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槪卷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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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作沐猴舞,與狗鬭為樂。
張麟一醉六日,嚙柱幾半。
〈《醉錄》〉 黃門郎司馬消難,嘗過高季式,與之飲。
留宿,重門並閉,取車輪括消難頸,又自以一輪括頸。
〈《北齊書》〉 《本草》雲:酒味甘、辛,大熱,有毒。
主行藥勢,殺百蟲惡毒。
當大寒凝凍,惟酒不冰,明其性勢,獨冠羣物,飲之令人神昏體敝,是其毒也。
酒能勝寒邪,通和諸氣,苟過則成疾。
傳曰:惟酒可以忘憂,無如病何。
後世人多夭促,蓋由以酒為漿,以妄為常,醉以入房,其為害如此。
凡酒氣獨勝,而穀氣劣,脾不能化,則發於四肢,而為屍厥。
甚則為酒醉,而風入之,為漏風,凡人醉臥黍釀中,必成癩醉。
而飲茶,必發膀胱氣。
食鹽多,則成消渴。
〈《內經》〉 二十一之令 逸詩雲:羽觴隨波流。
後世浮波酒令之始也。
酒令始於投壺之禮,雖其制皆不同,而勝者不飲,不勝者飲則一。
皇甫嵩載〈骰子令〉雲:聚十隻骰子擲,自出手六人,依彩飲焉。
堂印,本彩人勸合席。
碧油,勸擲外三人。
骰子聚於一處,謂之酒星,依彩聚散。
骰子令中,改易不過三章,次改鞍馬令,不過一章。
〈漢法酒令〉雲:漢法酒立官十:曰丞相,曰禦史大夫,曰列卿,曰京兆尹,曰丞相司直,曰司隸校尉,曰侍中,曰中書令,曰酒泉太守,曰協律都尉。
拜司隸校尉者,持節,職舉劾,劾及中書令、酒泉太守者,令太守以佞幸湎淫即得罪。
劾及侍中,則司隸去節。
劾及京兆尹,則上愛其才,事留中不下,皆別舉。
劾丞相司直,則劾之。
劾列卿,則自訟述辯之。
罪其不直者,劾丞相、禦史大夫者亦聽,須先謁而後劾,丞相、禦史亦得罪。
丞相得罪,則中書令、酒泉太守皆望風自劾。
禦史得罪,則惟酒泉太守自劾。
隸以下不畏強禦,後若有罪,以罰贖論。
若泛劾而及丞相、禦史者,罪司隸。
劾及京兆尹者,事雖留中,酒泉太守亦自劾。
劾及中書令者,侍中自劾。
諸卿自劾得罪者,皆降平原督郵,協律都尉歌以餞之。
劾及協律者,不之蠶室,絃歌詩為新聲而求幸。
又書其後雲「古酒令」也。
戲用漢制為之,集者止九人則缺京兆尹,止八人則缺侍中,止七人則缺禦史大夫行丞相事,止六人則缺司直。
當飲者皆即飲之,或未舉飲者,亦可計集者之數以為除官之數。
每當飲者,予一算除官,既周,視其算以為飲。
齊三算者即飲之,二算者與其算等者飲之,一算則留以須後律,令載所不及者比附從事雲。
柳子厚〈序飲〉雲:置酒溪石上,實觴而流之,接取以飲。
乃置監史而令曰:當飲者舉籌之十寸者三,逆而投之,能不洄於洑,不止於??,不沈於底者,過不飲。
而廻、而止、而沉者,飲如籌之數。
客有婁生圖南者,一洄、一止、一沈,獨三飲,眾乃大笑。
〈《河東先生集》〉 歐陽修作〈九射格〉,其說雲:九射,為一大侯,而寓以八侯。
