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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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讀〈莊子·天下篇〉疏記》四篇,都三萬言,而末附以考論太史公談《論六家要指》者,蓋榷論儒道,兼核刊名,将匡莊生所未逮,而極鄙意之欲言也。
謹次述作之指而系之于篇曰:所以嚴造疏之規者四:一曰“以子解子”,一曰“稽流史漢”,一曰“古訓是式”,一曰“多聞阙疑”。
凡微言大義之寄,墨之言解以《墨子》書,老之言解以《老子》書,莊之言解以《莊子》書,公孫龍之言解以《公孫龍子》書。
其書之後世無傳焉者,則解以所自出之宗。
如宋钘之明以墨,田骈、慎到之明以老、莊,惠施之明以老、莊。
猶不足,則旁采諸子書之言有關者,如宋钘之明以《荀》、《孟》。
此之謂“以子解子”。
凡辯章流别之事,立乎千載之後,而武斷千載以前,無征不信,甯可鑿空?必稽之《太史公書》、《漢書·藝文志》以求其信。
此之謂“稽流史漢”。
凡名物訓诂之細,陸氏《釋文》有置不之解,解不可通者,必稽訓于古經古子古史以求義之所安。
如解“以參為驗,以稽為決”,則據韓非書“無參驗而必之者愚也”。
旁證《春秋穀梁傳》疏、《國策·秦策》注、《漢書·律曆志》注以明“參”之訓“交互”,而正《釋文》訓“參宜也”之非。
解“内聖外王”,則據莊子《天道》、《天運》、《天地》諸篇,旁證《韓詩外傳》、《白虎通》、《說文》以明“聖”之古訓“通”,“王”之古訓“往”。
解“椎拍斷”,則據《老子書》,旁證《史記集解》、《廣雅·釋诂》以明“椎拍斷”之即老子“挫其銳解其紛”之義。
此之謂“古訓是式”。
其有不可知者,謹體莊生《齊物》“知止其所不知”之指,聖人之“存而不論”,而不敢強不知以為知焉,蓋阙如也。
此之謂“多聞阙疑”。
凡右所陳,私立規約,以為有必不可畔者,而後其法嚴而铨始真。
此造疏之規也。
時賢好為疑古,不思“多聞阙疑”之義,而務碎義逃難,便辭巧說,随時抑揚,苟以嘩衆取寵,辄雲“《太史公書》違戾”,又以諸子出于王官,亦劉歆之不根,此則《漢書·藝文志》譏稱“安其所習,毀所不見,終以自蔽”,而緻患于“辟儒”者也。
餘讀五經諸子史家之書,于說之有相關者,罔不參證以校其異同,互勘以明其得失,所謂“以參為驗,以稽為決”者也。
囊括群言,約之是篇,将以征古說之不刊,祛時論之妄惑。
其間可得而論定者,本事三,附及二。
一,《史記·老莊申韓列傳》稱“莊子之學,無所不窺,然其要本歸于老子之言”,《漢書·藝文志》稱“某家者流,蓋出于某官”,皆按莊生之此篇,斯征無誣于來者。
二,“内聖外王之道”,莊子所以自名其學,而奧旨所寄,盡于《逍遙遊》、《齊物論》兩篇,蓋《逍遙遊》所以喻衆生之大自在,而《齊物論》則以闡衆論之無不齊。
則是《逍遙遊》者,所以适己性,内聖之道也;《齊物論》者,所以與物化,外王之道也。
若乃權度百家,見義于篇,則有能明“内聖外王之道”而發之者,道家之關尹、老聃、莊周是也;有暗不明“内聖外王之道”而郁不發者,其它諸家是也。
