》改。
[12] 甲,原作“音”,據《朱子語類》卷六十五改。
[13] 八,原作“人”,據《尚書注疏》改。
[14] 元,原作“源”,今改正。
[15] “少”字原缺,據文意補。
[16] 楚辭下原有“問”字。
[17] 故,原作“诂”,據《經典釋文》改。
[18] 侐,原作“恤”,據《詩經》改。
[19] “名”字原缺,據《四庫提要》“呂氏家塾讀詩記”條補。
[20] 裁,原作“栽”,據《四庫提要》改。
[21] 後漢書,原作“漢書”,據文意補,此當指《後漢書·鄭玄傳》。
[22] 編,原作“篇”,據陳奂《詩毛氏傳疏》改正。
[23] 義,原作“則”,今改正。
[24] 符,原作“附”,據《周禮正義》序改。
[25] 化,原作“代”,據《周禮漢讀考》序改。
[26] “外”字原缺,據《周禮正義》序補。
[27] 囟,原作“胸”,據《周禮正義》序改。
[28] 褚,原作“諸”,今改正。
[29] 經,原作“記”,據文意改。
[30] 法,原作“德”,據《荀子》改。
子貢問貴玉賤珉見《法行篇》,《荀子》無《德行篇》。
[31] 義,原作“儀”,下“燕儀”同,據《禮記》改。
[32] 之子,原作“子之”,據《東塾讀書記》卷九改。
[33] “約”字據《史記》補。
[34] 辭下原有“也”字,據《史記》删。
[35] “實”字原缺,據《漢書》補。
[36] 失,原作“說”,據《禮記·經解》改。
[37] 既,原作“即”,據《無邪堂答問》改。
[38] 天,原作“夫”,據《無邪堂答問》改。
[39] 儒,原作“傳”,據《無邪堂答問》改。
[40] 原文作“廿一史考異”,今改正。
[41] 各就,原作“就各”,據《廿二史劄記》卷一改。
[42] 玮,原作“袆”,據《後漢書·來曆傳》改。
[43] 闱,原作“闡”,據《後漢書·來曆傳》改。
[44] 志,原作“記”,今改正。
[45] 氏,原作“民”,據《魏書·官氏志》改。
[46] “士”字原缺,據文意補。
[47] 帙,原誤作“轶”。
[48] 據《中國叢書綜錄》,萬斯同《曆代史表》有五十三卷、五十九卷兩種版本,《補曆代史表》十四卷。
[49] 二,原作“一”,今改正。
[50] 年字原缺,據《竹書紀年》補。
[51] 祠,原作“詞”,據《竹書紀年》改。
[52] 各字原缺,據《六書音均表》卷二補。
[53] 布,原作“币”,據《漢書·翼奉傳》改。
[54] 改,原作“政”,據《漢書》注改。
[55] 器,原作“紀”,據《禮記·禮運》改。
[56] 及,原作“反”,據《史記集解》改。
[57] 複,原作“覆”,據《論文雜記》改。
[58] 志,原作“制”,今改正。
[59] 物字原缺,據《論文雜記》補。
[60] 古字原缺,據《論文雜記》補。
[61] 一,原作“亦”,據《唐詩品彙》卷二十四改。
[62] 稹,原作“楊”,據文意改。
[63] 原作“蕃”,今改正。
[64] “讓”字原缺,據《漢書·楚元王傳》補。
[65] 夢,原作“蒙”,據《西京雜記》卷二改。
[66] 第三十五下原衍“實性三十六”五字,據《深察名号》删。
[67] 之,原作“子”,據《十七史商榷》卷六改。
[68] 說,原作“就”,據《漢書·藝文志》改。
[69] 湖,原作“胡”,今改正。
[70] 祫,原誤作“給”,今改正。