熊當中,鹿居下,雕、雉、猿居右,鴈、兔、魚居左。
而物各有籌,射其物,則視籌所在而飲之。
探籌之法,一物必為三籌,蓋射賓之數多少不常,故多為之籌以備也。
凡賓主之數九人,則人探其一,而置其餘籌可也。
益之以籌,而人探其一或二,皆可也。
惟主人臨時之射,灼然皆置熊籌中,則在席皆飲。
若一物而再中,則視執籌者飲。
量之多少而飲器之大小,亦宜主人之命。
若兩籌而一物者,亦然。
凡射者一周,既飲釂,則斂籌而復探之。
白樂天詩:鞍馬呼教住,骰盤喝遣舒,長駈波卷白,連喝采成盧。
盤、卷白波、鞍馬,皆當時酒令。
又詩:籌插紅螺椀,觥飛白玉巵,打嫌調笑易,飲訝卷波遲。
碧籌攢米椀,紅袖拂骰盆。
陳述古作酒令雲:每用紙帖子,一書司舉,二書秘閣,三書隱君子,餘書士令。
在座默探之,得司舉則司貢舉,得秘閣則助司舉搜尋隱君子進於朝,搜不得,司舉并秘閣自罰酒。
後有增置新格,聘使、館主各一員,若聘出君子,則此二人伴飲,二人直候隱君子出,即時自陳,不待尋問。
隱君子未出,不得先言,違此二條各倍罰酒。
秘閣雖同搜尋隱君子,或司舉不用其言,而不得爭權,或偶失之,不得以司舉不用己言而辭同罰也。
司舉、秘閣既探得,即各明言之,不待發問,如違失,罰一觴,司舉、秘閣止得三搜,客滿二十人五搜,餘人探得帖子並默然,若妄先傳,罰巨觥。
古二十人飲,一人為明府。
每一明府,管骰子一雙,酒鈎一隻,此皆觥錄事分配之,承命者法不得拒。
凡主人之右,主酒者申明府,得以糾諸明府之罪。
夫酒懦為曠官,謂冷也。
酒猛為苛政,謂熱也。
若明府貪務承命猛酌,席人遂使請告公喧黷撓錄事,明府之辜暴於四座矣。
〈請告謂席人酒熱,請攤淘之類。
〉 又舉有飲材者一人,為律錄事。
凡寵臺以白金為之,其中實以籌二十、旂一、纛一。
旂所以指廵也,纛所以指令也,籌所以指犯也。
始賓主就坐,錄事取一籌,以旂與纛偕立於席中,餘置器。
右手執爵,左請骰子,命受之,復告之曰:祈添骰子令。
乃傳其說於錄事,告於四席曰:某營添骰子令,然縷宣之。
錄事之合也,必合其思於席人,所謂巧宣也。
席人有犯,既下籌犯者,執爵請罪,輒曰:一人爵法未當。
言犯者不退,請并下三籌。
後告其狀,讞不當理,則支其籌以飲焉。
席人判錄亦如之。
凡言合為徒,以言笑勸眾,暴慢無節,或疊疊起坐,或附耳囁語,律錄事以大戶繩之。
有犯者,輒投其旂於前,曰:某犯觥令。
犯者諾而收執之,拱曰:知罪。
明府餉其觥而斟焉。
犯者引觥,左執旂,附於胸,飲訖無墜酒,稽首以旂歸於觥主,曰:不敢滴瀝。
後觥於位。
後犯者促以纛,疊犯者旂纛俱舞,觥籌盡,有犯者不問。
虞氏設樂飲酒,擊博樓上,其齒以牙,餚以箭,長五寸,其數六,刻一頭作鶴形。
俗謂之「六鶴齊飛」。
宋、齊以降,多以樗蒲頭戰。
酒骰子之制,亦六鶴、樗蒲之變也。
梁王、魏帝、金谷、蘭亭,皆於遊燕之際以吟詩作賦,不成者罰酒。
宋黃鑄以詩百首為籌,使探得者隨文勸酒。
元曹紹著《安雅堂酒令》一百紙,拈者據文行酒,以完為率。
有以文字首末相聯,謂之粘頭續尾令。
五代王章、史肇之燕,有手勢令。
有輔醉仙為偶人,轉之以指席者。
有旗旛令、閃壓令、拋打令、流杯令、總數令。
有密書一字,使誦詩句以抵之者。
有三字韻同者,高敖曹、田延年、劉幽求之類。
