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改革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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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學校長委任狀 就任北京大學校長之演說 (1917年1月9日) 五年前,嚴幾道先生為本校校長時,予方服務教育部,開學日曾有所貢獻于同校。

    諸君多自預科畢業而來,想必聞知。

    士别三日,刮目相見,況時閱數載,諸君較昔當必為長足之進步矣。

    予今長斯校,請更以三事為諸君告。

     一曰抱定宗旨。

    諸君來此求學,必有一定宗旨,欲求宗旨之正大與否,必先知大學之性質。

    今人肄業專門學校,學成任事,此固勢所必然。

    而在大學則不然,大學者,研究高深學問者也。

    外人每指摘本校之腐敗,以求學于此者,皆有做官發财思想,故畢業預科者,多入法科,入文科者甚少,入理科者尤少,蓋以法科為幹祿之終南捷徑也。

    因做官心熱,對于教員,則不問其學問之淺深,惟問其官階之大小。

    官階大者,特别歡迎,蓋為将來畢業有人提攜也。

    現在我國精于政法者,多入政界,專任教授者甚少,故聘任教員,不得不聘請兼職之人,亦屬不得已之舉。

    究之外人指摘之當否,姑不具論。

    然弭謗莫如自修,人譏我腐敗,而我不腐敗,問心無愧,于我何損?果欲達其做官發财之目的,則北京不少專門學校,入法科者盡可肄業法律學堂,入商科者亦可投考商業學校,又何必來此大學?所以諸君須抱定宗旨,為求學而來。

    入法科者,非為做官;入商科者,非為緻富。

    宗旨既定,自趨正軌。

    諸君肄業于此,或三年,或四年,時間不為不多,苟能愛惜光陰,孜孜求學,則其造詣,容有底止。

    若徒志在做官發财,宗旨既乖,趨向自異。

    平時則放蕩冶遊,考試則熟讀講義,不問學問之有無,惟争分數之多寡;試驗既終,書籍束之高閣,毫不過問,敷衍三四年,潦草塞責,文憑到手,即可借此活動于社會,豈非與求學初衷大相背馳乎?光陰虛過,學問毫無,是自誤也。