[71] 仁,原作“人”,據《論語·雍也》改。
[72] 亭林下原有“禮”字,據文意删。
《思辨》一錄,言經濟甚多,而不為迂遠難行之論,天文、輿地、律呂、禮樂、河漕、兵制、農田、水利,無不究心,而一歸于儒術,蓋朱子為學之方,本自如此。
天算、音韻、律呂之學,桴亭雖不及文貞之深,而操履純懿尤過之。
陸清獻論學之正,律己之嚴,緻用之純實,固不待言,至研窮義理,剖毫析芒,則諸儒皆不能逮。
其學專宗程、朱,即濂溪、明道亦不甚取,蓋有鑒于明末心學流弊,故辨别至嚴。
此乃其時為之,後人不得以是為疑也。
張楊園宗旨純正,踐履甚粹,《經正》、《備忘》諸錄,多自得之言,集中與何商隐、屠子高、沈德孚諸書,議論皆透辟,惟精博稍不逮二陸。
顧亭林敦尚風節,與孫夏峰同,論學頗重事功,略與永嘉相近,生平史學深于經學,而剛介之節,得諸孟子者尤多。
其書沾溉藝林,為功甚大,但持論間有粗疏偏激處,讀者亦不可不知。
後來漢學家重其書,但取其能考訂耳。
此則葉公之好龍,鄭人之買椟。
特是校雠之學,則漢學家闡揚亭林之考訂,若于此獨有偏勝。
其最精者,若高郵王氏父子之于經,嘉定錢氏兄弟之于史,皆陵跨前人。
竹汀史學絕精,即偶有疏誤,視王西莊輩固遠勝之。
第此為讀史之始事,史之大端,不盡于此也。
王文肅、文簡之治經亦然,其精審無匹,視盧召弓輩亦遠勝之。
子者經之緒餘,周秦諸子文字訓诂,又多與經相出入,故王氏并治之。
其訂《國策》、《史》、《漢》,亦用此例,顧往往據類書以改本書。
則通人之病。
若《北堂書鈔》、《太平禦覽》之類,世無善本,又其書初非為經訓而作,事出衆手,其來曆已不可恃,而以改數千年來漢唐諸儒龂龂考訂之本,不已傎乎?然王氏猶必據有數證而後敢改,尚不失慎重之意。
若其徒則求異前人,單文孤證,務為穿鑿,以改本文。
不知古人同述一事,同引一書,字句多有異同,非如今之校勘家,一字不敢竄易也。
今人動以此律彼,專辄改訂,使古書皆失真面目,此甚陋習,不可從。
凡本義可通者,即有他書顯證,亦不得輕改。
大抵為此學者,于己甚勞,而為人則甚忠,竭畢生之精力,皆以供後人之取攜,為惠大矣。
故此學終古不廢,亦不可不從事其間,第以此為登峰造極之事,遽欲以傲宋儒,則所見甚陋。
漢學家诃佛罵祖,不但離文與行而二之,直欲離經與道而二之,斯其所以為蔽。
朱氏《答問》,數年數過,其學漢宋兼權,六通四辟,闳通精實,兼而有之,卓荦為桀,以漢學治宋學,以宋學通漢學,足與陳氏此《記》相發,通方而不為拘虛,蔚成風氣,以結遜清儒之局。
而近見梁任公為《清代學術概論》,乃置之不論不議之列,多見其不知類也。
故以卒于篇。
注解: [1] 據世界書局一九三三年版校印。
[2] 元,原作“玄”,今改正。
[3] 謂,原作“為”,據《荀子》改。
[4] 子貢,原作“子夏”,據《禮記》改。
[5] 立,原作“五”,據《孝經》改。
[6] 耦,原作“偶”,據《左傳》改。
[7] 漢,原作“鄭”,今改正。
[8] 誼,原作“義”,據《漢書·儒林傳》改。
[9] 釋,原作“說”,今改正。
[10] 藥,原作“樂”,今改正。
[11] 以後望,原作“望以後”,據《太平禦覽》改。
[12] 甲,原作“音”,據《朱子語類》卷六十五改。
[13] 八,原作“人”,據《尚書注疏》改。
[14] 元,原作“源”,今改正。
[15] “少”字原缺,據文意補。