然其中亦有辯:有内而不“聖”外而不“王”者,墨者之墨翟、禽滑厘,辯者惠施、桓團、公孫龍之徒是也;有力求“外王”而未能“内聖”者,道者之支與流裔彭蒙、田骈、慎到是也;有欲為“内聖外王”而未底其境者墨者之支與流裔宋钘、尹文是也;有已底“内聖外王”而未造其極者,莊周之自叙是也。
獨許關尹、老聃為“博大真人”,惟“博大”斯“王”,惟“真人”乃“聖”,“内聖外王之道”,庶幾在是耳!三,惠施“曆物之意”,“特與天下之辯者為怪”,多本莊子,為道家之旁門,故以次莊周之後,猶之宋钘、尹文為墨者之支流,故以次于墨翟之後也。
然而桓團、公孫龍,辯者之徒,有不與惠施同者。
蓋惠施發其意以成假設,而辯者曆于物以相證實,故不同也。
大抵道者體“道”以得“德”,内證之神明,而惠施“曆物”以遍說,外證之物理。
夫惟道者“抱一”“守靜”,乃能知化而窮神。
至于惠施“外神”“勞精”,不免“用知”之“自累”,此惠施之所以不如“道者”也。
然惠施“曆物之意”而不具體,猶為“秉要執本”。
至辯者具體“曆物”而不詳其意,益流詭辯飾說。
此又每況愈下,辯者之所為不如“惠施”者也。
然其要本歸于老子之言。
而尋聲逐響者,方謂惠施、公孫龍為别墨,而祖述墨辯,以正别名顯于世。
于戲!太史公不雲乎:“非好學深思,心知其意,固未易為淺見寡聞者道也。
”此本事三也。
附及二者:一據荀子《正名》篇,以闡《漢書·藝文志》“古者名位不同,禮亦異數”之指,則因闡“以名為表”之說而附及焉者也。
一據莊子《在宥》、《天道》兩篇,以征《漢書·藝文志》“道家者流,秉要執本”之為“君人南面之術”,則因發“百官以事為帝”之指而附及焉者也。
如此之類,不更仆數,匪徒一家之疏記,将發九流之管鑰。
然有一義,漏未铨叙:莊生著篇以論衡天下之治方術者:曰墨翟、禽滑厘,曰宋钘、尹文,曰彭蒙、田骈、慎到,曰關尹、老聃,曰莊周,曰惠施、公孫龍。
五者皆許為出“古之道術”,而不私“道”為一家之所有,且曆舉其人,明其殊異,而不别之曰某家某家。
有《漢書·藝文志》著錄其書,隸之一家,而此明其殊異者,如田骈之别出于關尹、老聃,而關尹、老聃之後,又别出莊周,《漢志》則并隸其書入道家,尹文亦别出于惠施,而《漢志》則并隸其書入名家是也。
有《漢書·藝文志》著錄其書,析隸兩家,而此舉以并論者,如《漢志》《宋子》十八篇著小說家,《尹文子》一篇著名家,而此以尹文與宋钘并論,《漢志》《田子》二十五篇著道家,《慎子》四十二篇著法家,而此以慎到與田骈并論是也。
蓋諸子之别某家也,始著于史談之《論六家要指》,論定于劉向父子之校《諸子略》,徒以便稱舉明概念耳,非其本真如此,按之莊生此篇而可知也。
餘論莊生此篇以授及門,壬戌以來,四年六度矣,今年第七度也。
鄙懷所陳,傥有違于時賢。
然餘讀《漢書·儒林傳》,至轅固之诏公孫宏曰:“公孫子務正學以言,毋曲學以阿世。
”辄悚仄起敬,為慕其人也。
我則知免矣,甯獨以誦說莊生哉!君子道貴自立,時有利鈍,非所逆計也。
無錫錢基博自叙于京師西郊清華園之古月堂。
時則中華民國之十五年四月十八日。
徒以強藩稱兵,民政解綱,國且不國,何有于民。
流離死亡者,百萬不盡數。
赤地千裡,城門晝不開者三日。
戎馬生郊,天下洶洶,未知何時可已。