有添減字者,「臺」字去「吉」增點成「室」,「居」字去「古」增點成「戶」之類。
有二字藏三字者,火炎、崑岡、山出、器車之類。
有打葉子,即今之紙牌酒令。
有刻木為鱉魚之屬,沈水中,釣之以行勸罰,凡四十類。
有採珠局,凡三十餘類。
有投臥甕人格,以畢卓、稽康、劉伶、阮孚、阮籍、顏回、屈原、陶潛、孔融、陶侃、張翰、李白、白居易為目。
〈李挺中撰。
〉 有頭是曲名,尾是二十八宿四箇字不閒。
東坡曰:黃鶯兒撲蝴蝶,不著虛張尾翼。
佛印曰:二郎神遶佛閣,想是鬼奎危婁。
有以兩卦名,證一故事令。
一雲:孟嘗門下三千客,大有同人。
一雲:光武兵渡滹沱河,未濟既濟。
東坡雲:牛僧孺父子犯罪,先斬大畜,後斬小畜。
蓋為荊公發也。
有二字重說,下用一詩句協韻以狀其意。
閑似忙,蝴蝶雙雙過短墻。
忙似閒,白鷺饑時立小灘。
來似去,潮翻巨浪還西注。
去似來,躍馬翻身射箭回。
動似靜,萬頃碧潭澄寶鏡。
靜似動,長橋影逐秋波送。
難似易,少年一舉登高第。
易似難,執手臨岐話別間。
悲似樂,送塟之家喧鼓樂。
樂似悲,送女之家日日啼。
有似無,仙子乘風遊太虛。
無似有,掬水分明月在手。
貧似富,稍子滿船金玉渡。
富似貧,戀戀綈袍有故人。
重似輕,萬斛雲帆一霎經。
輕似重,柳絮紛紛鋪畫棟。
有要一物不喚自來,下用兩句詩令。
東坡方燕佛印,月素適從外來掇坐。
坡出令雲:酒既清,殽又馨,不喚自來是青蠅,不識人嫌生處惡,撞來筳上敢營營。
佛印雲:夜向明,睡思濃,不喚自來是蚊蟲,吃人嘴臉生來慣,枵腹貪圖一飽充。
月素將自身還令雲:綺席張,日將暮,不喚自來是月素,紅裙一醉又何妨,未飲便論文與字。
有雙關令。
鉏麑觸槐,死作木邊之鬼。
豫讓吞炭,終為山下之灰。
夏禹見雨下,使李牧送木履與蕭何,蕭何道何消。
田單定墾田,使貢禹送禹貢與李德,李德雲得履。
寺裏餵牛僧
張麟一醉六日,嚙柱幾半。
〈《醉錄》〉 黃門郎司馬消難,嘗過高季式,與之飲。
留宿,重門並閉,取車輪括消難頸,又自以一輪括頸。
〈《北齊書》〉 《本草》雲:酒味甘、辛,大熱,有毒。
主行藥勢,殺百蟲惡毒。
當大寒凝凍,惟酒不冰,明其性勢,獨冠羣物,飲之令人神昏體敝,是其毒也。
酒能勝寒邪,通和諸氣,苟過則成疾。
傳曰:惟酒可以忘憂,無如病何。
後世人多夭促,蓋由以酒為漿,以妄為常,醉以入房,其為害如此。
凡酒氣獨勝,而穀氣劣,脾不能化,則發於四肢,而為屍厥。
甚則為酒醉,而風入之,為漏風,凡人醉臥黍釀中,必成癩醉。
而飲茶,必發膀胱氣。
食鹽多,則成消渴。
〈《內經》〉 二十一之令 逸詩雲:羽觴隨波流。
後世浮波酒令之始也。
酒令始於投壺之禮,雖其制皆不同,而勝者不飲,不勝者飲則一。
皇甫嵩載〈骰子令〉雲:聚十隻骰子擲,自出手六人,依彩飲焉。
堂印,本彩人勸合席。
碧油,勸擲外三人。
骰子聚於一處,謂之酒星,依彩聚散。
骰子令中,改易不過三章,次改鞍馬令,不過一章。
〈漢法酒令〉雲:漢法酒立官十:曰丞相,曰禦史大夫,曰列卿,曰京兆尹,曰丞相司直,曰司隸校尉,曰侍中,曰中書令,曰酒泉太守,曰協律都尉。
拜司隸校尉者,持節,職舉劾,劾及中書令、酒泉太守者,令太守以佞幸湎淫即得罪。
劾及侍中,則司隸去節。