[16] 楚辭下原有“問”字。
[17] 故,原作“诂”,據《經典釋文》改。
[18] 侐,原作“恤”,據《詩經》改。
[19] “名”字原缺,據《四庫提要》“呂氏家塾讀詩記”條補。
[20] 裁,原作“栽”,據《四庫提要》改。
[21] 後漢書,原作“漢書”,據文意補,此當指《後漢書·鄭玄傳》。
[22] 編,原作“篇”,據陳奂《詩毛氏傳疏》改正。
[23] 義,原作“則”,今改正。
[24] 符,原作“附”,據《周禮正義》序改。
[25] 化,原作“代”,據《周禮漢讀考》序改。
[26] “外”字原缺,據《周禮正義》序補。
[27] 囟,原作“胸”,據《周禮正義》序改。
[28] 褚,原作“諸”,今改正。
[29] 經,原作“記”,據文意改。
[30] 法,原作“德”,據《荀子》改。
子貢問貴玉賤珉見《法行篇》,《荀子》無《德行篇》。
[31] 義,原作“儀”,下“燕儀”同,據《禮記》改。
[32] 之子,原作“子之”,據《東塾讀書記》卷九改。
[33] “約”字據《史記》補。
[34] 辭下原有“也”字,據《史記》删。
[35] “實”字原缺,據《漢書》補。
[36] 失,原作“說”,據《禮記·經解》改。
[37] 既,原作“即”,據《無邪堂答問》改。
[38] 天,原作“夫”,據《無邪堂答問》改。
[39] 儒,原作“傳”,據《無邪堂答問》改。
[40] 原文作“廿一史考異”,今改正。
[41] 各就,原作“就各”,據《廿二史劄記》卷一改。
[42] 玮,原作“袆”,據《後漢書·來曆傳》改。
[43] 闱,原作“闡”,據《後漢書·來曆傳》改。
[44] 志,原作“記”,今改正。
[45] 氏,原作“民”,據《魏書·官氏志》改。
[46] “士”字原缺,據文意補。
[47] 帙,原誤作“轶”。
[48] 據《中國叢書綜錄》,萬斯同《曆代史表》有五十三卷、五十九卷兩種版本,《補曆代史表》十四卷。
[49] 二,原作“一”,今改正。
[50] 年字原缺,據《竹書紀年》補。
[51] 祠,原作“詞”,據《竹書紀年》改。
[52] 各字原缺,據《六書音均表》卷二補。
[53] 布,原作“币”,據《漢書·翼奉傳》改。
[54] 改,原作“政”,據《漢書》注改。
[55] 器,原作“紀”,據《禮記·禮運》改。
[56] 及,原作“反”,據《史記集解》改。
[57] 複,原作“覆”,據《論文雜記》改。
[58] 志,原作“制”,今改正。
[59] 物字原缺,據《論文雜記》補。
[60] 古字原缺,據《論文雜記》補。
[61] 一,原作“亦”,據《唐詩品彙》卷二十四改。
[62] 稹,原作“楊”,據文意改。
[63] 原作“蕃”,今改正。
[64] “讓”字原缺,據《漢書·楚元王傳》補。
[65] 夢,原作“蒙”,據《西京雜記》卷二改。
[66] 第三十五下原衍“實性三十六”五字,據《深察名号》删。
[67] 之,原作“子”,據《十七史商榷》卷六改。
[68] 說,原作“就”,據《漢書·藝文志》改。
[69] 湖,原作“胡”,今改正。
[70] 祫,原誤作“給”,今改正。
[71] 仁,原作“人”,據《論語·雍也》改。
[72] 亭林下原有“禮”字,據文意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