    且辛亥之役,吾人所以革命,因清廷官吏之腐敗。

    即在今日,吾人對于當軸多不滿意,亦以其道德淪喪。

    今諸君苟不于此時植其基,勤其學,則将來萬一生計所迫,出而任事,擔任講席,則必贻誤學生;置身政界,則必贻誤國家。

    是誤人也。

    誤己誤人,又豈本心所願乎?故宗旨不可以不正大。

    此餘所希望于諸君者一也。

     二曰砥砺德行。

    方今風俗日偷,道德淪喪,北京社會,尤為惡劣,敗德毀行之事,觸目皆是,非根基深固,鮮不為流俗所染。

    諸君肄業大學,當能束身自愛。

    然國家之興替,視風俗之厚薄。

    流俗如此,前途何堪設想。

    故必有卓絕之士,以身作則,力矯頹俗。

    諸君為大學學生,地位甚高,肩此重任,責無旁貸,故諸君不惟思所以感己,更必有以勵人。

    苟德之不修,學之不講,同乎流俗,合乎污世,己且為人輕侮,更何足以感人?然諸君終日伏首案前,芸芸攻苦,毫無娛樂之事,必感身體上之苦痛。

    為諸君計,莫如以正當之娛樂,易不正當之娛樂,庶于道德無虧,而于身體有益。

    諸君入分科時,曾填寫願書,遵守本校規則,苟中道而違之,豈非與原始之意相反乎?故品行不可以不謹嚴。

    此餘所希望于諸君者二也。

     三曰敬愛師友。

    教員之教授,職員之任務,皆以圖諸君求學之便利,諸君能無動于衷乎?至于同學,共處一堂,尤應互相親愛,庶可收切磋之效。

    餘見歐人購物者,每至店肆,店主殷勤款待,付價接物,互相稱謝。

    薄物細故,猶懇摯如此,況學術傳習之大端乎?對于師友之敬愛,此餘所希望于諸君者三也。

     餘到校任事僅數日,校事多未詳悉,茲所計劃者二事: 一曰改良講義。

    諸君研究高深學問,自與中學、高等不同,不惟恃教員講授,尤賴一己潛修。

    以後所印講義,隻列綱要,其詳細節目,由教師口授,後學者自行筆記,并随時參考,以期學有心得,能裨實用。

     二曰添購書籍。

    本校圖書館書籍雖多,新出者甚少,刻拟籌集款項,多購新書,以備教員與學生之參考。

    今日所與諸君陳說者隻此,以後會晤日長,随時再為商榷可也。

     (據1920年新潮社編《蔡孑民先生言行錄》,并參閱1917年4月《東方雜志》第14卷第4号) 國立北京大學校旗圖說 (1920年10月) 各國的國旗,雖然也有采用天象、動物、王冠等等圖案,但是用色彩作符号的占多數。

    法國三色旗,說是自由、平等、博愛三大主義的符号,是最彰明較著的。

    我國國旗用五色,說是表示五族共和,也是這一類。

    我們現在所定的校旗,右邊是橫列的紅、藍、黃三色,左邊是縱列的白色,又于白色中間綴黑色的北大兩篆文,并環一黑圈。

    這是借作科學、哲學、玄學的符号。

     我們都知道,各種色彩,都可用日光七色中幾色化成的。

    我們又都知道,日光中七色,又可用三種主要色化成的。

    現在通行三色印刷術,就是應用這個原理。

    科學界的關系,也是如是。

    世界事物,雖然複雜,總可以用科學說明他們;科學的名目,雖然也很複雜,總可以用三類包舉他們。

    那三類呢?第一,是現象的科學,如物理、化學等等。

    第二,是發生的科學,如曆史學、生物進化學等等。

    第三,是系統的科學,如植物、動物、生理學等等。

    我們現在用紅、藍、黃三色,作這三類科學的符号。

     我們都知道,白是七色的總和,自然也就是三色的總和了。

    我們又都知道,有一種哲學,把種種自然科學的公例貫串起來,演成普遍的原理,叫作自然哲學。

    我們又都知道,有幾派哲學,把自然科學的原理,應用到精神科學,又把各方面的原理統統貫串起來,如英國斯賓塞爾氏的綜合哲學,法國孔德氏的實證哲學,就是。

    這種哲學,可以算是科學的總和。

    我們現在用總和七色的白來表示他。

     但是人類求知的欲望,決不能以綜合哲學與實證哲學為滿足,必要侵入玄學的範圍。

    但看法國當實證哲學盛行以後,還有别格遜的玄學,很受歡迎,就可算最顯的例證了。

    玄學的對象,叔本華叫他作“沒有理解的意志”,斯賓塞爾叫他作“不可知”,哈特曼叫他作“無意識”。

    道家叫作“玄”;釋家叫作“涅槃”。

    總之,不能用科學的概念證明,全要用玄學的直覺照到的,就是了。

    所以我們用沒有顔色的黑來代表他。

     大學是包容各種學問的機關,我們固然要研究各種科學;但不能就此滿足,所以研究融貫科學的哲學;但也不能就此滿 國立北京大學校旗 足,所以又研究根據科學而又超絕科學的玄學。

