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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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以氣韻勝,不必主才氣立說也。

    《齊書·文學傳論》曰:‘放言落紙,氣韻天成。

    ’若取才氣橫溢,則非六朝真訣也。

    昌黎謂‘惟其氣盛,故言之高下皆宜’。

    斯古文家應爾,骈文則不如此也。

    六朝文中往往氣極遒煉,欲言不言;而其意則若即若離,上抗下墜,潛氣内轉。

    故骈文蹊徑與散文之氣盛言宜,所異在此。

    ”此主氣韻,勿尚才氣之說也。

    主氣韻,勿尚才氣,則安雅而不流于馳騁,與散行殊科。

    崇散朗,勿矜才藻,則疏逸而無傷于闆滞,與四六分疆。

    隘堪以為:“骈體與四六異。

    四六之名,當自唐始。

    李義山《樊南甲集序》雲:‘作二十卷,喚曰《樊南四六》。

    ’知文以四六為稱,乃起于唐,而唐以前,則未之有也。

    且序又甲言之曰:‘四六之名,六博格五四數六甲之取也。

    ’使古人早名骈文為四六,義山亦不必為之解矣。

    《文心雕龍·章句篇》,雖言‘四字密而不促,六字格而非緩’,此不必即謂骈文。

    不然,彼有《麗辭》一篇,專論骈體,何以無此說乎?吾觀六朝文中,以四句作對者,往往隻用四言,或以四字五字相間而出。

    至徐、庾兩家固多四六語,已開唐人之先;但非如後世骈文,全取排偶,遂成四六格調也。

    ”而骈文又與律賦異。

    隘堪以為:“骈文宜純任自然,方是高格,一入律賦,則不免失之纖巧。

    《文心雕龍·诠賦》與《麗辭》各自為篇,則知骈文且不同于賦體。

    賦體出以雕纂,而骈文尤貴疏逸。

    ”疏逸之道,則在寓骈于散。

    隘堪以為:“骈體之中,使無散行,則其氣不能疏逸,而叙事亦不清晰。

    故庾子山信碑志諸文,述及行履,出之以散;每叙一事,多用單行,先将事略說明,然後援行故實,作成骈語以接其下;推之别種體裁,亦應骈中有散也。

    傥一篇之内,始終無散行處,是後世書啟體,不足與言骈文矣!”嗚呼!此彥和《文心》所為緻歎于“氣無奇類,文乏異采,則碌碌麗辭,昏睡耳目”者乎!隘堪之作,此為精覈!要删厥旨,用式多士。

    述《典型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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