而仆家居江南,蚤毀其室;方跻強仕之年,重闵有生之酷;即此足以刳心去智,齊得喪,一成毀,放乎自得之天,而不以梏我神明,甯必以梁元帝圍城講老子為大厲哉!斯固聖者之遂命,而為莊生之所許已。
謹次述作之指而系之于篇曰:所以嚴造疏之規者四:一曰“以子解子”,一曰“稽流史漢”,一曰“古訓是式”,一曰“多聞阙疑”。
凡微言大義之寄,墨之言解以《墨子》書,老之言解以《老子》書,莊之言解以《莊子》書,公孫龍之言解以《公孫龍子》書。
其書之後世無傳焉者,則解以所自出之宗。
如宋钘之明以墨,田骈、慎到之明以老、莊,惠施之明以老、莊。
猶不足,則旁采諸子書之言有關者,如宋钘之明以《荀》、《孟》。
此之謂“以子解子”。
凡辯章流别之事,立乎千載之後,而武斷千載以前,無征不信,甯可鑿空?必稽之《太史公書》、《漢書·藝文志》以求其信。
此之謂“稽流史漢”。
凡名物訓诂之細,陸氏《釋文》有置不之解,解不可通者,必稽訓于古經古子古史以求義之所安。
如解“以參為驗,以稽為決”,則據韓非書“無參驗而必之者愚也”。
旁證《春秋穀梁傳》疏、《國策·秦策》注、《漢書·律曆志》注以明“參”之訓“交互”,而正《釋文》訓“參宜也”之非。
解“内聖外王”,則據莊子《天道》、《天運》、《天地》諸篇,旁證《韓詩外傳》、《白虎通》、《說文》以明“聖”之古訓“通”,“王”之古訓“往”。
解“椎拍斷”,則據《老子書》,旁證《史記集解》、《廣雅·釋诂》以明“椎拍斷”之即老子“挫其銳解其紛”之義。
此之謂“古訓是式”。
其有不可知者,謹體莊生《齊物》“知止其所不知”之指,聖人之“存而不論”,而不敢強不知以為知焉,蓋阙如也。
此之謂“多聞阙疑”。
凡右所陳,私立規約,以為有必不可畔者,而後其法嚴而铨始真。
此造疏之規也。
時賢好為疑古,不思“多聞阙疑”之義,而務碎義逃難,便辭巧說,随時抑揚,苟以嘩衆取寵,辄雲“《太史公書》違戾”,又以諸子出于王官,亦劉歆之不根,此則《漢書·藝文志》譏稱“安其所習,毀所不見,終以自蔽”,而緻患于“辟儒”者也。
餘讀五經諸子史家之書,于說之有相關者,罔不參證以校其異同,互勘以明其得失,所謂“以參為驗,以稽為決”者也。
囊括群言,約之是篇,将以征古說之不刊,祛時論之妄惑。
其間可得而論定者,本事三,附及二。
一,《史記·老莊申韓列傳》稱“莊子之學,無所不窺,然其要本歸于老子之言”,《漢書·藝文志》稱“某家者流,蓋出于某官”,皆按莊生之此篇,斯征無誣于來者。
二,“内聖外王之道”,莊子所以自名其學,而奧旨所寄,盡于《逍遙遊》、《齊物論》兩篇,蓋《逍遙遊》所以喻衆生之大自在,而《齊物論》則以闡衆論之無不齊。
則是《逍遙遊》者,所以适己性,内聖之道也;《齊物論》者,所以與物化,外王之道也。
若乃權度百家,見義于篇,則有能明“内聖外王之道”而發之者,道家之關尹、老聃、莊周是也;有暗不明“内聖外王之道”而郁不發者,其它諸家是也。
然其中亦有辯:有内而不“聖”外而不“王”者,墨者之墨翟、禽滑厘,辯者惠施、桓團、公孫龍之徒是也;有力求“外王”而未能“内聖”者,道者之支與流裔彭蒙、田骈、慎到是也;有欲為“内聖外王”而未底其境者墨者之支與流裔宋钘、尹文是也;有已底“内聖外王”而未造其極者,莊周之自叙是也。