劾及京兆尹,則上愛其才,事留中不下,皆別舉。
劾丞相司直,則劾之。
劾列卿,則自訟述辯之。
罪其不直者,劾丞相、禦史大夫者亦聽,須先謁而後劾,丞相、禦史亦得罪。
丞相得罪,則中書令、酒泉太守皆望風自劾。
禦史得罪,則惟酒泉太守自劾。
隸以下不畏強禦,後若有罪,以罰贖論。
若泛劾而及丞相、禦史者,罪司隸。
劾及京兆尹者,事雖留中,酒泉太守亦自劾。
劾及中書令者,侍中自劾。
諸卿自劾得罪者,皆降平原督郵,協律都尉歌以餞之。
劾及協律者,不之蠶室,絃歌詩為新聲而求幸。
又書其後雲「古酒令」也。
戲用漢制為之,集者止九人則缺京兆尹,止八人則缺侍中,止七人則缺禦史大夫行丞相事,止六人則缺司直。
當飲者皆即飲之,或未舉飲者,亦可計集者之數以為除官之數。
每當飲者,予一算除官,既周,視其算以為飲。
齊三算者即飲之,二算者與其算等者飲之,一算則留以須後律,令載所不及者比附從事雲。
柳子厚〈序飲〉雲:置酒溪石上,實觴而流之,接取以飲。
乃置監史而令曰:當飲者舉籌之十寸者三,逆而投之,能不洄於洑,不止於??,不沈於底者,過不飲。
而廻、而止、而沉者,飲如籌之數。
客有婁生圖南者,一洄、一止、一沈,獨三飲,眾乃大笑。
〈《河東先生集》〉 歐陽修作〈九射格〉,其說雲:九射,為一大侯,而寓以八侯。
熊當中,鹿居下,雕、雉、猿居右,鴈、兔、魚居左。
而物各有籌,射其物,則視籌所在而飲之。
探籌之法,一物必為三籌,蓋射賓之數多少不常,故多為之籌以備也。
凡賓主之數九人,則人探其一,而置其餘籌可也。
益之以籌,而人探其一或二,皆可也。
惟主人臨時之射,灼然皆置熊籌中,則在席皆飲。
若一物而再中,則視執籌者飲。
量之多少而飲器之大小,亦宜主人之命。
若兩籌而一物者,亦然。
凡射者一周,既飲釂,則斂籌而復探之。
白樂天詩:鞍馬呼教住,骰盤喝遣舒,長駈波卷白,連喝采成盧。
盤、卷白波、鞍馬,皆當時酒令。
又詩:籌插紅螺椀,觥飛白玉巵,打嫌調笑易,飲訝卷波遲。
碧籌攢米椀,紅袖拂骰盆。
陳述古作酒令雲:每用紙帖子,一書司舉,二書秘閣,三書隱君子,餘書士令。
在座默探之,得司舉則司貢舉,得秘閣則助司舉搜尋隱君子進於朝,搜不得,司舉并秘閣自罰酒。
後有增置新格,聘使、館主各一員,若聘出君子,則此二人伴飲,二人直候隱君子出,即時自陳,不待尋問。
隱君子未出,不得先言,違此二條各倍罰酒。
秘閣雖同搜尋隱君子,或司舉不用其言,而不得爭權,或偶失之,不得以司舉不用己言而辭同罰也。
司舉、秘閣既探得,即各明言之,不待發問,如違失,罰一觴,司舉、秘閣止得三搜,客滿二十人五搜,餘人探得帖子並默然,若妄先傳,罰巨觥。
古二十人飲,一人為明府。
每一明府,管骰子一雙,酒鈎一隻,此皆觥錄事分配之,承命者法不得拒。
凡主人之右,主酒者申明府,得以糾諸明府之罪。
夫酒懦為曠官,謂冷也。
酒猛為苛政,謂熱也。
若明府貪務承命猛酌,席人遂使請告公喧黷撓錄事,明府之辜暴於四座矣。
〈請告謂席人酒熱,請攤淘之類。
〉 又舉有飲材者一人,為律錄事。
凡寵臺以白金為之,其中實以籌二十、旂一、纛一。
旂所以指廵也,纛所以指令也,籌所以指犯也。
始賓主就坐,錄事取一籌,以旂與纛偕立於席中,餘置器。
