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道教經典之編纂與焚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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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三十部五十七卷,《參同契》一十九部三十一卷,目錄十一部一百四十四卷,傳一百三部四百四卷,記三十二部九十三卷,論五十八部一百五十一卷,書四十四部四百五十二卷,經八十五部一百八十六卷,科儀五十四部七十八卷,符箓一百三部一百五十九卷,吐納七十四部九十四卷,胎息三十部三十九卷,内視二十三部二十五卷,道引二十部二十二卷,辟谷八部八卷,内丹四十部四十四卷,外丹二百三部三百一十卷,金石藥三十一部三十五卷,服餌四十八部八十六卷,房中九部十八卷,修養七十四部一百一十八卷。
凡道類二十五種一千三百二十三部三千七百六卷。
可謂盛矣。
蓋《道藏》之刊布,欲與佛藏競争,如《雲笈七簽》所言,雖《明使摩尼教經》,亦不憚收羅入之,故見其多耳。
第三節 元代之焚經 當時道教既受元朝之優待,又命管理“天下應有的出家人”,則其權勢之重可知,故僧祥邁撰至元《辯僞錄》卷四雲:“獨免丘公門人科役,不及僧人及餘道衆,古無體例之事,恣欲施行。
”“回至宣德等州,屈僧人迎拜,後至燕城,左右鼓獎,恃力侵占,使道徒王伯平驺從數十,懸牌出入,馳躍諸州,便欲通管僧尼。
”“毀夫子廟,毀佛像,占梵刹四百八十二所”,則其專橫可知也。
長春殁後,元朝始命人分掌二教,《元史·憲宗紀》:“元年,以僧海雲掌釋教事,以道士李真常(按李志常号真常子,此是志常之訛)掌道教事。
次年又以西域僧那摩為國師,總天下釋教。
”釋教既有奧援,由是與道教争端遂起。
先是元朝對于諸教,悉皆容納,常于帝前開會辯論。
西元一二五四年(憲宗四年)五月三十日(陽曆),基督教師盧布魯克(Rubruck),曾在和林共景教 師一人,回教師一人,合駁道人(tuinsn)〔即蒙古語之doin僧也〕,主張一神之說。
次日蒙古汗(Mangu)〔憲宗〕告盧曰:“吾人惟信一神,神予人多道,亦猶予人手多指。
”此語與《辯僞錄》卷四所記“帝時舉手而谕之曰:譬如五指皆從掌出,佛門如掌,餘皆如指”之說相類。
憲宗五年,又召少林長老及道士李志常于大内萬安閣下辯論,志常詞屈,由是降诏,禁止毀壞佛像,并僞造經文。
至世祖記降诏雲:“長生天氣力裡,大福蔭護助裡,皇帝聖旨:道與中書省,樞密院,禦史台,随路宣慰司,按察司,達魯花赤,管民官,管軍站人匠等官,并衆先生(元代稱道士為先生)每,在前蒙哥皇帝(即憲忠)聖旨裡,戊午年,和尚先生每折證佛法,先生每輸了底上頭,教十七個先生剃頭做了和尚,更将先生每說謊做來的《化胡》等經,并印闆,都燒毀了
凡道類二十五種一千三百二十三部三千七百六卷。
可謂盛矣。
蓋《道藏》之刊布,欲與佛藏競争,如《雲笈七簽》所言,雖《明使摩尼教經》,亦不憚收羅入之,故見其多耳。
第三節 元代之焚經 當時道教既受元朝之優待,又命管理“天下應有的出家人”,則其權勢之重可知,故僧祥邁撰至元《辯僞錄》卷四雲:“獨免丘公門人科役,不及僧人及餘道衆,古無體例之事,恣欲施行。
”“回至宣德等州,屈僧人迎拜,後至燕城,左右鼓獎,恃力侵占,使道徒王伯平驺從數十,懸牌出入,馳躍諸州,便欲通管僧尼。
”“毀夫子廟,毀佛像,占梵刹四百八十二所”,則其專橫可知也。
長春殁後,元朝始命人分掌二教,《元史·憲宗紀》:“元年,以僧海雲掌釋教事,以道士李真常(按李志常号真常子,此是志常之訛)掌道教事。
次年又以西域僧那摩為國師,總天下釋教。
”釋教既有奧援,由是與道教争端遂起。
先是元朝對于諸教,悉皆容納,常于帝前開會辯論。
西元一二五四年(憲宗四年)五月三十日(陽曆),基督教師盧布魯克(Rubruck),曾在和林共景教 師一人,回教師一人,合駁道人(tuinsn)〔即蒙古語之doin僧也〕,主張一神之說。
次日蒙古汗(Mangu)〔憲宗〕告盧曰:“吾人惟信一神,神予人多道,亦猶予人手多指。
”此語與《辯僞錄》卷四所記“帝時舉手而谕之曰:譬如五指皆從掌出,佛門如掌,餘皆如指”之說相類。
憲宗五年,又召少林長老及道士李志常于大内萬安閣下辯論,志常詞屈,由是降诏,禁止毀壞佛像,并僞造經文。
至世祖記降诏雲:“長生天氣力裡,大福蔭護助裡,皇帝聖旨:道與中書省,樞密院,禦史台,随路宣慰司,按察司,達魯花赤,管民官,管軍站人匠等官,并衆先生(元代稱道士為先生)每,在前蒙哥皇帝(即憲忠)聖旨裡,戊午年,和尚先生每折證佛法,先生每輸了底上頭,教十七個先生剃頭做了和尚,更将先生每說謊做來的《化胡》等經,并印闆,都燒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