獨許關尹、老聃為“博大真人”,惟“博大”斯“王”,惟“真人”乃“聖”,“内聖外王之道”,庶幾在是耳!三,惠施“曆物之意”,“特與天下之辯者為怪”,多本莊子,為道家之旁門,故以次莊周之後,猶之宋钘、尹文為墨者之支流,故以次于墨翟之後也。
然而桓團、公孫龍,辯者之徒,有不與惠施同者。
蓋惠施發其意以成假設,而辯者曆于物以相證實,故不同也。
大抵道者體“道”以得“德”,内證之神明,而惠施“曆物”以遍說,外證之物理。
夫惟道者“抱一”“守靜”,乃能知化而窮神。
至于惠施“外神”“勞精”,不免“用知”之“自累”,此惠施之所以不如“道者”也。
然惠施“曆物之意”而不具體,猶為“秉要執本”。
至辯者具體“曆物”而不詳其意,益流詭辯飾說。
此又每況愈下,辯者之所為不如“惠施”者也。
然其要本歸于老子之言。
而尋聲逐響者,方謂惠施、公孫龍為别墨,而祖述墨辯,以正别名顯于世。
于戲!太史公不雲乎:“非好學深思,心知其意,固未易為淺見寡聞者道也。
”此本事三也。
附及二者:一據荀子《正名》篇,以闡《漢書·藝文志》“古者名位不同,禮亦異數”之指,則因闡“以名為表”之說而附及焉者也。
一據莊子《在宥》、《天道》兩篇,以征《漢書·藝文志》“道家者流,秉要執本”之為“君人南面之術”,則因發“百官以事為帝”之指而附及焉者也。
如此之類,不更仆數,匪徒一家之疏記,将發九流之管鑰。
然有一義,漏未铨叙:莊生著篇以論衡天下之治方術者:曰墨翟、禽滑厘,曰宋钘、尹文,曰彭蒙、田骈、慎到,曰關尹、老聃,曰莊周,曰惠施、公孫龍。
五者皆許為出“古之道術”,而不私“道”為一家之所有,且曆舉其人,明其殊異,而不别之曰某家某家。
有《漢書·藝文志》著錄其書,隸之一家,而此明其殊異者,如田骈之别出于關尹、老聃,而關尹、老聃之後,又别出莊周,《漢志》則并隸其書入道家,尹文亦别出于惠施,而《漢志》則并隸其書入名家是也。
有《漢書·藝文志》著錄其書,析隸兩家,而此舉以并論者,如《漢志》《宋子》十八篇著小說家,《尹文子》一篇著名家,而此以尹文與宋钘并論,《漢志》《田子》二十五篇著道家,《慎子》四十二篇著法家,而此以慎到與田骈并論是也。
蓋諸子之别某家也,始著于史談之《論六家要指》,論定于劉向父子之校《諸子略》,徒以便稱舉明概念耳,非其本真如此,按之莊生此篇而可知也。
餘論莊生此篇以授及門,壬戌以來,四年六度矣,今年第七度也。
鄙懷所陳,傥有違于時賢。
然餘讀《漢書·儒林傳》,至轅固之诏公孫宏曰:“公孫子務正學以言,毋曲學以阿世。
”辄悚仄起敬,為慕其人也。
我則知免矣,甯獨以誦說莊生哉!君子道貴自立,時有利鈍,非所逆計也。
無錫錢基博自叙于京師西郊清華園之古月堂。
時則中華民國之十五年四月十八日。
徒以強藩稱兵,民政解綱,國且不國,何有于民。
流離死亡者,百萬不盡數。
赤地千裡,城門晝不開者三日。
戎馬生郊,天下洶洶,未知何時可已。
而仆家居江南,蚤毀其室;方跻強仕之年,重闵有生之酷;即此足以刳心去智,齊得喪,一成毀,放乎自得之天,而不以梏我神明,甯必以梁元帝圍城講老子為大厲哉!斯固聖者之遂命,而為莊生之所許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