右手執爵,左請骰子,命受之,復告之曰:祈添骰子令。
乃傳其說於錄事,告於四席曰:某營添骰子令,然縷宣之。
錄事之合也,必合其思於席人,所謂巧宣也。
席人有犯,既下籌犯者,執爵請罪,輒曰:一人爵法未當。
言犯者不退,請并下三籌。
後告其狀,讞不當理,則支其籌以飲焉。
席人判錄亦如之。
凡言合為徒,以言笑勸眾,暴慢無節,或疊疊起坐,或附耳囁語,律錄事以大戶繩之。
有犯者,輒投其旂於前,曰:某犯觥令。
犯者諾而收執之,拱曰:知罪。
明府餉其觥而斟焉。
犯者引觥,左執旂,附於胸,飲訖無墜酒,稽首以旂歸於觥主,曰:不敢滴瀝。
後觥於位。
後犯者促以纛,疊犯者旂纛俱舞,觥籌盡,有犯者不問。
虞氏設樂飲酒,擊博樓上,其齒以牙,餚以箭,長五寸,其數六,刻一頭作鶴形。
俗謂之「六鶴齊飛」。
宋、齊以降,多以樗蒲頭戰。
酒骰子之制,亦六鶴、樗蒲之變也。
梁王、魏帝、金谷、蘭亭,皆於遊燕之際以吟詩作賦,不成者罰酒。
宋黃鑄以詩百首為籌,使探得者隨文勸酒。
元曹紹著《安雅堂酒令》一百紙,拈者據文行酒,以完為率。
有以文字首末相聯,謂之粘頭續尾令。
五代王章、史肇之燕,有手勢令。
有輔醉仙為偶人,轉之以指席者。
有旗旛令、閃壓令、拋打令、流杯令、總數令。
有密書一字,使誦詩句以抵之者。
有三字韻同者,高敖曹、田延年、劉幽求之類。
有添減字者,「臺」字去「吉」增點成「室」,「居」字去「古」增點成「戶」之類。
有二字藏三字者,火炎、崑岡、山出、器車之類。
有打葉子,即今之紙牌酒令。
有刻木為鱉魚之屬,沈水中,釣之以行勸罰,凡四十類。
有採珠局,凡三十餘類。
有投臥甕人格,以畢卓、稽康、劉伶、阮孚、阮籍、顏回、屈原、陶潛、孔融、陶侃、張翰、李白、白居易為目。
〈李挺中撰。
〉 有頭是曲名,尾是二十八宿四箇字不閒。
東坡曰:黃鶯兒撲蝴蝶,不著虛張尾翼。
佛印曰:二郎神遶佛閣,想是鬼奎危婁。
有以兩卦名,證一故事令。
一雲:孟嘗門下三千客,大有同人。
一雲:光武兵渡滹沱河,未濟既濟。
東坡雲:牛僧孺父子犯罪,先斬大畜,後斬小畜。
蓋為荊公發也。
有二字重說,下用一詩句協韻以狀其意。
閑似忙,蝴蝶雙雙過短墻。
忙似閒,白鷺饑時立小灘。
來似去,潮翻巨浪還西注。
去似來,躍馬翻身射箭回。
動似靜,萬頃碧潭澄寶鏡。
靜似動,長橋影逐秋波送。
難似易,少年一舉登高第。
易似難,執手臨岐話別間。
悲似樂,送塟之家喧鼓樂。
樂似悲,送女之家日日啼。
有似無,仙子乘風遊太虛。
無似有,掬水分明月在手。
貧似富,稍子滿船金玉渡。
富似貧,戀戀綈袍有故人。
重似輕,萬斛雲帆一霎經。
輕似重,柳絮紛紛鋪畫棟。
有要一物不喚自來,下用兩句詩令。
東坡方燕佛印,月素適從外來掇坐。
坡出令雲:酒既清,殽又馨,不喚自來是青蠅,不識人嫌生處惡,撞來筳上敢營營。
佛印雲:夜向明,睡思濃,不喚自來是蚊蟲,吃人嘴臉生來慣,枵腹貪圖一飽充。
月素將自身還令雲:綺席張,日將暮,不喚自來是月素,紅裙一醉又何妨,未飲便論文與字。
有雙關令。
鉏麑觸槐,死作木邊之鬼。
豫讓吞炭,終為山下之灰。
夏禹見雨下,使李牧送木履與蕭何,蕭何道何消。
田單定墾田,使貢禹送禹貢與李德,李德雲得履。
寺裏餵牛僧