    科學的範圍最廣,哲學是窄一點兒,玄學更窄一點兒。

    就分門研究說,研究科學的人最多,其次哲學,其次玄學。

    就一人經曆說,研究科學的時間最多,其次哲學,其次玄學。

    所以校旗上面,紅、藍、黃三色所占的面積最大,白次之,黑再次之。

     這就是國立北京大學校旗所以用這幾種色,而這幾種色所占面積又不相同的緣故。

     (據1920年新潮社編《蔡孑民先生言行錄》) 大學改制之事實及理由a (1917年1月) 竊查歐洲各國高等教育之編制,以德意志為最善。

    其法科、醫科既設于大學,故高等學校中無之。

    理工科、商科、農科,既有高等專門學校,則不複為大學之一科。

    而專門學校之畢業生,更為學理之研究者,所得學位,與大學畢業生同。

    普通之大學學生會,常合高等學校之生徒而組織之。

    是德之高等專門學校,實即增設之分科大學,特不欲破大學四科之舊例,故别列一門而已。

    我國高等教育之制,規仿日本,既設法、醫、農、工、商各科于大學,而又别設此諸科之高等專門學校,雖程度稍别淺深,而科目無多差别。

    同時并立,義近骈贅。

    且兩種學校之畢業生,服務社會,恒有互相龃龉之點。

    殷鑒不遠,即在日本。

    特我國此制行之未久,其弊尚未著耳。

    今改圖尚無何等困難,爰參合現代之大學及高等專門學校制而改編大學制如下。

     (一)大學專設文、理二科。

    其法、醫、農、工、商五科,别為獨立之大學。

    其名為法科大學、醫科大學等。

     其理由有二:文理二科,專屬學理;其他各科,偏重緻用,一也。

    文理二科,有研究所、實驗室、圖書館、植物園、動物院等種種之設備,合為一區,已非容易。

    若遍設各科,而又加以醫科之病院、工科之工場、農科之試驗場等,則範圍過大,不能各擇适宜之地點,一也。

     (二)大學均分為三級:1.預科一年,2.本科三年,3.研究科二年,凡六年。

     以上所述經北京高等師範學校陳校長、北京法政專門學校吳校長、北京醫學專門學校湯校長、北京農業專門學校洪校長一緻贊同,即于同月三十日由各校長公呈教育部請核準。

    二月二十三日教育部開會議,列席者總次長、參事、專門司司長、北洋大學校長,及具呈各校長。

    第一條無異議。

    于第二條,則多以預科一年之期為太短,又有以研究科之名為不必設者。

    乃再付校務讨論會複議。

    二月五日校務讨論會開會議決:大學均分為二級,預科二年,本科四年,凡六年。

    複于三月五日在教育部會議一次,無異議,乃由教育部于三月十四日發指令曰:“改編大學制年限辦法,經本部疊次開會讨論,應定為預科二年,本科四年”雲雲。

    此改制案成立之曆史也。

     如上所述,則農工醫等專門學校,均當為改組大學之準備。

    而設備既需經費,教員尚待養成,非再曆數年不能進行。

    而北京大學則适有改革之機會,于是由評議會議決而實行者如下。

     (一)文理兩科之擴張 大學号有五科,而每科所設,少者或止一門,多者亦不過三門。

    欲以有限之經費,博多科之體面,其流弊必至如此。

    今既以文理為主要,則自然以擴張此兩科,使漸臻完備,為第一義。

    然為經費所限,暑假後僅能每科增設一門,即史學門及地質學門是也。

     (二)法科獨立之預備 北京大學各科以法科為較完備,學生人數亦最多,具有獨立的法科大學之資格。

    惟現在尚為新舊章并行之時,獨立之預算案,尚未有機會可以提出,故暫從緩議,惟于暑假後先移設于預科校舍,以為獨立之試驗。

     (三)商科之歸并 商科依部令宜設銀行、保險等專門,而北京大學現有之商科,則不設專門,而授普通商業,實不足以副商科之名,而又無擴張之經費。

    故于五月十五日呈請教育部,略謂:“本校自本學年始設商科,因經費不敷,不能按部定規程分設銀行學、保險學等門,而講授普通商業學、頗有名實不副之失。

    現值各科改組之期,拟仿美日等國大學法科兼設商業學之例,即以現有商科改為商業學,而隸于法科。

    俟鈞部籌有的款創立商科大學時,再将法科之商業專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